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年,即中华民国的元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明文规定中国实行一夫一妻制。
1950年5月1日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亦实行一夫一妻制。
古代中国从“周朝”直到“清朝”,一直实行的都是“一夫一妻制度”。中国古代是一夫一妻多妾,妾地位低于妻,妾只能算奴婢。妾的地位是低于妻的,法律地位也要低于妻,被限制了自由,是男主人的奴隶。妾的地位待遇好坏全看主人与妻的态度。
扩展资料
现今的非洲大陆和西亚地区,许多国家都实行一夫多妻制。如塞内加尔、乌干达、利比亚、斯威士兰、埃及、苏丹、埃塞俄比亚、也门、阿联酋、卡塔尔、巴林、约旦、伊拉克、沙特阿拉伯、阿曼、摩洛哥、索马里、南非、喀麦隆等。这些国家主要信仰都是伊斯兰教。
参考资料
-一夫多妻
除了天价彩礼,无礼闹洞房,还有上车礼、下车礼,罚酒等等恶习。
一、“上车礼”和“下车礼”
上车礼、下车礼就是指:在婚礼当天,婚车从男方出发,到女方家里接新娘,新娘上车,要给“上车礼”。婚车带着新娘到男方家办酒宴,新娘下车的时候要给新娘“下车礼”。但是在最开始,这个上车礼、下车礼就只是意思意思一下,并不会要太多。这“上车礼”和“下车礼”最初就是一个红包,红包里的钱也不会太多,应该就是一两百左右。因为这个红包是个意思,随心意,谁也不会真的打开看多少钱,有这个红包就行。因为这仅仅是作为一个流程,算个彩头,也不是特别重要。
但是,后来就搞得有点走歪了,搞出很多让人气愤的事情。有人动了歪脑筋脑筋,开始卡“上车礼”和“下车礼”,非要逼着给很多钱:钱不够我不上车,钱不够我不下车,给够了才行。
这“上车礼”和“下车礼”跟聘礼不一样,聘礼都有个约摸的数字,而“上车礼”和“下车礼”是根据新娘的满意度。所以,在有的地方,上车礼、下车礼特别的离谱。从最初的一个小红包,一两百,迅速到了一两千,三五千。况且,现在的人都有攀比心理,所以有的地方的上车礼、下车礼很快就窜到了好几万啊!
二、还有一些恶俗
比如说:大量罚酒,灌酒,不喝酒还起哄要求喝酒的,让新娘的父亲扮小丑等等。
结婚原本是一件很喜庆的事情,不要因为一些婚礼的恶俗而破坏了节日的喜庆。
生育取消结婚限制,对各阶层男女都有利好。
好处是:
1、酒店、饭店生意好了。
不用办结婚证你过你的,我过我的,谁也不用为谁负责,没有婚姻牵绊。吃过喝过睡过直接走人。
2、旅游业生意也好了。
没有结限制,你管不了我,我管不了你,今天飞三亚,明天去海南,今天张三接,明天会李四,谁敢说试试。
3、男人不担心彩礼,房子,车子,女子更不用陪嫁,还不用繁琐的结婚仪式。
有钱也罢,无钱也罢,你情我愿就行,不合适没关系,随时拍屁走人。单身狗,穷的没房没车的机会也来了,耍耍嘴皮人财到手。
4、婆婆公公喜了,再也不担心和儿媳闹矛盾了。同理儿媳也喜了,不用看恶婆婆嘴脸了。
我认为应该取消
一切封建时代的东西和习俗多是不合时宜的,多是不合时代发展的潮流的。这个份子钱和脑洞房就是陋俗,闹什么闹?随什么钱,都变味了!还会造成很多人的恐婚症。
最重要的是,变味儿了!比放鞭炮恶劣多了,在中国已经变成人情世故的代表了,那就失去了原本代表祝福的含义和初衷,所以这件事给双方造成了苦恼,送份子钱的人难免要抱怨几句,这就不是祝福了,抱怨肯定没好话,不是吗?这是违逆人性的封建时代陋俗。
这件事失了原味,也就没了意义! 这种陋俗还极大的限制了国内工薪阶层人的生活水平和消费升级,有些人一个月的份子钱可能要花掉一半工资,而份子钱给他人,他人也是以存在银行为主,根本不利于国人的消费水平提高。这个封建社会陋俗必须尽快废止,否则将来会更大地限制国人的消费水平提高和幸福感提升。欧美人就都是送些礼品祝福一下就好了,谈什么钱都会导致变味的。况且大多数国人的收入水平有限,还不如欧美人富裕呢。
婚姻法废除,对即将结婚的女性有何影响?我觉得更考验女性的独立了,很多丈母娘都想着女儿干的好不如嫁的好。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其中影响最大的就是《婚姻法》,取而代之的是《民法典》第五篇关于“婚姻家庭”的规范。
其中一点是彩礼被取消,“彩礼”原本只是一种好彩头,但是渐渐的发展成了一个攀比的标准,收了30万彩礼的往往会比那些收了10万彩礼的人更骄傲。越来越多的家庭在彩礼这件事上变得越来越不单纯了。包括这些年法庭上经常会出现女方不退还男方彩礼的官司,这已经说明,传统的彩礼习俗现在已经“乌烟瘴气”。针对这样的现象,针对婚姻彩礼的新规终于来了!《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这便就是指以结婚为由,索要的天价彩礼。不过除了天价彩礼,还有一条禁止家庭暴力,在此也呼吁受伤害,被家暴的女性,及时通过法律维权。
