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mis和miss的区别是什么?

ms、mis和miss的区别是什么?,第1张

ms与miss的区别有:

1、Miss一般用来称呼未婚的女子,可以翻译成“**”,比如MissLi就是李**的意思。其复数形式写作theMisses。

2、Ms/miz/,这个称呼比较普遍,因为已婚或未婚的女子都可以称作Ms。

感情对于王杰来说似乎永远是心头的一种痛,从14岁父母离异开始,王杰在他的感情世界里仿佛也被注定了这样的命运!一段段无疾而终的感情,一个个鲜活美好的生命,都无法给这个浪子一个停泊的港湾!他是这样的渴望,他是这样的需要,但这种渴望却不能让他拥有一个久违的家庭和一份长久的感情。如今的他,孑然一身

安妮:初恋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美好而纯洁的。而对于王杰,也许只有安妮才是他最初的梦想与最好的归宿。这个美丽的混血儿带给王杰的是少年时最纯真的感情和一生最深的眷恋。因为残缺,因为不忍,他们的爱情看上去就好像多了一些色彩,如果说有哪一段感情还值得如今王杰去回味的话,我相信,安妮,这个名字,会是唯一也是永远的留在王杰的记忆里……

那是一个热闹的学校期末舞会。女孩子们为晚上该穿哪一件漂亮衣服而喋喋不休,男孩子为今晚该如何邀得漂亮女孩而暗自思量。每个人的心都被希望的灯火点亮,熊熊燃烧着。

男孩也不例外。

他才十五岁,对自己虽然没什么自信、对女孩也未必有太大的好奇,但这毕竟是他生命中的每一个舞会,想不快乐都很困难。

当第一首布鲁斯轻轻响起,人群中轻爆出欣喜的嘈杂声。舞场中开始有成双入对的男女同学,他还在为怎么开口邀舞而发呆。

这是他生命里第一个舞伴啊,他可不愿意将就。想到这儿他的心中立即充满一种骄傲感——他一定要请整个舞会里最漂亮的女孩跳舞!

男孩用发亮的眼睛打量全场。起初他被一种失望的情绪啮咬着:为什么没有一个漂亮女孩愿等他来邀请?

抱怨的心情还带点自暴自弃——从小,他就是一个不起眼的孩子,既没有继承父亲的高大英挺,也没有遗传母亲的秀致和美貌、成熟不特别出色,连打架也打不过人家,和大他几岁的哥哥比起来,他是一只不折不扣的丑小鸭。

哥哥疼他,他却对哥哥有难以言喻的排斥感——因为哥哥的英俊,聪慧与挺秀,对他的威胁太大了。如果哥哥的光芒像阳光,那么他的光只不过是一盏路灯!

就在准备离去的那一刹那,他在另一个黑暗的角落里找到一张美得令他不住惊叹的脸庞!

男孩满怀兴奋地走过去,轻声问候:你愿不愿意陪我跳这支舞?

女孩愣愣地看着他,摇摇头,笑了。

被拒绝的滋味相当不好受。可是他还是不愿意就此放弃。“是因为你不会跳这支舞吗?”

女孩看似尴尬的点点头。

他于是耐心地在女孩身旁坐了下来。

女孩告诉他,他叫安妮,她的父亲是美国人,母亲则来自法国,念的是另一个分校,也是寄宿生。

她的头发与眼珠,都是威士忌酒一样的琥珀色,雪白的双颊上有淡淡的小雀斑。轮廓很深,却让人感觉好温柔,像欧洲文艺复兴时期油画中的少女。

吉鲁巴结束是扭扭,女孩不等他开口,微笑说道,“还是再等下一首吧。”神情里似乎也有失望的落寞。“我可以教你吗。”他提议,哥哥为了他的第一次舞会,曾经私下传授不少舞艺给他。“不,我学不会的,不可能的。”安妮用轻柔的英语怯怯说着。

终于,好几首快节奏的歌曲播放完了。“田园西华尔兹”的抒情节奏悠悠扬起。

安妮这才对他点点头,站起身子。

他羞怯地伸出右手扶他的腰,淹不住心里的紧张与兴奋。毕竟,她是他人生中第一个舞伴啊。

几秒钟之后,他发觉不太对了。

踩起舞步。安妮竟然一跛一跛!她的肩膀吃力的一抬一掀。却还是维持着倾斜的角度!脸色的肌肉因为太用力气,全拉紧了。她的美丽在她站起身后全褪了颜色。

他还能很清楚地听到金属撞击的声音。

原来,安妮是个小儿麻痹症的女孩,她刚才并没有告诉他呀,她端正坐在椅子上,牛仔裤把缺陷藏得那么好,因而他一点也没发觉。

这就是他第一支舞吗?怎么可以这么狼狈!他实在无法掩饰脸上的懊丧神情。甚至,有一种上当的感觉。

他的同班同学,甚至还故意带着女伴跳过来,大笑拍她的肩,用英语说:“这个你也要!”

