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国家都用它独特的风俗习惯,然而在外乡人看来,总有一些是特别让人不习惯的,小编列取了几个国家的风俗,给大家看一下真实的世界各地的习惯有多大的不同。
儿子可以娶亲生母亲
喀麦隆是位于非洲中西部的单一制共和国,喀麦隆有种奇异的婚姻,就是父亲去世后,儿子可以继承父亲的一切,包括父亲的老婆,也就是自己的母亲,其目的是肥水不流外人田,防止母亲改嫁把财产带走。当然这种继承并非强制性,要求双方同意才行,下图为儿子与母亲的婚礼,小编作为中国人,对于这事,我只能说……唉,其实我也不知道怎么说。
男人可与女人共浴,顺便选新娘
土耳其人信奉真主,他们认为浴池是真主的圣地,在这里不应有任何邪念和顾忌。信奉伊斯兰教的土耳其女子平时都把身体裹得严实,头部和脸部都有包裹起来,只有在浴室洗澡时才会解下,所以男士们只有在浴室这样的“圣地”才能看清楚女子,久而久之他们就形成男女共浴的习惯,同时浴室也变成男女双方相互挑选对象的场所,下图为土耳其男女共浴现场。
巴基斯坦新娘结婚当日不能笑
巴基斯坦的婚礼通常在新娘家举行,这里的婚礼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就是新娘在嫁出去的婚礼当天,不能面露笑容,而且要表现得越悲哀越好,这样可以展示出自己对家的眷恋,倘若婚礼上面带笑容就会被认为不孝顺父母,会遭人鄙视的,图为结婚的新娘面带哀容。
女儿要和父亲一起洗澡
父亲节是子女表达对父亲的敬爱之日,在日本的表达方式比较特殊,日本女儿在父亲节当天,都会和父亲团聚,作为父亲的贴身小棉袄,不管出嫁还是未嫁,都要陪父亲一起洗澡,泡澡对日本人来说是至高无上的享受,作为女儿跟父亲一起洗澡是表达敬爱的最好选择,图为日本女儿跟父亲一起洗澡。
男子可在新娘市场直接购买老婆
在摩洛哥有个“新娘市场”,每年举行一次,全国各地的适龄女孩就像集市上的货物一样集中在一起,男子可在市场上任意挑选新娘,看中之后只要价钱合适,双方达成协议,就可以直接把新娘领回家,这个跟中国的模式果然完全不相同啊,图为摩洛哥的新娘市场上女孩在等顾主。
臀部越肥越受男子欢迎
南非的布须曼人与大多数人类不同,他们普遍比较矮小,成年人身高也仅12米左右,但他们的臀部却异常肥大,布须曼人则以臀肥为美,男子在择偶标准上主要是看臀部是否足够大,臀部越肥大被视为越漂亮,图为一个漂亮的布须曼女子。
浴池约会不穿衣服相亲
在日本有个秩父酒店,这酒店专门提供年轻男女相亲使用,不过相
我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这是从优生学角度出发所制定的。血 亲又称血缘,是指人类群体中具有共同祖先的人。直系血亲是指“垂直”的血缘关系,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 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旁系血亲诸如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舅、姨、姑、伯、叔等,三代以内 有共同的祖先即为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在通常情况下,每个人都带有56种隐性致病基 因,但由于个人之间所带的隐性致病基因种类各不相同,结婚双方带有相同隐性遗传基因的概率小。因此,这类 隐性遗传病是罕见的,发病率也很低。但在近亲婚配的夫妻中则不同,由于他们有共同的 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传给自己母亲(或父亲)的隐性致病基因正好相同的比例要远远大 于不同一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夫妻,这样两种相同隐性致病基因相遇的机会就大大增加。当夫妻双方正好带 有同一致病基因时,这类隐性遗传病就会显示出来,危害下一代。所以,即使近亲结婚也不能生孩子。
遗传是由身体内的基因相同造成的。由于近亲结婚的夫妇所携带的相同基因比较多,有些遗传病,只有当父母都有共同的“致病基因”而且“相遇”时,后代才能发病。在一般的婚配关系中,这种“相遇”的机会很少。而近亲结婚的情况就不同了,这种相遇的机会明显增加,由于他们来自同一祖先,共同的基因比较多。父母和亲生子女之间,同胞兄弟姐妹之间有1/2的基因相同,祖孙之间,伯、叔、舅、姑、娘、姨与内外侄女、侄甥之间有1/4基因相同。堂兄弟姐妹、姑表、姨表兄弟姐妹之间有1/8基因是相同的;表叔、舅与侄女、甥女之间有1/16基因相同,其表堂兄妹之间有1/32基因相同。相同基因越多,致病基因相遇的机会就越多,那么遗传病发病率就越高。
近亲结婚对家族病和遗传病都有着较高的发病率。这类病情无法控制,一般是隐形的病情,在外表不能观察到,但两个近亲在一起生出的孩子就会得上这种疾病。这对自己和孩子的今后人生都是无法弥补的。
女子会这么做,就是想要妈妈,亲眼见证自己的幸福。同时能够拿到妈妈,亲手颁发结婚证,也是一件非常有意义事情;这样情况在全国范围内,可能也不多见。
