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运动中的先进人物及其世迹

五四运动中的先进人物及其世迹,第1张

五四运动中的先进人物及其世迹:

胡适(1891—1962):

中国近代著名学者、诗人、历史家、文学家,哲学家。1920年代办《努力周报》,1930年代办《独立评论》,1940年代办"独立时论社"。1938~1942年出任中华民国驻美大使。1939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提名。1946~1948年任北京大学校长。

梁启超(1873-1929):

中国近代民主维新人士,与康有为一起联合各省举人发动“公车上书”运动,在海外推动君主立宪。他倡导新文化运动,支持五四运动。其著作合编为《饮冰室合集》。

陈独秀(1879-1942):

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之一,中国***的创始人和早期的主要***之一。1915年9月15日,创办《新青年》杂志,举起民主与科学的旗帜。

李大钊(1889-1927):

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之一,中国最早的马克思主义者和共产主义者之一,是中国国民党第一届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之一,也是在北伐时期推动颠覆中国政府的重要人物之一,同时为共产国际的成员及其在中国的代理人。

蔡元培(1868-1940):

民主主义革命家和教育家,北京大学时任校长。1916年至1927年任北京大学校长,革新北大开“学术”与“自由”之风;1920年至1930年,蔡元培同时兼任中法大学校长。

分类: 文化/艺术 >> 历史话题

问题描述:

埃及的公主除了嫁给法老,能嫁给别人吗/

古埃及的祭司可以结婚吗?

解析:

祭司是个很特殊,同时也很敏感的职业,在古代,祭司做为神与人之间的中介,地位倍加重要。可当祭司不是件轻松的事,不但要掌握大量的知识,更重要的是,祭司似乎不能结婚,像在古希腊,农业女神维斯塔神庙的女祭司就要保持贞洁,一但发现有和男人发生性关系的情况,会立即处死。在埃及,祭司可以在神庙之外建立自己的家庭,但在重要的节日前一段时间,则不可以进行房事。

摘录的,希望有用

古埃及的婚姻

古埃及普通人的婚姻与家庭关系与我们在今天世界上所能看见经历的并没有什么标志性的不同。古埃及人视婚姻为神圣的契约关系。这一点在许多雕像上表露无疑,并以文字来描绘男女之间这种彼此依靠的关系。许多有关古埃及人婚姻习俗的观念都是不真实的。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很多人认为埃及男人会娶许多妻子,这一点被证明与事实大相径庭。不过有些国王为了保证能有继承人,是会娶不少妻妾,平民百姓中要是谁的妻子不能产子,也允许他有一个以上的配偶。过继或收养孩子的事例在古埃及人的历史也有记载。

曾被认为在古埃及是很普遍的事。这其实是对埃及语言里语意的误解。当研究历史的学者一开始破译象形文字时,他们遇到了不少涉及男女彼此称呼的词语,他们喜欢称呼他们的配偶为他们的“兄弟”或者“姐妹”。“兄弟”与“姐妹”的称呼只是反映出两人之间的亲密感,并没有世代相传的亲缘关系在里面。

“我的哥哥用他的声音来磨折我心,他让我萎靡病弱;他就住在我母亲家的隔壁,我不能去看他!哥哥,我以女神之名承诺于你!快到我身边来,让我看看你的模样!”

浪漫的爱情和对幸福婚姻的憧憬是埃及妇女生活的重要内容,正如一首古老的情歌中对唱的:“他不知我多想拥抱他,为他要对妈妈说句话。”妇女相对独立的地位给妇女一些参与社会,得以与男性保持一定婚前关系的机会。

古埃及男女理想的关系是婚姻,这是实现最终目的——生儿育女的最好开端。年轻人有较长的育龄期,倾向于推迟婚期。所谓传授婚恋适当行为的智者警言及指南常劝诫男性:“觅妻青壮时,福来妻生子,子孙成群者,荣耀自后裔。”

女孩们性成熟时开始考虑婚姻,看上去许多女孩十二三岁便结婚了。表亲或其他近亲间结亲屡见不鲜,亲兄弟姐妹结亲却只是王室才有,因为王室很看中血统和纯正。婚礼只是家人宾客摆筵庆祝而已,不讲宗教或世俗仪式。婚后,妇女按习俗与新婚丈夫同住或与其家人一起生活,在家她将担负起家庭主妇的重任。

古埃及理想的婚姻是夫妇双方互敬互爱。墓室壁画反映了这种和谐关系,常绘有夫妇间极其温存的姿态——双手相握或是一方手臂轻柔地搭在对方的脖颈或肩上。在一些彩绘中,夫妻紧紧拥抱在一起,并且还有许多妻子形象边注有“他的至爱”这样的字句。

古埃及一些夫妇说起相互间永恒的爱恋,他们或许言真情切。这些夫妻期待死后能像生前那样生活在一起,因此煞费苦心铸造恩爱锁链以延到来世。许多人雇工从事墓室艺术。墓绘墓雕中,他们一如往昔,富有青春活力,以确保他们来世生活幸福。

丧偶者在等待与亡故的配偶重聚的这段日子里,他或她通过书信与亡者联系。这类信中大多只是些问话,请对方帮助解决日常生活问题。另一些是祈求对方帮接里消病祛穷。但也有不少信是诉说丧偶后人所共觉的痛苦与悲伤。一个丧妻者在亡妻的墓前最后悲痛留言道:“这事落到你头上,我整整八个月没怎么吃喝。现今你看,我已鳏居三年,男人鳏居多不好,你看,我这么做只为你。”

婚姻是件私事,是一男一女一起建立一个普通的家庭。它不需要任何 部门的认可,但要得到世俗社会或宗教的肯定。 要是结婚的双方坚持,任哪一方反对也没用。女孩经常是在十二或十三岁左右便结婚了,男孩的婚龄也大不了多少。何时结婚取决于他们的父母双方,基本上是父亲说了算,不过父母们做这种决定通常都是很慎重的。两个数代同堂的家庭要合并到一起,必然会牵涉到社交与经济方面的问题。

而对古埃及的一夫多妻制,如今也已有所了解。法老经常出于政治目的而娶上许多妻子,而他们的正妻通常都很得宠。一些法老甚至公开表现出对正妻的深深依恋。在平民百姓中,大多数的婚姻还是一夫一妻,这可能是因为经济能力的关系。

[转帖] 古埃及人的育儿小解绍

古埃及人十分珍视繁殖力,大多数妇女都渴望生儿育女。新婚的年轻妇女往往一两年内就会生育。如果妇女久婚不孕,当时的一些医疗措施可帮助这些妇女怀孕。其中一种是让妇女蹲下用蒸汽熏,药液由乳香,油,枣和啤酒混制而成。

如果一个妇女怀疑自己有身孕,她可做一个尿检——小便到种子上看种子是否发芽。尽管古埃及人不懂荷尔蒙,我们现在知道孕妇尿液里含有这些物质可促使谷物发芽。

埃及妇女很可能生产前照常劳作。一旦预产期到,女方亲友,或许助产士前来为产妇助产,用咒语和药方催生。一种药方:松活产妇腹中的胎儿。采用海盐,两粒小麦和灯心草药膏敷在产妇腹上。助产妇们祈求女神们——伊西斯(司生育与繁殖)、海瑟(牛头人身,司爱情与欢乐)和塔沃里特(保佑孕妇的繁殖神)保佑分娩成功。产妇跪下或蹲下,有时蹲跪在砖上,以给助产妇空间好在分娩的最后一刻接住新生儿。

任凭家人、魔法和神的佑护,分娩还是有危险:产妇无疑死亡率很高。例如,十八王朝的穆特诺吉劳特王后很可能是死于难产:从她身体里可以看到发育完全的胎儿。此外,5岁以内婴幼儿的死亡率高达50%。

对于那些不想怀孕的妇女,早期避孕法用植物纤维外涂鳄鱼粪和酸奶,蜂蜜和泡碱的悬浮体加盐的棉状隔离层。这些措施偶尔成功,因为奶中的乳酸和泡碱这类碱性物质可减缓 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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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埃及女性

