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秋雨前妻(余秋雨前妻李红)

余秋雨前妻(余秋雨前妻李红),第1张

自从1992年出版《文化苦旅》开始,余秋雨就成了中国文坛的一个现象级人物,他后来的每一部散文集,比如《千年一叹》、《行者无疆》等等,都会成为市场追捧的畅销书。

能够把枯燥的散文写成大众喜闻乐见的读物,近几十年来,恐怕只有余秋雨有这个能耐了。单从这一点来看,他就应该在中国当代文坛中占有重要的一席。

余秋雨的文学成就无可争辩,但说到他的私生活,却是争议颇多。因为他在第一段婚姻里有过出轨行为,他的现任妻子、著名黄梅戏表演艺术家马兰,更是被人直指为“小三”。

余秋雨的第一段婚姻:外地男攀上本地女

余秋雨是浙江余姚人,出生于1946年8月23日,现年75岁。他有过两段婚姻,第一任妻子叫李红,第二任妻子则是上面提到的黄梅戏大家马兰。

李红虽然没有马兰这么出名,却也是个了不起的女人,只可惜生不逢时。

1951年出生的李红比余秋雨小5岁,两人差一点成了校友,也因此结缘。余秋雨的本科是在上海戏剧学院读的,毕业后便留在学校工作。

1974年,余秋雨负责上戏的招生,刚好遇见了报考上戏的应届考生李红。余秋雨当时年近30,在那个年代,已经属于“大龄剩男”了,李红刚满23岁,也到了婚嫁的年纪。

不过两人的第一次见面并未擦出什么火花,如果李红不是因为家庭成分而未能被上戏录取的话,这段婚姻或许就不会存在了。对于李红来说,这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倒也真是一言难尽。

李红被上戏刷下后,余秋雨非常同情她,经常找她聊天、开导她。23岁的李红年轻漂亮,渐渐地,余秋雨喜欢上了这个姑娘,便对她展开了热烈的追求。

几次接触下来,李红发现余秋雨是个很有才华的人,也喜欢上了他,二人感情进展顺利,很快就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一个现实的问题摆上了台面。李红是上海本地人,余秋雨却是外地来的穷小子,李红的父母看不上他,强迫女儿跟他分手。但李红扛住了家里的压力,并在3年后嫁给了余秋雨。

结婚的时候,余秋雨的事业还没有起色,也买不起上海的房子,李红对此一概不在乎,小夫妻俩挤在不能做饭的格子间里生活,平时吃饭都在各自食堂,完全不像新婚夫妇该有的样子。

1984年,李红为余秋雨诞下了一个女儿,这也是余秋雨迄今为止唯一的孩子。女儿出生后,余秋雨才迎来了第一个事业高峰,短短几年内,他从普通教师晋升为副院长,尔后又晋升为院长。

与此同时,妻子李红的事业却停滞不前,甚至有走下坡路的风险,原因是她工作的单位效益年年变差,李红担心再这么下去会丢掉工作,便开始另谋出路。

1989年的一天,有位从深圳回上海探亲的朋友告诉李红,说深圳发展得不错,工资是上海的好几倍,还邀请李红跟她一起去打工。

李红正在为工作上的事情感到焦虑,听说有这样的好事,想都没想便答应了。但余秋雨知道后,却极力反对妻子南下,他的想法很简单:一是去深圳未必能拿到想象中的高工资;二是妻子走了,5岁的女儿就只能交给外公外婆照顾了,这对孩子的成长不太好。

余秋雨的反对没有让李红改变主意,一心想在事业上有所发展的她,最终将女儿送到了父母家,然后便跟着朋友南下去了深圳。

去深圳的路上,李红应该是高兴的,内心肯定也充满了希望,但仅仅三年后,当她回首当初的这个选择时,恐怕就会以后悔居多了。

中宫空虚,李红南下给了马兰机会

去深圳打工时,李红跟余秋雨结婚已有10年,女儿也5岁多了。都说夫妻间会有“七年之痒”,李红跟余秋雨当时的婚姻状态,也的确可以用“不尽如人意”来形容。

结婚多年的他们早已失去了当初热恋时的激情,事业上的分道扬镳也让二人的共同语言越来越少。

更让李红想不到的是,早在她去深圳之前,余秋雨就已经认识了一个叫马兰的女子,正是这个人,在几年后破坏了她的婚姻,夺去了她的丈夫,让她的女儿无法继续享受一个完整的家庭。

