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的风俗

辽宁的风俗,第1张

辽宁的风俗有:冻饺子、皇寺庙会、秧歌。

1、冻饺子:起源于老沈阳的年俗“冻饺子”。明末清时一进入腊月就要准备过年的食物,其中包饺子是一项重要任务,包好后,冻起来,从小年一直吃到正月十五。今天人们所吃的速冻饺子,就起源于几百年前辽沈地区民间过年的习俗。

2、皇寺庙会:皇寺是皇家寺院,从皇寺始建之时,皇寺庙会就已经出现了雏形,建成后,庙会规模日益壮大,从最初的农产品,手工制品售卖发展到综合性的贸易集市。

3、秧歌:秧歌是流传于我国北方广大地区的一种民间舞蹈。沈阳秧歌属东北大秧歌,分高跷、地秧歌两大类。沈阳人酷爱秧歌,他们舞得热烈、舞得豪放、舞得粗犷,令人振奋。

风俗简介:

风俗是特定社会文化区域内历代人们共同遵守的行为模式或规范。风俗的多样性,是以习惯上,人们往往将由自然条件的不同而造成的行为规范差异,称之为“风”;而将由社会文化的差异所造成的行为规则之不同,称之为“俗”。

所谓“百里不同风,千里不同俗”正恰当地反映了风俗因地而异的特点。风俗是一种社会传统,某些当时流行的时尚、习俗、久而久之的变迁,原有风俗中的不适宜部分,也会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而改变,所谓“移风易俗”正是这一含义。

怎么能听说东北的婆婆可怕呢?东北的老人都不错的,反正我妈我爸,还有他们周围的人都很好!对晚辈都很友好,如果可怕,那可能是真不喜欢。这边什么习俗都没有,至少我家是!从来过的就特随意!

真的没什么讲究,东北人不流行收礼,收了之后她总惦记还你点东西。如果真的想送礼,你就带点特产去吧,也不用带,到沈阳的超市买点就行,这里的超市卖东西全得很。然后楼下买盘香蕉,一个西瓜就够了。

没有给红包的习俗,所以你就别多心了。呵呵

彩礼钱是一种陋习,强调男女平等的今天,为何还需要彩礼钱?在古代,不仅仅有聘礼,还需要有陪嫁。国内其他省份的彩礼钱,趣评不去讨论,免得有些彩礼畸形的省份称趣评为地域歧视,主要与大家分享一下趣评老家这的彩礼钱。趣评老家在辽西某贫困县农村,现在常住在沈阳,曾经在北京工作过三年。

先来谈谈北京的情况。在北京工作的时候,趣评接触的都是互联网公司的同事或者大学同学,参加过不下20场婚礼。在参加婚礼的时候,不论是北京本地的土著,还是外地的北漂,都从未谈及过彩礼钱。一般而言,北漂夫妇们都是小两口一起拿出钱来买首付。如果买不起首付,也是一起拿钱在老家买房子,并没有那种女方要多少彩礼的情况。

再来说说其他地方同学结婚的情况。趣评大学已经毕业7年,同学都在陆续结婚,已经跑过好几个城市参加同学的婚礼。趣评的大学同学都有稳定的工作,夫妻双方的经济地位也都比较平等。如果是男方买房,女方就会陪嫁买车, 也根本没有天价彩礼的说法。事实上,在城市中如果女方有稳定的工作,女方父母都有稳定的职业,所谓彩礼钱根本就没多少,更多是象征意义,或者双方父母给小俩口成家立业的本钱。

最后谈谈在趣评老家农村的天价彩礼。在大概20年前,趣评大哥结婚的时候,需要彩礼钱8000块,外加彩电一台、家具一套、金戒指一枚。即使如此,趣评的父母也算是竭尽家产,又借了很多外债,才算帮大哥娶了大嫂。趣评当时看到这种情况,心里就非常明白,如果不凭借自身努力考上大学,恐怕家里没有能力帮助趣评娶媳妇。现如今,趣评也算是小有家财,在沈阳全款买一套两室的商品房不成问题。但趣评绝对不会娶要彩礼的女孩,不是出不起钱,而是经济上不划算。

趣评的侄女刚刚订婚,彩礼钱是15万,外加一套农村住宅与三金,也就是金戒子、金项链与金耳环。这还是比较亲民的彩礼钱,很多家的女孩都已经叫价到了20万。可以说,在农村娶一个媳妇,彩礼钱加上房子加上各种宴席,没有30万的成本下不来。农民辛辛苦苦干一年,能够攒下多少钱?恐怕,一对夫妻辛苦20年,也就够给儿子娶媳妇,还的是那种攒钱的夫妻。

再接着上文说说,为何娶农村要彩礼的女孩子不划算?如果是古代,或者是以前,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女儿出嫁以后既不需要承担娘家的业务,也不分娘家的财产。现如今,农村女孩不仅要彩礼,婚后还要承担娘家的各种义务,亏不亏?更何况,你见过哪些自己事业有成的女孩会要彩礼钱?