2003-6-12 0: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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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古往今来的大多数国家不同,古埃及女性在家庭中拥有极高的地位,特别是在平民阶级中,这种地位甚至会超过男子。

“当你富有并建造房子的时候,更要热爱你的妻子。让她吃饱穿暖,并用油膏滋润她的身体。你要终生使她快乐,因为她是属于主的”(《普塔霍泰普训言》)

婚姻与家庭

普通埃及人的家庭是一夫一妻制的,每位男性(包括法老),只能有一名合法的正妻,对法老而言,妾则相当于奴隶。但同居和嫖妓是被允许的。许多村庄都有妓院,尽管在古代文献中一再告戒年轻人,嫖妓是错误并且有害的,但却没有以法律手段加以禁止。相对而言,通奸的处罚则要严厉的多。在文学作品中,凡通奸者无一例外的被处死,但据说现实中会适当减轻。

埃及女性无须遵守什么婚前操守,因此她们相对于其他国家的女性要更加开放。在求爱时也常会占据主动地位

“英俊的朋友啊,我的愿望是作为你的妻子来掌管你的财产”(古埃及诗歌)

相比而言,男性则往往低声下气。

“这是妹妹的家,

但愿我是她的看门人。

即使这会使她生气,

听到她的嗔怪我也感到惬意。

我在她面前,

敬畏地如同孩童侍立。

但愿我是伴侍她的女奴,

整天形影不离,

目睹芳华,幸福无比。”(古埃及诗歌)

离婚在埃及是被允许的,并且男女双方都有权提出离婚请求。通常的离婚理由可以是通奸、不孕、相互反感。古王国以后的离婚契约中明文规定,丈夫必须在离婚后付给妻子一笔财产,以补偿妻子失去的贞操。并且,如果丈夫如果因通奸而使妻子决定离婚的话,他必须将自己三分之一的财产以及相应的罚金交给前妻。

离婚双方都可再婚。

顺便提一下,至少在大约公元前1000年之前,埃及人就掌握了用蘸有蜂蜜的布团来避孕的方法。先进的避孕方式使得人们不再带着负罪感和功利感去面对性问题。这也是古埃及女性较其他地区开放的原因。以前看到种说法,认为近代以来女性思想解放和地位的提高,很大程度上应归功于避孕套的发明。

经济生活

财产继承制度上,妇女拥有不亚于男性的权利。据说在古埃及,更多的情况下,父母会将财产全部、或者大部分传给自己的女儿,以致于“许多男人娶自己的姐妹为妻子,并不是出于爱情,而是为了得到他们的姐妹从母亲那里继承来的财产”(注:此段摘自《在时间的长河里》一书,可能有误。因为据我所知,在埃及贵族阶层中盛行血亲通婚,但在平民间却是被禁止的)

在古埃及,女性不仅有权利继承并拥有财产,并且有权分配财产,以及立遗嘱。通常父亲负责家庭经济,他要尊敬妻子,不能过问属于妻子职权范围内的事。

埃及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是极高的,许多方面甚至不亚于现代女性。

然而我们所熟悉的规律是,家庭往往是一个社会的缩影,因此两者间总存在一种相互对应的关系。那么从整个社会的角度来看,埃及女性又拥有什么样的地位呢?事实证明,从社会角度而言,埃及女性很显然是处于一种“配角”、“可有可无”的位置,这让人感到十分费解。

这里所说的“配角”、“可有可无”是相对于埃及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而言的。其实相比于其他地区,埃及妇女在社会中的地位也是很高的。

首先,女性可以任职。但不会是什么重要的、或者拥有很大权利的职务。通常来说是祭司和书吏(有些情况下也会担任王室仓库总管的职务)。

一般有地位的神祗,在其寺庙中都会有专门的女祭司,但大祭司无一例外的是男性。而书吏中,据我们所知,女性还是占有一定比例的。这说明在古埃及,并不限制女性接受教育。相比于其他国家的女性,这点到是很开明的。

然而,正如前面所说,女性只能担任这些“可有可无”的官职,真正的大权皆掌握在男性手中。男性法老(两个女法老毕竟是特例)下属一个庞大的官僚机构,此机构由一名宰相掌管。从第4王朝开始,宰相通常由太子出任。地方上,以州为单位的下级行政机关被创立出来,州长一职通常是父子继承制。同时,州长还兼任本州的大祭司,统管宗教事务。州长在其领土内,俨然就是个土皇帝。直到12王朝,州长的权势才被中央 所压制。

由此看来,国家整个政治、宗教体制都是建立在以男性为主的基础上的。

这里顺便要提一下的是神的世界。我们发现,大多数“高级”神祗都是男性,如荷鲁斯、阿奴比斯、拉、阿蒙等。女性神祗也有,如依西斯、巴斯特特。埃及有名可考的神有超过两千名,我们不可能一一统计男女比例,但我们知道,神的世界往往是现实社会的反映。因此我们不妨也将神的社会划分出“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统治阶级是指那些拥有全国性影响的神祗,如拉;其他的地方性神祗则可化归被统治者。这样我们就会发现,在“统治阶级”中,几乎都是男性神祗。依西斯主要是由于她是荷鲁斯的母亲而受到全埃及的崇拜,因此也可算是一个例外。

现在让人疑惑的就是,为什么在一个男女平等,甚至某些情况下以女为尊的社会基础上,会存在一个完全由男性掌控的上层建筑。这违反了我们所熟悉的一般规律。

首先来分析埃及女性在家庭生活中拥有较高地位的原因。

毫无疑问,这很大程度上是母系氏族残留的影响。在巴达里文化(约前4400年)遗址中发现的一些妇女雕像以及女性的墓地,往往要比男性的大一点。由此推测,此时的尼罗河流域尚处在母系氏族公社时期。而此时距我们通常所说的古埃及文明时期,已经不算是遥远了,因此这种纵向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但同时,我们也注意到了另一个可能的因素,即整个社会的经济生产情况。

经济、生产力决定一切似乎已经成了一条真理,我们也不妨来进行这样的分析:

首先,男性代表着力量、强壮。所以凡是能充分体现其优势的社会,都是以男性为主的。女人无法从事高强度的体力劳动,因此,当一切都要依赖于男人的时候,女人也就成了种附属品,或者寄生者。这样的情况在希腊、罗马和中国都很突出。

而埃及却有其自身的特点。

从农业生产角度而言,尼罗河为埃及人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每年有长达四个月的涝期,河水的泛滥带来了肥沃的淤泥。据希罗多德的记载,埃及有些地区甚至不用梨地,在水退后,直接将种子撒在田里,放几只猪进去拱拱就可以了。所以埃及农人的劳动强度相对而言是比较低的。

同时,埃及三面沙漠一面临海的地形,使得它在早期很少遭受外来的入侵,而国内虔诚的信仰则保证了自身的稳定。对外无须抵抗,对内无须镇压。大多数埃及人的大脑中可能并没有“军队”这个概念,尽管在前王朝时期就已经有了职业军人。

19王朝时期,帝国逐渐形成,不断的对外征伐导致了贵族阶级中男性地位的上升,女权旁落,这也是必然的。

其次,在埃及,土地几乎完全是属于法老和神庙的。新王朝时期由于军事上的需要,军事贵族们也可拥有私有的土地财产。但对平民而言,只拥有地产的使用权及地产产品的占有权,却不是土地的所有者。

这种现象比较好解释。尼罗河每年的泛滥都会冲刷掉原有的地界,因此,私有土地的划分显然是不切实际的。在埃及,每两年法老会专门派人测量、分配土地。

“(在古埃及)人们所继承的财产几乎没有什么价值,所以对它的分配不会引起任何困难。由于不存在私有世袭财产,女人保持了人的尊严。”(《第二性》西蒙·波娃)

正是这样,埃及人的家庭中依然保留了从母系氏族继承下来的对女性的尊重。

然而这不足以解释我们的疑问。

我的结论是,一方面,男性掌控着整个上层建筑似乎是顺理成章的(这主要是从历史经验考虑,没有歧视女性的成分)。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在当时的埃及,统治者和平民似乎已经脱节了。

