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持所需证件材料到原办理该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民政局(或镇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按要求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3、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申请人宣誓并签字按手印;4、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签字确认,并当场发放补办的结婚证。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深圳进行婚姻登记预约需要怎么做呢深圳婚姻登记预约流程:网上预约须提前两个工作日申请,受理日期为一个月(自然月)之内的工作日。就好比520的日子,想要在这一天领证的新人们一定是要提前预约当地的民政局,不然排队会很长!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掌握相关知识,我细心整理了以下内容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深圳婚姻登记预约流程
1、网上预约
(1)网上预约须提前两个工作日申请,受理日期为一个月(自然月)之内的工作日。
(2)网上预约,受理单位为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本预约系统不受理双方非广东户籍的当事人的预约申请。
(3)若预约已满,可到现场排队办理。
2、现场预约
(1)预约时间:工作当天预约,可预约一个月内某一工作日。
(2)预约流程:到各区婚姻登记处排队,待工作人员先为预约成功的新人办好后,再为现场排队者办理。
3、电话预约
(1)预约时间: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可预约一个月内某一工作日。
(2)对深圳结婚登记预约、结婚证办理、结婚证补办等问题均可垂询。拨通后按1,即可接通人工进行预约。
(3)深圳结婚登记预约各区民政局电话:
福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电话:82928049
南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电话:26665613
罗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电话:25608873
宝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电话:27751404
盐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电话:22320202
龙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电话:28948173
坪山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电话:84622166
光明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电话:88211351
龙华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电话:23336173
大鹏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电话:28333039
二、预约注意事项
1、深圳结婚登记预约当事人必须按照规定步骤,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填写个人资料。
2、关于周五下午去办理登记:各区统一周五都不办理登记业务。但是光明新区和南山区的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告诉我,周五下午他们那边也是可以去办理登记的,但是需要提早去。
3、如果一方为深圳户籍,则前往深圳户籍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预约。如果双方均为深圳户籍,则可选择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如果双方均不是深圳户籍,则不能在深圳结婚登记预约。双方必须至少有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驻军所在地在深圳,不满足该条件无法在深圳结婚登记预约。
4、预约当事人应当认真阅读本须知,确认后点击相关按钮执行下一步操作。
补领结婚证需要准备下列材料:
1、申请补领一方的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或者损毁的证明;
3、在婚姻登记机关的查档证明。如果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4、夫妻双方的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补办结婚证的流程:
1、当事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合影相片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完成“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宣誓以及按指纹;
3、婚姻登记机关核实相关证件材料后,补发结婚证。
结婚证丢了可以补办。补办结婚证的程序如下:
1、查验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确认属实并符合办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2、当事人亲笔填写或由婚姻登记员打印《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当事人确认无误后签名或按指纹,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3、婚姻登记员填写并打印《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和婚姻登记证,当事人对婚姻登记证核对后,在《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上签名或按指纹;
4、婚姻登记员将婚姻登记证颁发给当事人;损毁或不一致的婚姻登记证注销后退还持证人。
补办结婚证需要的材料有: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
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
4、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5、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6、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补办需具备的条件:
1、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2、当事人必须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
3、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4、当事人办理过结婚或者离婚登记,申请补领时的婚姻状况因离婚、丧偶或者发生改变的,不予补发婚姻登记证,可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深圳结婚证办理流程:
1申请: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区婚姻登记机关,当场提出申请。
2受理和审核:
登记员核验申当事人符合申请条件,申请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审核当事人提交的材料,登记员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见证当事人签名并按指纹。
3办理结婚证:
登记员打印结婚证,当场将结婚证分别颁发结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领证后如有需要可自行选择邮寄)。
1 结婚证丢了怎么补办,补办结婚证的程序是怎样的
原发布者:风闻羽化
结婚证补办程序结婚证丢失的补办流程:一、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补办须持证件: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2、结婚证丢失证明。(样式:我单位XXX与XX单位的XXX于XXXX年XX月XX日在X处登记结婚,至今仍是夫妻关系。因保管不善,将结婚证丢失,特此证明。)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4、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5、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6、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二、补领结婚证的条件①本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②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③双方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④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被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簿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三、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婚姻登记费:每对9元。四、委托他人补办结婚证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因故未能亲自到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提交公证的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
2 一方结婚证丢了怎么办
夫妻一方结婚证丢了,可以补办,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合影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或者是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由于补办结婚证与结婚登记不同,因此,只需夫妻一方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合影补领即可,无需夫妻双方共同去办理。实践中,各地婚姻登记机关可能需要的材料各有不同,如结婚证丢失证明、查档证明、夫妻二人合影照片等等,当事人可具体根据当地的要求进行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3 结婚证如何补办 4个流程让你简单办理
一、补办结婚证的条件
本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即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或者是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
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即夫妻关系仍然存在。