要不是在舞会中,他一定马上出拳打得他鼻青脸肿。但是,虽然他汉有办法忍受别人嘲笑安妮的缺陷,内心却也纠结着种种矛盾,他没必要陪安妮这样献丑下去,成为众人有笑柄!

安妮也很大方,一跛一跛地回到原座。他不知道有没有看错,安妮的脸上尽管仍挂着微笑,眼眶里却有晶莹的泪光闪烁。

趁者人潮舞兴方酣,他悄悄离开了舞会,夜晚的风吹得他好冷!他的心里一半是难堪一半是惭愧、惭愧的是,他也没有比别人强多少,他敢把安妮的缺陷当耻辱的印记。

爱上一个人,往往就在一刹那间。

一秒钟的感动或许腾过许多年的年的相处。

没过多久,在安愿日学校的大里拜里,他第二次见到了安妮。

似乎是对自己那天晚上的怠慢感到抱歉,做完礼拜后他便走向前去。

“真不好意思……那天,我有点头痛,没陪你把舞跳完……”

“没关系,我不介意。”

安妮依旧温柔地笑着,毫无芥蒂地模样。她的生命里已经充满太多类似的嘲蔑与轻蔑,如果她想和“正常人”同样地生活,她就必须装做不在意。

不久,谁也没有想到,安妮竟成了他的初恋对象。

约会先是偷偷摸摸进行的,他念的学校虽然没有禁止男子学生交往,但是他还是不想让别人知道。

他确实喜欢安妮,喜欢她的大方、热情,喜欢他比蜂蜜还甜蜜的微笑。可是……安妮外表的残缺,仍然是他难以挥却的心头阴影。

每个人在十六岁以前,渴望追求的都是“完美”的爱情,不是吗?因为太年轻,看不透躯壳里包裹的那颗心,只好把完美定义在外表上,知道事实的时候,过去已经是无可追悔的遗迹。

恋爱还是在百般挣扎中继续,爱上一个人,有时候确实不需要辩证,也不需要经过置疑的过程。

他带安妮浅水湾看落日,在太平山看灯火,她喜欢听他唱歌,他也把所有的苦闷、所有的哀怨向他倾吐,她说,她希望有一天他能成为中国人的巨星,他一直记住这句话。

可是,天底下却没有不说再见的恋爱。

毕业后,安妮满脸忧郁的告诉他:她要跟母亲回法国,因为父母决定离婚,她暂时跟母亲。

他很心急,担心这一择别再没有见面的机会,问她,该怎么办?

“一年之后,这一天,我一定会回到香港来,就在这里和你见面,浅水湾的夕阳是我们的证人。”

他和她击手为盟,希望一年的时间就快过去。那时候也一定已经比现在大得多了,大概会有权力主宰自己的生活。

一年悠悠过去了。

他还清楚地记得安妮临别依依时那张颜色洁白的脸庞,一切仿如昨日,可是安妮没有回来,他在浅水湾等了一整天。

从日出等到日落,等到海面上泛起银白色的粼光,等到月升中天。无奈而愤怒地回到住处,才发现一张粉蓝的卡片。

是安妮寄来的,她说他没有忘记他们的约定。可是,天不从人愿,她现在和父亲一起住在美国,没有办法赶来……

他愤怒地撕碎了信。他知道,他的初恋结束了。

这个时候,他也还穷得两袖清风,甚至还不知道下一餐在那里找。怎么有可能远赴美国找回他的爱人!