在埃及,似乎存在着两种文化,官方文化和平民文化。

例如贵族们流行与姐妹通婚,而在平民中却被禁止;

平民无法在死后被制成木乃伊,不能在棺材上刻上死者文书;

除非在重大节日,否则平民不被准许进入神庙,不允许祭祀神明;

古埃及识字的人不到3%,而真正懂得书写的不到1%,且基本上都属于贵族阶级,平民根本没有机会接受教育。

等等。

其实在诸多古文明中,统治阶级脱离平民阶级高高在上并不是什么特别的现象,然而却从没有到象埃及这样严重的地步。

我们可以看见,前面例举的这些已经深入到了信仰、习俗和价值认知等领域。简单的以制作木乃伊这例说明一下。

在古埃及,人们相信生只是死的一个阶段,生是短暂的,而死却是永恒的。所以埃及的法老们都希望为自己修建一座王宫,他们通过制作木乃伊,通过符咒、护身符,以及一系列的仪式来减低对死亡的恐惧。

前两天看**频道的一部**《卢浮魅影》,里面就提到一个因为忘记了自己名字而无法获得死亡的古埃及祭司的游魂,他所做一切都是为了找回自己的名字,并进入“那个世界”。永生在埃及人眼中没有什么吸引力。

而对于平民,却是另一种情况。他们惧怕死亡,因为他们的尸体将会腐烂,他们得不到神的祝福,他们死后没有宫殿,等待他们的是无尽的黑暗。所以“他们爱自己的生活,并不渴望遥远而不现实的天堂存在”(《在时间的长河里》)在平民的墓室里,我们发现有许多壁画——这也是他们唯一能拥有的——这些壁画包含了他们全部的生活,有村庄、农田,跳舞的姑娘和美妙的音乐。他们希望将生前的一切带到死后的生活里去。

可见,埃及的这种上下脱节的现象是十分严重的,这导致了社会上存在两套标准。

在埃及的王室中,女性的地位依旧是很高的,但已经不再是与男性平等的地位了,而仅限于是一种尊重。也许这仅仅是种惯性使然。所以在喜克索人入侵之后,在新的观念冲击下,王室贵族中女性的地位开始衰落。19王朝的年年征讨也加速了这个过程。而在平民的世界里,直到拖勒密时代之前,女性一直拥有着和男性平等的地位。

朱琰是清朝乾隆年间的进士。朱琰(生卒年未详),字桐川,别号笠亭,海盐人。工诗擅文,一生著作甚丰,有《金华诗录》、《明人诗钞》、《唐诗律笺》、《笠亭诗钞》、《金粟山人遗事》等。

清乾隆三十一年(1766)进士。是年至三十四年为江西巡抚幕僚。为政廉慎,捐俸重建学宫朱琰,字桐川。

后授直隶阜平县知县,为政廉慎,捐俸重建学宫;北方普遍种植玉米、高粱,琰在阜平推广种植水稻,有利于民;阜平素无志书,琰首创编写,惜未及完书,积劳过度,卒于任上。

海盐腔是一种传统戏曲声腔,因形成于明代成化年间的浙江海盐而得名,与余姚腔、弋阳腔、昆山腔并称为明代南戏四大声腔。下面就跟随我的步伐一起来了解一下海盐腔的相关知识吧!

 海盐腔的简介

海盐腔的音乐为曲牌联套体结构,分生、旦、净、末、丑诸行当。演唱时,以鼓、板及铜器等打击乐器为伴奏,不用管弦。如若是清唱,则只用拍板或以手击节伴之,腔调清柔、委婉。海盐腔在发展过程中,对弋阳腔、昆山腔的演变起到了一定的影响,至明万历年以后日趋衰落而渐绝迹。

海盐腔,腔调清柔、婉折,为官僚、士大夫所爱好。缙绅富家宴请宾客时,往往招海盐子弟演唱。若系清唱则不用锣鼓,只用拍板或以手拍板来代替。海盐腔与弋阳腔盛行以后,逐步取代了北曲杂剧在戏曲舞台上的地位,对汉族戏曲声腔剧种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魏良辅等革新昆山腔,就继承和吸收了海盐腔和弋阳腔,故旧有变海盐、弋阳故调为昆山腔之说。万历年间,新的昆山腔盛行,采用弦管伴奏,“流丽悠远,出乎三腔海盐、余姚、弋阳之上,听之最足荡人。”徐渭《南词叙录》因此,“旧凡唱南调者,皆曰‘海盐’,今‘海盐’不振,而曰‘昆山’”王骥德《曲律》。

 海盐腔的发展渊源

海盐腔是一种古老的汉族戏曲唱腔,因其形成于海盐而得名。它是元代海盐澉浦人杨梓受戏曲音乐家贯云石启发,对当时流行的南北歌调加工而成的。这种柔美婉转的新唱腔由明代开始盛行,并成为南戏的四大声腔海盐腔、余姚腔、弋阳腔、昆山腔之首,逐步取代了在南方流行的北曲杂剧在戏曲舞台上的统治地位,海盐少年“往往得其家法,以能歌名于浙右”而名声大噪。据史料记载,当时“海盐戏文弟子”盛行一时,该腔流布地区后扩充套件到浙江乃至江西、山东和北京,对后来中国的昆山腔等各种声腔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然而,由于历史原因,“海盐腔”300多年前在海盐本地逐渐失传。

海盐腔的渊源,旧有二说:①明李日华《紫桃轩杂缀》称,南宋时张镃在海盐“作园亭自恣。令歌儿衍曲,务为新声,所谓‘海盐腔’也”。这里指的是张镃家乐中歌童们所传唱的曲调,其实当时所唱的只是“词调”,还不能认为是南戏的一种声腔。②清王士祯《香祖笔记》称:“今世俗所谓海盐腔者,实发于贯酸斋。”王的说法依据的是《乐郊私语》,此书记述了元末杨梓与贯云石酸斋的交往,说贯是名歌手,并且擅场乐府、散套,杨梓得到他的传授,后来海盐杨家的歌童就以善南歌、北曲出了名。王士祯认为海盐腔就是由此而来的。这一说法也待进一步考证。由于史料不足,学术界对海盐腔的源流,说法不一,有待研究。

 海盐腔的衰落

谈到海盐腔的衰落,与昆曲的兴盛应该有很大的关系。明万历末年,昆山腔继承了“海盐腔”的特色,又形成了委婉、细腻的曲调,人称“水磨腔”。当时剧作家梁辰鱼的创作为昆曲奠定了牢固的文学基础。在伴奏方面,除了弦索之外,又加上了笙、箫、管、笛等乐器,形成管弦并举,这比当时流行的其他声腔有很大的进步,令人耳目一新。于是昆曲很快流传开来,扩充套件到江、浙各地,成为压倒其他南戏声腔的剧种。“海盐腔”由于较为朴素,所以也不可避免的被臻于完美的昆曲所取代,日益衰落。万历三十八年的《曲律》一书中写道:“旧凡唱南调者,皆日‘海盐’,今‘海盐’不振,而曰‘昆山’”。甚至,到清康乾年间就已经在它的发源地浙江海盐湮灭无闻了。

海盐腔的衰落不仅是音乐形式不及昆曲丰富,更重要的是缺乏有代表性的传世的经典作品。直到今天人们研究它的时候还会感到惋惜、感到遗憾的是海盐腔没有留下剧本、曲目等资料,也没有留下物件道具,这样对研究此剧的学者、专家带来了更多的困难。一直以来,人们都认为真正的海盐腔已经绝迹。但认为在嘉兴地区残存的海宁皮影戏中、在海盐骚子先生所唱文书的曲调中,可能都保留了海盐腔遗响。其中的海盐骚子戏,又名“烧纸”、“嗓子”皆谐音。是民间拜佛仪式歌谣。歌手称骚子先生,自称传香人。旧时结婚、做寿、生病还愿,或请财神、蚕花娘娘生日,在家里设筵祭祀,就请歌手来“奉文书”唱骚子歌谣,迎神送佛,传香上供,用来拜神和娱乐,祈福除灾。现今知道的骚子书目有100多篇,分两大类:一为“神书”,叙述仪式,歌颂神佛,如《玉皇》、《如来》、《观音》、《关帝》、《财神》等;另为“汤书”,汤即茶水,意为余兴节目,有《澉浦城里十稀希》、《游曹王》等,内容比较活泼,可以即兴创作。落汤时,现场群众和歌帮唱,牌子乐队帮助伴奏,气氛活跃,群众情绪高涨。  

