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香港人结婚流程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去看看香港结婚的法定结婚年龄,以及在香港结婚大陆有记录吗?关于这些问题我们一起去寻找正确的答案吧。
一、和香港人结婚流程1内地居民
国内公民的护照/香港和澳门通行证复印件。如果没有,你需要去公安局。还需要准备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香港居民
(1)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回乡证(原件及复印件);
(2)香港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声明有效期6个月)。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3流程
(1)香港及澳门同胞在香港入境事务处婚姻登记处网站上提交结婚建议通知书;
(2)在提交拟结婚通知书当日,提供下列双方的个人资料;
(3)婚姻状况(即未婚、鳏夫或寡妇、离婚者或曾在任何仪式上结婚的人);
(4)户口簿;职业;年龄;地址;父母双方的姓名;
(5)如果任何一方未满21岁,则必须指明同意婚姻的人的姓名和地址以及该人的身份(并且必须提交与该人的关系证明)。
二、香港法定 结婚年龄
任何16岁以下男女不得结婚,16岁以上21岁以下者结婚必须征得双方父母或监护人同意;年满21岁的男女,才可以自主缔结婚姻。
这个跟大陆结婚年龄是明显有区别的,在大陆结婚年龄是男子22周岁,女子20周岁,才可以结成法定夫妻。
三、香港结婚大陆有记录吗
首先我们应该清楚的明白香港也是中国的一部分,所以在香港结婚登记了,那么在中国不论是大陆还是哪儿都是可以查询到信息的,因为他们是一体的,是一个国家。
所以不用担心,如果在香港已经领证结婚,在大陆是有结婚记录的,是能够查询到已婚的相关资料档案的。
按婚姻法,至少需在结婚双方一方户籍所在地登记结婚
第一选择,回你户籍所在地登记结婚:
条件: 1、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2、双方自愿而且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3、申请人有一方为中山市户口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双方均有婚姻意识能力
一寸彩色合影照片(所有申请人)申请人须提供3张双方近期合影、相同的1寸彩色照片3张。
大陆公民需提供:户口簿和身份证正本及复印件。
香港公民需提供:香港委托公证人证明;有效身份证、回乡证或通行证复印件正本及复印件。此外还须提供香港委托公证人证明的本人无配偶及与对方没有血亲关系的证明。
第二选择,去香港结婚:
香港婚姻登记是不限国籍的,而且只要凭你赴港的港澳通行证就行。大陆方面也承认。但是就是很烦,你要做好准备至少要花3-4个月的时间,且至少要赴港2次。
如果你真的想这样,这是关于赴港结婚的一些政策:
http://wwwimmdgovhk/chtml/bdmreg_4htm
第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有期限但对于大陆公民结婚是不需要此证件的根据身份证资料就可以查到婚否
补充,还有你说的,好的追加,我觉得做人要诚实些,你的问题都没有悬赏分,还追加 今天才注册的,怎么追加
香港结婚登记是指男女双方在香港完成婚姻登记,这其中牵涉到不少的手续和流程。在香港进行登记结婚的话,不仅需要准备好结婚的材料,而且还需要通过来递交结婚通知书,并且最终选择结婚的日期。虽然流程比较复杂,但按照步骤来进行的话也相当的方便快捷。如果想要完成香港结婚登记,首先男女双方需要在流程上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第一个方面:准备证件。如果是香港的本地居民,那么需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还有相关的未婚证明。如果是内地居民的话,就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还有户口本。此外通行证和入境的证明也是必不可少的。
第二个方面:预约提交结婚通知书的时间。如果是在国内结婚,其实只要选一个好日子,带好相关的证件就可以在当天完成登记。但是在香港的话,则必须要在登记之前先进行预约。这里所说的时间预约并不是指最终的结婚时间,而是提交结婚通知书的时间。这也就是一种申请结婚的方式。预约的方式有很多种,新人们可以通过网上或者电话沟通的方式来递交材料。
第三个方面:递交结婚通知书。这种形式的书面材料在香港地区是需要进行公示的,一般来说最少需要公示半个月左右。如果没有人提出异议的话,则接下来的步骤就可以如期进行。第四个方面:选择最终的结婚登记时间。香港结婚的时间是需要提前确定的,而且要按照结婚登记处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合适选择。新人们需要根据哪个时间段标注的情况来进行自主选择。第五个方面:领取香港结婚证。只要新人们能够按照以上这几个步骤来进行如实操作,那么就可以在选择登记的当天拿到结婚证。
