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一方买彩票中奖在隐瞒另一方的情况下,奖金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一方买彩票中奖在隐瞒另一方的情况下,奖金算夫妻共同财产吗?,第1张

无论是否隐瞒,只要是夫妻任意一方买**中奖,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隐瞒”的意思只是瞒着别人或者欺骗别人,它并不是事实,纸是包不住火的,只要做过一些事情,总会留下证据。其实这种想法完全没必要,世界上有很多比钱更重要的东西,亲情、爱情、友情都是如此。

如果自己真的中了**,建议直接告诉另外一方,两个人一同让生活变得更好。人生短短几个秋,大家都是为了把生活过好,让一家人幸福安康。既然已经有实现的方法,又何必亲手去破坏它。

 

1、法律规定

在《民法典》当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基本没有发生变化。大概内容就是夫妻存续期间,所得到的财产,其中包括正常劳动所得工资、奖金;生产、投资、经营收益;被赠与的财产等。

**这个东西,严格来说属于投资的内容,我们花了一笔钱,希望得到更多的钱。那么**中奖得到的财物,自然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时候无论是否告诉对方,都算是夫妻之间共有的财产,两个人有共同处理的权利。

 

2、不同的情况

当然,**这个东西是不记名的,想要让它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简单,那就是把**给别人去领奖。可以把**给父母,也可以把**给朋友,甚至可以给路人。换句话来说,谁拿着**去领奖,得到的奖励就属于谁。

不过这里有个情况需要注意,那就是别人找不出证据。比如A把中奖**给父母,只要A的妻子找到证据,**是A故意给父母的,那仍然算是共有财产。给朋友或者路人,就存在一定风险性,没有证据证明**是自己买的,那这笔钱就成了朋友或者路人的。

 

3、告诉另外一半

关于**问题,无论从风险性还是道德层面讲,直接告诉另外一方都是最好的选择。对于一个人来说,有多少钱并不重要,真正重要的是谁会陪在你身边。既然两个人选择了结婚,那么肯定做好了相守一生的打算。面对这样重要的一个人都想要欺骗,以后可能不会有人愿意相信你。一个人生活,没有感情的牵绊,就相当于行尸走肉,有再多钱也是无用。钱对于一个人很重要,可它并不是最重要的。

你好,应该属于婚后财产!因为你们结婚了才有这份金额!不结婚他没有这份钱,再说他没结婚也没有说自己有10万元呢!所以说你们结婚了才领取红包啊!他若想自己独占这金额,他不结婚就领取这钱了!这更说明钱属于你们二个人的!

法律分析:结婚后买**中奖算共同财产。一方基于共同出资而与另一方同为与**发行中心签订射幸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中奖取得奖金后,即使双方离婚,但**合同当事人的身份是不变的,所以作为共同出资人有权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主张支付奖金的权利。而夫妻中一方取得奖金后,也应该分割一半的奖金给另一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后一方买**中奖,奖金也算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就算是其中的一方有意隐瞒,也是无效的,只要是婚姻关系存续之间获得的财产,都算作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两个人要离婚的话,都是要按照共同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割的。除了买**之外,就算是其他任何的收入,还有债务问题,都是两个人共同所有,因为两个人从申领登记的那个时候开始,已经成为了一家人,已经是共同所有者。

一、法律的规定是属于共同的财产。

首先我们从法律规定的角度来讲,买**获得的中奖收入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的,因为在民法典中认为夫妻关系的存续期间,所有的财产,都是共同财产。买**中奖的收入就等于是投资所获得的一种收益,所以当然也是属于共同财产的,两个人都有处理的权利。

二、**是不记名的。

但是如果不想把买**中奖的钱作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也是有一定的方式的,可以选择让别人领取。因为我们都知道,**是不记名的,所以我们不能明确的知道,**是属于谁的,只有谁拿着中奖的**去领奖了,才默认奖金是属于领奖者本人的,所以也可以让其他人带领,比如说自己的父母,这样就等于是父母中奖,就不不能算作是自己的婚姻财产了。

三、建议不要尝试不道德的措施。

虽然说可以把**给父母带领,但是还是建议不要这样做,最好要告诉另一半。一方面是因为夫妻是命运共同体,另一方面是因为,只要是存在这样的操作,就有可能是会留下证据的,这样以后被另一半知道了反而得不偿失,所以说,真的没有必要隐瞒,夫妻双方应该坦诚相待。

男子婚后买**中八百万,离婚时妻子要求分割,在婚姻续存期中的**算夫妻共同财产,是属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一、男子婚后买**中八百万

上海一女子再婚,本想找一个人走完下半辈子,没成想对方把她当“贼”防。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离婚诉讼案件,案件是因男子婚后中八百万**,离婚时妻子要求分割。男子跟女子是二婚,女子有一个女儿,男子有一个儿子,两人没有再生育。

结婚后男子掌握家中经济大权,对女子十分苛刻,处处防范,也不告诉女子家庭收支情况。这样的日子女子实在受不了,于是决定离婚。两人分居一年后,女子上诉要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有财产。男子却表示800多万已经用于家庭开支、理财投资、购买**等,已经没有了。

二、是否属于分割夫妻共有财产

法院经过仔细查明,发现男子有二百多万查不清去向,法官让男子交代清楚,但男子一直狡辩,最终因法院酌情确定男子向女子支付140万。根据《民法典》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没有协商婚前财产的约定,那在夫妻续存期的财产算是夫妻共有财产,离婚的时候需要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一般是私下协商或是法院判刑两种方式分割。

本案中男子在婚姻续存期多次中巨奖,婚后两人共有财产高达850万元,扣除日常花费,依然有250万元。这笔钱就属于两人的共有财产,离婚时应按照夫妻共有财产分割。

还有男子期间频繁的大额提现行为,多个账户累计423万元。男子这种行为存在转移、藏匿婚姻共有财产的嫌疑,再加上他无法说清钱的用途,这明显就是违背了夫妻共有财产的公平处理权。

三、综上所述

男子婚后买**中八百万,离婚时妻子要求分割,在婚姻续存期中的**算夫妻共同财产,是属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中了**属于共同财产。只要该**是在结婚以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一般就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不过,如果当事人买**中奖的时间是在没有领结婚证之前,这样的话,不管是中了多大的奖都根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重点要买**的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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