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铜仁的人结婚的习俗?

贵州铜仁的人结婚的习俗?,第1张

贵州省铜仁市是一个具有独特风俗习惯的地方,其婚俗也是其中之一。以下是贵州铜仁的人结婚的一些习俗:

1婚前准备在婚前,男方要向女方家送去礼品,一般是一些日用品、水果、糖果等,同时还要请一些长辈过去提亲。提亲的仪式中,男方需要携带一些红酒、糖果等礼品,并由家中的长辈作陪,女方家人则会招待提亲一方。

2婚礼仪式贵州铜仁的婚礼仪式一般会在早上进行,首先是男方向女方家拜访,这个过程中需要进行三次鞠躬,表示尊重。之后,新郎要先拜祖先,女方家人也要随后拜祖先。之后,男方和女方的父母要互相交换糖果和礼品,以示家庭和睦。然后,新郎和新娘要一起跪拜天地和父母,之后双方互相敬酒,向亲友敬酒。最后,新人要一起磕头拜谢祖先和嘱咐长辈,表示对家族传承的重视和敬重。

3婚后习俗在结婚后,男方要把新娘带回家中,这时候一般会有一些新郎的家人在门前设立关卡,要求新娘献上红包或者一些礼品才能进门,这被称为“门钉”。在新娘进门之后,家中的长辈会教新娘如何做饭、洗衣等家务,以及如何尊敬丈夫和长辈。此外,新婚夫妻还要去拜访亲友,向亲友敬酒,并送上一些礼品表示感激和尊重。

总之,贵州铜仁的人结婚的习俗非常丰富多彩,充满着浓郁的地方特色。这些习俗不仅体现了尊重家族传承和长辈的传统美德,也彰显了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的价值观念。

传统“三金”是指项链、耳环、戒指,随着时代的发展,“三金”逐渐演变成了“五金”,指的是项链、戒指、耳环、手镯、吊坠。

1结婚风俗就是结婚的礼节。中国古代有“六礼”之说,现今部分地区也有这个习俗,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2 结婚三金,通常也可算在彩礼中,是组成结婚彩礼的一部分。一般来说,如果有订婚仪式的环节的话,三金和彩礼都是在订婚仪式上给女方。如果没有的话,则要在正式婚期之前给女方。

3送三金和彩礼最重要的,就是这份心意。只要在正式婚礼之前,将这份心意送给女方就可以了。千万不能做超出自己经济承受能力范围内的事情。

结婚的风俗禁忌

1忌于农历六月完婚,因有半月妻的意思。

2订婚当天,不管天气有多热,所有参加订婚的宾客都不可以扇扇子,否则会有拆散的意思。

3忌于鬼月农历七月完婚。

4床位安好后至新婚夜前夕,准新郎忌一个人独睡新床,如无可避免,可找一位大生肖(如肖龙)及未成年的男童陪睡。

  元宵节:也就是农历正月十五,为本地最有特色的民间传统节日。元宵活动历史较长,古时雷州庆元宵尤如朝廷大典一样隆重。传统的元宵节以游神为中心内容,现在的内容则丰富得多。一般从月初开始村村鸣擂锣鼓开始筹备,以元月十五最为热闹,也有些地区延至十六、十七,均以县城为中心,整个活动热闹非凡。关于元宵活动,清代道光年间编修的《遂溪县志》有这样的记载:“上元张灯结彩,舞狮象杂剧游戏,作火树,放花炮烟花,打秋千,赌灯谜,士庶欢游达旦”。20年代流行于遂溪一带的元宵雷歌“东海嫁”这样说:“游人满坡眼睁睁”,“几百双眼向樟兜”;另一首雷歌有“头上金钗总落了,真是热闹这元宵”之句。可见,元宵活动除了游神外,还有赛会看人、娱乐之举。清代吴川举人吴河光有“元宵风景正清和,游女如云逐队过”之名句。现在湛江各县均有庆元宵活动,主要以县城和古镇为中心,以吴川县城的规模最大,雷州县城、廉江县城和安铺镇的活动也颇有特色。乡村有小型的放烟花、放炮竹、出灯、做大戏等活动。市区亦举行灯展等活动。

  清明节:景色清明,是人们“追远”的传统节日。本市清明扫墓“拜山”,城乡皆同,大多集中于清明日,亦有在清明前后数天。民间拜山活动,其主要祭品是烧猪、肥鹅、饭团、鸭蛋、蟹、饼等。机关、团体、学校亦在清明节期间集中前往祭扫烈士墓,向烈士敬献花圈,缅怀先烈。

