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是没问题的。合理或者不合理取决于双方的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如果男方也没给彩礼,就不要提陪嫁。如果给了,女方家却不给陪嫁,那你妻子在自己家应该吃了不少苦,多疼疼她吧。
我和男朋友相恋已经有3年了,前段时间我们一起去见了双方父母,决定下半年结婚。见过父母后,我父母要求男朋友家要给彩礼以及三金,男朋友父母知道后,答应给彩礼+三金一共10万元给我们家。
但是呢,就是需要我们这边出家电,床上用品等陪嫁的。按道理,女儿出嫁,父母是应该给嫁妆的,但是我父母知道后,坚决不同意,还对我男朋友家各种不满意,他们认为这个彩礼钱是男朋友家给我父母的,所以理所应当的应该由他们把彩礼钱全部占为己有,而且不给我任何嫁妆。
我爸妈说,我们老家结婚习俗就是,彩礼钱都是父母的而且不会给女儿陪嫁。房子,家电,车子之类的是男方全包,女方不出一分钱,彩礼费还不能少。我父母说想当初你大姐结婚时,都是把彩礼钱全都给他们,而且房子之类的都是男方全包了,而且他们还说不能在我这里搞特殊。
反正,现在我父母坚决认为彩礼钱应该是他们的,而且坚决不给陪嫁,就是出陪嫁也仅仅是出几床被子。我想了很久,我真的是他们的亲生女儿吗?他们这样的嘴脸不就是在卖女儿吗?他们就没想过,我一分嫁妆都没有就嫁过去,会被婆家人看不起吗?
我自己也很绝望,也许是怕我拖累吧,娘家那边至今没主动联系过我几次,但是幸好老公疼我,也没有和我计较陪嫁,现在的我们过得很幸福。
一、女方要求男方给彩礼情况下要准备嫁妆,如果没有准备让女方空手嫁过去可能会被男方家嫌弃。
现代社会很多人都开始了裸婚的生活,说白了就是没有存款,没有房子,没有嫁妆,没有彩礼,俩人就是因为你爱我我爱你然后就去民政局扯证结婚了,这种情况下无所谓,但如果女方家里要求男方给彩礼,还要求了具体的金额那女方就必须准备嫁妆了,当你在要求男方的同时男方肯定也会要求女方,就算当时没有说出来但心里肯定也会做比较。
如果女方没有嫁妆就这么空着手嫁过去成为人家的老婆了,那男方的妈也就是女方未来的婆婆日后肯定会拿话来敲打女方,在这种情况下男方也会受妈妈和亲戚的影响,只要因为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儿吵架你没有嫁妆的话就会蹦出来,虽说是事但却很伤人,为了堵住被人的嘴嫁妆还是要有的。
二、如果女方没要求彩礼但男方硬要给,那么女方就视自己的家庭情况决定就行,有就准备没有也无所谓。
有一部分女方的家人是不会要求彩礼这个事儿,因为他们觉得只要男方能对自己的女儿一辈子好那就行了,况且自己的家庭情况也不富裕,所以彩礼这个事儿有没有无所谓,在这种情况下就看男方的意愿了,很多男方为了让女方能够在亲戚面前抬得起头就会准备丰厚的彩礼送过去表示诚意。
其实这种情况下男方或者说男方的家里人是认可女方的,也应该都清楚女方家里的具体情况,所以就算女方没有嫁妆嫁过去也没啥事儿,毕竟人家一早就知道你是这情况还愿意给彩礼就说明是看中了你这个人,所以你要是家里真的不富裕嫁妆没有也是可以的。
我认为结婚是否需要彩礼和嫁妆是看当地习俗来决定的。
1、给彩礼不给陪嫁
有的地区家庭是只收彩礼不给陪嫁钱的,但是一般会给女儿配上红脸盆、红桶、红被子等物件。但是给彩礼不给陪嫁的情况还是比较少见的。
2、不需要彩礼也不需要陪嫁
随着年轻人的思想越来越豁达,认为婚姻最重要的还是要两个人感情稳定,携手共度。越来越多年轻人会追求裸婚,也就意味着不需要给女方彩礼,女方也不需要出陪嫁。
3、给彩礼也给陪嫁
对于大多数地区来讲,男方给完彩礼后,女方是需要给陪嫁钱的。一般来说给多少首先是根据当地的习俗来,其次是取决于双方家庭的经济条件。在少部分地区甚至会出现嫁妆多于彩礼的情况。
对于彩礼个嫁妆都是怎么理解的?如何平衡比较好?
