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与黑》有感

《红与黑》有感,第1张

     ​昨天凌晨12点前终于 把《红与黑》读完了,结尾出乎意料。说实话,从一开始接触主人公我对他的行为是非常不屑的,但到最后我没有想到作者以结束主人公命运的方式让我重新审视主人公,这也许就是作者的高明之处,这是我读过的文学书中唯一又返回去仔细看细节的书。嘎然而止的结尾给我留下了太多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

     为什么德瑞那夫人为什么要写那封揭发信,为什么于连这样谨慎的人看到这封信时会冲动到去杀德瑞那夫人。于连是爱德瑞那夫人还是爱马蒂尔德。带着这些疑问我又一遍重温了于连和德瑞那夫人见面的场景。

     当描写德瑞那夫人时,作者用身材高挑,眼神纯真这样的词语来形容她,这种美几乎能唤起性欲,忸怩作态,搔首弄姿不是她的的本性。她从不和丈夫玩心眼,只有当德瑞那先生向她谈及孩子么的前途时,她才会觉得自己是爱他的。其实这也表明她并不爱她的丈夫,眼神纯真正好契合了于连心底最深处的灵魂。

     德瑞那夫人虽然是市长的夫人,本可以变成趾高气扬的女人,对任何人都不惧怕,用权利去压制别人,但是当她知道她的丈夫给她的孩子请家庭教师时,开始担心起教师时否时粗鲁的人,是否蓬头圬面。可见这也为遇见于连俊美的外表而产生好感做了铺垫。

     当看到于连俩眼泛着泪光大眼睛里透着柔和的目光立即对这孩子起了恻隐之心,当知道于连就是自己孩子的老师时喜出望外。而于连也立即被德瑞那夫人的美貌吸引了,甚至忘记了进屋,这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当于连被叫做先生时,他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当于连续被问起真的会拉丁文么,于连的自尊心又受到了伤害,也正是这自尊心迫使他的行为意识发生了令自己都害怕的举动,为了减轻德瑞那夫人对他的轻视,他要吻她手。我看的这的时候,其实是不能理解于连的,对于连这个人其实是反感的。我以为于连是一个巧舌如簧,溜须拍马,不择手段的专门利用女人上位,在贵族上流社会争得一席之地的人,后面的心里描写让我慢慢对他有了更深入和更立体的认识。

     当于连面对谢兰神父对自己的爱时,感动的留下了热泪,他跑到树林里哭个痛快,于连是一个感恩,自尊心极强又敏感的男孩子。为了报答谢兰神父他愿意献出自己的生命。由于父亲和哥哥对他不好,他无处可去时宁愿去富凯那里也不回家。他把富凯当作他的亲人。但凡对他有一丁点好的人,他都想着报恩,当马蒂尔德决定同他结婚时,他首先想到的是怕自己的身份让马蒂尔德的父亲生气动怒,他不愿意伤害对自己有恩的人。当他决定赴死,也为马蒂尔德想好了归宿,尽管于连不爱他。于连曾为她着迷过,曾想利用她快速通往上流社会的阶梯,到了最后一刻于连马蒂尔德是真爱自己。但他心里想着的是德瑞那夫人。

     德瑞那夫人为什么会写那封信?

     德瑞那夫人听到他的丈夫把于连叫做下人的时候惊了一下,当她的丈夫侮辱于连时,他开始讨厌他的丈夫。这是第一次德瑞那夫人的心在丈夫和于连之间向于连倾斜。后来干脆不去研究丈夫的不悦,到于连离开后的郁郁寡欢,到后来从家里逃出来不顾世俗每天去牢房看于连,都无法理解她为什么会写那封揭发信。作者说她是受到神父的强迫。其实她离开于连后也是生不如死,她想要于连恨她,她想死在于连的手里。如果放在现代社会,德瑞那夫人应该是会受到千夫万指的出轨的女人的行列。抛下孩子殉情是我所不能理解的。

     后面写到马蒂尔德时我惯性的认为这个姑娘会是和于连长相厮守的女主人公,而德瑞那夫人只不过是于连人生的一个短暂的插曲。看到结尾德瑞那夫人在于连死后三天也跟着离世,也让我想要重新去了解德瑞那对于连的感情。德瑞那夫人因为于连离开而郁郁寡欢,因于连归来而精神焕发,因仆人喜欢于连而吃醋,后来知道于连和仆人不可能结婚而内心雀跃,她对于连是柔情和呵护,她所有的机智和聪明用在了如何帮助于连逃跑,是隐忍和善良。面对丈夫说的俏皮话而厌恶,心想,即使于连是天下最丑陋的男人我也爱他。德瑞那夫人爱的纯粹,爱的就是于连这个人。甚至当于连向自己开枪时,想到的还是为于连辩解和营救他。他是她今生想用生命去保护的男人,德瑞那夫人对于连的爱是超越生死之爱。

     当于连面对死亡的时候最想见到的德瑞那夫人。当马蒂尔德让他上诉的时候他是不想上诉的,他说他对这个世界已不再留恋,说这话的时候他的思绪飘向了德瑞那夫人那里,担心她收到他的死讯会伤心,当德瑞那夫人来让他签上诉时,他立马在诉书上签了字。他爱德瑞那夫人爱的如火如荼。于连因为德瑞那夫人对世间有了留恋。而德瑞那夫人何尝不是,当于连死后三天,她亲吻孩子后追随于连而去。所以殉情到这我才有一点点理解。他俩都是至善至纯的人,他们的关系没有利益,没有世俗,没有身份,是道德让他们主动分离,是命运让他们以自相残杀的方式重逢,这样的安排注定不能善终。

     马蒂尔德在现代社会无疑一个高傲的白富美,与生俱来的财富,社会地位,使她居高临下。面对着一群阿谀奉承的不学无术的富家子弟早已没有新鲜感,她崇拜玛格丽特女王,想要一个轰轰烈烈的爱情,想要挑战世俗,她的婚姻在贵族看来,是一个社会底层的人对整个上流社会的侮辱,所以必定招致整个阶层的敌视,不管你爱的人是一个多么才华横溢,卓尔不群的人。所以她的营救失败了,于连是贵族阴谋的一个牺牲品,她也随着于连成了悲剧的人。她的结局真的也和玛格丽特女王一样,她要回了自己男人的头颅,她完成了她史诗般的英勇救夫的壮举,在明知道于连爱着德瑞那夫人时义无反顾的为营救于连倾尽所有。她的爱情观:我爱你,与你无关,明知于连不爱自己,爱着的德瑞那夫人,我也爱你。以后她的感情世界里也将寸草不生一片荒芜孤独终老。一辈子为于连服丧服。