在中国传统观念里,生养一个女儿不容易。丈母娘们扒心扒肝把女儿养大,特别期望女儿能找一个好人家嫁了。围绕“嫁女”,丈母娘是操碎了心,就差把自己当“嫁妆”打包一起去女婿家当老保姆。毫不夸张地说,中国丈母娘是全球最操心的丈母娘,这里没有贬损的意思,真心觉得她们不容易。
Luke Yan向记者证实:“英国于5月9日废除COA”的草案,已于3月29日和4月4日分别在上议院和下议院通过。他表示,取消结婚许可证,一方面是因为该法规从根本上无法杜绝假结婚的发生;另一方面,则是因为该法规确实与欧盟人权法相冲突。
备受争议 COA终废除
据了解,这项于2005年2月开始实施的政策,自推出之日起就争议不断。6年前,英国内政部(Home Office)出台的这项法规要求,准备在英国登记结婚的夫妇,如果任何一方为非欧盟公民,在英国各地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之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已 持有未婚夫/妻签证;已持有永久居留权;已获得“非欧盟人士结婚许可证”。
这意味着,在该许可证实行期间, 所有持签证人士(包括学生签证、工作签证和PSW签证等), 如果准备在英国结婚, 不管对方是否为英国公民, 都必须先申请“非欧盟人士结婚许可证”。
最初,申请者需缴纳申请手续费,必须持有长期签证(超过6个月),且必须在签证到期前3个月之前向内政部提出申请。 但持有未婚夫/妻签证,已拥有永久居留权或选择在英国圣公会教堂(Anglican Church)举行婚礼而不是在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的非欧盟人士则不需要申请许可。
该规定随后遭到了来自社会各界的质疑和移民律师的挑战。2006年4月10日,英国高等法院宣布,内政部的“非欧盟人士结婚许可证”制度不符合欧洲人权公约,必须停止执行。法官认为这一法例会使申请人因其国籍和宗教信仰而受到歧视。
自此项裁定后,不仅COA本身的合法性遭到质疑,其在实际操作中的效力也大大减少。在2009年4月之后,基于高等法院的另一项判例,申请该许可证的费用被取消,所有在此之前申请许可证并缴纳有关费用的人士可以获得退款。
最终,在今年3月29日和4月4日,经过英国上下议院通过,该政策确定于今年5月9日取消。
英华人喜忧参半
嘉瑞律师事务所移民律师Luke Yan认为, 就积极方面来看,结婚许可证申请的废除,客观上减少了华人和其他非欧盟人士申请结婚签证的程序和时间。
但COA制度的废除,并不意味着英国政府降低了打击假结婚的力度,而只是表明政府将寻找更有效、有力的措施来打击假结婚,严控通过“结婚”获得英国身份的路径。
“我们必须注意到,在宣布取消COA的同时,英国移民局也再次强调了将继续加强打击虚假结婚的力度。”Luke Yan律师表示。
他分析认为,英国最近一系列的移民政策变革,归根结底是要减少非欧盟移民数量,而且会根据各种政策的实际效果,不断调整现行政策。取消COA就是这种调整的体现。而伴随着这个许可证的取消,将可能出现延长结婚“观察期”等措施。
据了解,在此之前,非欧盟人士与英国公民结婚之后,可以拿到两年的结婚签证,两年期满可以申请永久居留,再过一年可 申请入籍。而从目前的形势来看,这个两年的期限极有可能延长,并配以其他的控制措施,包括:和英国公民结婚的非欧盟人士必须先通过英语测试, 在持结婚签证尚未成为英国公民期间不能申领社会福利等。
据悉,就在英国宣布取消结婚许可的同时,英国广播公司(BBC)推出了一档专门对英国外籍人士虚假结婚进行暗访的节目。该节目从有人介绍东欧人协助申请假结婚,到律师行帮助办理签证再到每次600镑的虚假婚礼,该节目向民众呈现出了一条清晰的假结婚产业的利益链条。
“这个减少非欧盟移民数量的基调在短期内不会改变。具体到结婚签证,取消了结婚许可证,完全可以通过加强调查、延长 结婚签证到申请永居的期限来限制假结婚。”Luke Yan律师说。他最后提醒英国华人,COA取消后,华人可以直接在英国登记结婚,然后再申请签证。刚邮寄走COA的也可以申请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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