首先你要明白什么是彩礼。彩礼,是男方家为了感谢女方父母把女儿培养那么优秀的一种人情表示。
意思说,这个钱是给女方父母的,不是给女儿的,更不是给小家庭的。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女儿出嫁,实际上是嫁去男方家,说白了就是嫁去婆家,成为婆家的人。所以,结婚的所有开支,那都是男方家的事,比如:彩礼钱,订婚礼金,三金,酒席,婚照,婚礼现场,等等所有的一切。
女方只要人去就够了,因为女方是去婆婆家住一辈子的,为婆家生儿育女,传承血脉!
女儿结婚,娘家会准备一份嫁妆,但都是以实用为主,比如几床被子,一个大彩电,冰箱什么的。既温暖又贴心,体现出娘家的亲情满满。
所以说,结婚的一切开支,必须是男方负责,如果男人连这个钱都出不了,那只能等着光棍。虽然现代化思想已经很普及了,但是女性要生育面临的身体受损和职场歧视依然没有改变,尤其在新婚姻法上女性的生育是不被认可的,因此更需要彩礼这种形式来保障女性的权益,那本来女性在婚姻里就是弱势的一方,当然要提彩礼了,难道还让女的先说自己家有多少嫁妆然后倒贴过去?
3,基于第2条,也基于婚姻法,彩礼和嫁妆是女性的婚前财产。即可以理解为,彩礼是男性娶妻的一个条件,需要拿出来谈,而嫁妆是女方家自己的事儿,代表的是女方父母给自己女儿的一个傍身保障。换句话说,彩礼是你给女方的,当然要谈,嫁妆本来就是女方自己的,所以就不太值得说。
4,虽然很多人已经实现了现代化的独立婚姻,但难免还是有一些传统思想,比如儿媳妇要优先管公公婆婆啊,女方远嫁啊,过年要先回婆家啊,家里家务依然是女的主要承担啊,种种……依然是传统嫁娶的模式,包括现在也还是有“入赘”这种概念,说明普遍还是女方“嫁”去男方家。那当然就要看多少彩礼了,你要娶人家女儿,还先问人家有多少嫁妆,不合适吧?
5,退一万步讲,有些家里不给嫁妆,彩礼也就要四五万或者不要,这也是女方做主导。我们都听过男方问女的你们家这边习俗是多少?而很少听说我家这就是x万,我按x万给你。女性自带生育价值,彩礼是对抗现代婚姻法的一种无奈的方式,而嫁妆只能是女方父母为了显示自己对女儿的重视给的,所以即使不带嫁妆,在生育这件事上男的也应该给女的保障,因此嫁妆更少被提及了。
情侣之间如果有结婚的意向的话,在谈婚论嫁的时候,很多时候说到彩礼和嫁妆这个问题都会可能有分歧,其实彩礼和嫁妆的确是很难谈的,男方和女方都要学会协商,这样子才能谈好彩礼,双方才能顺利的举办婚礼。
因为彩礼冷战不说话怎么处理
1 由中间人劝导:假如由于彩礼的问题,两边陷入了暗战的僵局,能够寻觅一个亲朋当中间人来进行谐和。假如你们是通过相亲认识得彼此,也能够通过媒妁的沟通来缓解局势。总之,中间人作为桥梁,对暗战是最好的处理办法了。
2 如果实在产生了彩礼问题的话,处理彩礼纠结应注意下列问题:解决彩礼纠纷时以当事人是否订立婚姻关系来判别;结婚前给付的,婚后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日子或给付后给付方日子困难的,请求偿还应当得到支撑。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风俗。要差异彩礼给付时当事人的片面意。这种工作每个家庭都会发生的,谁多拿了,谁少拿了,跟其时约好的不一样了。主要还有爸爸妈妈的关系在里面。仅有的办法便是夫妻两个说清楚,都不要介意。其他人敷衍一下就好了。
你可以跟你的未婚夫说一下情况,如果对方能够接受你就继续婚礼,如果对方不能接受,那你就只能放弃,虽然不能说天下无不是的父母,但是有些父母确实是家里太穷,他们确实可能会在女儿出嫁的时候留一部分女儿的彩礼,甚至有些地方是,嫁妆几床被子,而彩礼几十万全都归父母氖 了,因为他们要把钱给儿子娶媳妇儿。
比如有些地方娶媳妇可能需要几十万的彩礼,父母可能是努力了一辈子也不太能给自己的儿子娶个媳妇,而儿子也努力,但是确实是你想让一个小年轻,工作几年就拿出几十万的彩礼,买房买车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情,我不是支持父母留女儿的彩礼,我只能说这种情况确实是有的,比如有一些地方,娶媳妇彩礼太高,很多父母确实是女儿的彩礼都不给女儿,不陪嫁东西。