     于连开始面对马蒂尔德的追求暗示始终无动于衷,开始于连并没有想要利用马蒂尔德进入上层社会,当马蒂尔德穿着黑色丧服纪念崇拜的玛格丽特王后时,于连认为她身上有真性情并不全是巴黎女人的矫揉造作,为她的坦率而感动。才开始试着与马蒂尔德交谈并愿意与她在花园散步。从这里也可以看出于连到现在为止还是忠于自己内心的。而且这时候他已经和德瑞夫人那分开,但是和马蒂尔德一起散步后,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他决定和她交往,这也是仇恨她家人与生俱来的高傲的一种宣战。当撞见马蒂尔德兄妹在他们他,而他经过时他们又缄默不言,于连心中爱情的萌芽瞬间被摧毁,他认为马蒂尔德接近他是为了玩弄他再把他抛弃,让他出洋相,让他知道什么叫做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这些场景描写为于连开始步步为营有预谋的实施他的仕途计划做了铺垫。但是看到马蒂尔德曼妙的身材,灵动的眼神时,又觉得自己心乱如麻了,但是又怕被轻视,他只好远离她,为了自己自尊心不受伤害,不被嘲笑。当他慢慢俘虏马蒂尔德的芳心时,为了证明自己的成功,他故意在回信的末尾强调自己的最底层的社会地位,署上,“汝拉山区的剧木工”的落款,其实他越是这样强调自己的身份,他越想脱下这身代表着他出身的黑袍,换成受人敬仰的主教的红袍,但是当他亲眼目睹兢兢业业的主教在尔虞我诈的勾心斗角中被免职时他失望了,于是他想成为像拿破仑那样的军人,再也没有人敢轻视他,这是社会最底层和上流贵族阶级的较量和矛盾。刚刚觉得自己胜利了,又因为马蒂尔德的高傲的性格被冷落了,于连这时候把马蒂尔德和的德瑞那夫人比较:她身上哪有德瑞那夫人温柔,纯真的影子。他这时并没有意识到他还爱着德瑞那夫人。说不定又因为我的出身卑微才后悔委身于我。甚至当听到马蒂尔德把他称呼成一个偶遇的人想要一把古剑杀死她。他不允许别人对他感情践踏,他认为那是对他身份的轻视,这是他绝对不能容忍的。读到这里的时候我终于明白为什么于连朝德瑞那夫人开枪,是失望,他感觉他被欺骗被践踏被侮辱,是上流社会对他这个阶层的玩弄。我相信这时候于连对马蒂尔德有意一点感情了,否则他不会看着她远去的背影时暗自神伤,不会听到对方以“你”相称时高兴的不知所以。于连是一个极其重感情的人。之所以躲避,猜测,发奋图强,出人头地,步步为营,处心积虑,全部源于原生家里的冷淡和出身的自卑。在牢里那么多时间,俩个女人为营救他奔波,他的俩个哥哥一直没有露面只有他的父亲在他快要被砍头的前一天来看他,听说他有一些遗产时面露喜色。来看他的目的是为了财产。这样的原生家庭没有亲情和温暖。唯一的温暖和牵挂是德瑞那夫人。

     两个真爱于连的贵族女人竭尽营救于连,最后还是没有成功,原因在于她们对抗的是整个阶层。

     于连随出身卑微,他奋斗,卓尔不群,智慧,勇敢,他一生都在为他的出人头地努力,他把圣经倒背入流,到哪里都受到嫉妒和排挤,他从不同流合污,他像战士一样战斗。但是最终还是臣服了贵族,冒着生命危险完成上流社会交给他的任务。当他对社会灰心决心赴死时,是他灵魂最轻松的时候,他卸下了全部武装。当他看到德瑞那夫人时,他留恋生,但是这时候主宰他命运的是他所对抗的整个法国的贵族。

     于连的虚荣心,自尊心,自卑,妒忌,高傲,野心,不择手段,步步为营获取了两个贵族女人的真爱。通过女人也成功跻身于上流社会,距离成功只差一步之遥时又因爱生恨向德瑞那夫人开枪而坠入深渊,成也女人,败也女人。红与黑,象征着两个阶层,同时也象征着于连面对两个女人时内心的理性与感性的挣扎,善良与野心之间的纠结。红色象征着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色象征着马蒂尔德的黑色丧服。19世纪30年代的法国才能造就野性的于连,也只有那个年代才能造就于连被送上断头台 命运。

我以为是在生活,其实只是为生活做准备。现在我来到社会上,才明白在我演的这场戏没有落幕之前,我身边到处都是敌人,每一分钟都需要伪装-司汤达

 读莫泊桑一生读后感1

 这个寒假我给宏儿推荐了一本莫泊桑的《一生》,《一生》是我很久以前看过的一本小说,小说的故事情节我早已模糊不清了,惟记得的是,作者用朴实自然,真切感人的笔调,描述着一个女子平凡而辛酸的一生,是一本很值得女人读的书。

 宏儿是喜欢这本书的。她用了不到一天的时间,就读完这本长篇小说,读完后,似乎还意犹未尽,并提出让我与她一起写出《一生》的读后感。

 再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已为人母。少了彼时读得的愤世嫉俗,多了些对人生的懂得与体会--生活既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好,也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坏。命运要靠自己去抗争。

 小说的主人公雅娜是位出于温馨融融,喜气洋洋贵族之家的独生女,家道的殷实,父母的温厚诚朴,乐善好施,使得她心地善良、纯洁天真。她接受了父亲的"顺乎天性",母亲的情感内敛,多愁善感,她又爱幻想,对未来生活有着种种美好的梦想与憧憬。

 然而冷酷无情的现实生活将雅娜的梦想一一击碎。仪表堂堂、风流成性的贵族青年于连成了雅娜的丈夫,雅娜面对于连的吝啬贪婪,专横跋扈、好色不忠,一味地忍让迁就,沉默不语,她的善良懦弱并未感化到风流成性的丈夫,而是让于连变本加厉地朝自私好色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最终因奸被杀。雅娜想成为一个幸福妻子的梦想破灭了。

 丈夫死后,雅娜把所有的生活希望都寄托在儿子身上,她毫无理由地宠爱着自己的儿子保尔,她的过分溺爱与教育不当,导致了保尔后来的自私无能、一事无成。为了儿子雅娜用尽全部财产,且卖掉心爱的白扬山庄。就这样,雅娜的后半生被儿子折腾得身心疲惫,痛苦不堪。最后不得不与老使女一起过着凄凉节俭的生活。雅娜想成为一个幸福母亲的梦想也破灭了。

 美丽温柔的雅娜是嫁错人或命运不好么不是的。我觉得她辛酸而动荡的一生源于她性格懦弱,不懂得自己的幸福应掌握在自己手里,应该勇敢的去与命运抗争,而不是把幸福寄托在丈夫与儿子身上。嫁错了人,可以收回感情,不该在自欺欺人的失望中寻找着幸福,不该对发生的苦难持有一种听天由命的态度。

 作为女人,本应拥有独立健全的人格,而不是任何人的附属品,一辈子任人宰割。

 宏儿自幼就在温室里长大,未曾经历过世间冷暖,总是一派孩子气的天真。可是,你可知道,人生既不是太完美,亦不是太恐怖。它需要我们以一颗平常心去对待它,当然平常心并不是一味的懦弱、一味的怕世。

 希望这本书,能教会你自立自强,要学会与命运去抗争。

 毕竟,人生这颗橄榄,个中滋味还得你自己去品味。

 读莫泊桑一生读后感2

 这部小说试图通过一个女子平凡而辛酸的身世来剖析和探索人生。活泼漂亮的少女约娜生于一个没落的贵族家庭。父亲深受启蒙运动的影响,不愿受教会的陈规陋习的束缚,具有民-主思想,热爱大自然。母亲多愁善感、爱好浪漫。这样的家庭环境使得她心地善良、纯洁天真,她又爱幻想,对未来情有种种美好的梦想与憧憬,但冷酷无情的现实将她的梦想一个个的击碎。主人公约娜是那种心地单纯、温柔善良的女性典型,既无狂暴的激-情,也没有过分的欲望,她的全部追求,不过是成为一个幸福的妻子,一个幸福的母亲。

 然而约娜的善良带来更多的是厄运——丈夫欺骗她,儿子抛弃她,她被儿子榨干了全部财产,不得不卖掉心爱的白杨山庄,和老使女一起节俭度日。她超我的善良使她面对丈夫的吝啬小气、贪婪自私、好色不忠时,采取一味迁就,沉默不语的态度。她的温顺不但不能感化自私的丈夫,而使他变本加厉地朝自私好色的道路上走下去,他后来因奸被杀让约娜孤儿寡母凄凉地生活。约娜的超我让她自己封闭在纯洁、善良、诚实的境界里,以致于她看不惯世俗,无法和世俗合拍。她变得鄙视人类,对生活失去了信心,产生了厌世感,当丈夫偷-情被她发现后,她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要自杀,了却自己的生命。毫无理性地宠爱自己的儿子,将他视为自己的一切希望,一切欢乐。她的溺爱导致儿子后来的极端自私,胆大又无能、一事无成的结局。她儿子给她后半生带来的巨大痛苦是她自己善良的宠爱和不当的教育造成的。