欢迎大家讨论,你认为娶要彩礼的女孩亏不亏?

这个是很冷门的民俗。

好象是一个少数民族的爱情故事:一个男的和一个女的相爱了,男的是少爷女的是丫头,男的家庭不允许他们结合,他们一起私奔,被抓了回来。后来那个女的被扔到井里去,男的并不知道。男方家又给男的找了门亲,男的不同意,他们就说如果不同意就杀了那个女的,其实是骗他的。在结婚那天,那个女的变成鬼从井里出来。。。。。。。

所以,以后把井封住辟邪。

井盖代表一种不吉利,平时老人都告诉我要避开井盖走,或跨过去,不要踩着井盖,避晦气

更别说结婚这种大事了,更是万事图吉利,所以井盖用红纸盖上,一方面避晦气,另一方面也是预防新人踩上,如果道的中间就是井盖,结婚那么一大帮人往前走,肯定不能拐着弯避井盖走吧,铺上红纸,即使踩上也认为不是井盖,不能招惹晦气

其实这就是一种结婚的讨彩头,但既然一辈子就这么一次,所以大家都想万事做到最好,所以一点点大家都这么做了

结婚酒席钱是由双方家庭协商而定的,如果是根据双方请客桌数来双方分摊,则收取的礼金也可以分开核算。这没有没有一个绝对标准的,有些男方家里条件好的都由男方出关系也不大。

当然并不是说女方家嫁女就高人一等,人人平等嘛,在这个现实社会中谁家的钱都不是捡来的,也没有什么是应该与不应该,作为家庭条件都相当的两个家庭来说,或者是男方家庭稍微弱一点的,很多时候开明的女方家会适当的帮助男方家,一起出酒席钱,减轻对方的负担。

其实传统的没有根据的习俗大家都在逐渐的淡忘,越来越多的人懂得现代社会的道理,懂得人人平等,而且很多婚礼上的事情也都是大家一起商量决定的,没有固定的版本固定的参照。

扩展资料:

办酒席要注意的事项:

1、如果对于在结婚旺季摆酒店的人而言,是要提前订位置的,特别是一些城市里比较有知名度的酒店,可能要提前半年就要预定位置。特别是碰到国庆节等好日子,甚至要提前一年订位置的。

2、在设宴订位时,对主家席的要求要说清楚,其他客桌则没有特别要求。

3、建议在设宴当天要预先为宾客安排位置,有一些关系不是很融洽的亲朋好友不要安排坐在一起,以免他们喝了酒会借酒发疯闹事。

4、预订酒席时,必须在订单上写清楚设宴的厅房名称。

不同民族之间的互婚习俗,是最古老的氏族外婚制的扩大与延伸,也是氏族内部通婚禁忌必然发展的结果。如前所述,蒙古族氏族外婚在贵族范围内的极大团难是:蒙古贵族几乎都是一个氏族的脉系,不得不在10世以外的旁支系族内通婚。这正是蒙古贵族在同一氏族祖先的远支族人中寻求配偶的重要原因。为此,蒙古族与满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通婚,便成为一种十分合理的氏族外婚制。

  但是,满族与锡伯族之间,达斡尔族与鄂温克族之间,鄂伦春族与鄂温克族之间,达斡尔族与鄂伦春族之间的双边通婚,却依然存在着一种不可逾越的氏族内婚禁忌特殊障碍。

  上述各民族都有“同姓氏不通婚”的传统禁忌。蒙古族同一个“敖布克坦”(姓氏)避忌结亲。满族、锡伯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都有各自同一个“哈拉”(氏族)避忌结亲的习俗。鄂伦春族分化成新的氏族“穆昆”之后,同一个“穆昆”避忌通婚也是普遍的。