余华,浙江海盐人,1960年出生于浙江杭州,后来随父母迁居海盐县。中学毕业后,因父母为医生关系,余华曾当过牙医,五年后弃医从文,进入县文化馆和嘉兴文联,从此与创作结下不解之缘。余华在1984年开始发表小说,其中《活着》被翻译成英文、法文、德文、俄文、意大利文、荷兰文、挪威文、韩文和日文等在国外出版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九十年代最具有影响的十部作品”。曾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1998年),澳大利亚悬念句子文学奖(2002年)。。

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量,它没有断,《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事实上,后一种可能是非常大的,因为余华在冰冷中叙述残酷是他的拿手好戏。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活着》用一种很平静,甚至很缓慢的方式,将人们在阅读可能存在的一个又一个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幻想逐个打碎。这样就会有一个结局: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

实际上,这又暗示了中国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口号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面对现实的。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以算作意义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这里。

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内容,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

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晚唐以降,尤其是入宋以后,随着门阀制度的全面衰落和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婚姻领域的重财风气日趋盛行,各种形式的财婚现象大量出现,不仅改变了传统婚姻的基本形态,也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有关宋代婚姻论财的一般情况及其社会影响,学术界已有不少讨论。①本文试在此基础上,侧重就其中的财婚现象作一番具体考察和分析。

  因财而婚:一般形态的财婚

  谈到宋代的财婚现象,人们往往将其与当时流行的重聘厚嫁之风混为一谈。其实,这两者虽都具有重财的特点,但彼此又是有所区别的。重聘厚嫁只是强化了婚姻缔结过程中的聘礼和妆奁环节,属于“因婚取财”,其表现形式是:“将娶妇,先问资装之厚薄;将嫁女,先问聘财之多少”[1 ]。财婚则是以获取资财为目的,可以说是“因财而婚”,从而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婚姻的既有性质和功能。正如时人所指出的:“取其妻,不顾门户,直取资财。”[2 ]这当中,较典型的是官与民、士与商、皇室宗亲与民间富室之间的婚姻交易。

  首先来看官民之间的婚姻交易。有宋一代,在经商风气异常活跃的环境下,许多官员不仅积极参与商业活动,而且将婚姻视为“待价而沽”的商品,大肆向民间富室卖婚。宋仁宗时,吏部侍郎孙祖德“娶富人妻,以规有其财”[3 ]。南宋理学大家朱熹虽大谈“存天理,灭人欲”的性命之学,其家族却是“男女婚嫁,必择富民,以利其妆奁之多”[4 ]。更有甚者,有的官员为了获取资财而卖婚,已到了完全不顾身份、地位而恬不知耻的地步。宋神宗元丰(1078—1085)年间,屯田郎中刘宗古“规孀妇李财产,与同居”[5 ]。宋哲宗时,常州江阴县一个寡妇,“家富于财,不止巨万”,知秀州王蘧贪其家产,不惜“屈身为赘婿”[6 ]。宋宁宗时,官至兴化军司法参军的赵希哲原已娶董宗安之女为妻,因利欲熏心,“妄以他事离其妻,再娶富室周氏,大获妆奁”[7 ]。与之相似,福建提举茶司干官叶嗣“更娶海盐蔡家寡妇常氏,席卷其家财”[8 ]。官员卖婚的目的是为了钱财,而富民买婚则是为了获取权势。南宋中期,因经营海外贸易而发了大财的泉州商人王元懋,通过与宰相留正等官僚家族联姻,换取从义郎的头衔,虽系低级武阶官,却由此获得一定的政治和社会特权。可以说,官与民之间的财婚,某种意义上讲是一种变相的钱权交易。

  次看士商之间的婚姻交易。宋代科举发达,许多贫寒士人经由科举而跻身权贵行列。但要想在腐败成风的官场站稳脚跟,必须依靠雄厚的资产,打通人脉,建立关系。于是,不少士人便打起卖婚的主意。另一方面,发达的商品经济,造就了庞大的富商群体,他们虽家赀万贯,却缺少相应的政治地位,只能通过与官僚联姻,或者向士人买婚,以改变身份。这两方面的结合,便形成了独特而畸形的“榜下择婿”风气。每至开科取士年份,富商大贾纷纷与进京赶考的士子预订婚姻,提供钱财,称“系捉钱”;而士人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至科考发榜,新科进士竞相明码标价,公开卖婚。一方买,一方卖,婚姻如同市场中的商品买卖。时人朱彧感叹地说,本朝富豪人家往往不惜花费巨资选择新科进士为婿,完全不问他们的阴阳吉凶及家世门第。特别是那些“富商庸俗与厚藏者”,“厚捉钱以饵士人,使之俯就,一婿至千余缗”[9 ]。宋哲宗元祐(1086—1094)年间,大臣丁骘在《请禁绝登科进士论财娶妻》的奏疏中愤怒地指出:“近年进士登科,娶妻论财,全乖礼义。……名挂仕版,身被命服,不顾廉耻,自为得计。玷辱恩命,亏损名节,莫甚于此。”将非常严肃的婚姻大事,当作了买卖,可谓世风日下,民心不古。他认为,“此等天资卑陋,标置不高,筮仕之初,已为污行,推而从政,贪墨可知”,请求朝廷责成“御史台严行觉察,如有似此人,以典法从事”。[10 ]然而,宋廷的禁令并没有产生实际效果,相反,“榜下择婿”之风越来越盛,到南宋时期,人们已是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了。宋孝宗淳熙(1174—1189)年间,太学生黄左之登第后,高价卖婚,获“奁具五百万”[11 ],不仅未受到指责,反而引来不少人的赞叹。

  再来看皇室宗亲与民间富室之间的婚姻交易。宋王朝建立后,对皇室宗亲实行优待政策,按照亲疏关系给予相应的政治和物质待遇。但随着皇室宗亲人口的不断增多,加上政府财政困难问题的日益突出,宋廷不得不一再裁减对皇室宗亲的经济补助,导致部分宗室家庭的生活越来越困难,以至时人有“宗姓多贫”之说。[12 ]如南宋初年,居住于泉州等地的“南班宗室请给至薄,贫窭者众”[13 ];都城临安和陪都绍兴等地的“孤遗宗子、宗女、宗妇等,所请钱米微薄,不可赡养”[14 ]。不过,虽然生活困难,但宗室的贵族身份和政治特权却始终得以保留。按照宋廷的规定,凡娶宗室女者,不仅可以获得贵族身份,而且还能授予一定官衔。“宗室袒免婿,与三班奉职”[15 ];“皇族郡县主出嫁,其夫并白身授殿直”[16 ]。对于许多富商来说,这种待遇显然很有吸引力。于是,宗室纷纷加入到卖婚行列,通过嫁女以求钱财,甚至公开标价售婚,富商则是“争市婚为官户”,双方你卖我买,“仅同贸易”[17 ]。北宋中期,都城开封的宗室竞相标价嫁女,其中有县主衔的宗女标价为五千贯。依靠经营帽子生意而致富的田氏家族先后买婚“家凡十县主”[18 ],另一家富商“大桶张家”更是“有三十余县主”[19 ]。

