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赘仪式也是一种成亲仪式,这种仪式都有什么形式呢?

入赘仪式也是一种成亲仪式,这种仪式都有什么形式呢?,第1张

同一般的结婚仪式类似,入赘仪式也是一种成亲仪式,不同的是,这种仪式专门为男方入赘到女方家中所设立,在平常人家举行时较为简单,但也有富贵人家大肆举办,通常在女方家中举行,且男子经过了此种仪式后,便被称作上门女婿。

根据民间说法,男方过门到女方家中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女方抬新郎入家门,另一种是男方在女方家中迎娶新娘。前者相对简单随意,多为普通家庭所举办,后者则隆重盛大,结婚仪式的热闹程度同男方迎娶相差无几。

采用第一种形式时,传统的婚嫁仪式能省则省,尽量以简单为主。女方需要准备一顶婚轿,聘用四人来抬,待到结婚当天,轿子从女方家中出发,跟随迎亲队伍将新郎官接回,再随着鞭炮锣鼓声将新郎抬进家门,这时,新娘来到前堂与新郎行拜堂之礼,二人随即结为夫妻。从一定程度上说,这种入赘仪式可以看做女方迎娶男方入门,婚后也是女方占主导地位。

采用第二种形式时,男方需在结婚前一天到女方家中居住,而女方既可以宿在家中,也可去外祖父家居住。待到举行婚礼当天,男方带领花轿将女方迎回。若宿在家中,则让花轿在家中绕一圈,俗称“迎喜神”,若宿在外祖父母家内,则将新娘由正门迎入,该有的踢轿门、迈火盆等仪式都不能少,待这些进行完毕后,再让二人拜堂成亲。这种婚姻形式给了男方足够的尊严,也满足了男子当新郎官的愿望,同时也让女方体验到了当新娘的感觉。

男子上门成亲,虽与一般婚嫁形式不同,但也是双方喜结连理的一种,理应被祝福,结婚仪式也应当被重视。入赘仪式从古发展至今,现在大多转变为第二种形式,女方前一天宿在宾馆内,第二天再由男方带领迎亲队伍前来迎娶,共行结婚典礼。从当前来看,男娶女嫁或是女娶男嫁已经不是婚礼隆重程度的主要决定因素,取而代之的是双方的经济条件。其实,只要夫妻二人能够相亲相爱,婚后无论生活在哪一家都是满满的幸福之景。

入赘女方家财产分割应当以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处理,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等分割,对于协商不一致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处理。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入赘彩礼规定:

1男方象征性给一些

入赘和男娶女情况不同,男方可以在入赘的时候选择给女方一些彩礼,但是不需要给太多,只是走个形式就可以了。

2女方给彩礼

还有一些地区觉得入赘既然是男方去女方家,那女方家就需要给男方支付彩礼,彩礼的金额和讲究应该和男娶女保持一致。

3双方都不用给

随着思想的进步,现在也有许多人觉得给不给彩礼都是无所谓的。所以虽然是男方入赘,男女双方也可以都不支付彩礼,因为结婚之后就由两个家庭组成了一个家庭,对于金钱方面如果太过计较的话,不利于夫妻生活的长远发展。

办理离婚不予退彩礼的情形有什么

彩礼不予返还的情形有: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彩礼是由谁给的

1、彩礼是由男方给的,给结婚的女方父母亲。

给彩礼一般和定婚一起进行的,在定婚的时候,双方的父母或长辈就会聚集在一起,对婚姻大事进行一个计划和商量,是否给彩礼看双方的父母是否在意,有的父母比较开通,不要彩礼了。但有的父母由于受传统思想的影响,也会要彩礼的。彩礼的多少是根据男方的家庭经济情况,双方父母和长辈协商来定夺的,没有一定的数量限制,可多可少,只要双方父母家庭满意,作为双方的父母,儿女都到了结婚的时间了,彼此也会作出一定的沟通和让步,把婚礼搞好。

2、过去的彩礼是由女方的父母作为防老,作为女方的父母要的彩礼比较高,特别是偏远落后的地区,有的男方的家庭由于给不出彩礼而结不成婚的有之。现在的彩礼只是形式,可多可少,女方的父母收了彩礼后,也不用来防老,一般还要自己加一部分钱,给子女购一辆车子,或者给子女安排,购房子或其他财物,作为结婚孩子的家庭启动资金。