  端午节:即五月初五节,本地民间一般作为“驱邪镇恶”之节。从初一开始,农村群众大多在居家门楣上插艾条以“驱邪”,到初五亦有部分人在小孩子胸前挂香符(用花布包香料做成三角形或动物形图符)。在城市,从初一开始大街小巷卖艾枝、草药,市民纷纷抢购插门及煮水洗澡,洗澡一般定在12时正。据说,用艾药水洗澡能将邪气及皮肤病冲走。初五日各地普遍吃五月粽,亦有部分地区举行风筝表演或龙舟竞渡,此活动与纪念屈原有关。端午节活动,最有特色的要数廉江之古镇安铺。该镇每年端午节期间均举行盛大的龙舟竞赛活动,这一活动历史悠久,长盛不衰。尤以近年来,活动的规模更加盛大,内容更为丰富,参观者不仅有本镇、本县的群众,还有许多外地来客,热闹非凡。

  中秋节:亦为较隆重的传统节日。在城市其内容主要有:一是从节前半月开始,举行大规模月饼展销活动,居民纷纷购买,相互送赠,以省港月饼为名贵;二是中秋之夜赏月活动,主要在全市各大公园或游乐场所,大部分居民均涌向各活动场所,或三五个青年人,或全家人一组烧烤、吃月饼赏月,小孩则时兴手提小灯笼玩耍,几乎通宵达旦。在乡村,村民们则是吃月饼、甜薯、芋子、豆糖之类,亦有年轻女子月下玩“浮针”,取一碗清水置于八仙桌上,拿新针轻放水面,观察针的浮沉情况,预测婚姻。

  重阳节:九月九重阳节在本市部分地区流行,为―文人节,吴川、雷州较隆重。旧时两地文人汇集,对该节日兴趣甚浓。《雷州府志》载:“重阳登高,偕于是日采药作酒曲”。雷州西湖、三元塔、梅�登高坡等为主要活动场所。梅�镇之重阳节,亦称赛诗节,由商人捐资,五月份开始筹备,文人推出一位教师出题,参加者按题赋诗作对,八月诗稿汇于教师处评定,到九月初一,各街道群众、文化人士派代表到登高坡标号厂位,在坡上搭上雅致精巧的竹楼,张贴诗对,称“诗社厂”。其时张灯结彩,迎狮演戏,士子登高饮酒作诗,观者数以万计,一连数天。此活动延续二三百年,解放后曾停办。1985年湛江诗社吴川分社成立后,此活动恢复,诗人集会赏菊,饮酒作诗。雷州市登高之风亦盛,学校师生、各方游人纷纷到三元塔和雷州西湖游览,竞显豪情。这一天,市区及各县均组织老人进行文体活动。

湖南婚嫁习俗之汉族:

旧俗有说媒、相亲、换庚、定庚、过门、拜堂、闹房、回门等成套仪式。将儿女生辰八字写于红纸内,由媒人转交对方称“换庚”或“发红庚”,如合庚顺利,则互送信物,称“定庚”。男方送衣布,女方多为送布鞋、袜底、鞋垫各一双。择吉迎亲谓之“过门”,互索彩礼、嫁妆。拜堂合卺,行礼为仪,进入洞房还有闹房的习俗,闹房形式不一而足。在湘西、湘南一带,还流行哭嫁之风。出嫁前一两天,甚至半个月,就开始唱“哭嫁歌”。

在湘南嘉禾县,更发展成一整套“伴嫁歌舞”,有安席歌、哭嫁歌、怨娘歌、骂媒歌、分离歌、送别歌、射歌(历歌)、耍歌、媒婆苦歌、童养媳歌等,采取坐唱、轮唱、合唱、长歌等形式,还有载歌载舞的《伴嫁舞》(包括把盏、香火、走马、划船、卖酒、推磨、娘喊女等舞),舞时所遇之物皆可作舞具。在少数民族中,青年男女的择偶、定亲和婚礼比汉族要丰富多彩,有许多还保持着原始古朴的特色。

少数民族青年互相结识、物色对象常在喜庆节日或赶集赴会的途中。苗族的四月八、六月六、赶秋的歌会活动,侗族的“玩山赶坳”,都是青年男女聚会交友的极好机会。湘西苗族还有跳月之风,童男处女于清风月夜,到林中山巅,对歌跳舞。情投意合者,虽不相识,亦可相约订婚。

扩展资料:

关于回门:

