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尔反尔的典故

出尔反尔的典故,第1张

 成语典故大家都知道吧,那成语都有哪些典故呢下面是我带来的出尔反尔的典故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出尔反尔的意思

 尔:你;反:通“返”,回。原意是你怎样做,就会得到怎样的后果。现指人的言行反复无常,前后自相矛盾。

出尔反尔的典故

 这个成语来源于《孟子·梁惠王下》:曾子曰:戒之戒之!出乎尔者,反乎尔者也。

 战国时,有一年邹国与鲁国发生了战争。邹国吃败仗,死伤了不少将士。邹穆公很不高兴,问孟子道:在这次战争中,我手下的官吏被杀死了三十三个,可是老百姓却没有一个为他们去拼命的,他们眼看长官被杀,而不去营救,可恨得很。要是杀了这些人吧,他们人太多,杀也杀不完;要是不杀吧,却又十分可恨。您说该怎么办才好呢

 孟子回答说:记得有一年闹灾荒,年老体弱的百姓饿死在山沟荒野之中,壮年人外出逃荒的有千人之多,而大王的粮仓还是满满的,国库也很充足,管钱粮的官员并不把这严重的灾情报告给您。他们高高在上,不关心百姓的疾苦,而且残害百姓。

 孟子在回顾了这辛酸的往事后,接着又说:您记得孔子的弟子曾子说过的话吗他说,要警惕呀!你怎样对待别人,别人也如何对待你。如今百姓有了一个报复的机会,就要用同样的手段来对待那些长官了。孟子最后告诉邹穆公说:所以,大王不要去责怪他们、惩罚他们。如果实行仁政,您的百姓就会爱护他们的长官,并且愿意为他们献出生

出尔反尔的造句

 1、不要对承诺或坚定的话语进行出尔反尔。

 2、他曾称总统出尔反尔,没有按照事先约定在当选之后让他担任。

 3、然而,即使在四月政府已经同意和安纳合作,在起草新法案的过程,政府却出尔反尔,侮辱、无视、冷落安纳的队伍。

 4、欧洲主权债务危机出现以来已经有一系列的否认以及出尔反尔。

 5、但在今年,随着罕见的冬雪大量融化,涌入俄勒岗州和华盛顿州的河水流域中,风能发电的游说者对政府的出尔反尔大诉苦水。

 6、不要出尔反尔,这样只能是我疑惑,并对你失去信任。

 7、王秀丽已经习惯了政府的出尔反尔。

 8、听信了矿井不会被关闭的许诺,矿工们才在罢工期间仍出工,他们在当时被告之他们的工作不会丢,他们的行业有未来。现在关闭矿井被看成是出尔反尔,矿工对此深恶痛绝。

 9、这对同性恋新人曾想在阿根廷首都结婚,但该市官员出尔反尔,称他们的婚姻有悖司法判决。

 10、对缅甸前景持更为怀疑态度的异见人士迅速否定了这种看法,因为缅甸有拿改革当儿戏然后出尔反尔的历史。

 11 与人相交贵在诚信,若经常言行相悖,出尔反尔,将难以取信于人。

 12 请你别怪我出尔反尔,实在因为此事过于复杂,我一时考虑得不周全。

 13 现在不行了!君子一言,快马一鞭,怎么可以出尔反尔!

 14 1946年国共重庆谈判后,国民党出尔反尔,时隔不久就撕毁了协议,对各解放区又进行大规模的围攻。

 15 他说话老是出尔反尔,谁愿意跟他做朋友

 16 你们即日起应当明示价码,上船时一次收清,不得垄断专制、打压同行,更不许坐地起价,出尔反尔。

 17 当今世道混乱,笑里藏刀多有人在,更何况是出尔反尔

 18 这个人出尔反尔,真叫人莫名其妙。

 19 出尔反尔:他总是出尔反尔,说话不算数,真拿他没办法。

 20 在我看电视前,我和妈妈约好了看半个小时,结果呢,我看了1个小时,所以,妈妈觉得我出尔反尔。

 21、这是我第一次被人说成出尔反尔。

 22、我给法官送锦旗是为了防止他们出尔反尔,防止他们自己打自己嘴巴。为他们后来可能推翻这个案子制造点障碍。

 23、在一些圈子里,多年前的销售人员想出一个“创新”方法来保护自己免于这种出尔反尔的情况:那就是“拿到订单赶紧开溜”的策略。

 24、出尔反尔,给他呼吸的氧气。

 25、这个政客被指责在若干重大问题上出尔反尔。

 26、当时,署方还同意在上图位置改为斜台,现在却出尔反尔,根本不再提这个本已获同意的建议。

  这些在中国所谓的特色主义发展过程中的一张张丑恶的嘴脸,总有一天会被牢牢的钉在耻辱的柱子上。有关部门、权钱交易、漠视生命、权贵阶级、早晚有一天他们所犯下的罪行会一一报应在他们的子孙身上。!