 整个故事就这样叙述了一个女人的一生,综观她的一生,她好像是白白的度过了,一生动荡不安,却又无情的陷于日常生活的单调和平庸之中。故事叙述的那样的朴实自然,真切感人。

 女主人公约娜的悲惨命运,原因好像是嫁错了人和命不好。但我觉得,是性格的软弱。她在面对困难和不幸遭遇时选择是逃避和息事宁人的态度。嫁错了人,就收回感情;在巨大的失望的过程中寻找着自欺欺人的幸福。她向往美好的生活,又把美好生活的希望寄托在丈夫或者儿子身上,对于发生的苦难持一种听天由命的态度。不懂的去反抗,希望命运自然而然的变好。但是,命运的小舟不会因为渺小和可怜而获得上帝的宽容和抚爱,获得一场风平浪静的旅行。在昏暗的天空下,在浊浪滔天的,阴云密布的海上,小舟随时有可能颠覆,沉入海底,成为永恒的遗迹;甚至,在海水的冲刷下,这遗迹也会消解以致无形。人啊,实在是这世间最脆弱的东西,因为人是有感情的。但是,人应该勇敢的和命运抗争"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贝多芬的这句发自心底的对生命的渴望,这种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是人之为人的支撑。

 像鲁迅一样,莫泊桑只是以一本书反射一个时代的人们的特点或许约娜只是那个时代的人的缩影她反映了那个时代的人的特点。在这部作品中,我觉得莫泊桑对他笔下的主人公约娜基本上是持同情态度的,也透露出了或多或少的批判的态度。约娜事事靠父母,对生活一窍不通。她在一生中的重要抉择均是由他人决定,自己从来做不了主。当她不能原谅丈夫的不忠时,神父劝说让她忍耐,她最后便妥协了。当她发现丈夫再次偷-情时,她所想做的也是漠然视之。而且她对儿子过分溺爱,这也是造成她的悲剧的另一重要原因。

 通过读《一生》让我再一次积蓄起搏击的力量。只有在对苦难,恐惧的战斗中,才能培养起真正的自信。当你对困难踩在脚下的时候,才会生出人之为人的骄傲。躲在角落里戚戚的呻吟,对于困难不屑一顾的转身逃走,永远不会消解命运的苦难,只会换来命运对你的轻蔑的嘲笑和一生的窝囊。 坚强不需要理由,我也曾发出这样的豪言壮语。但是,在生活中,又时时说服自己选择逃避来消解矛盾,消解面对困难时的选择。消解矛盾是没有意义的,只能让自己更加的懦弱,更加的不堪一击。只有在对风雨的战斗中,海燕才会生出坚强的翅膀,才能在阴霾的天空下发出划破长空的长鸣。

 读莫泊桑一生读后感3

 这是一个可怜女人的一生,她叫雅娜。

 故事是从雅娜十七岁离开修道院那天开始的,由于男爵希望女儿一直保持天真无邪的状态而在雅娜十二岁时把她送入修道院。现在这个年轻美丽的少女怀着对一切事物美好的憧憬,在一个大雨的一天,驶入她一生记忆的驻扎地,白杨山庄。

 在刚回到白杨山庄的那段日子,那个憧憬爱情、拥抱幸福的雅娜也许是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刻。面朝大海的卧室、浓荫的林间小道、农园上的奔跑、自由的游泳、时而游历、亲爱的父母、美丽的愿望。

 后来她遇到了英俊、优雅、风度的于连,简直是她心中白马王子的形象,他们相爱了,在认识不到三个月的时间,迅速步入婚姻的殿堂。以为就可以这样一直幸福下去。谁知痛苦在蜜月旅行中就已经初露端倪。于连对待辛苦劳工的苛刻、讨价还价、对肉欲的难以克制,只是现在他还伪装的很好。(其实我怀疑,整本书中,“于是”等一些词,于连到底爱没爱过雅娜,不过就算在相识时爱过,雅娜这种单纯的女子也无法驾驭他、留住他。)在蜜月结束的最后,于连把雅娜的2000法郎的零花钱攥到了自己手里,而在她要给父母朋友买礼物时,仅仅是给了她100法郎,最后只得给旅行中认识的朋友买一把许诺了的手枪。

 再度回到白杨山庄,于连更是摘下了温文尔雅的面具,露出了卑劣*邪的嘴脸、贪婪自私的本性。把山庄大权集于一身,限制雅娜的花销,对岳父岳母没有礼貌、苛刻对待农工、家丁。更在回来第一天晚上就找雅娜使女罗莎莉野合,而早在他来白杨山庄的第一天太久和使女做了这种勾当,那一切从相识到结婚又含有多少真情

 使女生下了于连的孩子,却让他暴跳如雷,觉得损害了山庄和作为主人们的脸面,丝毫没有想到孩子的父亲是谁。而雅娜、男爵夫妇则没有想这些问题,而是想揪出那个男的,让他和罗丽莎结婚。最后孩子送给邻居抚养,而雅娜也在偶然中发现于连和罗莎莉奸情,从而揭开事实真相。男爵决定以一座价值2万法郎的山庄给孩子的名义把罗莎莉嫁出去。于连知道后跟男爵夫妇大吵一架,认为给1500法郎就足够了,之后男爵夫妇变提前离开白杨山庄去了,只留下怀孕的雅娜。(如果没有这个孩子,雅娜会跟他的父母离开寡居吗无疑雅娜是愿意离开于连的,但孩子呢。但是比科神父说男爵的那些话“男爵以前应该不比这差吧,应该知道这是男人的通性吧,又怎么能要求女婿呢”,男爵夫人虽然伤心哭泣但是心软的宽容的不了了之)

 之后雅娜夫妻进入白热化,也没有阻挡住于连的肉欲。他和富维尔伯爵夫人奇蓓特野合,二人经常骑马到树林中幽会。最后带雅娜发现真相,对奇蓓特夫人闺中密友似的友好及人性的深度思考。从此装作一无所知,关上心扉,只爱儿子和父母,对世间各种情感不为所动。

 最终,奸情被厚实但粗野的富维尔伯爵发现,将两个野合的人连同流动牧屋一起推下滑坡,跌得血肉模糊、肢离破碎。

 还有一件不得不提的事,就是肥重的男爵夫人年轻时可是个美人,她一直珍爱的“念心儿匣子”,装着的书信,时不时要看看。在她离世后,雅娜拿出来想烧给母亲,看到的内容更崩溃了她对世界的认知,除了祖父祖母的信还有一个没有署名言语暧昧至极,不,甚至可以确认却有私情的男人,竟然是父亲的好友保尔德的人。(我都怀疑,在那个世界,除了可怜的雅娜,还有一块干净的地方吗当地的风俗是大多少女先生子后嫁人)

 于连的死讯让雅娜一心求来的女儿早产成为死婴。此后,雅娜整个心思寄在儿子保尔身上。男爵和丽松姨妈和雅娜被称为孩子的三妈妈,溺爱程度可想而知,从小到15岁一直呆在亲人身边,几乎不离左右。对他以后接触现实,从而养成滥赌、嫖娼的习性也是有很大影响的吧。(而使女的儿子,在长大后虽然没有多么出类拔萃,但是也是孝顺、踏实的人。每个孩子在出生的时候都是一样的,区别只在于后来亲人、师长、自身的环境和素质而已。)