在湖南新娘出嫁三天便回门,称为“归宁”、“三朝回门”、“头转客”,含有“成家不忘娘”之意。而新女婿去拜见岳父母,则有向他们表示“感恩戴德”之意,藉以增厚姻亲之谊。通常由新娘的弟妹到新郎家,请新郎新娘相偕回娘家。大多上午接受邀请,中午聚餐,日落前回家为宜。北部习俗,女方于订婚日宴客;南部习俗,女方于归宁日宴客。

归宁时,新郎要带礼品,如橘子、苹果(甜蜜)、香蕉(招呼)、饼或柑、酒等礼品,赠予岳家。女方应准备回礼:米香、糯米糕、桃饼、六件蜜饯、两枝有根叶的甘蔗、种子鸡一或二对(约二、三个月大的公鸡、母鸡各一只,准备新娘生产时进补用)、橘子、香蕉,供新人带回男方。

新婚后第三天回娘家,称“头转客”;第六天或第十二天回娘家,称“二转客”;满月回娘家,称“三转客”;满四个月也有再回娘家的习俗。回娘家时,新人均需携礼品致赠女方,而女方亦需备礼品回赠。新人带水果,女方回赠礼品:“满月”备红圆、米糕等,“四个月”备红色面桃及其他糕类等。

陪亲是指新娘出嫁时,女方派出亲戚(一般为女性)陪同新娘前往男方家的一种风俗。陪亲的条件通常没有严格规定,但一般需要在亲戚中挑选一位与新娘关系亲密、经验丰富、善于沟通的人来担任此任务。此外,陪亲者还需要具备一定的礼仪知识和应对能力,以便在婚礼过程中协助新娘处理各种事宜,并保证婚礼的顺利进行。在一些地方,陪亲还有一定的仪式和习俗,比如需要给陪亲者送礼物等。

大喜之日

结婚前夕

祭拜:男方在婚礼前一天要祭拜天地祖先,告知有婚事要举行。

安庆礼:依八字、房屋座向……拜母床。

结婚当天

祭祖:男方出门迎娶前,应先祭祖。

迎亲:迎亲车队以双数为佳,六的倍数最佳。

燃炮:迎亲礼车应於途中一路燃放鞭炮以示庆祝。

食姐妹桌:新娘出发前要与家人一起吃饭,表示别离,大家要说吉祥话。

请新郎:礼车至女家时,一男童持茶盘恭候新郎,新郎下车后予男孩红包答礼,再进入女家。

讨喜:新郎与女方家人见面问好之后,应持捧花给待嫁之新娘,此时新娘之姐妹或好友应刻意阻扰,经新郎哀求后以九九九元红包礼成交,喻长长久久。

盖头纱:新郎予捧花后,将新娘头纱放下并挽出大厅。

拜别:新郎与新娘上香祭祖,新娘叩拜父母道别,新郎行鞠躬礼即可。

出门:新娘由一福份高之女性长辈持竹筛或黑伞护走,进入礼车。

礼车:应悬挂一棵由根至叶的竹子,根上挂著萝卜,意有头有尾。礼车后方则有朱墨画的八卦竹饰。

敬扇:新娘上礼车前,由一生肖吉祥之男童持扇置于茶盘给新娘回赠红包礼。

不说再见:当所有人要离开女方家时,绝不可向女方家人说再见。

泼水:新娘上礼车后,女方家长将一碗清水、稻谷及白米撒向新娘,代表女儿已是泼出去的水,并祝女儿事事有成、有吃有穿。

掷扇:礼车启动后,新娘将扇子掷至窗外,谓弃坏性子;掷扇后应哭几声,且在礼车后盖竹筛象征繁荣。

迎娶队伍以竹筛为先,青竹连根带叶,竹端系猪肉一片,防邪神白虎。

燃炮:一路燃放礼炮,车抵男方家门时,家人应燃炮竹。

摸橘子:由拿著两个橘子的小孩迎接新人,新娘轻摸橘子,并赠红包答礼。

牵新娘:新娘下礼车时,由男方一福气长辈持竹筛顶在新娘头上,并扶持新娘入厅。

忌踩门槛:门槛代表门面,故新人应横跨门槛过去。

新娘入厅后要跨过火盆踩碎瓦片。

敬茶:将新娘介绍给家中长辈认识。

拜天地:新人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相拜,送入洞房。

进洞房:以竹筛覆床,桌上置铜镜压惊,新人共同坐在预先垫有新郎长裤的长椅上,谓两人同心,并求日后生男。然后新郎掀开新娘面纱,合饮交杯酒、吃甜汤,象征早生贵子。

忌坐新床:婚礼当天,任何人皆不可坐新床。

观礼喜宴:宴请客人,同时举行观礼仪式。

送客:喜宴完毕后新人立於门口端喜糖送客。

吃茶:由男方已婚亲友喝新娘的甜茶说吉祥话并赠红包。

闹洞房。

清朝晚期:

