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们同姓通婚的下场有多惨,有怎样的后果呢?

古代人们同姓通婚的下场有多惨,有怎样的后果呢?,第1张

关于古代人的同姓不婚的说法,早在西周就已经有了。

《魏书·高祖纪》中有明确的记载:

“夏殷不嫌一姓之婚,周制始绝同姓之妻。”

西周的姓和氏是分离的,姓先产生,指女性生下的子女,出现于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母系氏族社会,同一个母亲所生的子女都是同姓,这些子女再繁衍,姓传开去,但却是同源的。

随着人口越来越多,群落聚居的状态无法持续,这时候就会有几个小部分从大的族群中分离出去,为了区分,他们往往以地名或者其他东西区分,这就是氏。

进入父系氏族社会后,姓的传承主体变成男性,父子同姓,但氏可以换,经常会出现姓不同而氏相同的情况,这种时候,姓就是区别不同氏族的依据,为了避免近亲通婚,干脆就不准同姓结婚。

当然还有政治层面的关系,那个时候他们认为跟异姓成婚,可以达到联姻的利益最大化,不管是权势的巩固,还是宗亲的伦常,那都是极为有利的。

西周正好是宗法制开始的朝代,这个影响至今的家族制度,目的在于维护当时的政权稳定,“同姓不婚”是其延伸。

西周的宗法制非常完善,在嫡长子继承制的核心之外,对其他子女以及这些子女的后代与宗主后代的尊卑贵贱给予了严格规定,同一祖先的后辈们根据与祖先血缘关系的亲疏,此享有相应的社会政治地位。

为了维护这种男性为中心的宗族制度,“同姓不婚”应运而生,只是为了避免同姓结婚给这种等级秩序带来混乱,造成尊卑失常,比如丈夫在宗族中的地位反而不如妻子,随之而来两家的地位也难以理清。

如果是异姓通婚,两家本来就没有同等祖先,尊卑可以理得清清楚楚,不损及宗族,同时又可以跟其他宗族结好。

如《礼记・郊特牲》所言:

“娶于异姓,可以附远厚别也。”

在周代,姬、姜两姓不断联姻,从周武王到周幽王,有七个王的后妃为姜姓女子,武王、康王、穆王、懿王、厉王、宣王、幽王之妃分别是邑姜、王姜、王俎姜、王伯姜、中姜、齐姜、申姜。

当然,伦理方面的原因也是很重要。

《白虎通·嫁娶》里记载:

“不娶同姓者何,重人伦,防*佚,耻与禽兽也。”

这里表达的意思就有点重,是说同一个姓氏结婚会被人视为**,禽兽不如。人们长期的社会实践形成了伦理道德观念,认为同姓结婚有碍风化,为世人所不认同,被世人唾骂。

除此之外,很多人认为这是在防止“近亲结婚”。因为古代宗族观念较强,交通不便,圈子也比较小,结婚基本都是本地。而一个地方同姓的人大都是亲戚,如此便是“近亲结婚”。

关于“近亲结婚”的危害咱就不多讲了,反正影响后代。

这一点当然是有的。早在春秋时期,人们才对于近亲结婚就有了一定科学的认知,那个时候他们会就是从遗传学的角度来考虑了。这个时期的优生优育观念跟西周时期相比,观念上是更进一步的,他们认为同姓成婚会造成后代不育。这个时期的同姓不婚,因为意识到危害性,所以有所禁止。

“男女同姓,其生不蕃。”或者“同姓不婚,恶不殖也。”

意思就是说男女同姓结婚,会生出不健康的孩子,从而子孙后代得不到繁盛。

但古人对于近亲结婚的危害性认知不全面,仅仅限于“同姓”,很多时候甚至于推崇“异姓”近亲结婚,特别是一些大家族。他们为了自身利益,保证血统,很少会嫁外人。

比如说清朝,那基本上都是八大家族的人和爱新觉罗家族嫁来嫁去。

再比如汉惠帝刘盈娶了张嫣,他们是不同姓没有错,可是,这个张嫣是汉惠帝的外甥女,也就是说,他们的婚姻是属于近亲成婚。还有陆游的第一任妻子是唐婉,他们也是不同姓,但是他们的关系是表兄妹。

当然在现代社会,大家对于“近亲结婚”有了更加科学的认知,这种情况已经很少出现了。

除了以上的说法,古代人的同姓不婚还涉及到一个伦理道德问题,因为前面提到了古代宗族圈子中,当地同姓之人大都是亲戚,辈分不一。如果同姓结婚很容易就乱了辈分,造成尊卑失常,这在当时是违背道德,违背伦理的。历朝历代,都对“同姓不婚”有着严格的规定。他们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但凡有人违反了规定,都要采取强制措施,其中不乏包含着体罚、判刑,解除婚姻等条例