1986年,40岁的余秋雨见到了24岁的马兰,别看她年纪小,若论名气,当时的她可远在余秋雨之上。

马兰出生于1962年,13岁就开始系统性地学习黄梅戏,18岁从安徽黄梅戏学院毕业,并留校工作。第二年,19岁的她赴港演出黄梅戏的经典曲目《女驸马》,收获观众的一致好评,由此打出了名气。

1982年,杨洁导演邀请她出演《西游记》里唐僧的母亲殷温娇。当时很多人都以演《西游记》为荣,马兰却是个例外,因为她根本不必靠演《西游记》出名,而是单靠唱黄梅戏就已经红遍大江南北了。

1984年,22岁的马兰还登上了春晚舞台。两年后,她才第一次见到余秋雨,当时的余秋雨只是上海戏剧学院的副院长,虽然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却没有后来那么高的知名度,更没有在文坛崭露头角。

通过上面的梳理就不难发现,余秋雨和马兰相识时,并非大家想象的成功男士面对普通女子,二人可谓实力相当,比余秋雨年轻16岁的马兰还可以说是“略胜一筹”。

所以他们后来相爱,不能简单地以世俗眼光去看待,更不能想当然地认为是马兰高攀了余秋雨。

余秋雨跟马兰相识到李红南下深圳,中间有3年的时间,这3年两人是否发展出亲密关系,外界不得而知。

但可以肯定的是,李红在深圳打工期间,余秋雨已经背着她跟马兰成了一对恋人。

1992年,突然从深圳回来的李红在丈夫的书桌上意外发现了一封写给马兰的信。大作家就是大作家,这封信里没有提到一处“爱情”,却充斥着浓郁的爱意,任谁都能看出写信人和收信人关系非同一般。

李红当即傻了眼,原来自己不在上海时,余秋雨已经有了别人。后来她发现余秋雨的外遇对象居然就是大红大紫的黄梅戏演员马兰,内心就更加绝望了。

无论是姿色、事业,社会地位又或者名气,李红都知道自己没法跟马兰比,她唯一的筹码,就是8岁的女儿。

可惜的是,当李红苦苦哀求余秋雨看在女儿的面上不要离婚时,余秋雨却拒绝了。这或许不奇怪,因为自从离婚后,余秋雨就极少提及女儿,哪怕后来写书出了名,外界对他的女儿也是知之甚少。

意志坚定的余秋雨让李红死了心,也就是在那一年,两人正式办理了离婚手续,没过多久,余秋雨就把马兰娶进了门。

有人说,正是李红去深圳打工给了马兰机会,如果她留在上海,余秋雨未必会移情别恋。

这种观点也许是对的,却也未必,因为余秋雨和马兰更像是精神伴侣,而非普通的肉欲之恋,纵然李红留在余秋雨身边,把丈夫看得严严实实,恐怕也未必能够阻止他那颗蠢蠢欲动的心。

晚年的余秋雨:仍对前妻李红抱有歉意

多年以后,在谈及第一段婚姻时,已经成名的大作家余秋雨亲口承认,他仍对前妻李红抱有深深的歉意,但同时也强调,他对马兰的爱始终没有改变。

从1992年算起,余秋雨和马兰也已经结婚快30年了,早就过了不知多少个“七年之痒”。

这么多年来,他们并未生下儿女,却始终深爱着对方,互相看着对方一天天老去,这也许就是“经历了时间考验的爱情”吧。

记得有一年,武侠名家金庸先生曾被一个北京年轻人调侃,对方说“浙江人不会写文章”,对此金庸作出反驳:就算我不会写文章,浙江人里还有鲁迅和余秋雨。

鲁迅是金庸的前辈,而且是公认的大作家,金庸把他抬出来给浙江人充门面是很自然的事。

可余秋雨却只是金庸的后辈,金庸把他跟鲁迅并列提及,并甘愿屈居其下,就足以说明他对余秋雨文笔的赏识了。连金庸先生都如此高看余秋雨,可见他的过人之处。

婚内出轨,是余秋雨永远也抹不掉的人生污痕,但不管怎样,他对中国文坛的贡献却是有目共睹的。

对于一个作家来说,究竟是他的作品更重要,还是私德更重要,想必是见仁见智的了。而且余秋雨和马兰并非世俗常见的成功男士出轨普通女子,所以他的出轨,恐怕也不应该简单地用世俗眼光去看待了。