值得注意的是,在当天拿结婚证并不需要花费多长时间,几分钟就可以搞定。这主要是因为之前的审核和材料检查都已经全部完成,最终只需要核对一下基本信息,新人们就可以快速的拿到结婚证。因此,香港结婚登记看起来比较复杂,但如果真正操作起来其实还是挺简单的。
这些问题建议你到民政局咨询,有专门的涉外婚姻部门管理。试着回答你:
1、应该到上海民政局开,这之前需要女方所在单位的证明和户口。
2、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
3、补办大陆结婚证后,应该能享受一切大陆结婚证后待遇。
4、双方都是初婚,又都未生育的话,第一胎的准生证早已取消,只需孩子出生后办出生医学证明。生第二个就要办准生证了,否则属于违反计划生育,补办大陆机婚证后应该到女方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
香港婚姻家庭与继承法由港府立法局制定,于1970年7月10日经港督批准公布,决定1971年10月7日为本条例的"指定日期",实行婚姻改革。主要内容有: (1) 名词释义。 (2) 在指定日期及以后缔结的婚姻,实行一夫一妻,也不得缔结兼桃婚姻。 (3) 旧式与新式婚姻。凡于指定日期前根据华人法律及习俗在香港举行婚礼者,即属旧式婚姻,一如现在注册婚姻一样,都视为有效婚姻。 (4) 旧式婚姻与认可婚姻补办注册的规定。注册官设置不同登记册,分别登记旧式婚姻及认可婚姻。凡于指定日期前在香港缔结的旧式婚姻或认可婚姻,其男女双方当事人得随时依照规定方法向注册官申请婚姻注册,注册官认定呈交的资料真实无讹,可以规定表格书写结婚证书。 (5) 认可婚姻及旧式婚姻的解除。认可婚姻的当事人,如双方同意于指定日期前任何时间解除该婚姻,则须在两名签名作证的人士面前,共同签署协议书或备忘录,表明对婚姻作确实而彻底的解除,由签订之日起生效。承认在中国缔结的婚姻在香港作有效的解除。 (6) 杂项规定。凡蓄意移去、涂污、涂改或毁灭由政务司或注册官设置的文件者,即属犯罪。香港家事法香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从1844年英国法律开始适用于香港起,至1971年,香港婚姻家庭制度一直兼用《大清律例》、中国习俗、及英国法例,一方面沿用清朝的,如纳妾、休妻、兼祧、子嗣继承等,另又实行英国式的。1971年后进行了一系列改革。1971年10月7日施行的《修改婚姻条例》,废除了纳妾、兼桃等,建立了统一适用的结婚、离婚和家庭关系方面的法律制度。改革后的家事法,基本上以英国家庭法为蓝本,吸收了英国有关的制度与规定,建立了有关婚姻家庭方面的各种单行成文的法规。主要有:《婚姻条例》、《修订婚姻制度条例》、《婚姻诉讼条例》、《婚姻诉讼及财产条例》、《分居及赡养令条例》、《收养子女条例》、《未成年人监护条例》、《保护妇孺条例》等。这些法律对香港社会的稳定和居民的生活及延续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主要内容有: (1) 结婚与婚姻无效。结婚即婚姻成立,指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自愿确立夫妻关系的法律行为。 (2) 离婚和分居。离婚是婚姻关系终止的一种形式,是依照法定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香港实行诉讼离婚制度,一切离婚都必须经过法院审理。离婚的唯一理由是婚姻已破裂到无可挽回的程度。在香港,分居必须由当事人根据一定法定理由提出申请,经法定程序批准,才发生分居的效力。分居5年以上构成离婚的原因。 (3) 父母子女关系。合法的婚姻关系中所生的子女称为婚生子女。父母对未成年的婚生子女有法定权利和义务。非婚姻关系以及无效婚姻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有同等法律地位。领养他人子女为自己子女的行为称收养。领养子女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履行法定手续,才能发生领养的效力。 香港家事法法与大陆婚姻法的主要区别英国占领香港后,香港的婚姻法例,大多数是参照英国的婚姻制度。现行的香港家事法例既包括婚姻、家庭、儿童法律、继承等,它非常突出的特点是,它既来源于英国法例,同时对华人社会的家事习惯予以重视,结合了香港的实际情况而制定了一系列成文法例,以调整复杂多样的家事法律关系。
大陆婚姻法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它适应着婚姻家庭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在婚姻家庭问题上的意志和根本利益,是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在法律上的集中表现。大陆婚姻法调整的对象既包括婚姻关系,也包括家庭关系。
香港家事法与大陆婚姻法既有相同的地方,但也有着本质的区别:
首先,在婚姻方面,香港家事法中的婚姻法例,是按照英国的婚姻制度,对于结婚者的规定,香港的《婚姻条例》明确规定,必须在婚姻注册处注册,且男女双方均年满16岁,若有不满21岁,必须事先取得父亲书面同意该项婚姻。父亲已死亡,或精神不健全,由母亲书面同意。若父母都死亡,由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在注册处出具意愿通知书15日后,3个月内必须举行婚礼,否则通知书失效。男女双方在注册处官员面前亲自发誓,并获有关人员等同意;并在注册处特许教学举行婚礼,由注册主任或神职人员签署,二名证人签署。这
