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家港资律师事务所近期将进驻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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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律师事务所:CEPA进入第三阶段
21世纪经济报道 汤白露 2006年04月16日 12:51
记者汤白露北京报道
4月9日—13日,香港律政司司长黄仁龙“北京行”。在诸多行程中,黄仁龙的核心议题是反映香港律师界在内地拓展市场的诉求。
在与司法部会面时,黄仁龙特别提出两地律师联营的实务性议题,具体包括放宽监管措施,探索新的联营模式等。“总的说来,香港律师界希望在CEPA框架下,进一步拓宽两地律师联营的合作空间,但目前仍处于热身阶段。”来京访问之前,黄仁龙与香港律师会及大律师公会进行过多次沟通,并整理出一系列相关意见。律师界人士认为,随着CEPA进入第三阶段(2006年1月1日),粤港律师联营将水到渠成,但如何探索新的联营模式成为关注的焦点问题。
“一对一模式”此前不久,香港冯元钺律师事务所领取了第一个港粤律师联营许可证,鉴于此前长达10年的合作关系,该律师事务所的联营对象选择了广东中元律师事务所。中元律师事务所1994年创立于广东省中山市,其合伙人黄东伟对记者表示,“我们是一对一的‘夫妻关系’,因而双方感觉责任更加重大。”按照 CEPA相关规定,在内地设立代表机构的香港律师事务所,只能与所在地的一家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实际上,粤港律师联营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
2004年1月1日,《港澳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管理办法》施行,但这一管理办法相对比较严格。
由于法律市场“深度开放”是CEPA服务业开放的主要内容之一,国家有关部门针对上述管理办法过于严格的条款进行了调整。
2005年10月签署的“CEPA补充协议二”在法律服务方面增加了两项,其中一项是允许在内地设立代表处的香港律师事务所,与其代表机构驻所地所在的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和一个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
2006年CEPA进入第三阶段之后,在“CEPA补充协议二”的基础上又进一步放松了监管,规定联营业务可以扩大至办事处所属的省市。例如某香港律师所在广州设办事处,可以在中山或其他该省的城市设立联营业务。
尽管这一措施大大扩展了香港律师所在内地发展的空间,但在管理方面,联营机构的香港律师必须接受内地和香港的双重管理。黄东伟称,“假如我们联营所的香港律师出现违规行为,内地和香港的律师协会都可以进行惩罚。”与联营模式对比,如果香港律师以单独经营的方式进入内地,面临的难度要大得多。这种难度是多方面的,如必须通过内地律师资格证考试;必须与公检法部门建立档案关系;必须自己建立客户群等。
据了解,香港律师事务所早在1980年代开始进军内地市场;由于不熟悉行情,在内地开展业务的香港律师事务所在1990年代不断撤回。
直至2004年CEPA实施,香港律师所再度激发热情涌向内地。在香港650家律师所中,已在内地开设律师事务所的由34家增加至66家,其中广东约18家。
香港特区政府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主任梁百忍说,CEPA实施两年多,香港律师事务所在内地设立的办事处增加了一倍多。同时梁百忍认为,要开拓内地市场,一是要加强与当地的律师所合作,通过当地律师事务所介绍客户;其次要加强与香港贸易发展局、港府驻粤办合作,透过中介机构开拓客户源。
“跨越”广东?
据悉,另有3家香港律师所正在申请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建立联营。但香港律师所如何计划跳出“珠三角”商圈或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而向其他城市拓展?
黄仁龙指出,目前的问题包括香港律师事务所与香港大律师两种类型。在律师事务所方面,香港律师所希望在联营的年限、人数、申请程序等方面在目前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在大律师方面,不少内地企业以为香港只有事务律师,并不知道有大律师这个专业律师存在;而且香港大律师如果计划与内地律师联营,必须先在内地建立事务所。
在全国范围而言,香港共有650家律师事务所,只有一成在内地设立办事处,仍有九成未把握机会。
目前,香港律政司、香港律师会已经在加大推动相关律师所进入武汉、成都等中心区域城市。早在2002年11月,香港胡百全律师事务所在成都设立代表处,这是香港律师界首次在西南地区设立律师事务所代表处。
继鄂港两地法律界在2002年签订框架性合作协议之后,湖北省律师协会与香港律师公会于2005年12月在武汉签订人员培训、业务交流、分支机构设立系列合作计划。首家港资律师事务所近期将进驻武汉。
今天有一个北京律师的博客上看到,北京各区县律师协会会长候选人名单已经来,具体如下:
1朝阳区律师协会会长候选人:郝惠珍(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光(北京兰台所主任),高子程(北京康达所高级合伙人);
2东城区律师协会会长候选人:连艳 (北京市贝朗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于啸峰(大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找不到,显示的是北京市正见永申律师事务所) ;
3西城区律师协会会长候选人:王立华(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丽(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晓斌(原宣武区会长);
4海淀区律师协会会长候选人:张小炜(原北京律师协会副会长)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
7昌平区律师协会会长候选人:吴晓刚(北京市诚实律师事务所)
以下区县已选律师协会长
1石景山区律师协会会长: 邵昊 (方正律师事务所主任)
2房山区律师协会会长: 会长:刘德诸(北京市太行律师事务所主任)
3丰台区律师协会会长: 于君(北京市圣大律师事务所主任)
4大兴区律师协会会长:肖焕坤
你好,最快要三个月,因为律师楼只是作为证婚人的存在,而实际上,你还得去香港婚姻登记处办理左预约才可以去律师楼登记。
希望可以帮到你,请采纳,您的采纳将是我回答的动力,谢谢
这个简单,但是有几个步骤,要1-3个月时间(假定你证据齐全)
在香港结婚的话;
可以去政府婚姻注册处,也可以去律师行(律师事务所)。
两类地方,都需要去至少两次。
1 请你的男友带上你的证件 去预约登记。
政府那里收费几百块,律师行标准要1900港币(2013年末)
2 你们两个到了约定的日子去,政府那里 还要两名征婚人同去。(香港人 是人就可以了)
一会就办好了。
注意:预约到正式日期,政府那里11月至少要排到2月中;律师行一般也要1个月。
拿到结婚证,就可以带老公(或者老公的证件)去你户籍所在地,办理申请去香港的单程证,
以及每次可在港住3个月的探亲签注。
不要忘记在香港的时候让你老公寄一封邀请你去香港居住的邀请信到内地。(可以在香港邮局寄 邮政快件 相当于中国的EMS),这个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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