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
不同情况
实际上民法典已经把是否登记在一方名下不再作为推定父母赠与一方的因素,因此,民法典考量是否是赠与一方,一定要根据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即意思表示来判断。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推定为赠与双方,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同时民法典也把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的规定取消了。因为按照民法典司法解释第29条规定,这种情况属于对双方的赠与,那么也就不能按份共有了。
1 婚前买房婚后男方父母还贷房产证如何办理
是看房产证登记人是谁,以及你此时是否已婚,如果登记人是你一人,而且是已婚状况,卖掉住房,需要你和配偶两人一起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房产证,才可以办理过户签字手续。
还是那句回答,只要你现在是已婚情况,卖掉住房,需要你配偶签字才可以。
你这房子主要看登记人是否只有你一人姓名,以及签署购房合同是否领取结婚证之前,以及你爹妈手里是否有还款凭据!
如果登记人是你俩夫妻,那没办法,住房权益你俩共有,一人一半,但是需要一起偿还你爹妈出资的债权,
如果登记人是你一人,购房合同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那么,住房属于你婚前个人财产,归你一人所有,和你配偶无关,你爹妈出资属于对你债权,可以依法主张,对方说的没错,婚后还贷以及婚后增值,属于共有,你来一人一半,但是婚后还贷是你爹妈出资,属于对你俩债权,男方想要增值部分的一半,需要偿还你爹妈在你婚后一半的还贷数额。
2 婚后男方父母以男方名义所购房,离婚时如何处理
婚后贷款购房
解答:婚后贷款购买的房产如无特殊约定应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如果离婚时贷款已经还完,双方按市场价值平均分割即可,房屋市场价以专业房地产评估公司的评估值为依据。如果离婚时贷款尚未还清,双方应当平均分割房屋净值,房屋净价值为离婚时房屋市场价(专业房地产评估公司的评估值为依据。)减去未还款本金(不含利息)。
具体方法分割如下:
1、如果一方要房,另一方不要房,得房者可给另一方一半补偿。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市场价通常以房地产专业评估公司的评估价值作为依据。 2、如果夫妻双方都要房,可采取竞价方式获得产权,以出价高者获得房屋。竞价方式在理论上是公平的,但实际上对弱势的一方并不公平,也容易造成新 的社会问题,所以在有些情况不适用竞价方式。如女方带着哺乳期的孩子,并且没有其他住房存在生活困难等情况,如果男方采竞价方式获得住房,将使女方陷入巨大的困难甚至难以生存。在这种情况下,可由法院判决确定住房归属,得房者给对方一半补偿,计算依据通常以房地产专业评估公司的评估价值作为依据。 如果竞价不成,可由法院判决确定。
3、如果双方都不要房,可拍卖房屋,所得价款由双方平均分割。
3 婚前对方父母首付买房,婚后对方去世,房子怎么处理
婚前购房,对于其父母的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其个人的赠与。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先分割一半归配偶所有,另一半及首付属于遗产,由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共同继承。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
(二) 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 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4 婚后男方父母全款买房,房产写了夫妻两人名字
焦点二、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买的房子如何认定?
现实生活中,为了让子女过的幸福,父母倾一生积蓄给孩子买房,面对子女婚姻破裂还要分走一半房产,很多老人无法接受,法院在进行充分调研后,在司法解释(三)中拿出了解决方案,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在实际生活中,父母出资为子女结婚购房往往倾注全部积蓄,一般也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违背了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实际上也侵害了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所以,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购房父母子女名下的,视为父母明确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比较合情合理。 以上为婚姻法司法解释。建议你和你父母找到当时购房的证明。如;银行转账证明和资金流水,这些能证明是你父母出得起啊。
法律分析: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分析:没有。如果是一方父母出钱买的房产则登记在夫妻一方的名下,如若日后离婚,该房产则为夫妻双方的一方所有,也就是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这个房子离婚后应该是归男方个人的,女方无权享有该房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六十六条 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如果婚后女方父母全资给其女儿购房,登记在其女儿个人名下,则一般该房屋属于女儿的个人财产,不算做其与丈夫的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可知,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但父母全资给子女购房的情况较为特殊。原因在于:房屋系父母用其财产购买的,并非其女儿女婿的夫妻共同财产,且父母的购房本意为该房屋为女儿的个人财产,与女婿无关,女儿认可这一做法。因此,该房屋随登记在女儿的个人名下且是婚后取得,但并不可简单地将其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应当在考虑民法典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对房屋的性质作出判断。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女方父母出全款给其女儿购房、房屋登记在其女儿个人名下,那么一般情况下该房屋属于女儿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其与丈夫的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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