  当然,除了官员、士人和皇室宗亲为财而卖婚,在民间,财婚现象也相当常见,突破了地域性、群体性和民族性。如在福建地区,因财婚引发的聘资妆奁纠纷层出不穷,各州县“日不下数人”[20 ]。在四川地区,“巴人娶妇,必责财于女氏,贫女有至老不得嫁者”[21 ]。虽然宋朝的法律明文禁止父母健在的男子出赘为婿,但实际上,各地因财而出赘的现象比比皆是。史称:“川、陕富人多招赘婿,与所生子齿,富人死,即分其财,故贫人多舍亲而出赘。”[22 ]“鄂俗计利而尚鬼,家贫子壮则出赘,习为当然。”[23 ]更有甚者,部分僧道人员全然不顾清规戒律和朝廷禁令,不仅积极参与商业活动,积累起大量财富,而且加入到以财买婚的行列。时人庄绰说:“广南风俗,市井坐估,多僧人为之,率皆致富,例有室家,故其妇女多嫁于僧。”[24 ]可以说,财婚在很大程度上已成为一种社会风尚,并融入人们的潜意识之中,形成了一种社会规范和准则,一旦有人质疑这些规则和准则,反而会被视为不合时宜而遭到排斥。 妻妾买卖:特定意义的财婚

  除了卖婚和买婚,宋代还有不少特定意义的财婚,包括卖妻、雇妻、典妻以及妾的买卖等。这些形式的财婚完全抛开了聘嫁礼仪的外衣,成为赤裸裸的钱与人的交易活动,卖妻是丈夫将妻子作为商品出售给他人为妻,以牟取钱财。在宋代法律文书《名公书判清明集》中,有不少因卖妻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例。其中,《定夺争婚》一案提到,有个名叫叶四的人,由于家境贫困,将妻子阿邵卖予吕元五为妻,“自写立休书、钱领及画手模”。后因吕元五没有按约全额付款,两家遂起纠纷,闹到公堂。当地官府认为,叶四亲写休书,表明已解除与阿邵的婚姻关系;吕元五未付足买妻钱款,则属于违约。由此,作出如下判定:“叶四、吕元五皆不得妻,阿邵断讫,责付牙家别与召嫁。”[25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卖妻和买妻均属合法行为,只要双方自愿,履行一定的程序即可。只有在发生纠纷的时候,官府才会插手干预。这从一个侧面说明,卖妻在当时已是普遍化、正常化的现象。

  雇妻和典妻是将妻子出租或典押给他人作为临时妻妾,以此收取雇金或质借钱物。这种现象在北宋时就已相当常见。宋哲宗时,有臣僚指出,自实行青苗法后,百姓负担大增,各地贫困民众“至卖田宅雇妻女”者,“不可胜数”[26 ]。事实上,对于民间的雇妻和典妻行为,宋政府并不加以禁止,而是采取默认和放任的态度。宋仁宗曾颁布诏令,规定:“民有雇鬻妻子及遗弃幼稚而为人收养者,并听从便。”[27 ]因此,到南宋时期,雇妻和典妻更为风行,尤其是江南等地,此风尤盛。元灭南宋后,有官员上书指出,江南素有典雇妻妾的陋习,有违人伦,“败坏风俗”,希望朝廷加以整肃。元廷采纳此议,颁令禁止。《元史》卷一○三《刑法志·户婚》载有关法令云:“诸以女子典雇于人,及典雇人之子女者,并禁止之。若已典雇,愿以婚嫁之礼为妻妾者,听。诸受钱典雇妻妾者,禁。其夫妇同雇而不相离者,听。诸受财嫁,买妻妾,及过房弟妹者,禁。”不过,雇妻和典妻之习在江南等地已是根深蒂固,元政府的一纸禁令并没有收到多少实际效果。

  相对而言,妾的买卖现象更为普遍,以至出现了专门的交易市场和专业的中介人员,时人称之为“牙嫂”。其中,买者包括官僚、贵族和大商富室,他们有的是为了生育子嗣、传递血统;有的是献媚于上,以求通达;有的是出于追求享受、纵欲求欢的目的。特别是那些道貌岸然的官僚士大夫,竞相以买妾蓄妾相尚,表面上声称是为了“续嗣”和“照料生活”,实质在于满足自己的*欲享乐需要。正如时人周 所指出的,许多官僚士人“溺于声色,一切无所顾避”[28 ]。就卖者而言,有的是破落的官宦之家。如鄂州咸宁有个姓冯的商人,在京师买得一妾,“问妾所自来”,答曰:“其父有官,因纲运欠折,鬻妾以为赔偿之计。”[29 ]南宋时,永嘉人蒋教授在赴任途中,遇见有男女两人相抱而泣,“哭声绝悲”,便上前询问缘由。男的回答说:“从军二十年,方得自便,不幸遇盗,挈我告身去。将往吏部料理,非五十万钱不可办。甚爱此女,今割爱鬻之,行有日矣,故哭不忍舍。”[30 ]有的是市井平民,受商业风气的影响,把卖女做妾为婢当作一种有利可图的生意。陶宗仪《说郛》卷二九上引宋人洪巽《旸谷漫录》云:“京城中下之户,不重生男,每生女,则爱护如捧璧擎珠。甫长成,则随其资质教以艺业,用士大夫采拾娱侍。”若姿色艺业稍差,卖做婢;姿色艺业较为出众,则卖为妾。当然,更多的是贫乏之家,因生活穷困,卿无生计,被迫售女乃至卖妻为妾。洪迈《夷坚志》乙卷一○《赵主簿妾》讲述一位母亲因贫穷而卖女的故事:“潭州贫民某人,无夫,挟二女改嫁。稍长,悉售之为人妾。次者入湘阴赵主簿家,岁满不得归。继父死,厥母经官取之。”王山《笔奁录》则记录了卖妻为妾的见闻:“李姝者,长安女,娼也。家甚贫,年未笄,母已售宗室四王宫,为同州节度之妾。”

  应该说,妾的买卖在历史上由来已久,纳妾和蓄妾也一直被人们视为十分正常的现象。但在古代早期,妾只是地位相对较高的婢女,用来充当男性纵欲享乐的工具。到了宋代,情况开始发生变化,妾在某些方面获得了妻子的身份和地位。《宋刑统》明确规定:“娶妾仍立婚契,即验妻妾,俱名为婚。”[31 ]这意味着,从法律角度讲,纳妾与娶妻一样,均属婚姻范畴。因此,妾的买卖具有买卖婚的性质,从而成为财婚的特定形式。

  历史透视:宋代财婚的特点与实质

  应该说,财婚并不是宋代才出现的。在门第婚盛行的汉唐时期,部分庶族为了提升门第等级和社会身份,通过输送大量钱财而与士族通婚,其实质就是财婚。但整体而言,早期财婚只是零散现象,而且往往要用各种方式进行掩饰,以避免招徕人们的讥讽和鄙视。进入两宋时期,财婚逐渐成为广泛和普遍的社会现象。从社会阶层来看,上自官僚士人、皇室宗亲,下至普通民众、娼妓杂类,都纷纷参与其中,以至堂而皇之地公开卖婚和买婚;从地域格局来看,无论是长期以来讲求礼制规范的北方中原地区,还是具有不拘传统、不守规矩的南方地区,都以因财而婚相尚,即便是地处边远的少数民族地区也是如此,“婚嫁以粗豪汰侈相高,聘送礼仪,多至千担,少亦半之”[32 ]。这种财婚风气的形成,固然与门阀制度的全面衰落和门第观念的日益淡泊有关,但更主要的是由于商品经济高度发展引发社会观念的转变。

