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的法定结婚年龄是男生二十二周岁,女生二十周岁,只有到达这个年龄,才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低于这个年龄段的不可以领取结婚证,也就不可以结婚。
一、中国几岁可以结婚
1、法律意义上
法律意义上中国的男生要到二十二周岁,女生要到二十周岁,才可以办理结婚登记,低于这个年龄的暂时还不可以结婚,而且只办了酒席的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婚姻,一定要领证才可以。
2、实际生活中
理论上只要到达了法定结婚年龄,那就随时都可以结婚,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并不是所有人一到法定婚龄就会结婚的,实际结婚年龄会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发生改变。
二、男生多少岁是适合结婚的年龄
男生26——32岁是相对合适的结婚年龄,原因如下:
1、经济积累
对于男生来说26到32岁是适合的结婚年龄,因为到目前为止,大部分家庭中默认的主要经济支撑还是男生,所以男生要结婚最好先积累一些经济资本,这样可以给家人创造相对更好的生活条件。
结婚
2、社会经验
同等年龄下,大部分男生成熟的会比女生晚一些,所以男生步入社会磨砺几年再步入婚姻会更好,对于家庭关系的处理会更成熟稳妥,和女生相处的争端也会稍微少一些,可以更好地经营家庭。
三、女生多少岁是适合结婚的年龄
女生24——28岁是相对合适的结婚年龄,原因如下:
1、生育年龄
对于女生来说适合的结婚年龄比男生略早几岁,这是因为生育的问题,26到32岁是女生的黄金生育年龄,这个时候生育对女生和孩子来说都会更好,危险性相对小一些,所以结婚年龄在24岁到28岁是一个合理的范围。
2、事业打拼
但是为什么适宜的结婚年龄是到28岁呢,这是因为现在很多女生也有自己的工作事业,所以过早的结婚可能会影响到个人的事业发展,几年的打拼可以稳定个人工作状态,为自己的职业生涯发展积累资本。
关于中国的法定结婚年龄和适宜的结婚年龄介绍就到这里,小编这里给出的结婚年龄建议,只是针对大部分情况的一个意见而已,具体的结婚年龄还是要看小伙伴们个人的实际生活情况决定,但是法定结婚年龄是固定的,不可以由自己随意决定哦!
1989年10月1日:丹麦成为第一个认可同性结合(same-sex union),允许同性伴侣进行登记。(需要注意的是,这不是立法承认同性婚姻)
1996年:夏威夷一法院推翻了州禁止同性婚姻,将婚姻限定与异性之间的州宪法条文。这一判决引发就这一问题的全国讨论。
1996年:克林顿签署“婚姻保护法案”,联邦政府不承认同性婚姻的合法性,授权各州可以拒绝认可其他州的同性结婚证书的合法性。共有38州颁布了相类似的州立法。
2000年:佛蒙特州州长霍华德·迪安签署法律,允许同性伙伴之间的“公民结合”(civil union);佛蒙特成为美国第一个认可同性结合的州。“civil union”是由佛蒙特州创造出的新法律关系,自此后被广泛使用。
2001年1月1日:荷兰成为第一个法律认可同性婚姻的国家,同性婚姻家庭享有传统家庭所享有的一切待遇。
2002年:挪威、瑞典、冰岛、德国、法国和瑞士认可同性结合(same-sex union)登记注册,赋予其大部分传统家庭所享受的权利,其中瑞典允许同性家庭收养孩子。
2003年1月30日:比利时继荷兰之后,成为世界上第二个承认同性婚姻合法的国家。但这部法律禁止同性家庭收养孩子。
2003年6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作出对“劳伦斯诉得克萨斯”(Lawrence et al v Texas)一案的判决,这个判决为同性伴侣争取法律权利(包括结婚)铺平了道路。