 保尔在15岁最终被送入学校,雅娜后来被勒止探视因为频率太勤,在20岁时跟朋友学会赌博而不常回家,最后跟一个娼妓私奔。七年没回家,结局也没明确写。可想而知雅娜后半生的凄凉,男爵在卖产业帮保尔抵债的路上身亡、丽松姨妈也不久逝世。雅娜最后只得在老使女罗莎莉的帮助下卖掉白杨山庄。(我想,雅娜的悲惨更多的在于没有自身的主见和自强自立的信仰,不应该在那么仓促的时间就和不完全熟悉的于连结婚,虽然他看起来很可爱;就算结婚了,在发现事实真相时,也应该决绝的走出悲凉的境界,就算一个人生活带着孩子又怎么样,最起码她不用劳作度日,她大可以选择自己想过的任何生活。)

 罗莎莉帮助雅娜规划资产,进行抵资、日常筹算、生活开销计算,而这些雅娜一无所知。罗莎莉不准雅娜再给儿子一分钱,这是很好的做法。她说“没有钱吃饭,他大可以回来,这永远是他的家,但就是不能给他一个子让他挥霍。您会被他吃干的,到那时您还能再帮他还债吗”老使女陪她过着凄凉的后半生(在儿子孝顺生活富足的情况下,不求薪资的照顾这老了的雅娜)

 我记忆最深的是,雅娜离开二十几年居住的地方,为了寻找来到巴黎的跟娼妓跑了的儿子,那个被娼妓操控7年没回家的儿子,那个一直在跟母亲要钱说马上回家拥抱她的儿子。来到巴黎,儿子却不知所踪,被儿子债主追债,在还债后,羞愧的老了的雅娜连一家餐厅的门都不敢进,最后买了面包在公园吃,却被那些衣着华丽的俊男美女们嘲笑的无地自容的老太太雅娜,和那个刚出修道院、蜜月旅行的雅娜,是多么的天壤之别啊。(如果她嫁的不是于连,而是像富维尔伯爵那样疼爱妻子的厚实人,或者其他给她幸福的人,哪怕还是这样不跟潮流,但至少会是生活幸福的吧,哪怕是隔世的平凡的生活在乡村中。不会像今天这样悲哀吧)

 最后儿子来了最后一封信,“娼妓死了,生了个女儿,但没钱回来,希望母亲能够养育这个女孩”  雅娜再也走不动了,罗莎莉去了巴黎,雅娜在那儿凄切的等着火车,只迎来了抱着孙女的罗莎莉,她高兴的亲吻她,虽然她也许记不起她多么憎恨她那个娼妓的母亲。罗莎莉说他的儿子将在料理完娼妓妻子的葬礼做明天这班车回家······

 故事就这样结束了。

我不认可这一句话,在结婚之后,只要夫妻二人能够扶持着生活下去,那么在我看来是绝对不会有孤独终老这个事情发生的,这也是在我看来婚姻最大的目的了!当然有些人会说孤独终老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老了没有钱。如果说没有情,那么自己精神独立,内心强大,可以抵御,而没有钱就活不下去。再者,怕孤独的人也是没办法一个人到老的。那种无人说话,无人陪伴,无人在身边的感觉,会让这种怕孤独无聊的人一点一点失去水分,最终郁郁寡欢,凄凉离去。

不过在我看来,其实婚姻哪里存在所谓的将就?我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时候出现了这一个所谓的将就的婚姻,但我真的想说一句没有什么将就不将就,如果你真的不喜欢对方的话那么就绝对不可能跟对方结婚的,人之所以会有这种想法只是因为自己的不知足罢了,而且大多数是女人

我想说真的,这并不是我在歧视女性,只是当今社会的现实便是如此,女性的地位在近些年来被提升地太多了,但随之而来地便是所谓的婚姻问题!或许是由于现在大多数女生看多了所谓的偶像剧,然后就觉得自己将来的婚姻也将如此,自己将来的老公也要是这样子的,但是醒醒吧!那是电视剧,不是现实!

在我看来,一旦男女两个人结婚了,那么两个人就相当于连成了一个整体,婚姻中的夫妻双方需要将心比心地替对方考虑,不能自私自利,我乐意的事情就配合,我没兴趣的事情就躲着不做,甚至跟对方对着来干,这是要不得。婚姻是两个人的事情,不是一个人单身时期那样,可以任意妄为,说走就走,说消失就消失,得考虑婚姻的另一半

性情与信仰

  ——读《红与黑》有感

  初中时老师便推荐了《红与黑》这部经典。但一直由于小出版社与盗版书籍的劣质,一直与这部经典绝缘。去年在书店见到比较好的《红与黑》,读完之后感受甚是复杂,近日又读《红与黑》,这才觉得书中的矛盾尖锐与作者的表达精湛。

  一个拥有无限野心的少年在性情与信仰之间贯穿尖锐的矛盾。所以我说,“红与黑”就是“性情与信仰”。

  主人公于连能背诵《新约》,这被他的女主人——市长的妻子——雷纳尔夫人爱上。这种事情很明显,也很简单。一个有才的男子被一个追寻真爱的女子青睐,这是一个男子多么值得骄傲的事情。于连就是这样的人,不过,他的野心不仅仅如此,他有更高的政治目的。于是很有功利的与马蒂尔德结合。

  凡是名著都涉及爱情,每个爱情都是三个人之间的爱情。不过巧妙的是,司汤达先生并没有去写他们爱的死去活来,而是笔锋一转,去描述他们的心理矛盾。

  性情与信仰之间的矛盾,我想雷纳尔夫人表现的最传神,当爱上于连时的犹豫,深爱于连时的坚定,以及被于连抛弃的爱恨交加。都说恋爱中人的智商为零,但正是由于雷纳尔夫人为零了,而于连没有为零,这才酿造了极大的悲剧!所以说,两方状态相同时才可以修得圆满。

  至于后来的马蒂尔德,她认为像于连这样的人以后一定会高升,而于连认为借助马蒂尔德一定会高升。他们很明智的看到将来,这很符合现在人的眼光呀!但是,事实证明,没有爱情基础的婚姻就是个泥巴做的房子,风吹雨打过后就什么也不是了。

  全书都是围绕每个人的性情与信仰展开来写,我们生活中也无非是这两个方面,性情,真心。信仰,规则。书中以他们的结局告诉我们,二者丢弃谁都不好使。像市长,一个只在乎钱的家伙,当知道妻子爱上别人时,为了遗产不动声色,他可是真正的“唯物主义”。

  全书并不是通过语言行动来塑造人物,而是通过心理!心理是最根本的,也是最复杂的,作者选择心理描写是多么的高超!于连代表求上进却又有所顾忌的人,现实生活中这种人最多,他在蜕变,知道有一天他彻底放弃一样,将其变为追求另一样的铺垫时,他就彻底成功了,也彻底完蛋了。

  小说向我们解释一个普遍的真理,矛盾存在的时候,不只是舍去,还有共存。

  《红与黑》的结构非常完美,四十四章的内容扣人心弦,步步压迫,让人拍案叫绝。

  《红与黑》的语言相当完美,尤其是心理描写,矛盾的升华让人赞叹不已。

  《红与黑》到底应有个什么地位呢?当它与《巴黎圣母院》、《基督山伯爵》和《神曲》放在一起的时候,你便发现它的魅力。

《红与黑》读后感

摘要:。好虚伪的青年啊!我不了解那时的生活背景,只知道于连为了争名夺利做自己的黄粱美梦而欺骗自己,带着假面具来应酬所有的人,如果我是他,我会很累。要自己时刻像**里一样去扮演一个和自己内心世界异样的角色,而且要让自己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出戏,沉浸在这个角色里是很难办到的。俗话说:“江山易改,禀性难移。我真同情于连。正义永远战胜邪恶,于连最终的下场是可悲的,所以待人最好多一些真诚少些虚伪。《红与黑》读后感为您写作读后感观后感提供参考。

