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外国人结婚对方可转中国国籍吗

和外国人结婚对方可转中国国籍吗,第1张

法律分析: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外国人需要加入中国国籍才可申请办理中国护照。 但外国人可以凭本国护照和中国颁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即所谓的“中国绿卡”),在中国永久居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七条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一、中国人的近亲属;二、定居在中国的;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法律分析:如果在中国大陆涉外登记结婚,嫁给外国人是不需要改国籍的。

以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为例,这些国家的移民法允许通婚者永久持有该国的永居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七条:“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一、中国人的近亲属;二、定居在中国的;三、有其它正当理由。”因此,成为中国人的配偶,可以合法加入中国国籍。但要注意,根据上述法律第八条:“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即,加入中国国籍后,即同时丧失外国人身份。

申请加入中国国籍的境内受理机关为定居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和户政管理部门无关),境外受理机关是中国 驻外使、领馆、处或驻香港、澳门特派员公署。申请手续有以下几条:1.申请人须填写《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书》,一式三份,每份申请表均须贴有申请人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相片,并另附一张相同的相片,供签发证件使用。2.申请人须提供的要求加入中国国籍的书面申请。3.申请人须提供相应证明,包括1)外国护照或旅行证件复印件;2)外国人居留证复印件;3)定居身份确认表复印件;4)如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所生的子女,须提供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相关证明。另外,经批准加入或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外国人,须凭《中华人民共和国入籍证书》在60天内办理入户手续,申领居民身份证。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后,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出入境手续按中国公民有关规定申请办理。

回答不易,~

法律分析:1,如果是在中国登记结婚,外国人需要出示一张单身证明,证明他属于未婚。这个证明需要到自己国家当地机关开证明,并且由他国家高级使馆确认文件的真假。大概需要一个月时间。开回来的单身证明,最好是自己去外面翻译,要不然需要800元翻译费。

2,外国人需要持有效护照。工作证明。

3,中国人需要持身份证,户口本,

4,一切手续都具备以后,在户口所在地(中国)的“省会”的“民政局”去办理跨国婚姻登记。

5,到了民政局,各自填写婚姻登记表格,各自念一便给对方听,然后签字盖章就OK拉,你们就是夫妻了。

外国人选择在中国结婚大多不为爱。为自己的签证问题。结婚以后他就可以到你户口所在地无条件签证,5年以后就可以入中国国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七条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一、中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中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很多洋媳妇(洋老公)和中国人结婚后一直在中国生活,但是她们在就业和出入境等方面存在一些限制,不少洋媳妇(洋老公)想加入中国国籍,那么外国人可以加入中国国籍吗?

首先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七条:“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一、中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中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因此,洋媳妇作为中国人的配偶,可以合法加入中国国籍。但要注意,根据上述法律第八条:“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即,加入中国国籍后,即同时丧失外国人身份,所以来自欧美国家的洋媳妇(洋老公)很少会申请加入中国国籍。

如果你确实想加入中国国籍,可以到定居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和户政管理部门无关),或中国驻外使、领馆、处或驻香港、澳门特派员公署申请办理。

虽然法律规定的很明确,门槛也不是很高,但是真正获得中国国籍的人屈指可数。

既然很难获得中国国籍(其实也没太大必要),那么获取中国绿卡(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应该不难吧?

还是看看法律规定吧。中国绿卡申请条件:

(一)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一般为50美金及以上

(二)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三)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

(四)本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

(五)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六)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七)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本条所指年限均指申请之日前连续的年限。

看来这个门槛也不高,只要在中国生活五年的洋媳妇就可以获得中国绿卡了。但是实际上又有多少人拿到中国绿卡的呢?

2016年,公安部共批准1576名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较上一年度增长163%。

根据公开信息,自2004年至2013年十年间,获得中国绿卡的总人数为7356人。

而居住在中国的外国人有大约70万人。

看来获得中国绿卡也不容易啊。

所以对于大部分在华洋媳妇来说,目前只能办理团聚类居留许可(最长2年),只是在就业和社保等方面存在不便。

外国人需要加入中国国籍才可申请办理中国护照。 但外国人可以凭本国护照和中国颁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所谓的“中国绿卡,在中国永久居留。外国人嫁给中国人是可以加入中国国籍的夫妻团聚申请永久居留证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外国人,可以申请办理夫妻团聚人员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与中国公民(具有中国常住户籍的)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结婚的;婚姻关系存续满5年的;在中国连续居留满5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9个月;有稳定的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七条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一、中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中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中国人与美国人结婚,孩子出生在中国,孩子具有中国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一九八〇年九月十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第四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国籍是指一个人属于某一个国家的国民或公民的法律资格,表明一个人同一个特定国家间的固定的法律联系,是国家行使属人管辖权和外交保护权的法律顾问依据。

  大多数人都是根据出生取得国籍。根据出生取得国籍分为:依血统和依出生地原则。

  依血统:不论出生在何地,只要其父母一方为本国人,则子女就获得父母一方或两方的国籍,这种原则称为:血统主义(jus sanguinis),又称为属人主义。

  依出生地:无论父母是哪国人,只要出生在该国的领土内,即自动获得该国国籍,这种原则称为:出生地主义(jus soli),又称为属地主义。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

  出生国籍方式:或采用血统主义原则即以一个人出生时父母的国籍为依据确定其国籍;或采出生地主义原则即以一个人的出生地所属的国家为依据确定其国籍;或采用血统主义与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其国籍。我国采用以血统主义为主、出生地主义为辅的混合主义原则,包括三项内容:一是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的具有中国国籍;二是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的,具有中国国籍;但若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且定居外国,本人出生即有外国国籍的,则不具有中国国籍;三是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的,具有中国国籍。

中国国籍还是属于审批制,只有在公安部批准加入中国国籍才可以成为中国公民。满足婚后已在中国境内与配偶共同生活五年等条件,可申请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中国人的外籍配偶申请加入中国国籍,应向中国籍近亲属的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并提交国际旅行证件、结婚证明、在中国定居证明等相关材料,由公安部审批。“在中国定居证明”是指《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根据《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国公民的外籍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可以申请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如果申请条件满足,但之后与中国配偶离异,或者丧偶,需提供公证证明,等待公安机关审核批准。

中国绿卡简介

我国于2004年8月开始正式建立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管理制度。

2017年5月28日,中国公安部宣布为进一步提高对永久居留外国人的服务水平,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公安部决定启用2017版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在2018年3月13日的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中国宣布组建国家移民管理局,由公安部管理。国家移民管理局于2018年3月13日正式成立。新成立的国家移民管理局负责外国人在华居留与永久居留的管理。基于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签发机关变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移民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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