2003年6-7月:加拿大的安大略湖省和哥伦比亚省允许同性恋者结婚。
2003年11月18日:马萨诸塞最高法院在Goodridge et al v Department of Public Health一案中判定:禁止同性结婚是违反马萨诸塞州宪法,并给立法机关180天的时间更改法律。
2004年2月4日:马萨诸塞州最高法院重申两种婚姻间的平等地位和表达是“必须”的,这就意味着要么婚姻适用于同性间的结合,要么不认可各种婚姻形式,只承认所有伴侣间的“公民结合”。这个判决将在2004年5月18日生效。按照相关法律,如果试图推翻法院判决的州宪法修正案至少需要经过州立法机关和公投后才可能通过,即使通过了,也须到2006年才可执行。
2004年2月12日–3月11日:加利佛尼亚州旧金山市新当选的市长Gavin Newsom和其他官员开始旧金山市发布“婚姻证书”。女同性恋激进分子Phyllis Lyon和Del Martin是第一对“结婚”的同性伴侣。这个事件是企图与加州家庭运动(Campaign for California Families)这保护传统团体进行的法律斗争。在加州最高法院3月11日,要求旧金山暂停签发同性婚姻证书以作进一步决定前,共有4161对同性伴侣领取了结婚证件。
2004年3月29日:马萨诸塞州通过立法禁止同性婚姻,但承认“公民结合”,赋予同性伴侣部分权利。
2004年5月18日:马萨诸塞州最高法院就Goodridge et al v Department of Public Health一案的判决产生法律效力。
2004年12月9日,新西兰国会多位本来反对议案的议员转态支持,以过半数通过同性恋者及同居人士的公民结合可以享有与合法夫妇等同的法律地位。有关法律将于2005年4月26日正式生效。亦有不少支持者投书各份报纸的读者来函,指宗教人士的立场“使新西兰变得如塔利班一样”。
2005年6月28日,加拿大国会下议院通过同性婚姻法案,仍然有待参议院通过和英国君主的恩准。
2005年6月30日,西班牙下议院第二次通过同性婚姻法案,推翻参议院一周之前否决此法案的决议。通过后需要一些时日在政府档案中记录公布。7月2日颁布,7月3日起正式成为第三个全国性认可同性婚姻的国家。
2005年7月19日,加拿大参议院通过了“同性婚姻合法”的提案。几小时后,加拿大最高法院负责人在提案上签字,使其成为该国一项正式法律,也使加拿大成为继荷兰,比利时与西班牙后世界上第四个承认“同性婚姻”合法的国家。[1]
2005年12月5日,英国正式允许同性伴侣登记。在公民伴侣关系法案下,希望建立伙伴关系的伴侣必须在当地政府登记,以享受和异性夫妇同等的待遇 已合法化国家:
丹麦
挪威
瑞典
冰岛
荷兰
西班牙
法国
德国
芬兰
瑞士
葡萄牙
比利时
英国
加拿大
巴西
墨西哥
南非
新西兰
部分地区合法化的国家:
美国
阿根廷
澳大利亚
“该不该让同性恋结婚?”,这个问题只有政府才能最后决定,而比此问题更重要的是“同性恋婚姻”对于政府,对于同性恋群体,对于异性恋群体都分别有什么意义和影响。
首先,从政府的角度来看,第一,“人身权”又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身份权就包括了血缘、婚姻、继承等等,允许同性恋婚姻,意味着政府承认和赋予了同性恋群体作为公民的最基本权利,是人权的一种体现。第二,同性恋婚姻法的通过有利于缓解一些社会问题,比如:性病、艾滋病的传播;同性恋与异性恋者结婚等等。
其次,从同性恋群体而言,能够得到法律的认可和受到法律的保护就是莫大的受益。
再次,对于异性恋者而言,至少从心理上可以减少“被同性恋者骚扰”、“减少艾滋病感染风险”等顾虑。
