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河南地区,嫂子给将嫁的妹妹梳头,这有两种情况,一是梳成髻,即媳妇头,意味着妹妹将成为人家的媳妇。一是还按闺女的发式梳,即梳长辫子,意即妹妹是待出阁的闺女,等到婆家后,再由婆家嫂子或者婶子大娘挽成髻。给姑娘梳头时有歌。在豫北长坦县,其歌词为:“前拢七,后拢八,婆家娘家一齐发。婆家发了二顷半,娘家发了二顷八,走到半路发庄嫁。”
2、订婚要给订礼 双方家人吃饭。
3、准备结婚的前一个月吧,男方要带上足够的钱去给女方买衣服、首饰之类,衣服要买好几套,在婚礼时候穿。
4、结婚的前几天两家人要在一起商量婚礼的细节。
5、婚礼当天新郎要在婚礼当天的早上去接新娘,越早福气越多。
6、新娘有弟弟或者侄子“把轿门”,男方家要准备足够的红包给把轿门的,要是把轿门的不放行,新娘是不会“下轿”的。这个“把轿门的”还拿着新娘陪嫁的柜子箱子等的钥匙,一串钥匙要给一个红包。
7、新娘进去新郎家之后,开始拜天地高堂、对拜等,完了之后 司仪会主持新娘“改口”就是喊“爸、妈” 新郎家长要给“改口费”。
8、入洞房,大家回避,新娘换衣服之后,新郎的妹妹或者侄女端一脸盆水给新娘,新娘可洗手示意,然后给妹妹或者侄女红包。
9、然后大家闹玩一番,基本都是拉着新郎打油,给新郎新娘伴娘伴郎脸上涂抹煤黑,这些人要机灵闪躲,要不弄到衣服上很让人心疼的。
10、然后开饭,大吃一顿酒席 。
结婚是一辈子中最重要的事情之一,婚礼当天的仪式也是很重要的环节,新人在婚礼当天或多或少会紧张,所有在婚礼之前一定要先了解一下婚礼的详细流程,下面跟深圳深礼堂艺术中心小编来看看。
一、新郎新娘迎宾
宾客陆陆续续的到达酒店,而新郎新娘要在酒店门口迎接并让宾客们做一个签到方便统计。然后由工作人员将宾客带进大厅属于他的位置上面,如果是男方宾客就带去舞台的左边,女方宾客就带去舞台的右边,在中国位置布局一般是男左女右的。
二、新郎新娘入场
在宾客差不多到齐了之后,司仪就会宣布婚礼正式开始,屏幕上开始播放新郎新娘相关的爱情视频。新郎先行入场站在中间等候,新娘在父亲的陪同下从大门口进入婚礼现场,然后走到交接区由新娘父亲将新娘交给新郎,然后新郎携手新娘走向婚礼舞台。
三、新郎新娘互说誓词并交换戒指
新郎新娘在入场之后,司仪会说一段开场白,然后由新郎新娘互说誓词。接下来伴娘伴郎或者花童会将结婚戒指拿上婚礼舞台,新郎单膝跪地向新娘求婚并为她戴上结婚戒指,同样的新娘也为新郎戴上结婚戒指,然后共同向宾客们展示爱的信物。
四、宣读致辞
在交换结婚戒指之后,如果有证婚人,那么证婚人先宣读致辞表示对新人的认可,一般是由有威望的长辈或者领导来担任。然后再由新人的父母来进行婚礼致辞,新人为父母敬茶并改口。最后新郎新娘为了感谢宾客和感恩父母进行致辞。
五、倒香槟、切蛋糕、扔手捧花
经过上面4个步骤,大体上的婚礼仪式就已经结束了。新郎新娘再一起切蛋糕、倒香槟,喝下交杯酒,互相喂对方蛋糕,最后再由新娘扔出手捧花将幸福传递给伴娘,整体的婚礼就结束了。
六、婚宴开始,新人敬酒
婚宴正式开始,婚礼互动节目调动气氛,新娘换上敬酒服和新郎一起向每一桌宾客敬酒,对宾客的到来表示感谢,最后在婚宴结束之后微笑着将每一位宾客送出酒店。
相信只要提前做好充足的准备,并且能够在举办的前一天彩排一次,那么在婚礼当天一定能举办一个完美的婚礼。
1.确定民政局 首先需要 办理结婚证 的双方男女共同到其中一方的 户口所在地 的民政局进行结婚证的办理。 2.网上预约 双方将结婚登记日定下之后,可提前网上查询一下自己要去办理结婚证的那天,民政局是否有预约,因为如果是很吉利的日子的话,是很有可能提前预约满的,因此最好是提前一一个月在网上进行预约,如果是普通日子的话,只要避开周末去民政局办理结婚证都可以随时去。 3.拍结婚证照片 注意拍摄结婚照片时不要穿大红色的衣服,需准备3张二人的免冠合照。 4.双方证件材料 双方的户口本、双方身份证、双方户口本的主页和自己那一页的复印件、双方身份证正反两面的复印件。 5.领号 如果是在网上预约了登记时间的,可直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民政局前台领号。如果没有在网上进行预约的,可以直接到民政局大厅进行领号,如果这个时间段都已经预约满了的话,可以看明天或是其它时间有位置,有的话可直接在民政局的大厅预约登记结婚的时间。 6.递交双方证件材料原件,等待工作人员审核 若双方的材料与证件原件审核通过之后,就可以领取结婚登记表格,进行填写。填写好表格之后,在一旁等待叫号,将表格以及双方的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结婚证照片递交给工作人员,并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且阅读完相关文件后签字。 7.最后宣读誓言, 领取结婚证 ,并拍照留念,大部分的民政局都会有专业的摄影师帮你们拍照,这部分是需要自费的,可自行决定要不要拍照留念。
法律分析:领结婚证所需要带的证件根据情况不同,具体为:
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1)中国公民须持有:
本人户籍证明;
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侨民须持有:
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3)外国人须持有:
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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