样的婚姻才是有效的婚姻,受法律保护。而大陆婚姻法对结婚并没有这么我多繁锁的手续,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方年龄已满22周岁、女方已满二十周岁,并不是近亲结婚,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书,即确立夫妻关系,该婚姻是有效婚姻,受法律保护。其中在男女双方结婚年龄和是否举行婚礼方面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在大陆农村普遍存在中要举行了婚礼,男女双方就是结为夫妻,而不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这样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大陆对是否举行婚礼,则是民间的一项仪式,并不是结婚的法定条件,只有注册登记才是法律规定的,这样的婚姻才受法律保护。
其次,在离婚方面的规定,香港家事法中的《婚婚姻诉讼条例》规定,与讼人通奸,而诉愿人无法再忍受和与讼人共同生活;与讼人行为表现致令诉愿人不能在合理情况下与其继续共同生活;与讼人连续遗弃诉愿人最少两年;婚姻双方连续分居最少5年;宣告死亡。而大陆婚姻法对于离婚方面的规定,与香港离婚方面的规定,基本上是相同的,原来大陆婚姻法衡量夫妻是否可以离婚的标准就是要看感情是否确实破裂,而大陆新的婚姻法对此也作了明确的规定,对于夫妻双方分居二年以上的,也可以作为离婚的条件,但是大陆婚姻法并且还规定了是否同意离婚的标准,即是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而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
同意。
再次,在家庭、财产方面的规定,香港家事法在家庭、子女、继承规定,结婚之后,妻子完全放弃父姓,采用夫姓,这些都是按照英国的惯例,而大陆婚姻法则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对于夫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夫妻赡养、子女的抚养,香港家事法对此作出了很详细的规定。大陆新的婚姻法对此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大陆新婚姻法对夫妻双方离婚时,有过错的一方在财产分割时享受的权利少些,并对无过错的一方要进行补偿,如男方在婚姻期间,与其他同居或包养情妇,造成婚姻破裂而离婚的,那么男方就是有过错的一方,分割财产时应照顾无过错方即女方。而香港家事法对此并没有作出规定。香港家事法法对继承问题也作了规定,大陆婚姻法对此没有作出明确规定,而是由大陆的继承法对此问题作出调整。
香港家事法与大陆的婚姻法在实质上有许多相同的地方,但是也有着本质的区别,毕竟香港是受英国的法律影响,经历了一个半世纪。虽然香港已经回归祖国,但是现在还是适用着英国的法律。而大陆是社会主义国家,广大人民群众经过多年的摸索实践,由人民自己制定的法律,一切都是为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随着改革开放,大陆根据国情,大陆的婚姻法并不能满足现状,对此全国人大作了新的修改,使大陆的婚姻法日趋完善。
法律主观:
香港结婚与内地结婚的区别: 1、内地实行夫妻共同财产制,香港实行夫妻财产独立制。 2、香港的结婚证明是纸质的结婚证书。内地的结婚证明是结婚证。 3、在内地男女双方可以临时决定领证,在香港结婚实行的是预约结婚。
法律客观:《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没什麼特别
礼金/聘礼婚礼豪华与否 最主要是钱作怪 !!!!!
女家必会说句 我是嫁女 不是卖女 随意即可
给女方多小聘金 酒席多小桌 全是要事前男女家长先谈妥的
香港女的出嫁 大都要穿红色的鞋子 外加一把红色伞
男家必要金猪回门(送女家烧猪一只) 或折回现金(红包) 但要特别给女家说明
(广东人/港人俗称处女为猪 有猪回门遇意 是新娘为处女)
按香港一般的普通打工仔 (月入万多元的) 辨婚嫁 必须给外母娘的
聘礼(卖女费)大都是五万元左右
外加十桌酒席 (是现时最低消费 每桌约六千多元 )
还有嫁女饼 (女方广派给亲友的 百来张饼卷是小不了 约五千多元罢)
十来万元是小不了 !! 必须给外母娘的
尚未计开一头新家的天文数字费 / 男方的酒席费 / 渡蜜月费/律师外勤证婚费/ 照相费
X费 Y费 Z费
最节约的一个传统婚礼 15万元小不了
外母娘收女婿此价钱 是市价 讲出来给亲友听也顺耳 ( 无人嫁女赔大床的 面子何在!! )
如女家 富可敌国 男的穷得发狂 男家也要先付此价 !!!!!
外母娘会主动 给女儿大笔嫁妆 来对冲 ( 收聘金低 酒席小 相对嫁妆亦小 )
免得女婿难下台
我的穷小儿子讨老婆 (2010年) 也花了近16万 我无能力支援分毫
女家也很识趣 只要了3万元聘金 5席酒 (但嫁妆很很微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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