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可以。1、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2、由原籍拟迁入户的户主开具同意接收证明;3、带齐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原件、拟迁入户的户主同意证明、拟迁入户的户主户口本、迁入申请书即可办理原籍迁回;只要当事人符合户口原籍地的准入政策要求,并且原籍的集体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就是可以回原籍落户的。结婚后,是否迁移户口,法律并未作出限制性规定,公民可以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迁移户口,迁移户口的应当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结婚户口不迁是可以的。结婚并不是一定要迁户口的。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法律分析:结婚户口迁出是可以迁回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一般是可以的,只要当事人符合户口原籍地的准入政策要求,并且原籍的集体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就是可以回原籍落户的。
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基础证件(资料):当事人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迁出地的集体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出证明、户口迁入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2,其他证件及资料:当事人的迁移户口申请书(出具迁移的理由)、购房入户(提供房产证)、人才引进(提供劳动合同)、夫妻投靠(提供结婚证)等;
3,带上述资料及证件,去户口迁出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领取户口迁移证并注销原户籍的常住户口;
4,带上迁移证及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落户。
可以迁回,但是有一定条件,因产权转让、离婚、征地等原因,失去目前居住地户籍所在地的房屋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人,可以将户口转移到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
离婚后户口迁回的程序
1、离婚后双方的户口会分开,即每人都有户口。
2、取户口簿,前往当地警察局登记处,工作人员会为你填写户口转移卡,然后从当地户籍档案中移除当事人的户口。
3、将户口转移证明书拿给当地即将定居的派出所登记处,例如提供工作单位证明,即可将户口移回工作单位。
所需材料
一、有合法固定住所类居民
迁移申报材料: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此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自建房:土地使用证;土地、规划部门批准建房的有关材料。
购买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购销上税发票原件(留存复印件)。
单位租赁给本单位职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单位证明;收取房屋租金发票或有关凭证。
二、有相对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类
属工作调动、招工、招干入户的:工作调动介绍信或录(聘)用通知(或报到介绍信);调动人员登记表或录(聘)用人员审批表;录(聘)用人员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为被企业录(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
属军队转业干部及复员退伍军人人户的:军转干部或复退军人安置部门介绍信;随迁军转干部家属安置通知书。
属大中专(含技校)毕业生就业入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普通高等(中专、技校)学校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属投资兴办实业的人员入户:投资人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完税证》;拟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拟迁移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三、引进人才
所需申报材料: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学历和职称证书;组织人事、劳动部门相关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四、亲属投靠
新生婴儿入户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书;婴儿父母身份证或户口簿;婴儿父母的结婚证书;准生证或生育证(其中: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应出具征收社会抚养费凭证)。
夫妻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结婚证书;夫妻双方身份证或户口薄;拟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和随迁人员的户或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
父母子女投靠入户:被投靠人申请、身份证或户口簿;接收单位证明;投靠人户籍证明和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夫妻同时迁入的还应出具结婚证书;已达到法定婚龄的子女投靠父母,还应出具婚姻登记机关的未婚证明。
近亲属投靠:出具法定监护(抚养)人丧失抚养能力或病故伤亡证明和与被投靠人确立监护(抚养)关系的公证书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法律分析:可以,如果在同一个城市,是比较简单的,如果您的户口性质(城市、农村)没有变化,那么同一类型的户口迁移,只要您提供相应的资料就可以比较简单的办理,如果是跨地区(不同省级管辖)的话可能需要奔波的久一点,如果在一个管辖区内,那么就会变得简单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一、结婚迁出去了还能迁回来吗
1、结婚迁出去了还能迁回来。但必须满足迁回地的迁移条件才可以,且需要当事人依法向迁入地申请准迁,获得书面许可后,依法向户籍所在地申请户籍迁出,到准迁地户籍登记机关申请户籍登记。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婚后迁户口都需要什么手续
婚后迁户口都需要下手续: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等。
离了婚,我和孩子的户口怎么办?
很多离婚的夫妻已经分崩离析,希望彻底分清界限,再无瓜葛。说说常见的户口问题。
1、离婚时,是否可以提出诉求要求对方迁出户口呢?
离婚时,要求对方迁出户口的诉讼请求,法庭将予以驳回。
必须明确:离婚与户口问题适用的法律完全不一样!离婚纠纷是解决同等双方主体之间的争议问题,而户口问题是公民一方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的事项。
因此,解决户口问题并不需要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
2、离婚后,一方户口一定要迁出吗?
离婚后,户口是否迁出可选择。
你们对户口不迁出一事能够达成一致,那么户籍依然可以继续留在同一户口本上。这是因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民政部门会在户口簿上盖离婚章,证明你们已解除婚姻关系。
如果你们在离婚协议中有关于户口迁出的约定,或者在判决书上有户口迁出的条款,又或者户主一方明确不同意另一方继续留在自家户口的,必须迁出户口。
3、离婚后,是否必须把户口迁回原户籍呢?
离婚后,迁出户口一方,可以迁回结婚前原户籍所在地或现在的经常居住地,也可以选择自行另立门户或再婚后再迁出。
无论是另立门户,还是迁回原户籍、现在的经常居住地,都需要你事先了解清楚当地公安局户籍部门关于户口迁出、迁入的流程和手续,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部门的条件后,再准备好材料进行办理。
4、离婚时,子女户口必须随取得抚养权的一方吗?
离婚时,子女户口可以选择跟随其中一方。
如果子女未满18周岁,需由父母代办理一系列的户口迁移手续。而如果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可以自己去户籍部门办理。而且也有选择另立门户的权利,除了可以选择迁移至父母其中一方户籍处,也可以选择自行办理单独立户的手续。
子女的户口可以随着协商,或者判决、调解确定抚养权归属的一方走,尤其未成年子女。由于我国自古以来对教育的重视,处于接受教育黄金时期的未成年子女尤为重要。因此,在选择孩子跟哪一方户口时,可以优先从教育问题上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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