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上一年级需要准备什么证件

小孩上一年级需要准备什么证件,第1张

小孩上一年级需要准备什么证件介绍如下:

1、暂住证。(主要针对外来务工人员)。

2、用人单位劳工合同。

3、户口本

4、结婚证

5、准生证。

6、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

7、儿童疫苗接种证明。

郑州小学一年级报名需要的证件为:户口本,房屋所有权证。

如果一家三口的户口不在一个户口本上,建议家长携带能够证明是夫妻的证件,如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并且带好所有的户口本。户籍所在地为:本区集体户的适龄儿童,监护人要提供郑州市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

无房证明;由集体户所对应小学;视学位情况进行安排入学。本区集体户孩子的户口跟随父母其中一方在集体户上。无房证明:集体户需要到房产管理部门开具无房证明。

郑州小学报名的介绍如下:

集体户所对应小学:集体户无房的,孩子上小学是到户口所在地所对应的小学去报名。视学位情况:优先安排人户一致的,如有空余学位安排集体户无房的。

集体户口也属于郑州市户口的一种,如果孩子父母名下没有房子,要出具无房证明,并按照郑州市区常住户口政策给孩子报名,出具相关证件。住址和户口不一致的情况以实际住址为准。可按照郑州市常住户口入学政策给孩子报名,同时提供无房证明。

法律分析:孩子上学不需要提供父母的结婚证。

一般上学需要提供家庭户口本、父母的身份证、房产证(未办理房产证的,须提供在房管部门备案的正式购房合同、全款票据)。

直系三代亲属在同一个户口本且共同居住的,可按祖辈住房划片入学。须缴验的证件有:家庭户口本、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的住宅房产证件、学生父母双方在市房管局开具的无房证明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小学招生要求孩子家长出示结婚证,有点匪夷所思。”13日,武汉汉口家长钱女士在网上向媒体反映,“孩子年龄到了,对口上学,跟父母的结婚证有什么关系?”钱女士对这所学校要求孩子报名入学须家长带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的规定表示难以理解。(5月14日《楚天金报》) 现在又到了小学新生报名入学的时候。一般来说,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小学新生报名入学需要家长提供房产证、户口本、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证件。一是为了证明孩子的户口确实在当地,以满足“就近入学”的要求;二是为了证明孩子确实达到了国家法定的入学年龄。

但是这所学校在这些证明材料之外,又提出需要家长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的要求,确实让人难以理解,对一些家长来说也难以办到。比如那些已经离异的单亲家庭?所以说,只要家长提供的材料能够证明自己的孩子符合入学的条件要求,不管是教育部门还是学校,都应该本着简化程序,方便家长的原则办事,而不是额外附加一些条件,既为难了家长,还给孩子顺利入学造成了种种困扰。

对于这种现象,当地教育部门也应该有所关注,一旦发现个别学校因为对政策了解不够,或者是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存心刁难家长,给新生报名入学设置障碍的做法,就应该立即介入,予以纠正,并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不可以的,需要出具 结婚证 ,可申请 补办结婚证 后办理子女户口登记。建议先上户口,再上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 监护人 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 亲子鉴定 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 结婚 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 婚姻登记 机关申请 结婚登记 。符合本 法规 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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