事情发生在河北沧州一位女子身上,她的妈妈在民政局窗口工作。因此在自己和男朋友领证时候,她想要到妈妈工作窗口,由妈妈亲自为他们颁发结婚证。
这一对结婚证,不仅对于女儿有重大意义,对于妈妈来讲也同样如此。我想女儿接过结婚证,以及妈妈颁证说祝福语时候,内心情感一定很复杂,正如女孩所讲,“差点没绷住”。女孩这样做法,有着下面两层含义存在。
一、让妈妈亲手见证自己幸福女儿领证那天,对妈妈来讲,也是内心不舍别离的开始。领证以后也就意味着,女儿已经嫁人,成为了别人家的儿媳妇。
这位女孩妈妈就在民政局窗口工作,能够带着男友到妈妈工作窗口领证,既是对妈妈工作支持,也想要让妈妈,见证自己和男友的幸福时刻。能够做到这样事情的妈妈并不多,做到的前提,是有一份民政局窗口工作经历。
二、让自己领证变得意义非凡领证结婚对于我们每一对夫妻来讲,都有着非同寻常意义。很多人为了纪念,这美好的一天,会选择一个好日子,去民政局领证。却鲜有人能够,从最亲的人手中,接过这本“国家级证书”。
女孩从自己妈妈手中,接过了结婚证,这样事情非常有意义。也说明了自己婚姻的不凡,妈妈看着自己女儿长大,又结婚生子,内心情感有喜有悲,同时也有无限的不舍和留恋。
领证是婚姻的开始,也是一个美好的开端。由自己妈妈亲手,颁发的结婚证,我想会让这对新人,对婚姻更加珍惜,日子也会过得更加红火。
该女子是属于重婚罪。该女子没有给自己的老公离婚的情况下,就和另外的男性同居,并且生下一子已经造成了重婚罪,所以法院可以追究她的法律责任。但是这个男子虽然知道该女子已经结婚,两个人只是同居关系,并没有领结婚证,我国的事实婚姻早在1994年的时候就已经取消,所以不追究该男子的责任。
该女子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依法应予惩处。然该女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其子年龄幼小,不适合长期离开亲生母亲。因此,青浦区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后,建议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并予以缓刑。法院已全部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该女子户籍所在地法院也已判决准予其与前夫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以这件事情已经上升到了刑事案件。同时,这个女子的行为也会给她留下案底。对于这个女子的行为,不做过多的评价,法律是道德最低的标准。重婚不仅对两个家庭都形成致命性打击,也严重影响社会伦理纲常,广大群众应当提高法律意识,认识到法定婚姻的严肃性,与他人以合法方式缔结婚姻关系。
在做任何行为之前,都要考虑到是否合法,不管这个女子是出于什么样的原因,她的行为都是已经处理到了法律底线。现在是因为孩子还小,但是她现在的行为以后,就算被孩子知道了,也是很没有面子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个女子的行为确实让人发指。不知道她未来会不会幸福,但是这种行为令人作呕!
有,就上次这个平台上,有个四十来岁的男人,说他的妈妈六十来岁了,已经给他生了一个,现在正怀着第二个 !哎,说实话,这都有悖人伦的事情 ,那么既然不幸的发生了 ,但愿他们娘俩不会生下傻子,如果生下的孩子智力有问题 ,那么他们没有幸福可言, 别说孩子遭罪,大人也跟上劳心伤神, 你说有什么意思呢?如果是这样的结果,何不各自放一步,母亲让儿子出去找个对象, 娘俩再不要互相纠缠,母子各归各位 ,这才是一个正常的幸福人家 !
上次我看了有一个女性写的真实的事,他们两口子结婚多久了, 有天她老公说,老公的父母是亲兄妹结的婚 ,可是他俩已经有孩子了,孩子就是智障,花了很多钱为孩子看病 ,都也无济于事 。也就是说,有时候你看亲人之间生下个孩子 是正常的,但是或许隔代遗传 ,就会生下一个不正常的孩子 。而这样的几率比不是亲人之间结婚生智障孩子的几率大很多 !
总之,妈妈与儿子生孩子 ,还是父亲与女儿生孩子,这样不管是从道德伦理层面,还是从社会层面来讲 ,是不支持的,就更别说我们的法律压根就不支持 了!
不可以!那样生出的下一代很容易有遗传性的疾病,很不好治的啊!就算是下一代没有,他也带有一些不良的隐性的基因,一些遗传性的疾病往往会隔代遗传!千万不要啊!否则会后悔终生啊!
不要听别人说的,千万不要抱侥幸心理!我妻的一个表妹就是这样子,她和她的姨表兄结婚,生有一女儿,今年有四五岁了吧,很乖,但是……从今年年初就出现发烧,血小板极低,等等,现在还在北京治疗,钱花了无数,但没什么效果,孩子不懂事,但是大人们都好心酸!……
基因方面的疾病,现在还没有很好的治疗方法啊!
虽然不认识你,但我真的好为你担心!!!好小弟,听大哥的话吧,大哥不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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