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车私用、公款大吃大喝等明显违规行为不同,带有民俗人情纠葛的婚丧喜庆事宜成了伤脑筋的角力点,而其“案发率”和受处分人数仅次于违反工作纪律、违规使用公车类别,长期稳居于前三位。(人民网8月25日)
婚丧嫁娶,乃是人之常情。古人说得好,人生最得意莫过于“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结婚生子、金榜题名、乔迁新居甚至白事哭丧都与聚宴分不开,这是老祖宗留下来的传统,这种风俗就成了一根弦,时时刻刻挂在中国人的脑海里,并且与人情密不可分。但是,现在这些传统却被有些别有用心的党员干部所利用,变了味道。他们利用自己手中的“指挥棒”和自己那一点人脉关系,从中大捞特捞,中饱私囊,在群众中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
自八项规定实施以来,从中央到各地出台的领导干部婚丧嫁娶禁令,达数百个。如湖北省纪委发布明令:操办婚丧喜庆,先报告;除了婚事、丧事,禁办生日宴、乔迁宴、升学宴、满月宴、出国宴等;一事一天一地,禁止长时间、分批次、多地点“化整为零”。四川平原则“封杀”了礼金,事先上报时须承诺:不收受礼金、礼品。石家庄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严禁邀请同事、部属等利益相关人员参加。虽然各地规定层出不穷,但官员大办婚丧喜庆酒宴屡禁难止。对此,我们也不得不思考,为何如此
一方面婚丧嫁娶作为中国古已有之的习俗早已深入中国人的骨髓,办理上酒宴则必不可少。要禁止这几千年来形成的固有习惯谈何容易!何况面对金钱的诱惑,一些官员更是不顾明文规定以身试法。办理婚丧喜庆酒宴,往往能收到巨额礼金,同时借此敛财也不能定性为贪污腐败,官员们因此更加肆无忌惮。
要想真正刹住党员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盛宴”之风,关键是在行动。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盛宴”之风,不仅是一个社会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只有各级各部门真正行动起来,“禁令”才会收到实效,落到实处。同时不良习俗根深蒂固,还要打一场持久战,出台的制度要有可持续性、可操作性,如此才能一步一步根治问题。
面对层出不穷的“盛宴”一方面要加大督查惩处的力度,
建立健全群众监督举报机制。一方面还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让他们真正认识到大操大办婚丧喜庆酒宴的危害和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如此才能消除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的恶习,还社会一缕清风。(文/王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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