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古至今,养儿子就是要给娶媳妇的,打一辈子光棍的话,父母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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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如今现在社会上,很多年轻人不愿意结婚,这种现象可谓是屡见不鲜的,但是也有人提出了疑问,毕竟从古至今有些人认为养儿子就是要给娶媳妇的,如果打一辈子光棍的话是十分令人不耻的,父母也是有责任的。对于这种看法和见解,小编是十分不认同的,毕竟对于自己的人生自己做主,娶妻生子只是人生其中的一件事而已,人生的路很长,娶妻生子并不是,全部,所以对于打光过这种事再如今屡见不鲜也不用父母负责任。

随着社会压力越来越大,人们生活也越来越幸福,各类各样的年轻人不愿意结婚生子也是十分正常的,特别是对于一些高知识分子来说结婚生子,不在他们的人生计划之内。但是在一些思维见解比较浅的人们,看来结婚生子可谓是人生的头等大事,毕竟老话说的好,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但是人们的人生毕竟是自己的,不用他人做主。

对于如今这种结婚率普遍降低的现象,小编认为是可以有的,毕竟在如今这种社会下,人们更加的生活有益有越来越多的娱乐设施和运动,可以保证人们的日常生活,这也就决定着结婚生子并不是人们的头等大事,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如果遇到了自己心仪的另一半,与其结婚生子也是十分幸福的。

对于如今这种结婚生子的认知也是多元的,但是小编认为如果遇到了自己心灵的另一半,并且想要与其结婚也是幸福的一件事,和自己心爱的人结婚生子相伴一生也是幸福的。但是对于一些不想结婚的人来说,可能是没有遇到自己心仪的另一半与其与他人错过,不如独自单身,所以每个人的人生都应该由自己做主。

法律分析:可以结婚。

原因:1《民法典》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2如果养女和儿子之间没血缘关系,不属于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血亲,那么是可以结婚的。

3除了没有血缘关系,还要符合结婚的其他条件才可以结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对于将一个孩子从幼儿养到结婚,这绝对是一个非常大的一笔开销,说是上百万也绝对是不为过的,从孩子呱呱落地的一刻就代表一大笔的开销需要开始了,而还要将其扶养到结婚这就是一个大工程,所以说现在很多夫妻在生完孩子后面临的矛盾会日益增多。

其实,说是从孩子生下来那一刻就开始了大笔的开销,但其实在知道自己怀孕的那一刻就已经开始了。除了每次必须去医院产检的费用,甚至可能还会为了观察宝宝是否健康会去做各种的检查,光这些往医院花的钱除外,身为准妈妈吃饭就不能光光想着自己了,所以肯定也要买一些必需品来给妈妈吸收让肚子里的宝宝可以获得更多的营养。

还有一些注重宝宝教育的父母,甚至会为了以后宝宝更加的多才多艺和聪明伶俐,不仅仅在家做一些胎教,还会专门去上这种补习班给孩子进行胎教,可见在孩子没有出生的时候就已经需要花很多了,当然这些不是必须要花的,只要宝宝健康就可以了。

但宝宝出生后,有一些东西就没有办法再去避免了,奶粉、纸尿布、宝宝用品,甚至还需要去打疫苗等等这些是根本没有办法避免的,而且还都是消耗品,而且现在物价上涨这些也都不是便宜货。当然,在宝宝慢慢大一点后肯定就需要给他买一些玩具哄她开心。

等孩子可以上学后真正大笔的开销就要开始,现在的幼儿园学费也都是很高的,甚至父母为了从小培养孩子的能力各种各样的补习班也是接踵而至,所以说养孩子真的不是普通人可以做到的。

总之,夫妻两个人想要孩子一定思前顾后,如果自己都没有能力养活自己那么就不要急着生孩子,当然孩子突然来了,也要欣然接受。

首先明确的告诉你,父母没有承担子女结婚费用的义务。在法律上没有规定,在道德上也没有这样的约束。只是在情理上,大家认为在子女经济基础薄弱的情况下可以给予援助。现在在法律和道德上父母对你不承担任何经济义务,反而是你对他们有赡养义务,所以你要纠正想法,不要认为父母给你钱结婚是应该应分的。

你的家庭情况我不了解,但是父母不给你钱结婚除了自身的经济原因很可能还有其他原因。比如,他们是否认可女方、是否赞同你现在结婚。我认为这才是症结所在。你只有23岁,对于婚姻是否有清醒的认识和成熟的理解、是否做好了承担家庭责任的准备,这都是父母要考虑的问题。再有,你们现在没有经济基础,即使结了婚又怎样抚养孩子如果你们的经济条件不允许,势必又给父母造成经济负担。父母是经历过婚姻的过来人,他们所考虑的要比你多比你远。所以不要一味的钻牛角尖,试图让父母遵照你的意愿。毕竟没有哪个父母不心疼子女,如果他们认为有必要为你解决困难一定不会坐视不理的。

所以,希望你首先考虑一下多方面的因素,重新做一次决定,不要为解决一时的困境而给自己带来更多的麻烦。再有就是站在父母的角度多为他们考虑,了解他们的处境是你们沟通和解决问题的基础。如果你仍然决定马上结婚,就跟父母开诚布公的沟通,交换意见。你要相信,父母不会害你,也不会真的让你为难。

养儿养女都不容易!但是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意思是儿子养大了,家里就添了一个人,而女儿养大了,家里就少了一个人。不然的话,为什么女孩辛辛苦苦10月怀胎,生下来的孩子要跟男方姓呢?