3、无论家庭富裕与否都会把彩礼钱给女儿,而父母还会给女儿置办些嫁妆,当然经济条件差的人家,也会从女儿的彩礼钱里扣。

结婚入赘彩礼的规定分为三种情况,在上文中已经介绍过了。已经在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之后共同在一起生活的,离婚之时,不需要返还彩礼。如果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同居期间超过两年以上,并且在同居时有子女的,分手之后不需要返还彩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上门女婿 ,就是男孩嫁到女孩家,属于女方的家庭成员。入赘的男孩,往往要由女孩亲自挑选的,这和女子盲婚哑嫁有很大区别,传统习俗是上门女婿以后孩子都要 随女方姓。

入赘的结婚仪式通常比较简单,但也有殷实人家,先让入赘的男孩来自家居住,女孩则到外祖母家居住。到了吉期,花轿由自家去外祖母家里“迎娶”,各方面礼节和正常娶亲一样,包括嫁妆、鼓乐、列队等等,热闹的场面看起来和普通的婚礼没什么区别,这是 掩盖入赘、保全双方面子的一种方法 。至于婚礼隆重与否,则由双方特别是女方家庭经济情况来决定。

在古代男权 社会 下,入赘的男子是很不被人尊重的。古代的驸马其实基本类似于入赘,按尊卑讲,公主为尊,驸马为卑,大部分事情都是公主做主的。并且驸马没有入朝为官的权利, 一朝为驸马,就相当于断了仕途,一辈子只能是个富贵闲散人 。当然,驸马的孩子是可以跟驸马姓的。

从法律来看,古代入赘的男子 地位略等同于商人、罪犯 等。从秦始皇到唐代,官方一直把赘婿与犯罪官吏、逃亡人员和商贾一样看待,是 社会 的二等公民,经常被征发到边远地区,去服劳役或守戍。汉代时期,开始禁止赘婿为官吏。往后各朝代对赘婿的态度也是很贱看的。而在五代时,甚至把赘婿与佣奴等同起来,征编为军队。

入赘是什么意思

入赘婚姻即指男女结婚后,男到女家成亲落户的情形,这种婚姻多是女家无兄无弟,为了传宗接代者招女婿上门。

旧 社会 有一种陋习,男到女家成亲落户要随女家的姓氏,被称为“倒插门”,“小子无能更姓改名”等等。

新中国成立后,为了改变男尊女卑或女尊男卑的观念,大力提倡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制,传统意义上的“倒插门”也大大弱化,只是居住地方。

入赘的婚姻仪式通常比较简单,不事铺张。但也有华侨或殷富之家,先让入赘的男子来家居住,而令女儿到外祖母家居住。

到了婚娶吉期,照样有花轿到外祖母家去迎亲,照样担嫁妆和鼓乐伴行,家中照样安排等新人的队列,用热烈的炮声迎接新娘入门,照古例踢轿门、请出轿、牵新人上厅堂行交拜礼,同样鼓乐喧天炮声震地,大宴亲友和宾客,用热闹的场面把入赘形式加以掩盖,使男子堂而皇之地娶亲,女儿照样坐花轿“出嫁”做新娘。

入赘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入赘婚”其实是后起的称呼。在某些实行母系婚制的 社会 中,汉族人所谓的“入赘婚”是正常的婚姻形式。但在汉族人看来,“入赘婚”当然是一种例外的婚姻形式。在汉族古籍中,有不少先秦时期的入赘婚记载。

在宋朝时期入赘婚的当事人都各有其称呼。如再婚寡妇称呼其后娶之夫为“接脚夫”或“招夫”,妇女在丈夫死后“欲纳一人为夫,俚语谓之‘接脚’”。

《汉书·外戚传》记载汉昭帝的大姐鄂邑盖长公主伤夫后,私幸丁外人,后来抢女婿汉昭帝为了姐姐“不绝主欢”,下诏让丁外人侍奉公主。这就是一例寡妇招夫的例子。

此后,“接脚夫”一词便屡屡见于宋朝法律表述之中。寡妇“娶”后夫仍然是为了承继前夫的门户,因此她和后夫所生的儿女,仍然要姓前夫的姓。入赘之夫在女家中的地位须视情况而定,不过,男子自愿上门为赘婿者,和将女子娶进家门的男子,自然会大不相同,“男子为妇家撑门户,不惮劳苦,无复怨悔。”