父母之命 媒妁之言

从故纸堆中读出文化味,这具体到阿强收藏的500多张结婚证最贴切不过了。

阿强收藏最早的“结婚证”是清朝宣统元年的 “童养婚帖”。该“婚帖”是一张红色的,字迹由毛笔书写。整个婚帖没有任何图案修饰。

在该“婚帖”的右侧有四句话“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前世姻缘,上苍注定”。

中间注有乾造与坤造,即男女的生辰八字,该“婚帖”上还写有“聘礼白银两百二十两”。

最后用农历落款日期:宣统元年(1909年)六月初三,在左侧写有“和合百年”作祝福话语。从收集地来看,这张结婚证应该是当时佛山地区的。

是否相配全凭

媒人一张利嘴

据了解,童养媳在民间多出身于贫寒之家,女方为了免除抚养负担,便把女儿送往男方,有的男方家长为免去儿子成年后花聘金,也找童养媳。

年龄上,童养媳一般要比其“丈夫”要大。人们往往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来概括传统婚姻。所有婚事都是由媒人往来传言,再由父母决定,当事人没有选择的权力。

在古人认为,聘则为妻,奔则为妾,依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就是礼,就能得到社会的承认。

竟成一时之风

“姐弟恋”

竟成一时之风

阿强的前辈曾经告诉他,古人很讲究生辰八字,八字相匹配则天地结合,阴阳相配。

男方出白银两百二十两的高额聘礼说明男方在当时是相对比较富有的。从该“婚帖”的日期可以看出,童养媳当时只有12岁,其“丈夫”应该在12岁以下。

买来的童养媳主要是照看“丈夫”,陪“丈夫”玩耍、读书等,作用相当于现在的小保姆。等其“丈夫”长到15岁左右,两人才正式完婚。

这种风俗当时在佛山也普遍存在。

本世纪初:

旧习消逝 文明结婚时兴

一张建国前的结婚证背后有着怎样的历史背景呢?

在阿强的收藏中,几张建国前的结婚证就反映出当时的结婚方式,其中一张是日期为1930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的。

记者发现,这对广东新人结婚证书字体开始使用“变体”,书写顺序也由从右至左变成从上到下。该证书的图案和花边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结婚证的上方左、右各有一个面带微笑的小天使,手里牵着一条红色的丝带,带有明显的西洋色彩;而在结婚证的底边有两个重合的心,由丝带串在一起,寓意天赐良缘、永结同心。

但令记者感到奇怪的是,该婚书上依然注明了男女传统的生辰八字。收藏这个结婚证的阿强告诉记者,这时的“文明结婚”已经不是婚礼的形式了,而是带有自由恋爱和自愿结婚的意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已经不重要了。但由于“大媒做见证人”的习俗依然根深蒂固,所以这时的婚礼虽然具备了西方的婚俗,但在形式上却摆脱不了传统的旧俗,是一个过渡时期。

据悉,在西方文化的影响下,建国前中国结婚方式发生一些转变,青年男女开始了一种新的结婚方式,即男女双方经人介绍或自己相识,经过一段时间交往、恋爱,经双方家长同意而结婚组成家庭,一些青年男女甚至选择在教堂结婚。这种结婚方式比传统的婚姻相对简单,称之为 “文明结婚”。

辛亥革命前,“文明婚礼”已经在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的少数人中出现。辛亥革命后,对婚姻方面有过某些改革。而自由恋爱者多实行新潮的“文明结婚”。

结婚证开始

加盖政府公章

“文明结婚”把旧式的从“请庚”到“收奁”的礼节,往往简略为订婚、行聘礼,或者这两项也没有。“结婚之日,当由男方父母各给以金戒指一枚,礼服一袭”。婚礼有主婚人、介绍人、证婚人参加,他们和新婚夫妇都要在结婚证书上盖印。

阿强介绍,能够接受新式婚姻主要有两种人,其一是相对比较富有的人,并接受过西方教育,第二种是基督教徒。而他收藏的这张则属于当时佛山“名门望族”的结婚证书,此时的 “结婚证书”已将过去的“媒人”称为“介绍人”,称谓进步了许多。证婚人主要请的是社会上比较有威望和地位的老人或政府官员。

该“结婚证书”上还出现了政府的公章。阿强说,建国前,法律规定男女双方结婚必须先订婚,然后才能结婚。出现公章也说明男女结婚不再是自己的私事,而是纳入了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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