如果说彩礼很少,比如就几万块钱,三五万,八九十万块,如果父母扣了一半我觉得是小事,几万块钱如果这个男生都不愿意给,那你嫁给他还指望他以后能帮你孝敬你的父母吗,女孩子结婚了,确实是就相当于是给了别人,我能理解贫穷的父母想要一部分彩礼的心思,毕竟没钱啊,所以留个几万块钱真的没有什么。
但如果男方不能接受,那你就直接选择退婚吧,但如果是几十万的彩礼,父母留了一半,你可以跟父母商量一下,看看他们能不能不留,如果父母不同意,你只能问你的未婚夫能不能接受,如果不接受你只能选择退婚,否则两边你都不得好,最后最痛苦的是你,你的对象会怨你,你的父母也不理解你,所以干脆不要嫁了,但如果对方愿意接受,你就赶紧嫁了,以后尽可能的不要再给钱财给父母,可以孝敬,但不要再给钱了。
彩礼给了不是一定要给嫁妆,这实际上都是各个地方的习俗,并没有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解决彩礼纠纷需要遵循哪些原则
1、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
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了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是否返还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
2、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
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
3、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
一般来说,彩礼问题主要大量存在于广大的农村和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人们迎亲嫁娶,多是按民风、习俗形成的惯例。如果当地没有此种风俗存在,就谈不上给付彩礼的问题。对于不能认定为彩礼的、属于男女交往间所为的给付财物如何处理,要视其具体情况及性质,由法院依法作出处理。
4、要区别彩礼给付时当事人的主观意愿
一般来讲,彩礼的给付往往是行为人以男女双方订婚或者结婚为目的。如果是完全自愿给付且无任何附加条件的属于一般赠与行为,如果没有特殊规定,通常不予支持返还彩礼的请求。
5、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
6、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这属于彩礼返还的特殊情形。这里的生活困难是指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不是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来说,变得困难了。
7、彩礼返还适用的诉讼时效问题
彩礼的返还适用普通的诉讼时效,即三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权利受到侵害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开始。因此,此类纠纷的起算,有以下几种情形:如果双方没有缔结婚姻关系的,给付人应当及时履行自己的权利,向对方主张自己的权利。对方拒不返还的,诉讼时效开始起算;如果双方登记结婚的,自其解除婚姻关系之日起,给付人就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在日常生活当中支付彩礼,还有就是一些嫁妆都是属于各个地方的习俗,可能每个地方不一样在这方面的要求和具体的处理方式也是不一样的,所以法律对此并没有做出一些过多的限制和禁止性的规定。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