双方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被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二、补办结婚证所需人数
补办《结婚证》不需要夫妻共同去办理,只需一方即可。由于补办《结婚证》是婚姻关系已经存在,民政部门只要核对相关证件就可以查明情况。
若因故两人都未能亲自到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提交公证当事人补办结婚证所需的相关证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
三、补办须持证件
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常住户口簿。对于身份证号码错误的、一二代身份证号码不统一的,补领结婚证时,必须出示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结婚证丢失证明。(样式如下:我单位 XXX 与 XX 单位的 XXX 于 XXXX 年 XX 月 XX 日在 X 处登记结婚,至今仍是夫妻关系。因保管不善,将结婚证丢失,特此证明。)
查档证明。若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若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的证明。
一旦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簿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 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四、补办结婚证的步骤
近两年登记结婚的夫妻,档案还存在各区县的婚姻登记处,补办人只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合影再到初次领证处补办,当天即可拿到新证。
结婚登记已经超过两年的夫妻想要补办结婚证,则需要到各区县档案馆查出登记材料,复印后再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到当地婚姻登记处补办即可,当天就可拿到新证。
4 结婚证补办流程是什么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
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统一印制,由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 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 办理条件 一、结婚证遗失或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维持该状况 三、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因故未能亲自到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提交公证的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 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对于身份证号码错误的、一二代身份证号码不统一的,补领结婚证时,必须出示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2、常住户口簿 3、结婚证丢失证明(样式如下:我单位 XXX 与 XX 单位的 XXX 于 XXXX 年 XX 月 XX 日在 X 处登记结婚, 至今仍是夫妻关系。
因保管不善,将结婚证丢失,特此证明。) 4、查档证明(若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若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的证明) 5、一旦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
户口簿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 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6、双方近期大二寸免冠合影照片3张 7、补办《结婚证》不需要夫妻共同去办理,只需一方即可 办理流程 大致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领证四个环节。
一、申请 申请人带上证件到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登记结婚已经超过两年的申请人需要到各区县级以上档案馆查询婚姻登记材料。 二、审查 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三、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符合补办条件的,准予登记,缴纳工本费每对9元人民币(个别地区费用略有不同),补发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告知理由并返还所需材料。
四、领取证件 近两年登记结婚的夫妻,档案还存在各区县级以上的婚姻登记处,补办人只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合影再到初次领证处补办,当天即可拿到新证。 登记结婚已经超过两年的夫妻想要补办结婚证,则需要到各区县档案馆查出登记材料,复印后再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到当地婚姻登记处补办即可,当天就可拿到新证。
5 补办结婚证需要什么 民政局补办结婚证流程
你好
补办材料
1、身份证
原件,一方为境外人员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2、户口簿
原件,一方为境外人员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3、结婚证
换发结婚证的需提供原结婚证,补办结婚证的无需提供此材料
4、结婚登记记录证明
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查档证明);
5、照片
双方三张大二寸(54cm)近期免冠合影照片
6 夫妻一方的结婚证丢了 补办需要什么证件
一般规定离婚需要资料:(简称五证)
夫妻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证明、单位或街道出示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
但是,对于结婚证遗失后怎么办理离婚呢?
民政部对此作了明确规定: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的丢失情况做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也可以到原办证机关申请补领《夫妻关系证明》,然后再办理离婚手续。
7 补办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补办结婚证需出具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有条件的省份,可以允许本省居民向本辖区内负责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
第六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发证程序进行。 第六十四条 受理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三)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 至第三十五条 规定的身份证件; (四)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当事人结婚登记档案查找不到的,当事人应当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婚姻关系,婚姻登记机关经过严格审查,确认当事人存在婚姻关系的,可以为其补领结婚证。 第六十五条 婚姻登记员受理补领婚姻登记证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查验本规范第六十四条 规定的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 (三)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一 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当事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当事人居民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2、当事人常住户口簿。 (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须盖有公安部门的公章。请将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在两张 A4 纸上。)
3、档案证明。 如果当事人原办理结婚或离婚不是在深圳市辖区,而是在中国内地其他婚姻登记机关,现在要在深圳市婚姻登记机关补领婚姻登记证,应持有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的档案证明。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档案证明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4、照片。 补领结婚证的当事人提交3张相同的大2寸双方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补领离婚证的当事人各提交2 张相同的 2 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建议使用背景为红色或蓝色的彩照 )
二 补领婚姻证书程序
当事人备齐证件、证明材料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人提交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初审-→申请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登记员受理、审查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声明书-→登记、发证。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三 受理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申请的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3、当事人持有身份证、户口簿(非内地居民持有《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24 至第28 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深圳领结婚证需要预约。
深圳结婚证办理流程如下:
1、 预约申请,当事人进入“广东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进行结婚登记预约;
2、受理和审核,按照预约的时间和地点,带上资料前往所需要的婚姻登记处。登记员核验当事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登记员审核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见证当事人签名并按指纹;
3、办结,登记员打印结婚证,当场将结婚证分别颁发结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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