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婚姻法: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1两人都姓杨,只要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就不在法律禁止结婚的范围。
2两人都姓杨,孩子跟谁姓还需要讨论么?
3潘杨不结亲是说潘仁美害死杨老令公的事,不是法律不让,而是有些地方的传统习惯,只要你们家人不反对,那就没啥关系啊。真正相爱的两人,怎么能因为这么可笑的原因就被阻止!
清河县
在《水浒传》第二十四回“王婆贪贿说风情郓哥不忿闹茶肆”中有载:
看官听说:原来武大与武松是一母所生两个。武松身长八尺,一貌堂堂;浑身上下有千百斤气力——不恁地,如何打得那个猛虎?这武大郎身不满五尺,面目丑陋,头脑可笑;清河县人见他生得短矮,起他一个诨名,叫做三寸丁谷树皮。那清河县里,有一个大户人家,有个使女,娘家姓潘,小名唤做金莲;年方二十馀岁,颇有些颜色。因为那个大户要缠他,这女使只是去告主人婆,意下不肯依从。那个大户以此记恨於心,却倒陪些房奁,不要武大一文钱,白白地嫁与他。自从武大娶得那妇人之後,清河县里有几个奸诈的浮浪子弟们,却来他家里薅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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