  众所周知,宋代商品经济的兴盛不只是汉唐以来历史发展的简单延续,而是伴随着一系列调整和飞跃,其突出表现是商业活动由单纯的商品买卖和互通有无上升为专业化的产业体系,从而推动经济领域商品化、市场化水平的显著提升。与之相联系,社会领域也呈现出不少新动向。一方面,以工商人员为主体的市民阶层的发展壮大,改变了既有的社会结构,由传统的士、农、工、商的身份差别转变为城乡居民的职业区分,宋朝政府将编户齐民划分为坊郭户和乡村户两部分,便反映了这种社会变动。另一方面,发达的商业和激烈的市场竞争,导致社会财富的快速流动和贫富贵贱的频繁变动。“昔之农者,今转而为工;昔之商者,今流而为隶。贫者富而贵者贱,皆交相为盛衰矣。”[33 ] 在此环境下,重商、重财、重生的观念日益流行。就重商观念而言,它颠覆了“农本商末”的传统经济观,将商业视为社会经济不可或缺的部门。“官民一家也,农商一事,上下相恤,有无相通。”[34 ]于是,经商成为人们谋求富裕的正常途径。“今世积居润屋者,所不足非财也,而方命其子若孙倚市门,坐贾区,頫取仰给,争雉刀之末,以滋贮储。”[35 ]这种观念反映在婚姻领域,男娶女嫁也就成为一种商品交易活动,如同“驵侩鬻奴卖婢”[36 ]。就重财观念而言,它颠覆了“重义轻利”的传统伦理观,将逐利求财视为改变身份和地位的有效途径。时人张端义从历史演进角度指出了宋人热衷于名利的时代特征,他说:“汉人尚气好博,晋人尚旷好醉,唐人尚文好狎,本朝尚名好贪。”[37 ]为了追逐财利,许多人甚至可以罔顾伦理,不择手段。“父子兄弟不相孝友,乡党邻里不相存恤,惟争财竞利为事,以至身早刑宪、鞭笞流血而不知。”[38 ]这种观念反映在婚姻领域,为财而婚也就成为一种自然的现象。“衣冠之家随所厚薄,则媒妁往返,甚于乞丐,小不如意,弃而之它;市井驵侩出捐千金,则贸易而来,安以就之。”[39 ]就重生观念而言,它颠覆了“节俭安贫”的传统生活观,讲求生活的富足和物欲享受。宋孝宗淳熙四年(1168),台州临海知县彭仲刚在《续喻俗五篇》中感叹地说:“今世之人,不知以俭为美德,而反以俭相鄙笑,往往纵目下之欲而不恤后来,饰一时之观而不顾实惠……见利忘义,苟求妄取,兼并争夺,放僻邪侈,无所不为。”[40 ]这种竞奢享乐风气弥漫于社会各阶层,“不惟素官为之,而初仕亦效其尤”;“不惟巨室为之,而中产亦强仿之”[41 ]。反映在婚姻领域,为夫者“视娶妻如买鸡豚”,为妻者“视夫家如过传舍”,“偶然而合,忽尔而离,*奔诱略之风久而愈炽”[42 ]。

  从历史的角度讲,宋代婚姻论财风气的空前兴盛和财婚现象的正常化与普遍化是此期社会变革的产物,它冲破了传统社会等级森严、上下有别的既有秩序,反映了个性自主意识的不断成长,标志着长期以来占主导地位的门第婚的全面衰落。但财婚与门第婚一样,本质上属于扭曲的婚姻形态:门第婚体现的是“门第至上”的价值观,将婚姻视为维护门第等级的工具;财婚体现的是“金钱至上”的价值观,将婚姻视为获取钱财的工具,甚至沦为如同市场交易的商品买卖,由此进一步刺激了人们不正常的物欲追求。就此而言,财婚取代门第婚并不具有历史进步的意义。

摘自百度网友,谢谢。

  出自于余华《活着》

  余华,当代作家,浙江海盐县人,祖籍山东高唐县。著有中短篇小说《十八岁出门远行》《鲜血梅花》《一九八六年》《四月三日事件》《世事如烟》《难逃劫数》《河边的错误》《古典爱情》《战栗》等,长篇小说《在细雨中呼喊》《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也写了不少散文、随笔、文论及音乐评论。同名人物有赛艇运动员、医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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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1960年4月3日(《四月三日事件》的来源)出生于浙江杭州,后来随当医生的父亲华自治、母亲余佩文(父母的姓,是余华名字的来源)迁居海盐县。中学毕业后,曾当过牙医,五年后弃医从文,先后进县文化馆和嘉兴文联。余华曾两度进入北京鲁迅文学院进修深造,在鲁院期间,结识了后来成为他妻子的女诗人陈虹。因陈虹在北京工作,余华后来迁居北京十余年。现居浙江杭州。

  余华1984年开始发表小说,是中国大陆先锋派小说的代表人物,并与苏童、格非等人齐名。其作品被翻译成英文、法文、德文、俄文、意大利文、荷兰文、挪威文、韩文、日文等在国外出版。长篇小说《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文学编辑评选的“九十年代最具有影响的十部作品”。1998年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2002年获澳大利亚悬念句子文学奖,2004年获法国文学骑士勋章。长篇小说《活着》由张艺谋执导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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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年代中期余华等作家在中国文坛上的崛起,无疑是中国先锋小说历史上的大事,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他代表了当代先锋小说的真正开端余华的小说用一种近乎残酷的手法直面描写生活中最丑陋而远离理性的区域,往往给人以心灵上的震撼,也对当代文学共鸣的状态形成了强烈的冲击余华在中国文坛上以独行侠著称,其较有影响的作品当推〈活着>、、等。这些作品奠定了他在中国文坛上的地位,也充分地展现了他自己的写作风格。

  余华1960年4月出生于浙江杭州,在他一岁的时候,离开杭州来到海盐,从那时起他便在那个叫海盐的地方度过了人生三十多年的时光。余华的记忆是从“连一辆自行车都看不到”的海盐开始的,童年的他因为父母上班没时间照看他便经常把他和哥哥锁在家里。他们所能看到的就是窗外石板铺成的大街和远处的田野里耕作的农民。因为从小在医院长大的缘故,见惯了医院里血肉模糊的情景与病人在面对亲人死亡哀嚎痛哭的情形,在他幼小的心里刻下了一种悲剧的意识,这种悲剧的意识最终主导了他以后在文学写作道路上的思想。余华的作品发展对人的存在的探索空间,对人的生存状态进行了直面的揭示。他的小说以一种冷静的笔调描写死亡、血腥与暴力,并在此基础上揭示人性的残酷与存在的荒谬。

  余华他在父母的安排下当过牙医,是因为父母都从医的缘故,所以父母也希望他能走上从医的道路。但余华并不喜欢医院的工作,后来他在自己的努力下转到了县文化馆工作,从此走上了文学创作的道路。不过在医院工作的那段经历及见闻为他以后创作奠定了基础成为创作题材及风格的源泉。余华没有上过正式的大学,对此他自己一直耿耿于怀,后来在鲁迅文学院深造总算以研究生班的结业证书一洗遗恨。

  1987年,余华以一篇风格独特的短篇小说《十八岁的出门远行》正式踏上文坛,小说讲述了一个以少年出次离家的一段行程,其中充满了一种梦魇般的惊异与恐惧。余华对现实生活中人生存现状的极端刻画让人匪夷所思。余华深受卡夫卡和法国新小说的影响,卡夫卡的作品使他对人类扭曲变形的原始罪恶有着特殊的敏感;萨洛特、西蒙和罗勃—格里耶等人那种无限贴近物象却又在真实与幻觉中临界状态摇摆的叙述方式,在余华的作品中得到了鲜明的张扬;同时,受鲁迅的冷峻笔法和敢于直面揭示人类阴暗面的写作态度影响,余华在进入丑陋的世界解读人性的罪恶时显得娴熟而老练。在当今中国文坛,余华以其冷酷的叙述著称,他那忧郁的目光从来不屑于注视蔚蓝的天空,却对那时那些潮湿阴暗的角落孜孜不倦。

  在《四月三日事件》、《河边的错误》、《现实一种》、《难逃劫数》等作品中,他细致的描写了人与人之间的残杀,如《现实一种》“像是在说一种事物的因缘,人们虽然彼此伤害,杀戮,生活的本相如此的残酷,但是人类却依然莫名其妙的繁衍。”他早期的这些小说中叙述者在表现这种冷漠与残酷时,由于刻意追求的冷峻风格而使作者的态度显得暧昧,事实上余华的这种貌似超然而冷静的叙述风格来源于作家与现实之间的一种紧张关系,他要与他笔下的人物及其代表人性的残暴与残酷的一面保持距离。不论善恶,他都要保持一种理解之后的超然,并由之产生一种悲悯之心,这也导致了他在进入90年代后作品《活着》、《许三观卖血记》中的风格转变,这些小说在描写底层生活的血泪时依然保持了冷静的笔触,但更为鲜明的是加入了悲天悯人的因素。

