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赘婚是什么意思
封建社会时期,男尊女卑,女到男家成亲,这是天经地义的事。
但是也有男到女家成亲落户的。这种婚姻多是女家无兄无弟,为了传宗接代招女婿上门。
但旧社会有一种偏见,男到女家成亲落户要随女家的姓氏。常常被人耻笑为“倒扎门”,“小子无能更姓改名”等等。
所以,旧社会入赘的不多,新中国成立后,为了改变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大力提倡男女平等,鼓励男到女家成婚落户,并享有平等的权利。 男子和女子成亲并成为女方家庭成员的婚姻形式,俗称招婿。
原为母系家族婚制,是从妻居、服役婚等古婚遗俗的发展。入赘得以延续的原因,或是女方需要劳动力,需要养老接代;或是男子家贫而无力娶妻,只能以身为质到女家完婚。
秦汉时,入赘形式具有“赘婿服役”的性质。 宋代以后,入赘变为“赘婿补代”、“赘婿养老”性质,女家没有男性子嗣,招婿上门接续宗祧,补充劳力,并赡养女家老人。
赘婚有改为妻姓与不改姓两种形式。现代社会男女平等,男到女家落户者,大多出于日常生活、住房、养老等需要。
2入赘是什么意思 入赘习俗对婚姻关系有何影响
入赘是指男方落户到女方家,这种婚姻大多都是因为女方家无兄无弟,为了传宗接代而招女婿上门。旧社会也有一种偏见,即男方落户到女方家中后要更改姓氏,随女家的姓,也常常被人称为“倒插门”。旧社会男人入赘会被人看不起,不过随着时代的发展,现在也很少人会看不起入赘的男人。
入赘婚姻幸福吗?虽然随着时代的发展,男女平等的呼声越来越高,但是男人入赘还是会被人看不起。很多人都认为没能力的男人才会选择“倒插门”,入赘习俗对婚姻家庭关系影响还是比较明显的。由于少部分人依然采用封建眼光对待入赘问题,导致入赘婚姻关系不稳定,有的男人在结婚之后,因为深受封建思想的影响,无法正确处理自己与女方家庭的关系,从而导致矛盾的发生。很多入赘婚姻都是因为这样的原因导致离婚,归根结底还是封建观念的根深蒂固。
伴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演变,独生子女越来越多,单纯的入赘也越来越少。很多人都是在婚前商议好,婚后兼顾两边的家庭,男方也不是完全到女方家中生活。两人共同组建家庭,担负起照顾双方父母的责任。
入赘在一定的程度上也有助于促进社会的稳定与进步,虽然入赘对婚姻关系依然会产生一些不良影响,但也不排除不少入赘婚姻是幸福的。入赘关系也能更好的解决社会上的各种问题,如婚配问题、养老问题等。
不过现在入赘婚姻也面临着一定的挑战,如现在的政策只允许生一个孩子,入赘之后孩子的姓氏就一定要跟女方姓,经常会引起双方家庭的矛盾。同时入赘夫妻也要同时赡养4位老人,家庭经济压力也很大,经常会让他们觉得不堪重负。其实入赘婚姻也是一种正常的婚姻关系,不应该还用以前的封建眼光去看待。
入赘指男子到女家结婚,并成为女家的家庭成员,俗称“倒插门”。入赘婚姻即指男女结婚后,男到女家成亲落户的情形,这种婚姻多是女家无兄无弟,为了传宗接代者招女婿上门。
男到女家成亲落户要随女家的姓氏,也称“小子无能更姓改名”。新中国成立后,大力提倡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制,传统意义上的“倒插门”也大大弱化!