  以上话语不感觉有过激之处!现在理性分析案件:1农民工死亡地点在何处?就算一个死亡案件警察总该查明死因吧?就算警察不查, 家属可以自己去做法医鉴定吧?因何而死。死亡过程。死亡前死者曾在何处??

  2、农民工在工地干活不是随便一个工头在街上 找短工一样。总有各种联系人。一起干活的老乡。你所说那个昆明安宁市浪花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从字面理解是一个提供劳务服务的公司。他是否与中标单位有劳务合同?分包负责人?是分部工程包工负责人?还是工程分包?中标单位是一家什么公司?这个刘句狼是不是这个公司的员工?如果不是国家是不允许对工程转分包的!

  3、法律是我们劳苦百姓的最后一道保障线。不管怎么样也要告。不告忍气吞声只能让恶人更加胆大妄为!告他!他做贼心虚最起码几天睡不好觉是一定的!说不定打赢了能让他倾家荡产!

  注:建议受害者家属。寻找离自己距离近的免费法律援助。或者直接找电视媒体经常报道的一些专门替农民工维权的法律援助组织!

一、婚姻家庭法(一)综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001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2001年12月24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2003年12月2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2001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4年10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05年8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06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1999年6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1996年8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08年4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通知(2001年5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符合结婚条件的男女在登记结婚之前曾公开同居生活能否连续计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并依此分割财产问题的复函(2002年9月19日)关于在享受本人工龄和已死亡配偶生前工龄优惠后所购公房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的函的复函 (2000年2月17日)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重婚案件中受骗的一方当事人能否作为被害人向法院提起诉讼问题的电话答复(1992年11月7日)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重婚案件的被告人长期外逃法院能否中止审理和是否受追诉时效限制问题的电话答复(1989年8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处理重婚案件的程序问题的电话答复 (1986年12月11日)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破坏军人婚姻罪的四个案例》的通知 (1985年7月18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旅居外国的中国公民按居住国法律允许的方式达成的分居协议,我驻外使领馆是否承认问题的函(1984年12月5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驻外使领馆处理华侨婚姻问题的若干规定(1983年12月27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和公证事实婚姻问题的复函 (1982年10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军事法院判处的重婚案件其非法婚姻部分由谁判决问题的电话答复(1980年11月27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破坏军婚案件中几个问题的批复 (1977年6月13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2006年11月6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2001年11月9日)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下发《关于在民事审判中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暂行意见>的通知 (2001年6月7日) (二)结 婚婚姻登记条例 (2003年8月8日)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2004年3月29日)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2003年9月25日)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2006年1月23日) 婚前保健工作规范 (2002年6月17日)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执行《关于离婚当事人申请再婚登记的补充规定》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7月19日) 民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关于离婚当事人申请再婚登记的补充规定>的通知(1998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婚姻登记行政案件原告资格及判决方式有关问题的答复(2005年10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关于美籍华人曹信宝与我公民王秀丽结婚登记有关问题的复函 (1993年1月22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黄翠英申请与在台人员李幼梅复婚问题的请示的批复 (1982年10月8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配偶一方在港澳台或国外,人民法院已经判决离婚,现当事人要求复婚问题的复函 (1980年8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外交部关于办理出生、结婚和亲属关系证明书的通知 (1978年11月22日) 北京市实施<婚姻登记条例》若干规定(2003年11月17日) (三)离 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申请承认澳大利亚法院出具的离婚证明书人民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 (2005年7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2000年2月29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1999年6月3日)民政部关于认定台湾地区有关法院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调解书效力的通知(1999年1月12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收费标准的请示的复函(2003年9月10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刘立民与赵淑华因离婚诉讼涉及民办私立学校校产分割一案的复函 (2003年8月7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黄爱京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确认书受理问题的复函(2003年5月12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外交部、司法部、民政部若干问题的意见 (1985年9月11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处理农村五保对象遗产问题的批复 (2000年7月25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 (2004年9月2日)司法部公证司关于涉台继承时效的通知(1995午7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继承法的通知(1985年6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空难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复函 (2005年3月22日) 最高人民法院对国务院宗教事务局一司关于僧人遗产处理意见的复函 (1994年10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杨杰遗产继承一案的函(1994年5月11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继承人死亡后没有法定继承人,分享遗产人能否分得全部遗产的复函(1992年10月11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蒋秀蓉诉彭润明、邱家乐、朱翠莲继承清偿债务纠纷一案的复函 (1991年1月26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批复(1988年3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强毓芬等诉强锡麟继承一案的函(1988年3月12日)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关于钱伯春能否继承和尚钱定安遗产的电话答复 (1987年l0月16日)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关于盲人刘春和生前从事“算命”所积累的财产死后可否视为非法所得加以没收的电话答复(1987年10月14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冯钢百遗留的油画等应如何处理的批复(1987年6月17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产权从未变更过的祖遗房下掘获祖辈所埋的白银归谁所有问题的批复 (1987年2月21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高原生活补助费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继承的批复(1983年9月3日) 最高人民法院复外交部领事司关于外侨的不动产继承问题的函(1982年6月2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遗产中文物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 (198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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