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是两码事,无偿献血是指为了救助他人生命,健康适龄公民自觉自愿献出可以再生的少量血液或血液成分,不要任何经济报酬和利益的行为。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志愿者不为任何报酬而自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力,为促进无偿献血事业的发展所提供的服务。
我知道当代雷锋传人郭明义老师就是常年无偿献血,身边有好多的朋友都是无偿献血,我要向他们学习。我有一个朋友,我认识他有十几年了,他一直是无偿献血,虽然他本人胆子很小又晕针,但是他依然坚持无偿献血,他说献血对身体也有益处。
1、一位长辈无偿献血
知道这个长辈无偿献血的事迹很偶然,听别人聊天聊起他的事,在我眼里他就是一个很普通之人,不太爱讲话,凡是和他打招呼,他都会主动和你说话。但是不会像别人那样去开一些不着边际玩笑,在我眼里他是一个值得尊敬之人。后来,别人说他很多年一直义务献血,原来这里面有一个故事,当年他爱人生孩子时大出血,就是因为血库里没有需要的血型,所以才导致他爱人离开了人世。从他爱人走了以后,他就觉得血型稀缺会给一些病人带来危险,所以他就主动去献血,爱人走了多少年,他就献了多少年的血,他把献血这件事当成了祭奠爱人的一种方式。长辈的故事感动着我们,我们应该向他学习。
2、好朋友虽然胆子小,但是愿意无偿献血我朋友是一个很务实的人,他能够主动无偿去献血,我也感到很意外,因为他这个人过日子很仔细,在我眼里对他没有利益的事情,他不愿意去做,甚至不会做。直到有一天,他让我陪着去献血,他说献血对身体健康有益处,况且说我无偿献血,等到我家人如果需要输血救治就可以用上这个福利。如果我家人用不上,我还可以让我的血为其他人谋福利,一个很简单,一个很虔诚的心愿,我觉得大家都能够理解。这也是我们对献血的理解,服务于自己,服务于家人,服务于他人。
捐献一份热血,奉献出自己一份爱心,向无偿献血的人致敬,正是因为他们有这种大爱精神,才让我们这个社会感到越来越温暖。我们生活的每一天,因为这些好人,因为这些无私奉献的人,才让我们过得很充实。
街头献血都是自愿的。学校、单位有组织的一般不是自愿的。
献血有时也不一定是有爱心的表现,有时是一种冲动。看到了偶尔想献一下。情况多样啊。
举例:几个朋友上街,看到献血车。哥们,献点爱点啊,就献了。
男女朋友上街,献点爱心啦。呵
天快下雨了,没伞。献血有爱心又送伞。。呵呵
都是自愿哟
总体来说,献血没有什么坏处,反而会促使身体愈来愈好。
以下为扩展信息
很高兴解答您的问题,望采纳。
献血益处
献血
可预防、降低心脑血管病的发生
青岛一位专家曾对127名多次献血者、87例高血压者、60例缺血性中风者进行血液流变学的对照研究,结果表明,献血者对减少心脑血管病的发生具有积极的作用;芬兰一研究小组对278名42-60岁的男性进行调查,其中献过血的人5年后患冠心病的比例比未献过血的少86%;另一组研究,对献血l-2次的1532人进行追踪观察,结果仅一人发生急性心肌梗塞,发生率为 0043%,同期未献血的2306人中,有226人发生急性心肌梗塞,发生率为98%,明显高于献血组;美国一心血管病研究小组的研究亦表明,在3年中,献血者(男性)患心血管病的危险仅为未献血者的 1/2。
男子献血可减少癌症的发生率
体内铁元素含量过低易患缺铁贫血及行动迟缓,过高则适得其反。《国际癌症》曾报道,体内的铁含量超过正常值的10%,罹患癌症的机率就提高,适量献血可以预防癌症。该文还提到,女性因月经周期失血损失了一定量的铁质,故未发现女性的铁含量与癌症发生有明显关系。
可促进、改善心理健康
大量研究表明,健康的情绪可通过神经、体液、内分泌系统沟通大脑及其他组织与器官,使其处于良好的状态,有益于人体免疫力的增强、抵抗力的提高。而献血是救人一命的高尚品行,在助人为乐、与人为善的同时,也使自己的精神得到净化,心灵得到慰藉,工作与生活更加充实。做好事者以德施善,实际上在帮助别人的同时也帮助了自己,这是健康长寿的重要要素。
可延年益寿
国外也曾有学者对66岁以上的332人(献血者)与同年龄、性别的399人(未献血者)作前瞻性对照研究,结果显示:
献血组平均寿命为701岁,高于未献血组的平均675岁;
献血组的存活率为67%,高于未献血组的40%;
献血组的死亡率为33%,低于未献血组的60%。
献血能净化人的心灵
无偿献血者用自己的献血延续、挽救了他人的生命,使心灵得到慰藉,使人生更加充实。
献血者可获得一定奖励
中国政府对无偿献血者给予以下三种奖励
无偿献血奉献奖:分为金、银、铜奖,分别奖励自愿无偿献血达四十次、三十次、二十次的无偿献血者。(献全血200ml按1次计算,400ml按2次计算;机采血小板每1个治疗单位按1次,2个治疗单位按2次计算。)
无偿献血促进奖:用以奖励为无偿献血事业捐赠款项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捐赠采血车、采血设备价值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单位;捐款30万元以上或捐赠采血设备价值人民币30万元以上的个人;长年为无偿献血事业提供公益性服务和宣传的单位及个人;以其它形式为推动我国无偿献血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界人士及部门。
无偿献血先进省(市)奖:奖励临床供血达到100%由无偿献血者提供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副省级市)。
北京街头的无偿献血车根据北京市政府的相关政策,参加北京市无偿献血的公民,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免费使用献血量5倍的血液;5年之后免费使用献血量等量的血液。参加北京市无偿献血公民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不符合献血条件的,自公民献血之日起5年内免费使用献血量等量的血液。
又如《福建省公民献血条例》规定:献血者累计献血800毫升以下的,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临床用血,可以累计按其献血量的3倍免费用血;自献血之日起5年后临床用血,可以累计按其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献血者累计献血800毫升以上的,可以终生免费临床用血。除献血者本人按上款规定享受的用血优惠外,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可以累计按献血者的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献血新规定有:
