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恋爱是否应该以结婚为前提呢?这样的恋爱是否就不纯粹了?我觉得处对象是一个人的一种精神需求,不用以结婚为前提。但这并不等于处对象那只是彼此相互之间玩下,不用负任何责任。感情中也要勇于担当,会为彼此之间承担。用心地看待一段关系,是彼此之间的重视。对于婚姻生活仅仅谈恋爱,从更长久的视角去考虑。此人或许合适与你处对象,但是却不是我结婚适合候选人。
婚姻和恋爱有很大不同。婚姻就是两个人在一起日常生活,共同面对生活当中零碎。而恋爱是浪漫,无后顾之忧的。恋爱和婚姻也是有相同点,那便是相互之间并不会因为某类关联而出现了捆缚,彼此都是相对性独立个体,没有任何人真真正正离去不了谁。那样处对象到何种程度是能够考虑到结婚呢?一般来说,假如我们可以包容彼此之间的缺陷,就算看到另一方最好的一面,却仍然喜爱彼此之间;考虑清楚了另一方人品,三观和家庭情况。我们才会可以选择完婚,婚姻不是儿戏,必须从发展规划 。需看彼此之间剩下的人生中是否存在另一方,他是不是出现在了你未来的规划当中。
而婚姻生活也不一定是爱的持续,感情中会出现冲动的成份,热恋中的情侣眼里就只有另一方,感情最为重要的是互相吸引住。当热情褪去时,大家引以为傲的恋爱又走多远呢,感情中不用有吐司面包,而婚姻生活往往需要实打实的吐司面包。因此二者是有很大不同,在我们为一个人玩命时,我们也会浓烈的要想占据另一方,谈恋爱的时候一般都不会想太多,只需两个人在一起就行。因此处对象是能够单纯的,不需要去考虑到这么多的事儿情,两个人在一起高兴就好,对于之后需不需要持久的在一起,需经过时间的洗礼。
法律分析:结婚的前提条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结婚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而且不是法律禁止结婚情况,最后必须是双方自愿。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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