  最早读余华的《活着》,源于张艺谋导演,由巩利和葛优担当主角的**《活着》,且不说张艺谋导演的如何,巩利和葛优演的如何,单是那种苦难的小说人物情节就深深地吸引了我,看完**还意犹未尽,忍不住又去书摊上搜寻出版体小说猛读一气。《活着》隐含着余华内心对弱势群体强烈的关切意识,这些乡村小人物活着的原始愚昧状态令人悲哀。

  《活着》讲述了一个出身地主家庭腰缠万贯的少爷徐富贵,因为整日无所事事,游手好闲转于市井之中,沉迷于吃喝嫖赌之事,后来因赌博输光了家产气死了爹娘,被迫流浪街头,差一点成了乞丐,幸亏碰到以前家中的一个丫头收留了他,后来成为他老婆,他们结婚生子,而后被拉去当壮丁打日寇,后来又打国民党。徐富贵在战场上想:老子大小也打过几十次仗,老子死也要活着。一语道破了他生存的悲剧形式,悲剧意识没有潜在人物性格里。徐富贵因为想念家中的妻子和孩子他想早些回去,后来就从部队中偷偷溜走了,徐富贵在灾难中显示出来了他的生命异常坚强。回去后他却因祸得福,二龙替代他挨了枪子(二龙因为和他赌博时赢了他的全部家产,却因闹土改革命被定性为地主而拉去枪毙)所以徐富贵感到很侥幸,他认为如果不是他是败家子他早就挨枪子了,所以他想战场上好几次遇险但都没有死掉已经是大福大贵了,可能是父母给自己取得名字好或是祖坟埋得高,这下他可以好好的活了。虽然接下来的日子并不比战争时候好过,但是他们却感觉非常幸福,他们一家的生存方式让人觉得是最低等无意识的动物生存,而他们每个人心中储藏着浓厚的亲情,正是他的存在反衬着他们活着的真实,在寻求适合他们的卑微活法。但是,余华用几乎残酷的悲剧意识心理解除了他们希望如此卑微活着的权利。女儿成了聋哑,儿子在给县长儿子输血中死去,妻子得了软骨病不久离开了人世,徐富贵的悲剧纯粹是时代人为。余华性格潜在的悲剧意识是好人命不长,好人命都苦。

  余华在自己小说中说过这样一段话:从开始他就发现虚伪的人物同样有自己的声音,他认为应该尊重这些声音,让他们自己去风中寻找答案。于是,作者不再是一位叙述的侵略者而是一位聆听者,一位耐心、仔细、善解人意感同身受的聆听者。他努力这样去做,在叙述的时候,他试图取消自己作家的身份,他觉得自己应该是一个读者,事实上也是如此。

  我们读一部文学作品,被作品中的人物和故事情节影响着,用人物的思想和态度来纠正我们的思想和态度,我们需要这样的影响,有一点值得一提的是,当众多伟大传世的作品在影响一位作者时,他自己笔下虚构的人物及故事也会影响着他。

  余华的这种冷酷的悲剧意识到了许三观的身上与徐富贵的却有了不同,徐富贵的悲剧是时代人为,他所经历的悲剧于他所处的时代环境有关。战乱,社会局势的动荡,三层大山的压迫形成了徐富贵悲剧的根源,作者的笔下也反映住他对那个时代敏锐的感觉。许三观的悲剧是引申的,给读者深沉的悲剧意味。余华的小说非理性和荒谬揭示人性,从他的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出他在世相的隐藏下那根敏感的神经,这点和前辈作家鲁迅看似痴癫的《狂人日记》有点相象。

  《许三观卖血记》讲述的是一个出身农村的丝厂送茧工许三观三十年的生活经历。回乡探亲的许三观偶然得知乡亲们“卖血”的习俗后随同前往医院并以换取的三十五元在城里娶了个“油条西施”许玉兰。在以后的十几年里,每有家庭变故许三观就以卖血来换救危机,直到三个儿子终于各自组建家庭后他才恍然发觉岁月以夺去了他的健壮,“卖血救急”的好时光一去不返,对未来灾祸的忧虑使他在街头痛哭起来。小说从一开始就注定了许三观的悲剧色彩。农民本注定以土为生,当土地不能再给农民以丰衣足食的心理和现实保证的时候从而使“卖血”成为衡量体魄甚至要娶妻生子的标准——“卖一次血能挣三十五块钱呢,在地里干年活也就挣那么多。”农民的劳动被贬值到如此地步!以至于用“卖血”的方式来维持生计,用出卖“生命”的方式来延续“生命”,这是多么荒诞的一个怪圈?

  文革伊始,许三观就作为一个旁观者将运动的实质一语道破:“什么是文化革命?其实就是一个抱私仇的时候。”文革给中国造成的伤害是历史性的,那种近乎癫狂的运动造就了成千上万个悲剧的发生。余华抓住了这一时代的脉搏,通过社会最底层一个小人物许三观半生的故事以小见大的揭露了文革对人民的创伤及当时社会底层人民的生存状态。许三观作为社会一个小的单位,不可避免的颠簸在这场历史大劫中,许家的第一件祸事就降临在主妇许玉兰的头上。性格泼辣的许玉兰因被嫉恨者贴了张诽谤的大字报而被推在万人批斗大会上充当“妓女”陪斗,然后这一“结论”被作为事实而为人民接受,惯常的逻辑推理被打乱,造成了悲剧的根源。许三观为妻子送饭,他的合理行为却被视为反常,丈夫和儿子一起一本正经的为妻子和母亲开家庭批斗会,只因为接受了一个路人随口的一句指示。这一切,都让人从一个客观的立场上清楚的看到了当时现实世界的人们那一种麻木,泯灭良知及对人性的摧残。余华的作品总是不动声色的将人物推向一个又一个的灾难,余华的那些人物总是被注定走向阴谋,走向劫难,走向死亡。他们早就蒙上了宿命的阴影,他们面临灾难,切近死亡却浑然不知,他们如此坚决麻木走向灾难让人惊异。余华作品中惯用的这些反常的描写创造了一种奇怪而陌生的绝对真实,同时把读者带入一个奇异的领域。在这里,人们走向自己的墓地就像兴高采烈的去参加某个假面舞会,人们生活在阴谋和危险的边缘却心安理得,甚至从容不迫。余华善用朴素的语言阐述小人物命运中隐藏的痛苦和无奈,善于提炼他们生命中的每份精致,性格里冷静的悲剧意识使他们不动声色讲述了他们生存的悲哀,心中的悲哀。这同时也是作者本人心中潜在的悲哀,他作品中的阴郁与悲哀似乎无法让我们直视外面晴朗的天空与明媚的阳光。

  余华性格潜在的悲剧意识从他的作品《在细雨中呼喊》中得到了进一步的体现。余华用沉稳的言语细细拉出潜在心底的激流、悲哀或是秘密,从最初的孙光林那一群未开发性意识的莽撞忧郁的少年在他沉稳的解剖中走向悲剧或完善。

  孙光林和苏杭的决裂是他个人内心的体验。孙光林忍受着决裂的孤独和寂寞的痛苦,那是余华心中潜在的忧郁和孤独,是他性格悲剧意识潜在的根源。孙光林因为生理的变化恐惧自身,恐惧世界,一份隐秘的怀疑与恐惧往往藏着一份未知的欣喜与尝试。而这份未知的欣喜与尝试在性格隐藏的悲剧意识中告终,希望与渴望总在余华性格潜在的悲剧意识的描写里湮灭。随着孙光林连续的希望破灭,他不得不接受残酷的现实,在性面前他既困惑又迷茫。对生理秘密未尝体验的惊悸使他心里迷乱冷漠,性事在他心中既神秘又厌恶又充满新奇与向往。孙光林一步一步走向成熟也一步一步走向悲哀的心境。其实人生只是一场无奈的悲剧,包括性。这种悲剧意识潜藏在余华的内心深处,意识觉醒而无力挣扎,心向阳光而身处沼泽,这种悲剧意识性格也融合在他的作品人物的性格里,苏宇,苏杭以及哥哥孙光平和父亲的乱性加重了孙光林的悲剧意识。在那个“万恶*为首”的时代本是善,性是恶的千古思训禁锢了他们的性之花朵,在压抑的现实与思训中畸形开放成了罪恶。性本是善的,美的,可是现实生活里的人糟蹋了这份美好。这是一种悲哀,是中国人群性意识的悲哀,更是远古中国性历史的悲哀。

