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纳妾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中国古代纳妾需要满足哪些条件,第1张

中国古代可以三妻四妾这是大家都知道的,可是,古代男子如何纳妾妾的地位是怎样的男子可以随便纳妾吗纳妾需要经过谁的同意

在中国,妾的出现至少可以追溯到公元前一千多年的殷周时期。以后,随着阶级名分制越来越趋向规范、严格,作为夫妻关系中妾的奴属地位更加固定化。一直到中国最后一个皇帝被推翻,西方的新文化、新思想的不断流入、传播,与人类文明格格不入的纳妾制,遭到人们的谴责,这才趋向没落。

一、妾的发展历史

妾又称“侧室”、“小妻”、“姨太太”、“如夫人”等,由某种类似婚姻契约而形成,为正妻之外具有类似婚姻关系的女性。中国古代的纳妾制度起源很早,是随着原始社会的夫权制的产生而出现的。如我国的大汶口文化(前4300——前2500)就出现了丈夫与妻妾合葬的现象。

中国有句古话:“三宫、六院、七十二妃”,说的就是中国皇帝的纳妾现象。传说周文王就有后妃24人。秦始皇灭六国后,曾将原六国宫中与各地挑选出来的佳丽上千人,全部收入阿房宫中。到了汉朝,汉元帝宠幸3000宫人,东汉桓帝蓄美5000。到了晋炎帝时,后宫美女竟然超过了1万人。隋场帝的后宫虽然只有5000人,加上各地的行宫,宫女人数也超过1万。最高记录的保持者还要数唐明皇李隆基,当时从都城皇宫到各地行宫的宫女人数竟达万之众。

宋代以后,帝王们的后宫妃妾开始减少。这并非说明帝王们不再好色,而是他们较以前的帝王们更务实了。据纪晓岚记载:明代熹宗在天启元年派人到天下各地选拨了5000名年少美女进京面试,第一关为检验形体,只有1000人过关,有4000名佳丽被淘汰,第二关检验“私处”,结果只有300人过关,第三关进宫“实习”,一个月后,只有50人被封妃缤,方能得到皇帝的宠幸。

除了帝王广纳天下美色之外,中国古代的民间也是纳妾成风。如《红楼梦》中的平儿、香菱都属于小妾。就连以刚正不阿著称的海瑞,也在年过花甲之时,买了两个年轻的小妾,以至妻妾争宠,导致两妾同时自杀。“举杯邀明月,低头思故乡”这样的佳句已是我们耳熟能详的,唐代大诗人李白也是一位一夫多妻制度的“执行者”。李白性情豪放,风流调悦,洒脱不群,酒色二品最为钟情。据考证,李白不仅娶妻四次,而且小妾多得难以计算。李白也在自己的诗句中充分表现过,如“余亦如流萍,随波乐休明。自有两少妾,双骑骏马行”等。清末红顶商人胡雪岩更是妻妾成群。

在明代,法律上还明文规定:凡男子年满40而无后嗣者,得纳妾。这是因为中国有所谓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古训,娶上几个小老婆,都是为了给祖宗延续香火。这也给中国古代男子纳妾找到了一个很好的注脚,使纳妾变成了一种堂而皇之的行为。当然,纳妾现象只是体现在富裕人家及官宦人家的,贫苦百姓一日三餐尚无着落,又何谈三妻四妾、“双骑骏马行”呢在封建统治时代,一边是“朱门酒肉臭”,妻妾成群,而另一边则是“路有冻死骨”,一生无力娶妻,孤独而亡。所以这里可以看到,纳妾只是少数人的特权,而对於广大的平民百姓来说是不能纳妾的。

那么就是在少数可以纳妾的人中间,在古代社会的前期,也是有明显的等级之分。而且有关的朝代,还规定了官员纳妾的数目。比如说按照西晋的制度,西晋曾经发布过命令,它规定,王公一级的可以置妾八人,郡一级的公侯可以置妾六人,一品、二品官员置妾四人,三品、四品官员置妾三人,五品、六品两个人,七品、八品只能纳一个妾。再比如唐《六典》规定了唐朝的制度,按照唐《六典》的规定,在唐朝亲王的妾的数目是十二个,郡王以及一品官十个,二品官八个,三品官六个,四品官四个,五品个三个等等。那麼这些妾都是国家承认的,而且都是有一定的名分名号,一定的特权的。按照明朝的规定,从明朝的《万历会典》里面我们可以看到,它有这样的规定,它规定亲王可以纳妾十个,而郡王在结婚之后,如果二十五岁还不生育,可以纳妾两个,如果三十岁还不生育,可以再纳两个,也就是郡王一级纳妾四人,到此为止,另外不同级别的,它也有不同的规定,至於民间的百姓,按照明朝的法律规定,只有到了四十岁无子,才可以纳妾。