小说梗概: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小说主人翁于连索黑尔,是一个出身农民家庭但博学多才的青年。这个出类拔萃的青年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拿破伦时代的沸腾生活,渴望通过从军去建功立业,青云直上。但在王政复辟时期,在极端反民主的贵族资产阶级统治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只有通过教会一途他才有希望跻身上流社会。小说题名《红与黑》,红即象征军队,黑即象征教会。于连开头在维立叶尔市长德瑞那府上当家庭教师,为了报复贵族资产阶级对他的鄙视,找到迅速爬上去的捷径,使他很快赢得了市长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因此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习,企图以此达到发达的目的。他最后到了巴黎,又有幸成为德拉木尔候爵的私人秘书,同时勾搭上了候爵的此文来源于搜网女玛特儿。正准备和玛特儿结婚,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美梦的时候,市长夫人出于嫉妒,在听她忏悔的教士的指使下,给候爵写了一封揭发他丑行的长信,使于连的野心和梦幻完全破灭了。在他绝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厉的审判,终于被送上了断头台,从而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

感想:

一心希望摆脱贫贱地位报复上流社会蔑视的于连,是煞费苦心,不择手段的。他明明崇拜拿破伦,却要当众大骂拿破伦,他明明不信神灵,却要把《圣经》读得烂熟,能够完全背诵。好虚伪的青年啊!我不了解那时的生活背景,只知道于连为了争名夺利做自己的黄粱美梦而欺骗自己,带着假面具来应酬所有的人,如果我是他,我会很累。要自己时刻像**里一样去扮演一个和自己内心世界异样的角色,而且要让自己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出戏,沉浸在这个角色里是很难办到的。俗话说:“江山易改,禀性难移。我真同情于连。

正义永远战胜邪恶,于连最终的下场是可悲的,所以待人最好多一些真诚少些虚伪。

性质 ——读《红与黑》 这里你不是主宰,而是而是普洛塞耳庇娜。正如这个世界不可能围绕着你一个人旋转,要知道你什么都不是。 这就是这个世界。 但是就在这个世界,隐藏在深处的我们是不会知道的。就如同历史永远是为胜利者服务的一样。绝对的自由与绝对的公平也是不会存在的,‘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才是真实。哪怕是自由的国度美国也不是真正的自由而是放纵,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但这规矩又能害死对少无辜的人? 《红与黑》出自马利亨利·贝尔之手,司汤达是其笔名。他出生于一个律师家庭,并受到他的祖父——亨利·甘尼永大夫,一位伏尔泰的信徒、启蒙运动进步思想的拥护者的影响,养成了阅读古代经典名著的习惯。在故乡格勒诺布尔的中心学校求学,在这所教师大多是启蒙思想拥护者司汤达的世界观初步形成了。 毕业后,他来到巴黎,经介绍到军队工作1800年随拿破仑到达意大利米兰,在哪里他爱上了文艺复兴时代的辉煌作品。不久便脱离了军队回到巴黎专心阅读唯心主义著作。1806年重回军队,但在1814年拿破仑一败涂地后司汤达也就结束了军人生涯。从这时起直到1821年,他一直居住在意大利。也是在这段是假他开始积极写作。 《红与黑》在司汤达所写的五部小说中无疑是最重要的一部。 《一八三零年记事》,这是《红与黑》原书的副标题。1830年正是法国七月革命的那一年,1814年拿破仑的垮台和波旁王朝的复辟给法国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当时法国国土上驻扎着十万多英、俄和普鲁士等国的占领军。法国不但要负担占领军的给养,而且还要付出七亿法郎的赔款。同时恢复统治的封建势力更是仇恨革命迫害人民。查理十世更是对法国人民进行高压政策。而七月赦令激起的愤怒最终导致了波旁王朝的再次覆灭。 而《红与黑》正是对复辟时期的法国社会生活作了现实注意的描述。 或许《红与黑》的作品原型庸俗,不像《基督山伯爵》有曲折的情节,更不是比《基督山伯爵》有着更重要的社会地位的《悲惨世界》。但是你绝不能把它看做一步庸俗的社会小说。高尔基曾说过‘司汤达的才能的力量在于,他把一件十分平凡的刑事事件提到对十九世纪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的、哲学的研究境界。’ 司汤达在《红与黑》中通过典型人物生动的描写,深刻的分析了青少年在资产社会中的命运。 结束短短个人奋斗人生的于连。追求一种荒唐的罗曼蒂克,不平凡、出乎意料的爱情马特尔。庸俗猥琐,唯利是图的德·瑞那先生。单纯朴实,富有同情心的德·瑞那夫人。我曾想过,在但丁笔下的神曲中,‘炼狱,地域,天堂’他们是属于哪里?但是有些事不是我能理解,就如同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个人的人只是片面的,犯事也是有双面性的。所以我不知道。 而故事也是通过他们的爱情纠葛述控了维立叶尔贵族和资产阶级社会的罪恶。 在那个时代,像拿破仑这样一个没落贵族家庭出生的下级军人一跃而起成为叱咤风云的国家元首的人,在欧洲各国青年头脑里无疑不是一个‘偶像’。于连·索黑尔正是其一。但是他们生不逢时,在他成年之后,拿破仑不但已经垮台,而且已经墓木已拱了。 在复辟时期,拿破仑的晋升之路已经被大贵族和资产阶级所堵死。于是他一心想当一名年俸十万的大主教。拥有惊人背诵能力的他得到了当地市长的赏识,成为了她女儿的家庭教师。但是事实上这是只是因为市长在和他的死对头对比而已。于是,于连成为了一个笑话。 在我认为,无论是他开头想要占有市长夫人还是在他成为一贵族之后之所以敢在夜深已经的时候同贵族**马特尔幽会的原因都只有一个,报复。报复上流社会对他的鄙视。 为了报复,作为无神主义的他把自己打扮成一个最虔诚、最忠实的教士;作为拿破仑的崇拜者却公开大骂拿破仑;把莫里哀笔下的伪君子达尔杜弗奉为自己的导师。 但是,复辟时期的大贵族大资产阶级同教会的利益是一致的。他们‘赏识’平民出生的于连,因为对他们而言于连就如同一头会说话的鹦鹉,一头可笑的忠犬。在他们看来,于连与他们的距离是不可逾越的。所以,于连同德·瑞那偷偷相爱在威力也而社会是大逆不道的。与马特尔的婚姻是不可能的。 在教会的压力下,德·瑞那夫人写下了告密信‘于连先生没有任何信仰,他最擅长的是诱惑最有支配力量的的女人,从而只配置人的财产。’。已经成为了骠骑兵中尉的于连立即体验了‘乘坐云霄飞车的感觉’。 他给了德·瑞那夫人俩子弹,并不致命。但足以让贵族与资产阶级社会把他送上断头台。 这还真是一个笑话。 就是这个笑话,说明了在王政复辟时期,法国贵族勾结资产主义所建立的壁垒是何等森严。一个‘微贱’的知识分子是不能跨进他们的营地,他们决不允许任何侥幸存在。要知道,在广大劳动人民、广大处于社会下层的人们和资产主义对垒的时候个人奋斗的道路是不存在的。 所以,害死于连·索黑尔的除了社会还有他自己,他那看上去比一般人‘灵’的脑袋让他不甘于老死于乡下于是便造成了这一系列的悲剧。假设于连呆在乡下这一切便不会发生,他看错了这个世界的性质同时也定位错了自己的位子。有主观才有客观,这才是一切的源头。 看清社会的性质看清你自己应该处于的位子,否则将又是一个故事的产生。一个未知的故事。值塉弥彉住彋3 倯塉弥彉住彋

2011年4月,《快乐向前冲》快乐起航,周冠军争霸赛硝烟再起。从5月21日第一周周冠军争霸赛正式与大家见面以来,已经诞生了12位周冠军得主。

“单车少年”张京坤赛场无敌

来自青岛的21岁少年张京坤是山东师范大学体育学院的一名学生,自幼酷爱极限运动的他从十几岁开始练习单车,外号“单车少年”,身高1米90的他体能极占优势,曾经创造过49秒的初赛纪录,在第一周冠军争霸赛中曾经跑出过47秒的好成绩,不料最后被退伍军人刘宁超越,憾失冠军。时隔一周,单车少年重返赛场,终于以40秒的成绩打破刘宁42秒的纪录,成为第二位周冠军,并获得10000元的现金大奖。