  随着孙光林所爱的女人,所崇拜的老师,所相好的朋友一个一个的从他的世界分裂出去,他心中的悲哀更是无法解脱,他对这个世界的失望与恐惧一日日加深。最后,孙光林在送鲁鲁回家温暖过去与苏宇友谊的那个心境令人黯然。余华冷静的叙述让人感摄到一股强烈却让人沉没的搐动,那一种深刻的抵触或坚强正是余华的性格潜在的悲剧意识。无论怎样平和温暖的场面都笼罩在他性格的悲剧意识里,展示它悲剧性的一面。

  余华在1986至1987年写作的小说,每一篇都可以被称为一个寓言。他企图构建一个封闭的个人的小说世界,通过这种世界,赋予外部世界一个他认为是真是的图像模型。表面上他模拟的是社会极端的人性的错鄂,事实上,他通过这种极端的近乎虚实之间的叙事手法,反映另一个世界是人们的生存状态,对于社会的阴暗面及人性善恶的揭示,他从不避讳。他发现了世界的另一面。但这一时期他刻意追求“无我“的叙述效果迫使它不得不创造一个面具:一个冷漠的近乎残酷的叙述者,并用这种冷漠残酷的小说给读者一种震撼。这一点,从他的小说《现实一种》中表现的比较突出:山岗的儿子皮皮杀死了山峰的妻子借助公安机关杀死了山岗。他们之间这种野蛮的屠杀方式及结果,都起源于很藐小的琐屑,从中显示出人性中文明的一面远远抵挡不住其野蛮与愚蠢的一面,后者略受诱惑就一触即发,二者一旦引发就会像多米诺骨牌一样自动发展、扩大,直到将双方都毁灭殆尽。这种残酷的方式及悲剧的结局,给人们触目惊心的感觉。源引一位作家的话说:“余华在用文字制造疼痛”。

  余华说:“我寻找的是无我的叙述方式”,在叙述中“尽可能地回避直接的叙述,让阴沉的天空来其实阳光”。与传统的故事讲法不同,余华设计了一个冷漠的叙述者,并借助这个叙述者提供了观察世界的另一种视角,这种视角极端而直截了当地使人看到另一幅世界图景与人的兽性的一面。余华声称自己追求的是“真实”,他有意识地将人性残酷阴暗的另一面演示出来,并将其称之为“人生的真相”,人生的真相是什么?从小孩们的无意伤害,到大人们的互相杀戮,每个人的犯罪的手都是出于偶然或者本能,就跟游戏相同,实际上,造成人世间很多悲剧的原因就是因为人的人生态度,人生不是游戏,但现实中的人类却似乎更热衷于把人生当成一种游戏。

  总之,无论我们是第一次或者是已读过余华的作品的人,第一感觉的印象就是:作者余华本人也可能是一个思想消极阴暗,有着对社会愤世嫉俗的心理,甚至有点神经质的人。他喜好揭露人类的劣根性的一面,喜欢把人类的那种愚昧、无知、野蛮、粗鲁以及肮脏的一面淋于低上,并且喜欢把每个故事中的主人公的结局都要排成一种悲剧或带上悲剧的色彩。这可能与他自己潜在的那种悲剧意识有关,与他童年时代被父母整天锁在家里的禁锢以及后来在医院生活的那几年,住在太平间的对面整天面对着冰冷的尸体的出出进进,面对那些失去亲人的悲伤,那种血淋淋的生离死别的场面有关,那些意识平担在他童年的脑海里记忆了下来,并且甚至影响了他以后写作的风格。

  余华说过:真正的作家永远只为内心写作,只有内心才会真实地告诉他,他的自私,他的高尚是多么突出。内心让他真实地了解自己,一旦了解了自己也就了解了世界。很多年前我就明白了这个原则。可是要捍卫这个原则必须付出艰辛的劳动和长时期的痛苦,因为内心并非时时刻刻都是敞开的,它更多的时候是封闭起来,于是只要写作,不停地写作才能使内心敞开,才能使自己置身于发现之中,就像日出的光芒照亮了黑暗……

  我们读余华作品,应该学会从本质上了解他,他的内心思想,他的人生经历,然后,当我们再回过头再去读他的小说时,我们就会深刻地体会到余华作品中那股震撼的力量,是源于生活,源于岁月的蹉跎,也是源于他本人思想的根源。

  在中国文坛上,余华一直以他独特的残酷的叙述手法著称,也在一直在用他思想境界和独特的文字叙写文学殿堂的神奇。我们也衷心地祝愿他、愿他写出更多更好的作品来

  作品特点

  余华的成名作是短篇小说《十八岁出门远行》;此前他发表了二十几篇小说均没有多少影响,这篇作品发表后,深得李陀等著名评论家的好评,余华于是一举成名。此后,他在《收获》等国内重要刊物上接二连三的发表了多篇实验性极强的作品,令文坛和读者震撼,在评论家的密切关注下,他很快成为了马原之后中国先锋派小说的最有影响力的人物。余华并不是一名多产作家,他的作品以精致见长。作品以纯净细密的叙述,打破日常的语言秩序,组织着一个自足的话语系统,并且以此为基点,建构起一个又一个奇异、怪诞、隐秘和残忍的独立于外部世界和真实的文本世界,实现了文本的真实。余华曾坦言:“我觉得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由于先锋文本读者甚少,成名之后的余华及时地做出了调整,自《在细雨中呼喊》开始,他的作品不再晦涩难懂,而是在现实的叙述中注入适度的现代意识,以简洁的笔触和饱满的情感尽可能地获得读者最广泛的共鸣。

  余华的早期小说主要写血腥、暴力、死亡,写人性恶,他展示的是人和世界的黑暗现象。他小说中的生活是非常态、非理性的,小说里的人物与情节都置于非常态、非理性的现实生活之中。正如谢有顺指出:“暴力是余华对这个世界之本质的基本指认,它也是贯穿余华小说的一个主词。”

  余华说:“那时期的作品体现我欧冠世界结构的一个重要标志,便是对常理的破坏。简单的说法就是,常理认为不可能的,在我的作品里是坚实的事实;而常理认为可能的,在我那里无法出现。导致这种破坏的原因首先是对常理的怀疑。很多事实已经表明,常理并非像它自我标榜的那样,总是真理在握。我感到世界有其自身的规律,世界彬飞总在常理的推断之中。”

  余华认为:我更关心的是人物的欲望,欲望比性格更能代表一个人的价值。

  在叙述态度上,余华追求罗伯-格里耶的“零度状态写作”,即“无我的叙述方式”。

  结构上,余华采用时间结构小说,他把物理时间转换为心理时间,几个时间交错叙述,把时间进行分裂、错位,呈现出多重象征。

  余华的小说在形式和语言上做过大胆的试验与探索,语言感觉与法国新小说相似。

  作品总目

  中篇小说集:《鲜血梅花》《战栗》《现实一种》《我胆小如鼠》

  中短篇小说集:《世事如烟》《黄昏里的男孩》

  长篇小说:《在细雨中呼喊》《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

  随笔集:《温暖和百感交集的旅程》《音乐影响了我的写作》《没有一条道路是重复的》

一般来说 如果是自家人的话 那包红包就得包得多了

最起码1000元吧!毕竟是你男朋友的亲哥哥 如果你是要和他一直在一起到结婚的话 那就没问题了 我不是嘉兴人 但是我至少觉得这是最起码的规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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