三婚要出示最近的一个离婚证。
如果是三婚的话,一般当事人拥有两个离婚证了,而且按照相关规定,在办理第三次结婚登记时,通常当事人只需要出示新的离婚证明就可以了,在办理时还要准备好双方的户口本和身份证以及相关证件所需要的结婚证照片。离婚证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当事人目前还没有配偶,处于单身状态当中,若是隔了一次的离婚证再次办理结婚登记时,那就不能直接证明当事人目前属于单身状态,因此只要携带上近期生效近的离婚证明就可以了。根据调查显示,现在的离婚率不断在上升,二婚,三婚的人非常多。而且还有很多人在准备新一的一段婚姻时,总是会忐忑不安,很怕另一伴知道自己之前有过一段不幸的婚姻,通常来说婚姻次数这个属于自己个人的隐私,一般民政局都不会说出来的。新人在办理结婚证时民政局工作人员都会询问一些事,但不会告知另一方有过多少次婚姻以及离异次数等,这个属于个人隐私一般民政局都会对这种事情进行保密。虽说民政局不会告知婚姻状况,但是在户口本上就会提示离异,因此另一半也可以知道婚姻状况,但不会显示离异次数,所以再婚领结婚证和头婚没有什么区别。在领结婚证之前一定先要把自己之前的婚姻解除以后才能办理新的结婚证,不然再领结婚证就犯了重婚罪,这种行为是要判刑的。因此两人之间没了爱情,那就好聚好散先把离婚手续办了以后再结婚。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您好
1、协议离婚,是双方都同意离婚,同时对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的分割达成一致,双方亲自到登记结婚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办理离婚时带上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户口本等材料。这种离婚方式比较温和,好聚好散。
根据民法典的最新规定,现在有离婚冷静期30天,夫妻双方先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填写并提交相关材料(结婚证、身份证等复印件)。待30天后双方再亲自到民政局办理正式离婚,发给离婚证。
如果30天后,双方和好就不用办理离婚,但是若有一方反悔不同意离婚,不亲自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则协议离婚就离不了。那只能通过诉讼离婚,下面要详细阐述。
2、诉讼离婚,通常就是我们所说的去法院告,起诉离婚。离婚一旦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离婚。立案:准备立案材料,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孩子出生证明、户口本、能够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存在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的证据等,立案后,被告应诉答辩,法院去定开庭时间给双方发传票。开庭时跟着法官主导的庭审流程走,若证据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充分,法院会判决离婚,若不充分,会判决不准离婚。待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后再次提起诉讼离婚即可。
以上回答,希望能帮到您。
办理离婚需要的证件有以下几种: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双方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如下: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离婚条件
1、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实婚姻当事人均无条件提出登记离婚,因此,凡无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登记离婚申请人,婚姻登记机关均不受理。
2、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对离婚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民法通则》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精神状况正常、能完全辨认其行为及其后果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3、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承担法律后果。登记离婚最重要的条件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这种自愿的行为是排除一切外界的阻挠、干涉,完全发自内心的自愿行为。因此,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陈述理由。
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到当地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从而解除夫妻之间的关系。夫妻之间感情破散想要离婚的时候,一般都是需要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协商、财产进行分割。
一、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哪些证件
(一)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需要的证件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离婚协议书;
5、结婚证。
“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共同财产的分割
如果离婚的话,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是以双方的意愿为基础的,所以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女方只要房子,是可以的。
《民法典》“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双方达成一致协议
如果协议离婚的话,一般来说涉及到的问题有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和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对这两个问题如果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后,可以持此协议及其他有关手续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四)如果经过协商达不成一致协议的话,则需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1、如果男方对女方有家庭暴力行为或男方有与他人同居行为的话,则在离婚的同时,女方有权要求男方予以损害赔偿,其中包括精神损害赔偿。这种赔偿是在分割共同财产之外的。
2、对于分割共同财产的问题,法院也将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法院将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女方离婚后生活困难的,男方还应当予以适当帮助。
3、《民法典》“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4、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 重婚的;
(2)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 实施家庭暴力的;
(4)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5、《民法典》:“民法典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五)哪一方提出离婚从法律上来说并不重要。
(六)民事案件一般为六个月。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延期。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综上,我们可知,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双方还应当携带本人的户口证明和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等相关证明文件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在异地办理吗
(一)夫妻任何一方不在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由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在其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二)要是夫妻双方都在异地超过一年,由被起诉离婚一方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考虑到有些情况下可能没有经常居住地的,那么由提起离婚诉讼一方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夫妻中有任何一方被劳动教养或者在监狱服刑的,由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也就是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要是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可以由原告方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如果夫妻属于军人的话,则诉讼离婚情况就更为特殊一些了。军人在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根据情况而定的,有如下几点:
1、不是军人身份的对不是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起诉离婚一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起诉离婚一方的住所地或者被起诉离婚一方的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
3、夫妻任一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起诉离婚的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起诉离婚一方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起诉离婚一方经常居住地方的人民法院管辖。
三、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几天
(一)如果双方协商好了,对离婚条件达成一致意见,便可以走协议离婚这个程序。如果协议离婚,需要带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两张二寸同版照片,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可。一般来说,一天就能办理完离婚手续了。