但不管怎么说,整个事件中,最可怜的就是李红了。想当年她不顾父母的反对嫁给“外地穷小子”余秋雨,没有怨言地跟着他住环境恶劣的格子间,还为他生下女儿,结果却被丈夫这般对待,命运于她,简直是太不公平了。

余秋雨和第二任妻子马兰没有孩子。余秋雨和前妻李红有一个女儿。

少女时代的李红,是一个无忧无虑的乖乖女,天真又活泼,深受同学和老师的宠爱。在中学教英语的父亲和当医生的母亲为她和弟弟创造了良好的学习、生活的环境。**《春苗》在选女主角,李红和当时还未出名的李秀明同时成为候选人,叫导演难以取舍。

李红说,由于家庭环境的原因,导演认为我知识分子气太浓,纤细了些,而李秀明更粗犷,符合剧中人物的性格。于是,李秀明一炮而红,而李红却从此与演艺界擦肩而过。

在这期间,李红认识了当时已经名声在外的余秋雨。年轻、漂亮、活跃的李红,被这个老实而有学问的老夫子似的男人吸引住了。

1979年,相恋整整5年的余秋雨和李红,终于步入了婚姻的殿堂。他们在大连路的一间陋室里安了家。余秋雨只买了一个大橱,一个五斗橱。恬淡的婚后生活,孕育出《文化苦旅》。

扩展资料

余秋雨,浙江宁波慈溪人,国际著名文化史学者、文学家、散文家、作家、我国当代著名艺术理论家。现任中国艺术研究院秋雨书院院长、澳门科技大学人文艺术学院院长,曾任上海戏剧学院院长、上海剧协副主席、青歌赛评委。

2006年第一届“中国作家富豪榜”首富,其文化散文集,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至二十一世纪初的中国大陆最畅销书籍中占据了非常重要的地位,在台湾、香港等地也有很大影响。

海内外读者高度评价他集“深度研究、亲历考察、有效传播”于一身,以整整二十年的不懈努力,为守护和解读中华文化作出了先于他人的杰出贡献。

——余秋雨

余秋雨前妻是李红。

余秋雨的前妻李红1979年和余秋雨结婚,1984年诞下女儿,1992年7月和余秋雨离婚。

余秋雨,1946年8月23日出生于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县,中国著名当代文化学者,理论家、文化史学家、作家、散文家。

1966年毕业于上海戏剧学院戏剧文学系。1980年陆续出版了《戏剧理论史稿》《中国戏剧文化史述》《戏剧审美心理学》。

1985年成为中国大陆最年轻的文科教授。1986年被授予上海十大学术精英。1987年被授予国家级突出贡献专家的荣誉称号。

余秋雨以擅写历史文化散文著称,他的散文集《文化苦旅》在出版后广受欢迎。此外,他还著有《山居笔记》《霜冷长河》《千年一叹》等散文作品。 

扩展资料:

余秋雨现任妻子马兰,一代黄梅戏表演艺术家, 是迄今国内囊括舞台剧、电视剧全部最高奖项的唯一人;荣获美国林肯艺术中心、纽约市文化局、美华协会联合颁发的“亚洲最佳艺术家终身成就奖”。

马兰主要的舞台剧演出,大多由余秋雨亲自编剧。夫妻俩目前主要居住在上海。

参考资料:

-余秋雨

关于背叛

关于余秋雨先生“二次婚姻”,是被人们久为病垢的。两个同甘共苦、相爱多年的人,心灵早已有所羁绊。这种时候任何一方的“背叛”都会给另一方的心灵留下一道不被岁月抹平的伤痕。毫无疑问,背叛的那一方是罪不可恕的。

背叛这种行为,是可耻的。不管您是痛斥也好,理解也罢。这都有一种发自人性内心的“同情”因素作怪。所谓同情,就是自己的假想对象,假想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时,别人对自己的态度。(稍微有点心理学概念,我已经简单化了。)

