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换。根据查询民政部官网公告得知,95年手写结婚证是可以更换新证的,需要由夫妻双方本人携带结婚证原件、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直接到原结婚证的发证机关变更即可。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
法律分析:老式结婚证名字写错了怎么办:凭身份证,户口簿,照片,到当初办理结婚证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查档补办结婚证, 手续证件齐全,当场办理完毕。1结婚证名字和户口还有身份证上的名字不一样。想改成一样的名字。2这要看当时登记结婚证是哪里出的错。如果是民政局出的错,当事人可以去法院打一场行政诉讼的官司,判决结婚证作废,民政局重新办结婚证。3如果是当事人自己的错,可以去法院让结婚证上的离婚后,再用正确的身份证和户口本重新登记结婚。4如果没有结婚证上的女人,恐怕结婚证就是那样的,不能改变。5写错的结婚证上的名字,只有用到结婚证时,才有用,和医保,养老保险都没有关系。登记法规在一些国家中是成立合法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在中国,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只有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其婚姻关系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承认和保护。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结婚证有错字如果不影响使用,不予以理会,如果影响使用建议更换。
补办条件
1、男女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
2、该结婚登记在北京市或各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
3、双方目前仍然维持婚姻关系;
4、结婚证遗失、损毁或不一致。
补办材料
1、身份证(原件);一方为境外人员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2、户口簿(原件):一方为境外人员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3、结婚证:换发结婚证的需提供原结婚证,补办结婚证的无需提供此材料;
4、结婚登记记录证明: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查档证明);
5、照片:双方三张大二寸(5×4cm)近期免冠合影照片;
补办流程
1、受理
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审查
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询问相关情况;
查证结婚登记记录是否属实。
结婚证名字写错的情况,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结婚证上的姓名。 当事人如果因为姓名变更,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结婚证上的姓名,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当事人变更姓名的证明材料。
一、领结婚证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男方必须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方必须年满二十周岁;
3、没有禁止结婚的法定情形,包括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二、领结婚证的程序:
1、申请。双方当事人至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一、旧结婚证换新证需要什么手续
可以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以旧换新需要的材料:
1、双方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
2、原结婚证或加盖查档专用章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
3、双方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4、申请补领时当事人所持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与婚姻登记档案不一致的,当事人还应当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信息变更的证明材料;
5、当事人结婚登记档案遗失或者难以查证的,当事人应当提交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遗失或者难以查证的证明和能证明婚姻关系的充分证据证明材料。
二、办理结婚证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你可以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
、夫妻双方的户口本或者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婚姻登记机关开具的审查婚姻档案的证明,到婚姻登记机关的窗口办理结婚证名字修改。如果是结婚年数已久,才发现结婚证上的名字错误的话,建议修改结婚证上的名字时夫妻双方都能亲自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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