二、妾的地位

纳妾不是娶妻,纳妾不是正式的婚姻,妾不是男方的正式配偶。但是纳妾也要经过一定的程式,主要有两个要点,一个就是纳妾往往也有媒人从中说和,第二个就是纳妾往往也要订立一个文书,但纳妾订立的这个文书不叫书,而叫做契,它实际上是一种买卖的契约。这种买卖关系,注定了妾在封建家庭中的低贱地位。

在家庭中,虽然妻与妾的职责都是侍奉丈夫、治内管家以及生儿育女,但是,妾对于家主来说近似奴隶。而对于婢女和仆人来说,妾虽然应该是主子,然而,妾在家庭中的权利却是很受限制的,十分卑微。妾不能参加家族的祭祀,妾被排除在家庭之外。妾的亲属根本不能列入丈夫家的姻亲之内,就连妾所生的子女(即庶出),也必须认正式妻子为“嫡母”,而生身母亲只能为“庶母”。这样,妾所生的子女是少爷、**,而妾的身份是奴隶;妾称自己的子女为少爷、**,她的亲生子女只呼其为“姨娘”。对于妾,丈夫可随意处置,或打骂,或遣逐,甚至把妾杀了,《唐律》、《宋律》也只是处以流刑。《清律》处罚更轻,只是“杖一百,徒三年”。但如果妾打骂丈夫,则处罚得比妻打骂丈夫严得多,“骂夫,杖八十”。如果打夫,“不问有伤无伤,俱徒一年或一年半”。

在家中,妻可以使唤妾,打骂妾,而妾不得有侵犯妻子的行为,妾犯妻与妾犯夫同罪。因此妾在宗法制家庭中是没有什么权利的,名分上是主子,实际上与奴隶无异。但是,一般来说,为夫家生育过子女的,其在家庭中的身份、地位、权利往往会随之提高。此外,视门第、家主的教养等的不同,妾的权益也因之而异,往往在妻、妾与丈夫之间产生一种微妙的关系。

到中国近代社会,不管是清末的政权,中华民国的北洋政府,还是中华民国的南京政府,也就是国民党政府,都是承认纳妾的合法性。比如在袁世凯时期,纳妾之风愈演愈烈,袁世凯不仅一人拥有妻妾16人,这其中还有姐妹和姑侄。在国民党政府的法律里面,它专门有一条解释,它说纳妾不是婚姻,因此纳妾不是重婚,这就给这些个国民党的达官显贵娶姨太太创造了一个法律的依据。按照近代有的资料记载,在有些地区,纳妾成风,它把纳妾看成了是一个财富的象征。

在我们今天看来,纳妾制度是极不公平的,是对女性极为残酷的,是不人道的,是用无数女性的血泪写就的。但是,自纳妾制形成以来,却盛行数千年,根深蒂固,绵延不绝,这又是为什么呢从根本而言,纳妾制其实是一种原始社会形态。在很久很久以前,男人出门狩猎,女人在家住守,猎到食物后,要先让男人吃饱,剩下的女人才可以吃。君主专制制度的产生则令纳妾现象更为制度化、普通化,皇帝可以有三宫六院、七十二殡妃,百姓也可以三妻四妾。夫权统治是封建社会的相应产物和特征,纳妾制度正是附合了封建帝王专制的需要,才得以延续下来,直至新中国成立,纳妾制度才被废除。

民间聘礼自古无定数,每个时代每个地方标准都不相同,而且时常变动。无论是什么人,聘礼都是以当时标准为基准,上下略有浮动。如果过于节俭,就会受到人们的耻笑,有时还会导致婚事告吹。聘礼多少为宜,这一点要看家庭的社会地位和经济状况。男方家庭社会地位高,经济状况好,聘礼自会丰富。女方家庭社会地位和经济状况优越,嫁妆也不会薄。尤其是在封建社会,婚姻讲究门当户对,聘礼和嫁妆是其中的一个原因。穷对穷,富对富,双方经济实力相当,聘礼和嫁妆都好确定。