背叛这种行为发生的背后,有一系列因素作祟。或是早已对这段感情心生不满,没有找到合适“突破口”一直苦苦支撑,或是突然之间移情别恋,又或是早已蓄谋已久。

背叛背后

弗洛伊德在《文明的代价》中一句很有名的名言:”移情的本质是对儿时被压抑的某种依恋情感的重新体验。“

简单来说,儿时缺少某种情感的灌溉,随着他年龄增长,他对这种感情就越依赖。而此时正好有一个人给你带来这种感觉,你就会转而依赖他。

余秋雨先生20岁时丧失双亲,同时失去了父母亲在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并且在那期间,正是动乱时期,一个20岁的孩子不得不独自面对艰苦卓绝的生活。在这一时期,余秋雨先生只能将对父母的思念隐藏在心底,因为他不得不面对生活。

久而久之,虽然他已经成婚,随着生活不再拮据,他对父母的感情破土重出,而他忽然发现,在他身边的妻子并不能给他这方面的慰藉,这时候,移情别恋是迟早的事。也就是说,就算那个人不是马兰,只要是一个可以给他心灵慰藉的女人都可以进入他的生活。只不过马兰与余秋雨先生的标准高度匹配罢了,才会发生类似于“闪婚”的事。

这并不是问题的关键,问题的关键在于:是蓄谋已久,还是突然发生。这两者虽然导致同样的结果,但出发点完全不同,给人的感觉也不相同。

蓄谋已久,则可以说是故意伤害,就无法原谅!突然发生,是在毫无准备的前提下不经大脑思考做出的决定。

余秋雨先生与马兰的相识属于“意外”,马兰的出现让躺在病床上的余秋雨深感慰藉,在一个男人最脆弱的时候出现了最“不该”出现的人,这个人会毫无意外走进那个男人的生活。从这个角度看,属于“突然发生”,是意外。

问题到这里有个难点,余秋雨先生这样的大学者,他一定清楚人性,一定更清楚自己对母亲的思念,倘若他“放纵”这种行为,那他与马兰的相识就属于蓄谋已久,他这种行为就属于故意伤害他人,则就不被他人原谅了。

但他或许又不清楚人性,对母亲的思念也只属于潜意识,因为余秋雨先生所研究的文化跳出了个人、家庭,他思维模式也跳出了这些束缚。所以这个问题就成为了疑难杂症。

不论怎么讲,余秋雨先生是站在文化巨匠前列的,我们该为之致敬,给予他应有的尊重。附上上一篇只讲文化成就的文章他被世人痛斥“伪君子,真小人”而我认为他是真豪情,非理性慎入以及余秋雨先生过去作为的文章他是中国人的骄傲,是文坛最后一位大师,对中国文化贡献功不可没。

马兰对现代文艺方面颇有造诣。闲时,会唱唱戏让余秋雨轻松轻松,她也为了余秋雨,去了解政治上的事。只为了减少年龄上的代沟。他们去中东旅游,因为了解当地情况使得两人的旅途十分的愉快。而在平时生活,余秋雨看看书,马兰写写字,平淡的生活中,却带着和谐,这对老夫少妻的生活,是那样的幸福。余秋雨先生说过,我们的感情很深,感觉很好,思想同步。马兰也附和,我们的婚姻就像红木家具,越久越值钱。

幸福的婚姻生活,让他们无暇去想外界是怎么评价他们,怎么不看好他们。他们只是过着自己的生活,他们的心灵,保持在一条线上,长长久久的走下去。唯一的遗憾是,多年婚姻走过来,他们没有育儿育女。也许,他们是想继续过两人世界,没有小孩的烦恼,生活能够更加的惬意舒坦。这些,也都不妨碍他们的婚姻生活,琴瑟相和,一对璧人。

爱情没有年龄限制,只要真心相爱,遇见,就不会放手。虽然,年龄的差距,会带来一些冲突,带来一些沟通的障碍,甚至是三观不同的问题。但是,这都是人为可以改变的。走进婚姻,就要去考虑,如何能让两人长长久久。首先,要十分了解对方,知道对方的底线在哪里。其次,要投其所好,两人最怕激情过后,只剩抱怨。像余秋雨马兰这样,他们会为对方学习,尊重对方的兴趣,一起讨论,欣赏,沟通,这样的婚姻生活,才是真正的琴瑟相和。

