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要跟一个在孤儿院长大没有任何亲人的男朋友结婚,要不要同意?

女儿要跟一个在孤儿院长大没有任何亲人的男朋友结婚,要不要同意?,第1张

答:在她们相处之中,细心地了解一下男友的道德品质及性格,虽然男友没有亲人,在孤儿院长大,只要受到教育,有良好的品质,为人懂道理,知感恩会疼人,那就挺好,将来成家会过日子,知道疼老婆,有家庭责任感,女儿不会遭罪,那就很好了,就应该支持她们,同意她们的婚姻。

法律主观:

没有血缘关系的亲戚还需要满足其他规定条件的才能结婚,根据规定,结婚的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结婚的一方不得有配偶。对于满足所有条件的男女双方才能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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