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者家属用血的政策

献血者家属用血的政策,第1张

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享受用血费用减免的优惠待遇。用血费用的报销按下列规定执行: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的累计报销用血量按献血量血费的5倍计算,5年后的累计报销用血费用按献血量等量计算。

公民医疗临床用血时,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用于血液的采集、检测、分离、储存等费用。

无偿献血者自初次献血30日起,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无偿献血证》按下列规定免费用血:

(一)5年内,可享用献血量3倍的血量;

(二)5年后,可享用献血量等量的血量;

(三)5年内献血量累计满600毫升以上的,10年内免费享用所需血量;

(四)5年内献血量累计满800毫升以上的,15年内免费享用所需血量;

(五)5年内献血量累计满1000毫升以上的,终身免费享用所需血量。无偿献血者的配偶或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享受与献血者献血量等量的免费用血。

无偿献血者及配偶或直系亲属免费用血时,先交付用血费用,凭《无偿献血证》、用血结算单及有效身份证件到原采供血机构报销。

申请材料:

(一)无偿献血者本人在就诊医疗机构减免临床用血费用需提供:

1、献血证

2、献血者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户口簿、驾驶证。

(二)无偿献血者的家庭成员在就诊医疗机构减免临床用血费用需提供:

1献血证(电子献血证);

2献血者有效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驾驶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

3与献血者关系的证明(户口簿、结婚证、派出所证明、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及所在单位证明中任何一种即可);

4确实无法提供与献血者关系证明的,需提交《安徽省临床用血费用减免承诺书》。

受理范围及条件:

在我省献血的无偿献血者本人和无偿献血者的家庭成员(指献血者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及其配偶)。无偿献血者献血之后用血的,可减免本人及家庭成员临床用血费用。

办理流程:

医疗机构直免。我省无偿献血者及其家庭成员省内用血(包括献血地和异地用血)可在用血医疗机构直接减免用血费用。按要求向用血医疗机构或通过微信公众号提交材料后,由医疗机构办理出院结算时直接减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第十四条

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前款规定的费用。

1、假结婚违法

2、使用假证违法

3、报销很严格,需要关系证明

4、结婚需要双方到场领证

5、献血,即捐献自己的血液,交由血液中心支配,自己无权指定接受人

6、献血政策中的直系亲属指:父母 配偶 子女

重庆市献血条例

第四章 采供血和用血

第二十一条 血站采供血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 献血者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在本市献血的无偿献血证书,按下列规定免费用血:

(一)献血后五年内,可免费享用献血量三倍的血量;

(二)献血五年后,可免费享用献血等量的血量;

(三)献血量累计满六百毫升以上的,十年内免费享用所需血量;

(四)献血量累计满八百毫升以上的,十五年内免费享用所需血量;

(五)献血量累计满一千毫升以上的,终身免费享用所需血量。

第二十三条 本市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十年内,其家庭成员按献血量等量免费医疗临床用血。

第二十四条 持有外地无偿献血证书的献血者在本市用血,免收献血补偿金,但应支付用血费用。

第二十五条 未献血者临床用血应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公民医疗临床用血时(献血者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向用血医疗机构所在地献血办公室交纳用血费的三倍作为用血补偿金:

(一)单位未完成上年度献血计划的;

(二)无工作单位的;

(三)外地来本市就医的。

更详细的请查询重庆血液中心网站

未婚男士不能献血是谣言。

在日本,在我国的台湾、香港,采血机构每年都要组织18岁成人礼献血活动,不管男女,够18岁献血的非常多。

我国也有不少血站组织青年人参观血站,观摩献血和检验,很多人现场献血。

由于我们国家对高考看的很重,十二年教育,很多人18岁的时候还在上高三,正备战高考,对要求18岁生日献血的人,一般都劝他们高考结束后再献血。

我国的大学生是无偿献血生力军,大学里,男女献血比例差不多。

献血不会影响身体发育,更不会影响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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