一个人出名了,其浑身所有特点都会被放大。 而当身上的所有特点被放大的时候,其人也就经不起仔细观摩了。

当今许多流量明星爆出来的丑闻一茬接一茬,基本上他们都是先被斥责,而后再被忘记。 不过,在众人的心中,文人的所谓的“丑事”就被记得清楚了许多。

文学作品本就与人的思想挂钩,因而读者对作者的要求也就会高很多。不说徐志摩的花心,以及郭沫若屡次抛弃妻子的行为,单鲁迅没有和朱安离婚,就成了许多人诋毁他的理由。

不过,近代史尚且还有浓厚的封建残余,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包办婚姻要承担很大一部分错误。 但发生在新中国以后的文人丑闻,就很难让人为其寻一个正当的理由了,比如我们熟悉的作家余秋雨。

近代 社会 是近代青年们文化喷涌的时期,即使饱受诟病的郭沫若、徐志摩等人,在近代文化史上也占据着一席之地,但新中国成立以后,忙着建设的国家,要想再出一个如同民国时期的文人,实在是太难。

因此 ,1992年余秋雨发表的《文化苦旅》,直接让整个文学界的脉搏跳动都明显了起来。

余光中口中,余秋雨的散文能与朱自清、钱钟书并列,在金庸的口中,他又能与鲁迅平起平坐。 名声大噪的余秋雨,就此跻身于文学界的顶流人物,成为中国现代文学的****。

然而,在余秋雨《文化苦旅》这一书出版之前,却藏着一段负心汉般的过往, 正如他前妻李红所说,余秋雨是文学才子,但在感情上却是十足的“伪君子”。

挣脱包办婚姻的枷锁之后,爱情的开端应该是最美好的模样。余秋雨与李红的初次相识,似乎也是如此。

1974年,经过下放、到农场干活等事情之后,余秋雨已经在上海戏剧学院文学社问稳住了自己的职业生涯,并参与编写与鲁迅相关的教材。

也正是这一年,二十四岁的李红想要报考上海戏剧学院。 在此前,她就以业余演员的身份被借调到上海市青年话剧团的剧组当中,因着本身对戏剧的爱好,又加上有一定经验,因此李红对此信心满满。

结果,李红成功打败了对手, 却因为家庭成分的原因被上海戏剧学院拒之门外 。李红报考戏剧学院的愿望失败了,却因此遇上了当时负责招生的余秋雨。

余秋雨看着面前这个年轻、漂亮而又有活力的少女,只一眼便沉沦。

时年二十八岁的余秋雨,利用自己儒雅的文人气息以及优秀的文笔,成功通过写信的方式追到了李红。

但是,余秋雨在李红父母眼中,不过是一个穷小子,因此李红便于余秋雨进行了长达五年的恋爱长跑。

1979年,余秋雨同李红结婚, 结婚那年,他们的新房是租的,睡觉用的床是房东的 ,但即使如此,李红仍无怨无悔。

艰苦的日子里,没钱让二人的夫妻生活显得更加惨淡。曾经在家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李红, 开始为了家计而操劳。 租的房子厨房太小,她便带着饭盒回到娘家,在父母家吃完饭之后就将饭菜带回来给余秋雨。

余秋雨为了家庭的生活能够好过一点,晚上回家只能不停地读书撰稿,家里的一切杂物都包揽在了李红身上。

当李红将家里收拾得妥帖的时候,余秋雨也逐渐有了名气。1983年他的《戏剧理论史稿》出版,1984年该作品获奖;1 985年,余秋雨成为中国最年轻的文科正教授,第二年便升任为上海戏剧学院副院长。