“赛场李小龙”刘飞终圆冠军梦

22岁的聊城小伙刘飞是2010年《快乐向前冲》年度总决赛杀出的一批黑马,他以自己特有的李小龙式的经典吼叫被冠以“赛场李小龙”的称号,他曾经4破纪录却最终止步年度16强,虽实力超群从未能问鼎过周冠军。2011年,刘飞卷土重来,赛场李小龙终发威,以39秒的成绩成为第三位周冠军,终圆冠军梦。

铲车司机于连成一跑夺冠

于连成是2010年《快乐向前冲》年度总决赛的4强选手,第四周周冠军争霸赛是于连成第一次参加2011年的冠军赛。依然是大家熟悉的铲车司机,依然是口齿不清的喊着“谁说开铲车的不如开货车的跑得快?”曾经在2010年历经艰难才获得周冠军的于连成,2011年一跑称雄,以40秒的成绩获得了2011《快乐向前冲》第四周冠军争霸赛的冠军。于连成是幸运的,却也是郁闷的,照他自己的话说,“我就跑了一次就拿到周冠军了,还没熟悉赛道呢,怎么去跑季冠军啊?”呵呵,期待这位腼腆可爱的大男孩在2011《快乐向前冲》第一季季冠军比赛中的表现吧!

杂技王子黄长健技高称雄

黄长健出生于菏泽的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自小家境贫寒,十几岁开始学习杂技并以养家糊口。身高仅有1米68的他及其瘦弱,在众多身高臂长的选手面前毫无身体优势,可是就是这样的一位不起眼的小伙子却有着一身绝活,以39秒的成绩勇夺第五周冠军赛霸主桂冠,成为傲视群雄的绝世高手。

第一周周冠军 刘宁

狂人门派掌门韩玉成霸业初成

2011年,赛场狂人韩玉成曾经创造过惊人的26秒的初赛成绩。2011年狂人韩玉成一登场就口出狂言,不仅要夺冠,还自立门派“狂人门派”,誓做2011《快乐向前冲》第一大门派,要“狂出自我,狂出风采,狂出一个总冠军”!不过这个狂人门派掌门人的夺冠之路也不是多顺利,不是受伤就是失败,受尽村人的嘲笑和奚落。最终独自参赛的韩玉成以36秒23的成绩第二次成为《快乐向前冲》的周冠军得主,狂人门派霸业初成。

退伍不褪色老@兵张伟赛场逞强

26岁的张伟是来自青岛的退@伍军@人,一身霸气的张伟第一次参加周冠军的时候就跑出了39秒的好成绩,不过最终冠军桂冠被韩玉成以37秒拿下。此次参赛是张伟第二次参加周冠军比赛,退伍不褪色的张伟再次展示军@人的气势,以亮剑精神震撼全场,终以36秒23打破韩玉成纪录的成绩夺取第七周周冠军头衔。

引用 mylemonrain (15楼)退伍不褪色老@兵张伟赛场逞强 26岁的张伟是来自青岛的退@伍军@人,一身霸气的张伟第一次参加周冠军的时候就跑出了39秒的好成绩,不过最终冠军桂冠被韩玉成以37秒拿下。此次参赛是张伟第二次参加周冠军比赛,退伍不褪色的张伟再次展示军@人的气势,以亮剑精神震撼全场,终以36秒23打破

三朝元老陈永贵雨中夺冠 千古传奇二哥无敌

2009年,陈永贵获得《全运向前冲》第四周周冠军;2010年,陈永贵获得第六周周冠军;2011年,陈永贵又让我们等了更久,屡败屡战的陈永贵曾经在第三周冠军争霸赛中泪洒赛场,伤心而去。今天,千年老二再度出山,老天都要故意为难,整场比赛中万里晴空,只有在陈永贵闯关的短短的十几秒的时间之内,天空突降大雨,三朝元老陈永贵雨中闯关,历尽艰难,终以36秒20的破记录成绩功成圆满获得第八周冠军赛冠军,真可谓“三朝元老雨中夺冠,千古传奇二哥无敌”。

石油工人成英雄 “九哥”王松终雪耻

王松,来自德州临盘的一名石油工人,连续参加9次周冠军,人送外号“九哥”; 他实力超群,最快纪录37秒,距千年老二陈永贵创造的36秒20仅差004秒;他超越了千年老二陈永贵连续参赛拿不到周冠军的记录,因此被誉为“万年松”。这位朴实的小伙子第九次参加周冠军比赛,以一曲《你说我容易吗?》道出自己的闯关心声,受尽委屈和戏弄的王松最终以36秒18打破记录的成绩一雪前耻,笑傲群雄。

狂人门派耀武扬威 大弟子周海滨为师争光

如果说2009年《全运向前冲》是千年门派一通江湖的局面,2011年《快乐向前冲》将会挂起狂人旋风。狂人门派自成立以来,霸气十足,一心想要成就千古霸业,先是掌门人韩玉成勇夺第六周周冠军桂冠,在第十周周冠军争霸赛中,狂人门派的大弟子周海滨发挥神勇,成为狂人门派中第二位周冠军得主,狂人门派称霸赛场的雄心再次高涨。

狂人门派耀武扬威 大弟子周海滨为师争光 如果说2009年《全运向前冲》是千年门派一通江湖的局面,2011年《快乐向前冲》将会挂起狂人旋风。狂人门派自成立以来,霸气十足,一心想要成就千古霸业,先是掌门人韩玉成勇夺第六周周冠军桂冠,在第十周周冠军争霸赛中,狂人门派的大弟子周海滨发

年度亚军徐知会王者归来

如果说,2009年《全运向前冲》成就了陈永贵,那么2011年的《快乐向前冲》成就了货车司机徐知会。这位来自东营广饶的农村青年只是一名普普通通的铲车司机,他的豪情义薄云天,他的霸气令人震撼。他在2011年《快乐向前冲》年度总决赛中以微弱劣势输给了乔跃江,悲情英雄流着热泪离开了这个赛场,感人场面至今让人难以忘怀。2011年,徐知会王者归来,喊出了“2011,冠军是我的!”这样的豪言壮语。真汉子徐知会永远是打不倒的,一次次的失败和伤痛并没有吓倒他,他一次次的拼搏,一次次的努力,在这个赛场上拼命的奔跑,最终以?的成绩成为2011《快乐向前冲》第十一周周冠军得主,为自己的2011年的夺冠之旅做了一个很好的开始。

感天动地兄弟情 闵现杰为爱向前冲

来自日照的闵现杰,今年24岁,7年前,哥哥夫妻离家出走,一直杳无音讯,在此期间,闵现杰的父亲病逝,母亲精神恍惚,作为家里唯一的支柱,闵现杰开始了漫漫寻亲路。为了能让离家7年的哥哥看到自己,能够早期回家团圆,闵现杰来到《快乐向前冲》的赛场上,为了自己的兄弟一次次的努力拼搏。天可怜见,这份沉甸甸的兄弟情一直伴随着闵现杰的闯关,而在经历了无数次的拼搏之后,闵现杰终于拿到了周冠军,实现了自己的冠军梦想,为自己的寻亲之路提供了强有力的经济保障。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何不静下心来写写 读后感 呢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后感而烦恼吧,下面是我精心给大家整理红与黑读后感大全,希望大家喜欢!