扩展资料
叫法
入赘又称入舍,意即进入女家屋舍,成为女家的人。
潮汕还有三种名称,一种叫“添偏肋”,偏肋,肋骨。没有男人的家庭也就可以说没有或少了“偏肋”,招了夫婿,也就添了“偏肋”。
另一种叫“冲滚水”,民间传说某地有一屠夫死后,其妻招一光棍为夫,接替屠宰工作,可因新夫对屠宰外行,妻子只得叫他冲滚水,故有此称。另一说“充滚水”即趁热在婚之意,再以中叫“叠墙卫”。
借用建筑名词接叠半截不全的墙壁之意。一个家庭中的男人好比房屋的墙壁,有了男人,如房屋墙壁完整,也有了保障。
-入赘婚姻
在现行的《婚姻法》上,没有入赘的概念。
结婚是两个人的事,户籍迁移、小孩姓名都是个人自由。
入赘实际是受封建时期女性没地位的反应,现代社会男女平等,没入赘的概念了。
入赘女方家财产分割应当以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处理,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等分割,对于协商不一致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处理。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入赘彩礼规定:
1男方象征性给一些
入赘和男娶女情况不同,男方可以在入赘的时候选择给女方一些彩礼,但是不需要给太多,只是走个形式就可以了。
2女方给彩礼
还有一些地区觉得入赘既然是男方去女方家,那女方家就需要给男方支付彩礼,彩礼的金额和讲究应该和男娶女保持一致。
3双方都不用给
随着思想的进步,现在也有许多人觉得给不给彩礼都是无所谓的。所以虽然是男方入赘,男女双方也可以都不支付彩礼,因为结婚之后就由两个家庭组成了一个家庭,对于金钱方面如果太过计较的话,不利于夫妻生活的长远发展。
办理离婚不予退彩礼的情形有什么
彩礼不予返还的情形有: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彩礼是由谁给的
1、彩礼是由男方给的,给结婚的女方父母亲。
给彩礼一般和定婚一起进行的,在定婚的时候,双方的父母或长辈就会聚集在一起,对婚姻大事进行一个计划和商量,是否给彩礼看双方的父母是否在意,有的父母比较开通,不要彩礼了。但有的父母由于受传统思想的影响,也会要彩礼的。彩礼的多少是根据男方的家庭经济情况,双方父母和长辈协商来定夺的,没有一定的数量限制,可多可少,只要双方父母家庭满意,作为双方的父母,儿女都到了结婚的时间了,彼此也会作出一定的沟通和让步,把婚礼搞好。
2、过去的彩礼是由女方的父母作为防老,作为女方的父母要的彩礼比较高,特别是偏远落后的地区,有的男方的家庭由于给不出彩礼而结不成婚的有之。现在的彩礼只是形式,可多可少,女方的父母收了彩礼后,也不用来防老,一般还要自己加一部分钱,给子女购一辆车子,或者给子女安排,购房子或其他财物,作为结婚孩子的家庭启动资金。
3、无论家庭富裕与否都会把彩礼钱给女儿,而父母还会给女儿置办些嫁妆,当然经济条件差的人家,也会从女儿的彩礼钱里扣。
结婚入赘彩礼的规定分为三种情况,在上文中已经介绍过了。已经在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之后共同在一起生活的,离婚之时,不需要返还彩礼。如果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同居期间超过两年以上,并且在同居时有子女的,分手之后不需要返还彩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总结一句,田园女权的最终梦想。可以说这些入赘的姑爷比起那些用彩礼娶过来的媳妇惨得多。
据我所知这种离婚率特别高。
(一)
男方入赘原因:
1、学历低,能力不足,原生家庭负担较大并不能给予帮助还有几个弟弟妹妹,和同龄人比起来明显没有竞争力。
2、有能力头脑潜力股类型,但是缺乏资金资源,恰巧女方也能给予帮助
3、走捷径可以少奋斗很多年,比起同龄人幸幸苦苦攒钱买房彩礼娶媳妇儿,不如做个上门女婿一张结婚证一场仪式车子房子媳妇儿孩子都有了来的快。
4、谈到了该结婚的年龄,两个人感情很好,因为女孩子家里传统观念什么的原因最后为了女孩子上门,或者女方更适合发展就一起在女方那边发展生活。
(二)
以前可能会有入赘之说,但是随着经济发展,这个概念会逐步淡化。或许有些女方,为了面子,会到处宣传。一个男人真选择入赘的话,一来,他的自尊心估计没那么强,二来要么家里真是一无所有,又需要大量的钱,只能勉强入赘,三来,要么对女的是真爱,无所谓入赘之说,只要女方开心
(三)
男方入赘:
一:无外乎就是男方家里条件与女方家里条件相差比较大,男的会选择入赘,用此改变家庭条件。
二:入赘后男方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很多时候,有些东西别人努力了一辈子都得不到,而自己却通过外界因素得到了。
三:这男的非常爱女方,爱到可以入赘女方家里。
就我们老家来说,入赘只是说一些上年纪了,实在是找不到老婆的男生,而女方家里又恰好接受男方,这时就会入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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