追求聘礼数量,甚至以聘礼多少为出发点,考虑是否缔结婚姻,名为嫁女,实为卖女,是聘礼风俗中的不良风气。秦汉时这种风气开始流行,在整个封建社会,几乎从来没有停止过。从整个社会情况来看,聘礼的薄厚,还是与社会的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大多数人家,在送聘礼和收聘礼时,看重的还是礼仪和情谊,不会过多计较财礼的物质价值。

历朝聘礼的构成各有特点:

周朝是玉帛俪皮,战国时开始使用金钱;汉朝以黄金为主,实物是附属;魏晋南北朝多用兽皮,到了隋唐两朝,聘礼品物繁多,金银珠宝,绸缎布匹,衣饰被褥,都可成为聘礼。进入宋代,富贵人家置办聘礼,除一般物品外,流行给女方定作一些纯金首饰,常见的是金钏、金锭、金幢坠,号称“三金”。经济稍差一点则用白银打制,也有银制镶金的。明清时期,打制金银首饰更加普遍,手镯、耳环、耳坠、戒指最为流行。普通百姓之家,置办不起成套饰物,至少要准备一二件银饰。

聘礼通常在迎娶前一百天或两个月给女家送去,也叫放大定。具体日期由男女两家协商确定。送聘礼时还要正式通知女家娶亲的吉期,又叫“通信过礼”。

古代婚礼的聘礼清单

男方礼品

以下的礼品皆是均双数以取其“好事成双”之意。

聘金:这表示着男方承认和感谢女方家长对女儿的养育之恩。

聘饼:一担(五十公斤)

海味:分四式,六式或八式,款式与数量视男家的经济状况而定。每款通常分两包。其中发菜是必须的,以取其发财之意,而其他的海味有鲍鱼、蚝豉、元贝、冬菇、虾米、鱿鱼、海参、鱼翅和鱼肚等。

三牲:两对鸡,两雄两雌(如父母不全﹐这则一对已足够)﹔猪肉三至五斤起双飞(喜只飞),即一片相连开二,以表示丰硕诚恳的敬意。

鱼:大鱼或鲮鱼;意即腥(声)气;也表示有头有尾年年有余。

椰子:两对(父母不全可用一对),即有爷(椰)有子的意思。

酒:四支,表示爱情浓郁。

四京果:即龙眼干、荔枝干、合桃干和连壳花生,以祝福子孙兴旺,亦含圆满多福,生生不息之意。

生果:即生生猛猛的意思。

四色糖:即冰糖、桔饼、冬瓜糖和金茦,表示象甜密,白头到老的意思。

茶叶、芝麻:因为种植茶叶必须用种子、故以茶叶作礼品,暗喻女子一经缔结婚约,便要守信不渝,绝无后悔,亦即“油麻茶礼”。

帖盒(礼金盒):内有莲子、百合、青缕、扁柏、槟椰两对、芝麻、红豆、绿豆、红枣、合桃干、龙眼干,还有红豆绳、利是、聘金、饰金、龙凤烛和一幅对联。

香炮镯金:香(无骨透脚青),炮(大鞭炮和大火炮),镯(龙凤成对喜镯)。

斗二米:男方准备十二斤糯米、三斤二两砂糖,这是给女家做汤圆的,以取其圆满,甜蜜美满之意。

女方的礼品

男家礼物的一半或若干

茶叶

生果

莲藕、芋头和石榴(各一对)

贺维巾

长裤:意即长命富贵

鞋(一对):意即同偕(鞋)到老

扁柏、姜、茶煎堆、松糕

回聘金

槟椰(受一个,余数则全回给男家):意即一郎到尾

“聘则为妻,奔则为妾”是一句谚语,意思是正式婚娶的才是妻子,私奔的只能算是妾。

根据《礼记内则》记载:“聘则为妻,奔则为妾。”聘,既婚礼中的纳征。在古代法律以及礼教中,妾只不过是丈夫的一个生育后代的工具,所谓“妾者,接也。以贱见接幸也。”

妾所生育的子女在法律意义上的“嫡母”是丈夫的正妻,对于非她生育的其它的子女她并不具有母亲的地位,更没有家长的地位。相反她是处在家长的权威之下。

妾的产生原因

一说法是因为在古代中国娶妾有时是因为正室不能生育,传统上有着“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思想,妻子如未能生育,害怕丈夫绝后,当时的妇女又没有独立的谋生能力,为了维持自己在夫家的地位,所以才出此下策。

但后来却成了男人为了欲念而做的一种行为。另一方面,则认为这是传统社会“男尊女卑”的延伸。亦有人类学方面的观点,认为是生物保存血统的自然性,但此说仍未有充足证据证明。参见一夫一妻多妾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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