不久,他就离开了香港,到台湾后开始另一阶段的贫困生活。

二十岁的时候,再度回到香港和旧日同窗在意外中碰了面,他才又听到安妮的消息。

她死了。他们说,她出车祸死了。在美国,她和朋友一起坐敞蓬车出游,开车的人喝醉酒,撞到路旁的大树,安妮从车上摔了下来,后脑壳破裂当场死亡。

全车的人都没事,只有她死了,你不知道这件事吗?他们惊讶地看着他。

他的心灵抽搐着,他真的不知道。

再次回来,他已经不是当初的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少年,他已经被人生摧折过,经历不少风吹雨打,在这期间他曾有过新的女朋友,也结了婚、生了孩子,然后老婆不声不想地跑了,然后……

每一件事都令他忏悔痛哭,懊恼自己不能为初恋守住心灵的贞洁,后悔自己曾因为她的残缺感到尴尬,曾经因而给她闷气受罪……

安妮或许是他这一辈子里,最诚心诚意爱他的女人,他最纯白的初恋。

他发誓,总有一天,要为她唱出最洪亮的声音来。

第一任妻子:对于自己最早的妻子,王杰心里是矛盾的,18岁的爱情,18岁的婚姻,留给了曾经的王杰太多的责任与太多的无奈,生活对王杰是无情的,生活对于王杰又是恩惠的,这个女人,留给了王杰唯一的女儿也留给了王杰永远的无奈与愧疚,这只是一段已经逝去的故事,这只是一段已经模糊的记忆……那一年王杰住在社子,还讲着一口不太流利的广东腔国语,还会把虾仁蛋炒饭念成杀人蛋炒饭,一无所有,只有年轻和干劲。

每星期一三五教跆拳道,二四六当溜冰教练,偶尔也在夜晚推摊子和警察赛跑。为一日三餐奔忙的剩余,才用来喂饱自己的灵魂。他写歌,幻想有一天能不再为生活奔忙。总觉得日子还很长。因此,尽管寂寞,也没有什么太大的悲伤。

谁知道那个长发的女孩,他后来短暂的妻子,酿造了一场暴风雨。

真正注意起她来,是在他工作的冰宫里。在干冰制造出来的氤氲雾气和虹光闪烁的霓彩光芒掩照下,他模模糊糊看见一个似曾相识的脸庞,纤细的腰身裹在血红的套装中,他的心忽而抽动了一下。

她也有意无意地以微笑回应他。

教课的钟点结束后,他收拾衣物时,她也在整装。

“你是新来的教练?”他看到她漂亮的滑冰姿势。

女孩没有回答,只是微笑地点头。

“你——住哪里?”他问起。

一个女孩子,在深夜里独自回家恐怕不太安全。

一向不善于开口的他,心里有了怜惜之意。

“社子。”女孩终于启口了。

“真巧,我也是。”

“真巧。”女孩笑了。“我住社子不算巧,我来这儿上班遇到你,才是巧。”

怎么说呢,一头雾水的反而是他。

红哀女孩笑着说,他分明就住在她家隔壁,怎么那么健忘?她是他隔壁楼下餐厅老板的女儿。

他这才恍然大悟,怪不得似曾相识。自己素来有旁若无人的沉思习惯,从前没特别注意她也不值得奇怪。

第二天,她又来了。下班后也是匆匆说再见便独自走开。

他依旧慢慢收拾东西,下楼,当走出电梯时,忽而听见防火巷的安全门旁有男女争吵的声音,似乎还很激烈。他忍不住走近偷瞄了一眼。

是她!她和一群平常就在西门町游荡的小混混争论着,不知为了什么事情,剑拔穹张地对立。冲突仿佛一触即发,而她显得势单力簿。

他不由得屏住呼吸。他只关心她的安危,因而没细听他们争吵的内容。

不久,其中一个威武有力的男人开始动粗,伸手揪住女孩的长发!

一股血气自然而然地往头上冲,他再也按捺不住,不管对方有多少人,马上便现身挥拳出去。

揪女孩头发的男人冷不防身后有人,跌了一跤。女孩乘机头也不回地跑了。

这下子他才算清楚,方才围住女孩的男人总共有6个,全都包围过来!

一场硬碰硬的肉搏战!他拿出教跆拳的功夫硬拼,但还是挨了好几拳,鼻血汩汩流着。可是打架的时候哪里会觉得痛?

6个人看他的架势是要拼得你死我活,不久便散了,留下一脸青紫的他,一瘸一拐地在黑夜中踽踽独行着。暗暗嘲笑自己,到底是行侠仗义还是多管闲事?

这么清秀的女孩子,怎么跟一群不入流的混混吵起架来?未免太不协调了。

那个晚上,他带着满心的疑问和一身的皮肉之伤入眠。没想到,第二天还有更多的风波等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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