工作上的成功,使得家庭也逐渐看到希望,1984年,两人诞下爱情的结晶,似乎一切都在好转。

但没多久,余秋雨就因为编写的文章出问题而辞职,之后不久又被查出肝癌。善于留在家中写作的余秋雨,自然没有其他自食其力的本事。

而李红当时不过是纺织厂的一个女红,根本无法维持艰难的家庭生活。 思索之下,李红选择了去深圳厂里打工,将每月赚的 钱寄给余秋雨。

然而,操劳的李红并未因为长久的陪伴而让余秋雨更为爱他,反而因为离开余秋雨让他有了更为放肆的理由。

1992年,回到家中的李红在书桌上翻到了一封余秋雨写给马兰的情书,浓烈的 情感 ,如同余秋雨当初追自己一般。

十四年的付出,李红并不想就分开,因此还打算用女儿作为留住余秋雨的手段。但当李红看到那封信的时候,余秋雨就选择了毫不回头。

几个月后,李红与余秋雨离婚。 而之后,余秋雨得到了不仅是另一个漂亮且有名气的黄梅戏演员马兰,还有发表的《文化苦旅》给自己带来的另一次飞升。

1986年,当余秋雨还在上海戏剧学院工作的时候,马兰恰好调到省级的黄梅戏剧院,其工作上与余秋雨多有联系。

也正是那年,朋友送给了马兰一本余秋雨所写的《艺术创造工程》,就这样,余秋雨的名字闯入了马兰的视野,并因为工作关系,对余秋雨那样的文人逐渐倾心。

而马兰当时才24岁,正值青春美貌的时刻,她浑身散发的朝气蓬勃的力量以及戏剧演员的独特气质,使得余秋雨也颇为欣赏。

更何况,与李红相比,马兰实在是太过优秀。 她是潜力无穷的黄梅戏演员,同时也是唐僧母亲的扮演者,更是在与余秋雨相识之后成为国家一级演员,而后又凭着《严凤英》一剧获得飞天奖的最佳女主角。

这样璀璨而又耀眼的女子,早已夺去了余秋雨的所有目光。

于是,李红去深圳打工的日子,成了余秋雨最快乐的时光。他约马兰去看剧,给马兰写情书,两人交往日益密切,直到最后余秋雨彻底将李红抛诸脑后。

1992年,余秋雨与李红离婚;离婚同年,他与马兰结婚,并以《文化苦旅》所赢得的名声作陪。

然而,那个支撑着余秋雨写出《文化苦旅》的人,就这样悄然离场。

离开余秋雨之后,李红重新回到深圳,为了生活下去,体验着人生百态。最终在李红的不懈努力之下,她与朋友合伙开了一家小公司,并让自己在深圳为自己和女儿买了一个家。

苦难的婚姻让李红看清了一个男人的本性,也让这个瘦弱的女子,凭着自己的能力开辟出新的天地。

他的一本著作使两人结缘

而那时候的余秋雨虽然已经是上海戏剧学院的院长,但在民间的名气却远逊于马兰。

有一次,艺术界的一位老专家送给马兰一本余秋雨的理论著作《艺术创造工程》,并叮嘱她:“艺术工作者一定要读读这本书。”就是这本书让24岁的马兰认识了40岁的余秋雨。

读了这本书后,马兰就被作者的睿智和学识深深吸引和折服了。

马兰后来回忆:“我当时想,这本书的作者肯定是一位阅历丰富、满头白发,甚至可能带着点学究气的老先生。如果有机会的话,我倒是很想认识这位余秋雨老先生。”

不久,马兰去上海演出《遥指杏花村》,当时她冒昧地打电话邀请余秋雨去看,但是她自己却没有戏票,倒是余秋雨说,“我有啊,你要的话,我也可以给你几张。”

《遥指杏花村》的演出很成功,谢幕的时候,马兰四处张望,盼着余秋雨出现。这时,一个中年人健步登台嘹亮地招呼她:“嘿,马兰,我就是余秋雨!”

原来余秋雨对马兰也仰慕已久!就这样,两人第一次会面就播下了爱情的种子。

马兰被他的学问、智慧、人格魅力打动了,“我和余秋雨在一起的感觉非常奇妙,我和他就像在上辈子就结过婚一样,而今生要做的只是完成前世的那个约定。”

一天,余秋雨突然对马兰说:“我觉得,你做我的老婆挺好的。”

马兰马上回了一句:“我觉得呀,你做我的老公也不错。”