(二)如果双方没有协商好,对离婚条件达不成一致意见,便可以走起诉离婚这个程序。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所属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准备好诉讼所需要的证据、等待法院受理、开庭、法院判决。简易程序一般三个月,普通程序不超过六个月。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哪些证件的相关知识,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可以得知需要携带身份证、结婚证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
一、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协议离婚要满足什么条件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4)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5)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三、怎么办理离婚登记
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经常遇到的难题是:双方离开户口所在地在外地居住,而居住地民政局一般不受理;离婚协议书不符合要求(一般要包括同意离婚、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三大方面)。注意,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四、国内诉讼离婚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一)到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1、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且居住在户口所在地。提出起诉的一方持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及财产证明(备2分复印件)去当地基层法院立案即可。
2、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一方居住在外地且超过1年。居住在外地的一方提起诉讼,需要在对方户口所在地基层法院立案;居住在户口所在地的一方提起诉讼,在本地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在对方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基层法院起诉。
3、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均居住在外地且超过1年,一方提起诉讼,向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在本方经常居住地法院立案。
4、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居住在一方户口所在地,任何一方均可以在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5、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各自居住在户口所在地,乙方提起诉讼,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提出。
6、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一方离开户口地超过1年,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提起诉讼;对方提起诉讼,在离开户口所在地一方的经常居住地提出。
7、双方户口不在同一辖区,均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1年,向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起诉;没有经常居住地,则在提起方经常居住地法院立案;提起方也没有经常居住地,向对方户口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二)起诉离婚程序怎么走
1、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起诉阶段。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
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2、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审理阶段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3)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3、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判决阶段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五、一方“失踪”,怎样离婚
宣告失踪是离婚的理由之一,宣告失踪不是离婚诉讼的前置程序,因此,一方失踪或下落不明的,另一方依然可以直接提起离婚诉讼。
对于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到法院,不论下落不明人出走时间的长短,法院均应受理,按照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法律文书用公告方式送达。对下落不明的人提起涉及人身关系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如果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
法院对于起诉书、通知举证和开庭日期等送达公告期是日,判决后对判决书送达公告期还需要日公告期。采用公告送达方式的案件,诉讼期限大大延长了,一般的离婚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在三个月内结案,适用普通审理程序的,也会在六个月内结案,而离婚诉讼的被告失踪或下落不明的,加上公告期计算至少需要六个月才能结案。
一方失踪或下落不明,另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公告送达后,被告仍未找到,就要缺席判决。但判决结果并不是一定要判决离婚,人民法院还要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原告还应当向法院提交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如果一方(被告)下落不明或失踪满两年的,人民法院会判决离婚;对于下落不明或失踪未满两年,又没有其它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人民法院会判决不准离婚。
1、只审理判决离婚事宜,而对夫妻共同财产既不做审查,也不做判决。
2、只对财产进去简单审查,主要是根据原告的陈述来确认,而不做具体核实,也不做分割处理
3、对财产做出明确判决,对下落不明当事人所享有的部分作为子女抚养费判给主张离婚的当事人一方。
六、涉外因素的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一)涉外婚姻离婚需要走哪些程序
1、协议离婚程序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2、诉讼离婚程序
涉外离婚起诉流程基本就是在协议离婚无果的情况下,先根据自己的情况,拟写涉外离婚起诉书,找到有管辖权的法院递送涉外离婚起诉书,提交证据、证件、证明材料,这还包括委托律师等事项。
法院要走的流程一般包括:立案受理——文书送达,答辩期——法院调解——一审审理(简易程序、普通程序)——一审上诉、二审审理。这个流程不包括撤诉、缺席判决等情形,具体需要根据个案来分析。
(二)涉外婚姻到哪里起诉离婚
1、国内结婚定居国外的华侨,在定居国法院办理离婚;定居国不受理,在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办理离婚。
2、国外结婚定居国外的华侨,在定居国法院办理离婚;定居国不受理,在一方原住所地或国内最后居住地法院办理离婚。
3、中国公民分居国内外,国内法院有权管辖,双方均可在国内一方住所地法院立案起诉。
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可以选择在原告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办理离婚诉讼。
5、外国人与中国人离婚,外国人提出离婚,在中国公民户口所在地法院办理离婚诉讼;中国人提出离婚,在户口所在地法院办理离婚诉讼。
6、国外法院判决在中国的承认,根据双方加入的国际条约办理;没有国际条约或者互惠关系的,通过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来办理离婚手续。
七、离婚手续的流程
离婚手续很简单,只需要知道当地民政局在什么地方,与对方一起拿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去民政局申请办理离婚就可以,在有理离婚的时候,那里有一个调解的部门,会与当事人双方进行沟通,然后再让双方坐在一起进行调解,看还有没有继续生活在一起的可能,如果没有会针对财产孩子等多个问题进行沟通,签订离婚协议书,拿着离婚协议书去另外一个窗口拍照交费,完事以后就能拿到离婚证。全程只需要几个小时。
离婚两次再婚需要携带两份离婚证。
根据规定,离婚后再婚,必须提供离婚证明,证明自己已经与原配偶离婚。因此,如果离婚两次再婚,就需要携带两份离婚证明,以证明自己已经与前两任配偶离婚。这样才能顺利地进行再婚登记手续。需要注意的是,离婚证明必须是由法院或者民政部门颁发的,而且必须是原件,不能是复印件或者扫描件。同时,在进行再婚登记时,还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以证明自己的身份和婚姻状况。
结婚的流程如下:
1、提交婚姻登记申请。申请人需要前往当地婚姻登记机构(通常是民政部门)提交婚姻登记申请,同时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
2、进行婚姻登记面谈。婚姻登记机构会安排面谈,了解申请人的婚姻状况、家庭背景、财产状况等相关情况。
3、进行婚姻登记登记。经过面谈后,如果符合婚姻登记条件,婚姻登记机构会安排双方前往进行婚姻登记登记。在进行登记时,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填写登记表格,进行签字等手续。
4、领取结婚证。完成婚姻登记登记后,双方可以领取结婚证,证明双方已经合法结婚。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的结婚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建议事先了解当地的相关规定和流程。此外,有些地区可能还需要进行婚礼仪式等程序,具体流程也需要根据当地的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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