1、增加“无偿献血奉献奖终身荣誉奖”奖项。
修订后的版本增加了“无偿献血奉献奖终身荣誉奖”奖项,获奖标准为“累计获得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3次以上者”,终身荣誉奖仅表彰一次,并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及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表彰。
2、调整“无偿献血促进奖特别奖”获奖标准。
增加“表彰年度内在突发公共事件血液应急保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为符合基本条件。由原来的“军队和武警部队无偿献血促进奖以师(旅)级单位为推荐单位”修改为“军队无偿献血促进奖以师(旅)级单位为推荐单位”。
3、调整“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获奖标准。
(1)根据《志愿服务组织基本规范》,奖励办法调整了“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获奖标准,将“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服务时间”纳入评选条件,其中,“一星级”,由原来累计“120小时”修改为累计达到“100小时”;“二星级”,由原来累计“240小时”修改为累计达到“300小时”;“三星级”,由原来累计“360小时”修改为累计达到“600小时”;“四星级”,由原来累计“480小时”修改为累计达到“1000小时”;“五星级”,由原来累计“600小时”修改为累计达到“1500小时”;
(2)“终身荣誉奖”,由原来“志愿服务时间超过10年且累计时间超过1500小时”修改为“志愿服务时间超过10年且累计时间超过2000小时”;“终身荣誉奖仅表彰一次。”
4、调整“无偿献血先进省(市)奖”获奖标准。
(1)明确“无偿献血先进省(市)奖”获奖者,在强调巩固定期献血者队伍的同时增加千人口献血率等指标,应当在“表彰年度内,当地献血人群中定期无偿献血者比例或千人口献血率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2)当地新闻媒体积极播放宣传无偿献血知识的公益广告,由原来的“其中每日早7时至晚10时广播、电视等媒体确保播出2次以上”修改为“弘扬无偿献血先进事迹”。
5、调整“无偿献血先进部队奖”获奖标准。
无偿献血先进部队奖,由原来的“用以奖励为无偿献血事业作出贡献的军队和武警部队”修改为“用以奖励为无偿献血事业作出贡献的军队有关单位”;获奖标准由原来的“官兵无偿献血知晓率达到95%以上、自愿无偿献血100%的军队和武警部队军级(独立师)以上单位”修改为“官兵无偿献血知晓率达到95%以上,自愿无偿献血100%的军级以上单位”。
6、充分利用信息系统,核实申报信息。
增加表彰工作准确性,提升工作效率,减轻基层血站工作负担,明确表彰信息报送途径,要求各地充分利用全国血液管理信息系统,通过系统平台实现表彰相关信息的申报、核对和确认。对于不同省份参加过无偿献血的献血者,由各省份充分沟通并征求献血者本人意见后,确定最终申报省份。
7、明确定义。
进一步明确了“定期无偿献血者”“定期无偿献血者比例”和“千人口献血率”定义,明确统计口径,增加办法的可操作性和评价的科学性。比如,将“定期无偿献血者”明确为至少献过3次血,且近12个月内献血至少1次的无偿献血者。
8、修改名称。
表彰评定的无偿献血次数按以下规定进行折算统计:由原来的“机采血小板”修改为“单采血小板”,每1个治疗单位按1次,2个治疗单位按2次计算。
法律依据
《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2022年版)》
第六条无偿献血奉献奖,用以奖励多次自愿无偿献血者。其奖项和获奖标准为:
(一)铜奖,自愿无偿献血达20次及以上的献血者;
(二)银奖,自愿无偿献血达30次及以上的献血者;
(三)金奖,自愿无偿献血达40次及以上的献血者;
(四)终身荣誉奖,累计获得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3次以上者。终身荣誉奖仅表彰一次。
第七条无偿献血促进奖,用以奖励为无偿献血事业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其奖项和获奖基本标准为:
(一)单位奖,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表彰年度内参加自愿无偿献血累计达到200人次以上,且该累计献血人次数不小于本单位在职员工总数50%的单位;或者表彰年度内参加自愿无偿献血累计达到1000人次以上的单位。
(二)个人奖,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长年支持无偿献血工作,在组织自愿无偿献血、保障血液供应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
(三)特别奖,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长年为普及无偿献血知识,弘扬无偿献血人道主义精神,营造无偿献血良好社会氛围,推动我国无偿献血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或者表彰年度内在突发公共事件血液应急保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或者捐赠人民币、采供血设备、设施及其他物品达到50万元以上的单位和个人。
无偿献血促进奖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择优推荐;军队无偿献血促进奖以师(旅)级单位为推荐单位,由军队各大单位卫生部门择优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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