这就算是求婚,很快余秋雨和马兰结婚了。余秋雨比马兰整整大了16岁,“老夫少妻”式的结合曾经引来过许多人的流言蜚语,但他们却没觉得两个人有差距。

平日里,他们经常手拉手去菜市场买菜,共同看双方父母,请朋友吃饭;闲暇时,两人就在家中一起观看外国戏剧表演录像,或者互不干扰地阅读自己喜爱的书籍;节庆日,余秋雨常常喜欢拉妻子出门找个有情调的地方用餐,在那里,两人就像热恋中的情侣。

但出门也有麻烦,上海人认出马兰的特多,人家总爱问余秋雨:“这个人是不是马兰?”他就说,哦,有点像,很像。

有一天余秋雨和马兰去外面吃夜宵,一人一碗面条。面条就叫“马兰拉面”,光北京就开了几十家分店,很多人都以为与她有什么关系。

吃完,结账时,店主人开起了玩笑:“看你长得有点像马兰,便宜你五角。”

余秋雨接过话茬说:“是嗬,就因为有点像,她还乐滋滋地给马兰写信,可人家不回。”

店主人同情地叹了一口气:“人家是大人物啊!”

更为有趣的是,在家里,两个人还经常互称“余老师”、“马老师”似的吹捧,余秋雨对马兰说:“老婆,我喜欢你的戏”,马兰则说:“老公,我喜欢你的书。”

正像马兰所说:“其实在心理年龄上,我们俩是差不多的。秋雨有时候更像个孩子似的,比如走路的时候,他总是不好好地走,有时候会突然绕到我的面前,做个夸张的动作,吓我一大跳!我们俩在人生态度、生活方式上非常接近,相当默契。”

3、一回到家,她总是亲自下厨为丈夫做饭

希望能在爱人的怀里撒娇,渴望拥有一个坚实的男人肩膀能为自己遮风挡雨,这似乎是女人的天性。尤其是当自己的年龄比丈夫小很多的时候,女人更会时时摆出一副小公主的姿态,久而久之有了恃宠而骄的习惯,丈夫偶尔的“侍奉不周”便会成为冲突的导火索。

可实际上男人和女人对感情的需求是同等的,一味地索取或一味地付出都会导致感情天平的倾斜,而且婚姻要靠两个人共同经营。

作为安徽省黄梅戏剧院院长、安徽省文化系统高级职称评委会负责人,马兰不能如平常女人一样每天回家守在丈夫身边,但她每每回到家中,总是不辞辛劳地去菜市场买丈夫喜欢吃的螃蟹、咸鸡什么的,亲自下厨做饭吃,以补偿自己不能居家的日子。

最初家里没有请人打扫,马兰演出回来总觉得家里到处都是灰尘,就开始自己动手擦。

可余秋雨对她说:“所谓尘世就是充满灰尘的世界,要学会承受,别擦了。”

马兰却从来没有抱怨过,她说自己回来辛苦一次至少可以让丈夫享受一个星期。

更为难得的是,马兰还到公婆家包揽全部家务。这时,余秋雨总是拦她,马兰就急了:“我好不容易找到你这么个丈夫,你还不给我一个机会和环境尽尽妻子的义务!”

看到妻子忙前忙后,余秋雨感到十分心疼,每次出差,他从来不会把脏衣服带回来,都是在宾馆洗好,叠得整整齐齐带回来,但是回来他也会向马兰讨好:“看,老婆,我疼你吧。”

当然,夫妻之间总有磕磕碰碰的时候,但是两人吵架之后,一般是马兰做出让步,先求和,“因为家里是个不讲理的地方,对于一些小事情不能太较真。”

一开始余秋雨写作,马兰就在他身边绕来绕去,没想到有一天余秋雨急躁地对妻子说:“你能不能到隔壁去?”从那时起,马兰就学乖了,当余秋雨写东西时,除非万不得已,否则她绝不进书房。逢到想唱两嗓子的时候,就把自己锁进洗手间。

又一次,两人一起去买衣服,余秋雨看中了一件花短袖衬衫,可马兰觉得自己不适合穿而死活不肯买。这时,马兰发现别人已认出她,她拉上余秋雨就跑,可他偏站着不动,马兰一气掉头自己走了。

余秋雨还是执意买了那件衣服,虽然马兰心里不喜欢,可后来却“勉为其难”地穿了那件花短袖衬衫,人家都说漂亮,有点“雾里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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