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结婚证可以办理出生证明吗
1、没有结婚证可以办出生证明。出生证明是孩子出生后,在生产医院办理的,只要父母身份证就能办理,一般在生完孩子出院前办理。超过一定时间未办理,需要做亲子鉴定才能办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二、准生证跟出生证明一样吗
准生证跟出生证明显然是不一样的,准生证是是计划生育处准许生产。而出生证就是医院给孩子的出生证明,出生证去派出所上户口用的。没有前面的准生证。就没有后面的出生证的,这样的话就上不了户口的
也可以上户口。《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
法律分析:不需要一,般的办理出生证明是不会需要结婚证书的,一般知识需要双方父母的身份材料还有父母的情况的证明文件,以及一些地方办理所需要的材料,然后带上孩子的出生记录到妇幼保健医院办理并且领取出生证明,办理这些证明需要挂号缴费的。如果发生遗失的话,进过核实也是可以补办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没有结婚证也可以办理出生证明,出生证明的办理方法:
1、出生医院。办理孩子的出生证明必须到孩子出生的医院进行办理,并且办理要及时,按照医院规定的办理时间进行办理,有的是在孩子大人出院的一个月内进行办理;
2、给孩子办理出生证明自然要带着宝宝起好的名字,宝宝的名字一定要经过两人的商量决定,出生证明一旦办理发放是无法更改的,会有不必要的麻烦,还有避免一方做主,另一方不知道,引起家庭纠纷矛盾;
3、父母双方身份证。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孩子父母的身份证,不需要带户口本,身份证上面的名字出生日期等信息要和住院时输入的信息名字相符合,身份证必须是有效的二代身份证;
4、办理孩子的出生证明必须携带结婚证,但是不需要同时带两个结婚证,只要一个就可以;
5、准生证可有可无。国家放开了二胎政策,不是办理出生证明必须携带的证件,可有可无,没有准生证也可以办理出生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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