  但是,除了蒙古族与其他民族之间不存在任何氏族之间通婚的禁忌之外;其他氏族间都或多或少存在着某些氏族之间通婚的古老禁忌。比如,满族与锡伯族曾经有过族别不分的较长历史,这两个民族本身的“哈拉”有过同姓氏的历史沿革。沈阳满族大姓有瓜尔佳氏(关)、伊尔根觉罗氏(赵)富察氏(富)、纳喇氏(那)、赫舍里氏(康)、完颜氏(王)、乌札拉氏(吴、乌)、宁古塔氏(刘、宁),沈阳锡伯族大姓家族也有瓜尔佳氏(关)、依尔根觉罗氏(肇)、富察拉氏(宫),、那拉氏(那)、赫舍里氏(康);完颜氏(王)、吴札拉氏(吴)、宁武图氏(刘)。 [i]相同的姓氏被认为是同一“哈拉”,不可通婚。许多宗谱上甚至还标明“锡伯满洲”的族属,成为两民族族别难分的依据。 [ii]

  又如,在对北方民族的调查中, [iii]发现达斡尔族在布特哈地区和齐齐哈尔地区有达斡尔较大的一个氏族沃热哈拉,同时,鄂温克族也同样有一个沃热哈拉,这两个民族的这同—哈拉禁止通婚。双方都认为这是同属一个哈拉的原因。还有,达斡尔族的郭博勒哈拉的人与鄂温克族的杜拉尔哈拉的人禁止通婚;达斡尔族的敖拉哈拉人也禁止与鄂温克族的那克塔哈拉人通婚。同样情况,据调查,在格尼河地区有一个鄂伦春族的卡尔塔基鲁氏族与鄂温克族的杜拉尔氏族互不通婚,因为鄂温克族称卜尔塔基鲁氏为杜拉尔:反过来鄂伦春族称杜拉尔氏为卡尔塔基鲁,彼此都承认他们同属于一个氏族,所以禁忌通婚。 [iv]在调查中还有达斡尔族郭博勒氏族与鄂温克族杜拉尔氏族不准通婚的记录, [v]上世纪末,海拉尔地区达斡尔族郭博勒氏族一名叫福康的男子娶鄂温克族杜拉尔氏族名叫南肯的女子为妻,遭到了反对,被认为属于严禁通婚的范围。

这种不同民族却公认为存在通婚禁习的同属于一个氏族的观念,究竟是如何形成的?到现在仍旧是一个谜,至少在近半个多世纪的调查中没有找到答案,只有各有关民族的传统习惯及通婚历史的经验做证,找不到确定的原因。

  关于上述民族通婚俗制中一直存在不同民族之间双方某些氏族禁忌互婚的传统,在调查研究中,我认为有足够的证据可以探求它的产生原因。在达斡尔族与鄂温克族的氏族家庭组成中,历来有无子女者招收养子的习俗,除从本氏族旁系中过继养子外,允许从其他氏族或别的邻近民族的某哈拉中过继养子,由本氏族会议承认归属于本氏族。但在该养子成长后发展了本氏族分支时,原民族的生家氏族依旧以同一氏族的血缘关系对待该养子家族,按照老人的记忆确定这两个氏族仍是同,一氏族,世代不准结亲。另一种情况是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都有无子有女招赘纳婿(养老女婿)的习俗,招赘可以在不同民族间进行,如达斡尔族男子入赘鄂温克族女家,并成为女方氏族成员时,根据血缘关系,两民族的两个家庭发展起来的氏族,被认为是同一氏族,不可互婚。反之,鄂温克男子入赘达斡尔女家,以后发展起来的氏族、也被认做同一氏族。又一种情况是,鄂温克族婚俗中不反对寡妇改嫁,甚至流行男女双方鼓励支持寡妇改嫁的风习。如寡妇嫁入达斡尔族、鄂伦春族某氏族家,再生子女与原夫家子女的同母血缘关系。使以后发展起来的氏族彼此互认为出于同一氏族,不准通婚。以上三种情况;即不同民族互招养子、互招赘婿、互有寡妇改嫁,形成了民族虽异,氏族血缘相同的关系,因此出现了上述北方民族特有的民族相异的两个氏族却禁忌通婚的传统。

对于上述问题的调查和研究,对北方民族通婚习俗史及北方民族关系史的确立有重要的文化史价值。

中国北方诸民族通婚的风俗习惯,历经了自辽王朝以来一千多年的艰辛过程,到现在尽管还在偏远地带遗存某些禁忌外,各民族间以氏族外婚制为基准已经全面通婚,不仅在民族间发展了亲缘关系,更重要的是各民族的文化风习也进入了多样化的交流与融合,推动北方民族在现代化进程中出现了适应性更强的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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