在中国,谁不希望家里添丁进口,人丁兴旺呢?而给男方带来人丁兴旺的是女方辛苦养大了的女儿,冒着生命危险为男方传宗接代。

如果男方什么都不想付出,就凭一句话,要彩礼就是卖女儿,我想说,得了吧!就你这样一毛不拔,等着坐享其成的男方,哪个丈母娘敢把宝贝女儿嫁给你们家呀?

就我说,彩礼一定得要,不过多少可以结合男方实际情况决定,在男方经济能够承受的范围内,尽可能多要。

我有一个侄女,五年前她结婚的时候,考虑到男方家庭比较困难,就要了三万块钱的彩礼,然后她办嫁妆以及给男方买结婚的西服,差不多花了一万块钱,结果男方不满意,说要再给他买辆摩托,我侄女家没有给买,因为这件事,他家里人一直对侄女态度不好 ,两家的关系越闹越僵,所以现在婚姻很不幸福。

而另一个朋友的女儿是去年结的婚,男方没有买房子,朋友要18万彩礼,但是由于男方家里条件不是很好,就和朋友商量,能不能少给点。因为朋友的女儿是未婚先孕,考虑到这个女婿人还不错,就勉强答应了。

最终男方还是给了十二万块钱的彩礼,减去办嫁妆以及结婚用的钱,最终剩下的十万块钱,朋友就以女儿的名义给存起来了。

不过他们结婚后几个月,她女婿就辞去了在省城的工作,回到老家创业,只是这钱是她女儿花了七万块钱来投资的。

这个女婿还算很勤劳,老实。她女儿跟公公婆婆以及姑姐住在一起,那么大一家子,按理说,关系肯定不太好维持,但因为投资这件事情,婆家人对朋友的女儿还算可以。

其实我举这两个例子呢,也是想说,女孩子结婚前多要点彩礼,以后去了婆家也是要用很多钱的,要买很多大大小小的东西,婆婆看着你出手大方,舍得往家里买,看着你对他家里人好,也会开心一些。

如果你什么都舍不得买,又没法出门挣钱,婆婆就会觉得你很小气,平时和你说话时,语气里透露着看不起人的感觉,到时候在婆家,你都会觉得自己低人一等,那份酸楚只有自己才懂。

女儿在养育过程中也是花费了不少钱的,做父母的同样操碎了心。就像那句话所说的,养女儿就像养了一盆稀世名花,总怕风吹雨打着,小心的呵护,最终被别人连盆端走了。

好不容易等到女儿能够挣钱了,可是却被别人娶走,家里户口本少了一人,做父母的难免会感到失落。谁都希望女儿到了婆家,能被婆家人好好对待。

女人要生孩子,一段时间内不能工作,就得伸手向别人要钱,这段日子肯定是不好过的。谁知道婆婆会不会待自己真心呢?谁知道婚后老公会变成什么样呢?不捏点钱在自己的手里,这以后养孩子都是要夹着尾巴过日子,难得很!

都说婆婆结婚前对媳妇好,岳母都是结婚后对女婿好,结合我朋友自己的感受,还真是这样子。她说,之前对女婿爱理不理的,女儿出嫁后,唯恐女婿对女儿不好,所以把女婿当儿子看,目的只有一个,你要对我女儿好!

女孩子结婚了,要点彩礼是对未来生活的一种保障,是一份承诺,其实这笔钱,最终还是扶持了以后的小家,很少是落在了女方的父母手里。

可能也有少数女方家庭蛮不讲理,索要天价彩礼,私入囊中。这样的家庭只能说父母素质低,把女儿当摇钱树。完全不为女儿的将来着想。对于这样自私的父母,我从心里是鄙视的。

所以我希望在结婚前,人人都擦亮眼睛,不要被表面所迷惑,一个舍得给女方彩礼钱的婆家,最起码在心里,他们是认可这个媳妇的,也是体现对女方娘家的重视,这样做,两人的婚姻才会更加幸福美满。

按照传统是管的。

按现实的情况子女成家之后就不要再管了。应该考虑一下自己养老的问题。做到这两点当你真正老的时候才会体验子女更轻松大家庭会更合睦,子儿也会孝顺你。

随着社会的发展,大众对于结婚礼节由繁琐逐渐的趋于简化,这是对于结婚从简的良好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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