红与黑读后感大全1

“除了男女情恨,《红与黑》还逼真而深入地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唯利是图,政治的勾心斗角,神圣教会的黑暗坠落,贵族阶层的庸俗势力等等,这一切都说明了《红与黑》不是一本单纯的爱情小说。”这是莫雅平对《红与黑》的评价。

《红与黑》讲述的是一个平民青年于连·索莱尔一心想飞黄腾达。聪明过人的他被聘请为市长家的老师,因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不得不到贝桑松神学院学习。不久成为候爵的心腹,与拉莫尔**结婚,却被市长夫人告发,心甘情愿走上了断头台。

如同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莱特,一千个人眼中也有一千种《红与黑》。有人读出了政治,有人读出了爱情,我读出的却是于连在富贵中迷失的幸福。

于连总是说要飞黄腾达,要成功,可还来的却是自己被送上了刑场。他正是在盲目追求富贵中迷失了自我,走上了歧途,他为了所谓的“幸福”,不止一次地放弃了真正的幸福。他宁愿为了富贵,生活在尔虞我诈,勾心斗角的社会中,也不愿过平淡的清贫日子。这让我想起了苏武。苏武在单于“千金封侯”的许诺下,仍将祖国铭记于心中,将大汉镌刻在他的心灵深处。苏武被万世景仰,他的英名流芳百世。于连和苏武最大的不同就在于他们对幸福的定义有不同的理解。于连认为富贵就是幸福,苏武认为精忠报国就是幸福。我相信,总有一天,人们会像苏武一样,明白幸福的真正意义!

红与黑读后感大全2

“在一千个观众心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把这句话中的哈姆雷特的名字换上于连·索雷尔,恰如其分。

《红与黑》当中写到了,十九岁的于连出身于木匠之家。他从小就崇拜英雄拿破仑,渴望像他一样,凭着自己的聪明与才干建功立业,进入上流社会,过人的机敏和惊人的记忆,让他能把拉丁文《旧约》到背如流。他因此而被家乡小城维吉尔市市长德·雷纳尔先生聘为家庭教师。出于考验自己意志和维护自尊的目地,在乡村之夜中他不顾一切握住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手,并轻易获得了市长夫人的爱情。

事情败露后,他跨进省城见藏松神学院的门槛。于连出众的才华和坚强的性格深得彼拉尔院长的赏识。但在宗教教派内部之间的纷争中,彼拉尔失利,于连被迫离开神学院,于连被彼拉尔推荐给德·拉莫尔候爵当秘书。不久,于连以非比寻常的才能,自尊和高傲赢得了候爵女儿的芳心正当于连青云之上时,光明无限的前途被德·雷纳尔夫人的一封揭发信毁与一旦与是愤怒的他在教学枪击了雷纳尔夫人,并因此被捕。在法庭审判之后,于连走上了断头台。

一系列重大变故,把于连从昔日的狂热幻想中唤醒,他拒绝侯爵女儿的帮助选择以生命为代价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真诚和自尊最终战胜了伪善与自卑。

在生命的最后日子里,于连想起自己与雷纳尔夫人之间纯洁的爱情。于连终于明白了;本可以生活的非常幸福,是自己狂热的野心毁了这一切。面对阴险的教士,于连以牺牲生命为代价,拒绝充当教会的工具。他了解“皈依宗教”的阴谋,“如果我蔑视我自己,那我还剩什么呢”——被囚禁住身体的于连保留了自己的独立的思想和人格。选择了高傲的死去。

红与黑读后感大全3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 故事 。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但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就是于连良心的一面。或者说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作者进行的精神思考。

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在德。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必须要在这个女生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能够告诉他,是感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个性是在他生命的最后,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尔夫人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己的潜质和提高自身的价值,可最后他才明白德。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之后的玛蒂尔德**是在开始时主动追求于连的。但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当玛蒂尔德确认自己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只有德。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生们的帮忙,但是在最后他的摔倒也是正因女生。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但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但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用心而又秘密的活动着。

在人物塑造的手段上,司汤达使用了超出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心理深度的挖掘。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和自由联想等多种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并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是一首“灵魂的哲学与诗”。

对于书名人们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能够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好处,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明白自己存在真正好处的生存状态吧!

红与黑读后感大全4

于连和玛蒂尔德的爱情更多的是一种征服和反征服的关系,谁征服了对方,就会让对方受到情感上的折磨。玛蒂尔德出身豪门贵族,且追求理想,不甘平庸,才思敏捷。所有这些都吸引着于连。而玛蒂尔德对于于连的爱情更多地缘于于连在她骄傲面前不屈服,不屑一顾。这在于连接受科拉索夫亲王的建议这一段有趣的故事中表现得犹为突出。可以说是嫉妒和寂寞使玛蒂尔德疯狂地爱上了于连。

最终于连还是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而拒绝了玛蒂尔德。这多少让人要为后者鸣不平,毕竟她置自己的名誉而不顾,毕竟他不顾一切地为于连的获释而奔走。但这种爱却不是自然的流露。而于连对德。莱纳夫人的爱却是自然地。同她在一起,于连会感到自由平等和独立。这也是司汤达本人所说的“头脑的爱情”和“心灵的爱情”之别吧。于连的取舍正是司汤达本人的取舍。

同曹雪芹写《红楼梦》一样,司汤达在写完《红与黑》后认为在五十年后才会有读者。他盼望着读者能解其中味,并声称他的作品是献给少数幸福的人的。在写完了这点小体会后,回过头来,我不禁又问自己,我是那少数幸福的人吗

书籍就像一把开启智慧之门的钥匙,让人们在知识的圣殿里尽情地摄取营养来滋补自己的心田。在日新月异的今天,认识到孰是孰非,变得异常重要。有一本书里记载了光明被黑暗逐渐吞噬的过程,让人明白两个极端不过只在一念之差,那就是《红与黑》。

它是人类古老 文化 的瑰宝,它是打开心灵之门的钥匙,它是引导人前进的明灯,它是挫折与失败的克星,它是我心中那一缕最灿烂最温暖的阳光……《红与黑》——当我打开你的那一刹那,我就被你那幽默灰谐的语言,妙趣盎然的情节所吸引,让人忍不住如饥似温饱地向下读,恨不能有三头六臂,一睹为快。

当可怜的于连被伤害到自尊心时,我为他感到悲伤;当好德拉莫尔**一而三地侮辱别人时,我心头怒炎不可抑制地燃了起来;当德瑞纳夫人为爱奋不顾身时,我热泪盈眶……

在看这本书的过程中,我哭过,笑过,爱过,恨过。在爱与痛之中,我大彻大悟;在喜与哀之中,我逐步成长。

红与黑读后感大全5

《红与黑》是根据当时报纸上一条短新闻的故事改编的,写的是一个情感骗子被判死刑真实发生的故事,司汤达看到这篇新闻发表在法国《法院新闻》上,根据死刑案件改编。

《红与黑》里的是于连来自乡村,是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人,他不愿意待在家乡和父母一样,当木匠每天和家具打交道,因此跑到了城里当了神父,钻研起神学,把一本拉丁文《圣经》全背下来,这事轰动了全城,因为精通拉丁文,获得了给市长德瑞那儿子当家庭教师的机会;小说写的都是年轻人在异乡的奋斗史,经历了短暂的成功,但最终获得的是失败。

作为木匠的儿子,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靠女人混饭吃,获得机会往上爬,市长夫人瑞那贪图于连英俊的外貌,也限于对丈夫粗暴的不满,让家庭教师于连获得了机会,勾引得手;于连对她的爱完全是出于男人的动物性,出人头地的野心和雄性动物的欲望,还有男人的虚荣心和占有欲,能够得到上等阶层的高贵典雅美丽的市长妇人,他初次占有德瑞那夫人时,没有爱情的幸福,而是下等人对上等人的报复心理的满足。