《唐律疏议》中规定:同宗共姓者不可通婚,否则两人都判刑两年;如果是同宗五服以内通婚,则以奸罪论,轻则判刑三年,重则处以绞刑。

明清时期的法律也有明确规定:

若娶己之姑舅、两姨姊妹者,虽无尊卑之分,尚有缌麻之服。杖八十,并离异。

当然,在如今自由婚姻的观念之下,人们逐渐地忘却古代人的那种传统说教,这样子的变化,本身就是对中国人婚姻生活的一种尊重。

当相关的习俗逐渐地消失于民间婚俗之后,也就意味着同姓不婚,已经可以说是成为了过去式。

爱情是享受,而婚姻是责任

坠入爱河的两个人,可以无所顾忌,继续享受爱情的甜蜜。不需要考虑很多因素,在爱情里,他们是自由的,是不求回报的。但婚姻就是不自由的,婚姻是两个人的事,甚至是两个家庭的事。婚姻牵绊更多的则是责任,爱情有时候更多的是两个人各自拥有的权利并享受的过程。

同样的,爱情也是浪漫的,两人因彼此吸引而产生浪漫的爱情。婚姻则是现实的,在生活中会因为柴米油盐酱醋茶而苦恼。没有人真正看透爱情的本质甚至婚姻的本质,婚姻既是爱情的开始也是爱情的延续。

婚姻是需要两个人共同经营的,善于经营的两人会如爱情般甜蜜如初,而不善于经营的两人则把婚姻过得平平淡淡,甚至到两人互相埋怨的地步。所以说,爱情和婚姻既是同心圆也是交叉圆,爱情是用来享受的,婚姻更多的是考验两人的责任感

我说两个我身边同事的例子吧:第一个例子:男方是回族,女方是汉族,男方是我的同事,由于多年在汉人圈子里生活,他早已不信伊斯兰教,饮食与汉族无异,从来不去清真寺,也不参加任何宗教活动,他的儿子身份证上是回族,但也跟他一样不信教,当时报户口的时候孩子民族随父亲,而且能多加十分,想来也是一件挺好的事,然而前年发生的一件事深深触动了他,去年他把儿子的民族改成了汉族。发生了什么事呢?他儿子和几个同学过境香港游玩,一起去的有汉族、蒙古族、锡伯族、某族、还有他儿子回族,结果他儿子和另一个某族同学被单独“照顾”了半个多小时,才放行通过,那次事件之后,他明白了伊斯兰身份在社会上是多么的不便。回来后,他就开始考虑给儿子改民族,哪怕不要那十分,也不能让儿子一辈子背着个宗教包袱过下去,那时他儿子上初二,马上就该中考了,他毅然决然地带他儿子去公安局改成了汉族,虽然中考高考会少加十分,那也没关系,又不是多稀罕那十分,不加分也能考的上好学校。他是这样对我们说的,伊斯兰现在的名声太臭了,到哪去都不方便,我早就不信这个了,世界上大部分恐怖袭击都是伊斯兰干的,政府得重视一下这个问题了。

第二个例子:男方是汉族,女方是土家族,男方也是我的同事,孩子一出生就报了土家族,按他的意思是以后中考高考能加十分,不要白不要,而且他的孩子学习很好,基本是重点班里前三的水平,十分的优势是能甩掉不少强有力的竞争者的,他没想过把孩子的民族改回汉族。关于夫妻双方不同民族的孩子报哪个民族的问题,不是光高考加个分那么简单的,有些民族你是可以报的,有些民族你在报之前要好好想想,会不会以后给孩子未来的发展带来不便,你今天给孩子加的这十分,可能会成为日后最后悔的一笔交易。选族有风险,改族需谨慎!

完全可以!夫妻还免去了争夺子女姓氏权的麻烦,多好呀!

现行法律法规有血缘关系三代内不能结婚。其他与同姓不同姓是没有禁止的。只要男女双方有感情有意愿都是可以结婚的。

婚姻法是根据

婚姻是我们每个人一生中都要经历的,也是我们一生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时刻。所以,面对自己的伴侣时,我们都会慎之又慎的挑选自己的另一半。

对于同姓能不能结婚呢?其实错误的一个概念,也没有那条法律说过同姓不能结婚的。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和我们的身边,这都会出现过同姓结婚的,也并没有什么不可以的。像我们熟知的明星陈晓和陈妍希、包贝尔和包文婧等人,他们也都是和同姓结婚了,也没有什么关系呀!

