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表兄妹以绝育要求结婚不准许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前述的规定属于法律强制性条款,一旦违背,民事法律行为就无效。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没有强制的
村(居)民实行计划生育是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可以由夫妻双方自愿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对已生育子女的夫妻,提倡选择长效避孕措施。
已婚育龄人员应当自觉参加生殖健康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http://wwwtzrkjswgovcn/ht/showaspid=154
我觉得不应该同意。因为结扎手术对女性伤害太大。这是男方自私的表现。输卵管结扎手术就是把输卵管通道封闭,阻断精子和卵子的结合,从而达到绝育的目的,输卵管结扎后卵巢照样排卵,照样分泌激素,输卵管只是起到道路的作用。其实结扎只是个小手术,因为最近研究表面很多卵巢癌发生来源于输卵管,输卵管切除有利于预防卵巢癌的发生。
很多女性朋友在做完手术以后,会出现月经不调等很多妇科疾病的症状,主要是因为小孩手术,其实就是一个宫腔的手术,口腔手术,必然会引起我们的宫颈黏连,就会导致经血滞留,就会使女性朋友出现月经提前或者是推迟的现象,而且我们在做手术的时候,很有可能会将细菌和病毒带入到我们的胸腔中,这样就很容易造成胸腔感染,月经不调,痛经,等妇科症状。
你现在做上环手术以后,我们的子宫也是同样会对外来的避孕环产生一定的排斥,这样就会导致我们长期的腰酸背痛。我们很多女性做上环手术以后,很容易出现出血的现象,如果我们在上环后的三个月之内,出现了少量的阴道出血现象,腰酸背疼,小腹疼痛,这都属于正常的现象,但是如果这些症状长期出现并没有减轻的话,那么我们就需要去医院做一下检查治疗了。
表兄妹以绝育要求结婚也不准许。表兄妹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禁止结婚的,双方之间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并不存在夫妻关系。即使是以绝育做条件也不准许结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女友自己不想生孩子了,还要男友结婚前做绝育手术,这种女友真不靠谱。
自己不想生孩子,已是人伦之大错,还要拉丈夫来垫背,更是错的离谱。万一男友真的听从女友的意见作了绝育手术,能保证会不离婚吗?有这种想法的女友不是不想生,而是不能生,想个法子套牢男友。我要说的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父母生养不容易,这个女的你确定能陪你到最后?她现在才多大,人活一辈子,女性到后期母爱泛滥的时候,万一要生小孩,离婚咋办,领养一个的话你父母怎么想,父母退休以后没人陪伴的时候就想抱孙子你知不知道。父母生育20多年,含辛茹苦把你养大,你因为一个认识的女孩就要剥夺他们见到亲生孙子的权力,你想过他们没有?
爱不爱已经不重要了,你叫她老婆,就是已经结婚了,如果不爱,你还准备离婚吗?如果真要离婚,自然要考虑清楚。她为什么不去装环,而让你去结扎,确实让人费解,毕竟怕怀孕,她完会可以去装节育环或让你在做爱时戴套,结扎手术还是别轻易去做,万一手术出点问题,你以后的性福就毁了。从这点看,你怀疑她不爱你也是有道理的,明明她可以装环,却让你去吃一刀,去结扎,可见她只考虑自己,不考虑你的感受。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