同样,于连到省城贝尚松神学院进修,因为彼拉院长的推荐,成为木尔侯爵的秘书因此去了首都巴黎,进入了醉生梦死的上流社会,他觉得侯爵的女儿玛特尔**不够美,但她的家庭却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自己,还能够获得政治上的地位,受人尊敬,便追求起玛特尔来。千方百计,想尽办法,于连终于得手,还让玛特尔怀孕了,侯爵也同意了婚事,于连成为了骠骑兵中尉,还获得了贵族称号。虽然因为情妇瑞那夫人吃醋,给木尔侯爵写信揭露了于连是个骗子,导致准备和他结婚的玛特尔最终和他分手。于连依靠和玛特尔姐结婚成为贵族,成为上等人的梦想破灭。

回到问题本身,瑞那贪图于连英俊的外貌,有对丈夫粗暴的不满和失望,更有对婚姻生活平淡一成不变的不满,于连的出现不过是一场浪漫的春梦,让她的寂寞无聊的生活有了光彩和乐趣;玛特尔虽然觉得于连出身低微,但看在于连的英俊和帅气的外貌外,她还是给了于连一个机会,最初她和于连不过是想搞搞爱情游戏,满足一下浪漫的少女心,还有对于连的同情和希望,押宝他在未来成就大事,成为拿破仑一样的成功翻版。两个人,对于连的爱情,不够平等,有同情,更多的赏赐和高高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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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这本书,相信大家在读完之后一定都陷入思考之中,那么是时候都来写一写 读后感 了。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司汤达《红与黑》读后感范文三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参阅。

    司汤达《红与黑》读后感范文一

  《红与黑》是根据当时报纸上一条短新闻的故事改编的,写的是一个情感骗子被判死刑真实发生的故事,司汤达看到这篇新闻发表在法国《法院新闻》上,根据死刑案件改编。

  《红与黑》里的是于连来自乡村,是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人,他不愿意待在家乡和父母一样,当木匠每天和家具打交道,因此跑到了城里当了神父,钻研起神学,把一本拉丁文《圣经》全背下来,这事轰动了全城,因为精通拉丁文,获得了给市长德瑞那儿子当家庭教师的机会;小说写的都是年轻人在异乡的奋斗史,经历了短暂的成功,但最终获得的是失败。

  作为木匠的儿子,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靠女人混饭吃,获得机会往上爬,市长夫人瑞那贪图于连英俊的外貌,也限于对丈夫粗暴的不满,让家庭教师于连获得了机会,勾引得手;于连对她的爱完全是出于男人的动物性,出人头地的野心和雄性动物的欲望,还有男人的虚荣心和占有欲,能够得到上等阶层的高贵典雅美丽的市长妇人,他初次占有德瑞那夫人时,没有爱情的幸福,而是下等人对上等人的报复心理的满足。

  同样,于连到省城贝尚松神学院进修,因为彼拉院长的推荐,成为木尔侯爵的秘书因此去了首都巴黎,进入了醉生梦死的上流社会,他觉得侯爵的女儿玛特尔**不够美,但她的家庭却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自己,还能够获得政治上的地位,受人尊敬,便追求起玛特尔来。千方百计,想尽办法,于连终于得手,还让玛特尔怀孕了,侯爵也同意了婚事,于连成为了骠骑兵中尉,还获得了贵族称号。虽然因为情妇瑞那夫人吃醋,给木尔侯爵写信揭露了于连是个骗子,导致准备和他结婚的玛特尔最终和他分手。于连依靠和玛特尔姐结婚成为贵族,成为上等人的梦想破灭。

  回到问题本身,瑞那贪图于连英俊的外貌,有对丈夫粗暴的不满和失望,更有对婚姻生活平淡一成不变的不满,于连的出现不过是一场浪漫的春梦,让她的寂寞无聊的生活有了光彩和乐趣;玛特尔虽然觉得于连出身低微,但看在于连的英俊和帅气的外貌外,她还是给了于连一个机会,最初她和于连不过是想搞搞爱情游戏,满足一下浪漫的少女心,还有对于连的同情和希望,押宝他在未来成就大事,成为拿破仑一样的成功翻版。两个人,对于连的爱情,不够平等,有同情,更多的赏赐和高高在上。

   司汤达《红与黑》读后感范文二

  我读完《红与黑》对于连的一大感受就是他十分虚伪。他崇拜拿破仑,可在市长家里,为了不被别人发现,他不惜烧掉拿破仑的肖像。他蔑视特权贵族阶级,但是在侯爵家里当秘书时,他却时刻留意谨慎,提醒自我绝对不能表现出对特权贵族阶级的不满与蔑视。在贝藏松神学院时,他更是虚伪。明明明白那些所要学习的东西是错误的,还是将自我的思想藏了起来,继续学习。

  然而,他也有真诚善良的一面。在看到贫民所所长哇列诺一家的铺张浪费、肆意享乐的生活状况,他同情贫民的贫苦生活,同情他们连唱歌的权利都被剥夺。这样的他,是善良的。最终,在审判庭上,他痛斥了贵族阶级对平民的残害,他敢于直面他的真心,说出了他对贵族阶级的不满与轻蔑。即使在有机会免于死罪的状况下,他依旧没有动摇;在最爱的女人瑞那夫人和最真诚的朋友傅凯的劝导下,他坚定了自我心中的信念。这样的他,是真诚的。

  正是这样矛盾的性格,使得他的杯具让人心疼。

  小说除了对男主人公的塑造令人印象深刻外。两位女主人也一样。瑞那夫人的软弱、善良与真诚同样让人心疼。儿子生病,她不惜把一切错误归结于自我出格的感情上。对于于连,她深爱着,但是处于社会道德、社会舆论以及对丈夫的那丝同情,她最终只能选取软弱,选取放下。直到最后于连的枪杀,她依旧原谅,甚至还埋怨自我不该写那封信。

  而玛娣儿特,在我看来更多的是傲慢。她在理智与感情中挣扎,她和于连一样有着强烈的自尊心。对于于连,她的内心也无数次挣扎过、纠结过。她一方面忘不了于连的平民身份,一方面又把于连的前程想象成完美的无与伦比。她总自我安慰的告诉自我,只要时机恰当,于连必是有用之才。但最后她在感情里无法自拔。

  杯具总是把美的东西撕破给人看,《红与黑》是这部杯具,它撕破了下层人民的努力奋斗,撕破了纯真感情,让人读完回味无穷。

   司汤达《红与黑》读后感范文

  进我校恬静的图书馆,脚步下意识地停留在世界名著一栏前,一本红色的“书脊”映入我的眼脸,情不自禁的拿出这本书,轻轻地抚摸,《红与黑》三个字豁然在封面的中央,脑子里一下闪现出于连的影子,这个在中外文学长廊人物画像的“向社会宣战的不幸儿”,怎样与红色和黑色两种颜色联系在一起呢? 也许是书的题目吸引了我,还是什么原因,我只借了这本书便匆匆离开,只想一口气读完,好明白为什么,然而读书是一件“谋心”的事,急是不可取的,归根结底,是要让我们的灵魂得到安顿,心智得到开启,精神得到寄托,情操得到陶冶。这本书我读了三遍大约用了一个月,才体会到一点味道,品得对不对味,我自己一点感受而已。

  我首先了解名著的背景,这样有助于我更透彻地理解原著的深刻内涵。《红与黑》起初的标题为《于连》,1830年定名为《红与黑》,并有副标题“1830年纪事”。称之为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奠基作,是因为它最早体现了这一流派的基本特征。小说直接吸取现实题材,反映现实斗争。 1

  827年的《法院公报》上登载一个27岁的青年家庭教师枪杀了自己的女主人的案例,启发了司汤达,但小说的故事已与生活中的案件有了很大的不同,作者用他长期以来对复辟王朝时期生活的观察,联系当时的实际,注入他对社会矛盾的认识,使《红与黑》成为一部反映复辟与反复辟斗争的形象历史。

  作品中的“红”代表了充满英雄业绩的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特别是拿破仑皇帝;“黑”代表了教会恶势力猖獗的复辟时期,还有的认为“红”与“黑”,代表着军装与道袍,宝剑与十字架,军人的荣耀与僧侣的黑暗,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

  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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