以上只是说了同性恋婚姻的一些好处,严格的说应该是“表面的好处”,而实际上这些“好处”完全可以流于空想。原因有很多,政府允许同性恋婚姻合法化,通过“同性恋婚姻法”,在很大程度上还有作秀的成分,其实允许同性恋婚姻何必如此大费周章,只需要将现有婚姻法“婚姻”的定义中的“一男一女”四个字去掉就可以了,从此点可以看出,政府(包括那些已经通过同性恋婚姻法的国家政府)从本质上仍然把同性恋群体划分为大众以外独立的一个群体,大家要知道,将大众划分为两个不平等的群体,权利义务必然不会平等(如果平等就不会划分),这只会有害而无利,而随着婚姻法的通过,与之相关的继承法(同性配偶离婚或一方死亡等情形导致继承和双方分割共有财产)等的出台也面临着很大的挑战。
再者从同性恋群体本身来找原因。同性恋婚姻并不能从根源上解决同性恋群体自身的问题。其实我可以这么说,相比外国同性恋群体以及异性恋群体,中国的异性恋群体对同性恋的支持度和开放度的发展速度可以媲美外国的30年,也就是大众对同性恋群体的理解发展速度是非常快的,然而让人悲哀的是同性恋群体自己的“发展”速度非常的缓慢,甚至目前还在逗留在“原始”阶段。这种例子太多了,最主要的就是表现在同性恋群体对自己的接受和承认程度。虽然明知道自己是同性恋但是因为无法接受自己的性倾向而做出很多不好的事情,比如抵受不了社会和家庭的压力而选择与异性恋者结婚(以欺骗、隐瞒真相的手段残忍的伤害了无辜的异性是非常不道德的),还有所谓的“1和0”的划分,“T和P”的划分。拿1(男同性爱中的插入者)和0(男同性爱中的被插入者)来说,中国以及亚洲地区的同性恋群体甚至将其引申为做1的是“老公”,做0的是“老婆”,生活中一个人主导,另一个人依附。具有讽刺意义的是这种男女双方不平等的异性恋的生活模式已经逐渐在衰落、被淘汰,反而被同性恋群体争相模仿,这多少与亚洲文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最主要的是中国同性恋群体自己还没有真正的接受自己,认为做0自己就不是“真正的男人了”,似乎如果不做0,就还不是完全gay。所以同性恋婚姻法的通过对解决这些问题可以说毫无助力。最重要的是同性恋群体本身要“争气”婚姻本身就是形式性的,如果没有良好的感情基础,即使结婚,仍然会离婚,所以婚姻并不是爱情的保障。即使通过婚姻法,同性恋群体依然需要面对家庭及社会的压力,说白了,就算现在让同性恋结婚,可是又能有多少同性恋者敢于走出台面,光天化日的在大众眼皮底下结婚的呢。
而对于性病的控制,实际上同性恋婚姻法的作用也不大,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同性恋群体还仍未开化,寻找一夜情、money boy等等性发泄的同性恋者大有人在,这都不是婚姻法能够解决的,再者,同性恋是艾滋病的高危人群的说法已经不现实。2008和2009年年初,中国卫生部都公布了一些关于之前一年HIV的统计数字,两年结果几乎相似,也就是在新感染案例中,异性间感染占48%左右,而同性间感染仅占12%。但这些数据,未被媒体充分报道,所以这个疾病也仍然被很多人视为同性疾病,这是十分危险的。中国以后也像美国一样,会有越来越多的生存感染者了。中国到目前为止,基本上还是主要将注意力集中在预防上,这当然是很重要的,但很快中国就需要面对如何为那些已经感染病通过服药长久维持正常生活的人了。他们的心理、社会支持,就业问题,反歧视问题等等,都会很快浮出水面了。
综上所述,同性恋婚姻合法化应该赞成,一个人的基本权利的基本权利必须得到承认,但是,现在根本还远远不具备其实施的条件。最后我要奉劝一句同性恋群体的各位朋友,很多问题都在于我们本身,自己不自强、不争气,还想要谁来尊重你呢,要人权、要平等不能光成天坐在那里喊口号,自己要拿出行动来“健康”自己,这样才能赢得别人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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