其实对于同姓不能结婚的说法,是不够完善的。为什么说同姓不能结婚呢?是因为我们国家法律《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有血亲关系,一个是直系血亲,一个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因为在科学的依据下,这类亲属的人以后结婚后,他们的子女出现智障和畸形的人几率会大一些。所以,国家规定不让他们结婚,避免后代出现隐性遗传病。

在我们生活中,同一个地方的,他们有着同样的姓氏,大多都是亲戚关系,祖上还有可能会是同一家人。同姓的人相比异姓的人来说更有可能接近于亲属关系,可能是人们害怕以后下一代出现疾病的人,所以才会说“ 同姓的不能结婚 ”,并不代表同姓的真的就不能结婚了。

在现在我们这个 社会 里,是一个经济和科学都非常发达的时代,医疗也是非常的发达,在我们结婚之前都可以做个婚前体检,这样就能更好的查看以后会不会为下一代带来什么疾病了。所以说,同姓是可以结婚的,只要不是近亲关系就有可能,不过为了下一代的 健康 考虑,我建议结婚之前还是做一个体检为好。

可以

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之前,在我们这里,因为老一辈的人都比较老封建,所以同一姓氏的男女是不能结婚的,会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的,结果导致了很多有情人始终不能在一起,因此也有了很多因为有爱有情而不能在一起而一直单身着,后来也没再找对象。而在八十年代过后,随着改革开放,人们已抛开以前的老封建思想,已有很多同姓氏的男女结婚,就连同一个村子的同姓氏男女也都结了婚了,也不见得他们的孩子有什么不好的。

当然可以啊,重名的都能结婚的好嘛。我就有遇到的,两口子重名,一个叫张杰,一个叫张洁。

同姓不婚是中国传统伦理法律的要求,中国古代人口流动性差,往往将同性之人划分为同族之人,为了人口繁衍的考虑,统治者禁止同性通婚

现在当代 社会 人口流动性极大,同时姓名可以随意变更,相同姓名已经不能成为阻碍婚姻一结的标准,只要不是三代以内血亲即可成为夫妻

同姓是可以结婚的,只要不违犯《婚姻法》所规定的近亲三代以内不能结婚以外,都可以结婚。不过为了子孙后代的先天素质,还是远一点好。有人做了调查,择婚之间近处不如远处,同一生活环境里的男女,不如不同生活环境的男女有优势。不同生活环境的男女有优势互补,同一生活环境的男女,邻居的,同村的,生活在同一环境内不存在优势互补。

我忘记了什么典籍上是有过这么一句话:同姓相配,其育不繁。我想它说的还是近亲,把同姓视做同一血统。中国的几大姓,李张王陈,每个姓氏都在几千万,多则近亿,不让他们通婚是不科学,也不现实的。

中国最大的姓氏是李姓,所有姓李的都是同一血统,我看未必。以灵宝函谷关为界,往东则来自鹿邑李姓,那里是老聃李耳的出生地,是不是所有姓李都是李耳的后代儿孙呢?其实不然,那时候的姓与氏是有区别的,但姓氏还没有森严的界定,有许多人可以以地区为姓,也可以慕名而姓。许多非同一血统的人而同一姓并不奇怪。

函谷关以西,至陕西,甘肃这一支李姓人都属于李广,后来的李唐王朝一支。但并不是说这些姓李的都是皇帝的后代,其中也有许多是慕名而姓。李唐王朝为了笼络人心把李姓做为国姓赐于大臣,连徐勣这样的重臣都放弃了自已的姓,以姓李为荣。当然谁也不敢,朝廷赐姓不接受就是欺君。

就这样,李唐王朝的大量赐姓,加之,一些人贪富贵,攀皇室慕名而姓。使李姓快速增长,直至今日成为中华第一大姓。

我们知道郑成功被称为国姓爷,他也是被朱明王朝赐了姓的。如果朱明王朝继续存在,恐怕郑成功也就姓朱了。

漫长的 历史 中,那一个家族都有招赘的,收养的。其实每个姓氏都是许多姓氏的大融合。

还有张王赵陈许多大的姓氏也一样并不存在什么纯正的血统。同姓同婚并不影响儿孙的体质智力,只要志趣相同,都是好婚姻。

一哥“俗眼看 社会 ”之——

姓氏与婚姻禁忌

关于同姓氏之间的婚姻禁忌问题,只要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即:(一)真系血亲。即父母和子女之间;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 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和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之间。(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兄弟姐妹之间、堂兄弟姐妹之间、表兄弟姐妹之间,叔伯与侄女之间、姑妈与侄子之间、舅父与外甥女之间、姨妈与外甥之间。并且强调“拟制血亲(收养关系)”的也不能结婚。

其实,国人对于姓氏与婚姻的禁忌是一个古老而又敏感的话题,虽说现在大都不再十分介意苛求了,现在只是说说一些应该知道的常识,供参考。

其一、同姓不通婚。同姓不婚最早是先人对于母系氏族婚姻与生育状况的原始总结,《左传》载“男女同姓,其生不蕃”,说的是同一氏族之内的婚姻生育出现了弱化问题,后来注释周公《礼外传》中说“同姓不婚本周公礼制,百世不通,所以别于禽兽也。”其实的同姓,说的就是同宗,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还没有出五服的一家人。这个在中原地区,一个村子里的同姓人家不管出没出五服,都是禁止结婚的。

其二、同一姓氏渊源不通婚。这种情况在某些地方、某些姓氏中还是坚守的,比如说山西的冯、同、司、马敬拜的同一祖先司马迁,他们之间是不通婚的,再比如王莽规定王、田两家不婚,因为他们是一家人,还有“敬、苟”、“韩、何、韦”等等姓氏之间不通婚。

其三、 历史 的渊源造成的不通婚。比如说朱、李两姓在 历史 上斗过两次,一次是朱温斗败了唐李,一次是李自成搞掉了明朱,再比如潘、杨两家势不两立,连开封龙庭前的两潭湖水都老死不相往来,当然还有岳飞、秦桧的后人。

其四、民俗的一些忌讳造成的不通婚。有的姓氏之间相连起来有冲突,比如“屠、朱”、“翟、于”、“郭、范”、“王、巴”等等不一而足,其实是一种民间流传,大可不必在意。

其五、“宗族仇家”造成的不通婚。在过去一些地方,一些宗族是要与相邻的宗族结盟或者是结仇的,结盟的方式最好便是通婚,结仇有时候还会发生械斗,结盟的一方亲戚连亲戚,是要帮忙的,这个在小说《白鹿原》中有描述,当然这种情况在一些地方还是被顽强地保留下来。

新时代了,这些都是一些陈年旧事了,大致了解一下即可,凡事不可认太真,太较真了心痛。

结婚前:两个相恋的人是甜蜜浪漫的,而且眼里和生活中只有两个人在一起美好的时光。

结婚后的感觉回到了现实生活中,组成一个小家庭不只有两个人,还有来自两个家庭的父母,兄弟姐妹,亲戚,还有生活中的柴米油盐。结婚一段时间后还会有自己的孩子需要抚养。这样生活的重担就会压在肩上,而且现在的人都是有自己的工作,工作中竞争压力也很大,所以感觉婚后的生活非常的辛苦。原先的二人世界变成了大家族的生活,相互间也会产生一些摩擦,这都是生活中会出现的问题。不再是结婚前的二人世界,两个人也会为生活琐事争吵,但是只要有了孩子身为人父人母肩上的担子就会加重,但是因为孩子也会给自己带来欢乐和对生活的希望。

这就是传承,几千年延续下来的血脉相连才会有今天的发展。

汉族和土家族通婚比率高。也很成功。没有特别的禁忌。土家族一般精通汉语和汉族习俗。事实上土家族就是古代巴人和华夏人(特别是炎帝部落)通婚的后代。汉族和苗族、瑶族、畲族、壮族等南方民族都是农耕民族。生活习俗没有过大的冲突。而且南方汉人的祖先都是到南方避难的。本身都是受游牧民族迫害的,而当时南方原始森林多,土地多,所以汉人和南方其他民族没有利益的根本冲突。相反汉人南迁,带来发达的医学。使夺取南方民族生命的疟疾病得以控制,避免地中海贫血的基因扩大。增强了南方民族的体质。汉人和南方其他民族的关系一向好。

汉人与北方民族的关系稍紧张。不过由于现代是智力时代,蒙古人也就积极和汉人修复关系。是北方除满族外,与汉族通婚多的民族。

主要是其他民族和穆斯林(伊斯兰教)民族有宗教和风俗的猛烈冲突。

一般不主张汉族、苗族、瑶族、畲族、土家族、壮族、布依族、傣族、黎族、朝鲜族、满族、蒙古族等民族和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回族、东乡族、保安族、撒拉族、维族、哈萨克族、塔吉克族、乌孜别克、塔塔尔族、柯尔克孜族共十个民族)通婚。有依据证明,汉族和回族的离婚率是同民族夫妻的几倍。一般土家族和北方的维族(不过湖南桃源县也有维族后裔,同样信仰伊斯兰教,有几百年的历史)几乎不会接触。但是回族是中国分布最广的伊斯兰教的民族。是说汉语的民族。容易和通用汉语的土家族接触。建议土家族不要和回族通婚。没有幸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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