但在 社会 上则受到他人的极大鄙视,这一点则毋庸置疑。何况有时候入赘之夫还会受到来自妻家其他人的鄙视和排斥,且可能会因为财产继承等问题而使矛盾进一步加剧。

南宋洪迈的笔记小说《夷坚志》中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情:南宋淳熙年间,饶州有位叫隗伯的男子,到王小三家中做入舍女婿。由于隗伯成天“痴守坐食”,因而王家不能容忍,就时常将他赶出门外,不让他和妻子相见。

到元朝时候,入赘婚被分成四种类型:一是养老型,入赘女婿一辈子生活在妻子家中;二是年限型,双方在嫁娶之时就约定好一定年限,待到生下儿子后,儿子要追随母家的姓氏,此后生下的儿子才归丈夫家所有;三是“出舍,谓与妻析居者”,这种情况较为特殊,丈夫与妻子成家后,可以从妻族中分离出来,独立居家过日;四是“归宗者”,双方约定的年限已经到期,或者妻子去世,男子回到自己的家族中去。

同时,政府也明确规定民间招赘时要明立婚书,由主婚人保养、媒妁等人画押签字,“依理成亲”。同时,对养老女婿、出舍女婿也要规定“明立媒妁婚书”。

古时候倒插门女婿也被称为赘婿,一旦男方入赘后,双方生的孩子就要跟随女方家里姓,而且这种婚姻多是为了传宗接代,并没有什么爱情可言,和现代的意义完全不同。我们都知道,古代 社会 基本上就是一个男权 社会 ,如果你是赘婿的话也会被其他男性看不起,关键是有些朝代出台的指令也歧视赘婿,这就有点过分了。所以不是说古代男性就一定大于女性,上门女婿的日子简直就和奴隶差不多。

在春秋战国时期,魏国就曾出台了几条针对赘婿的法令,规定赘婿不能有田地也不能有宅基地。而且赘婿在军队当中吃的也没一般士兵好,几乎没有肉类食品给他们,上了战场还要他们冲在最前线,简直就是当炮灰用。所以一般的赘婿根本就不愿意去当兵,特别是在动荡的春秋战国时期,想活下来基本上不可能。没田地也比没命要好,不过这样的法令并不是每个国家都有,实在不行去别的国家也是一种办法

到了秦汉,赘婿的地位待遇依旧没有什么改观,而且当时已经完成了全国的统一,赘婿们想逃到别国就逃不了了。据说秦始皇每当要攻城略地,就把赘婿、犯人还有商人安排在最前线,可以说是当时地位最低的三类人了。可能商人大家会有些无法理解,为什么商人地位会很低呢在先秦时期,只有各个诸侯国的王还有贵族才能过上富贵奢华的日子,但商人通过经商积累的财富可能同诸侯相当,这就威胁到了他们的地位和思想,所以干脆就不让经商,商人的地位也是一落千丈。

我们也知道汉朝赋税非常高,而且是按人头来算,所以每个家庭为了少交点税很小就会把孩子们嫁出去,这样一来一些穷苦家庭实在娶不到老婆,那也就只能去当赘婿了。所以这种婚姻也是政策所致,早结婚多生孩子就能少交钱、不被罚,只是这种婚姻几乎没有幸福感可言,这点大家应该也能想象的到。

到了清朝,因为之前每个朝代肯定都会在文明之路上有所进步,所以赘婿也总算熬出头了。在各方面的待遇问题上同其他男性已经没了区别,但民间的歧视和压力还是存在的,很多赘婿会被女方当做是奴隶使唤,导致很多赘婿由于不堪重辱还去衙门报案。直到今天我们对于赘婿再也没有任何歧视了,只要是真爱倒插门又如何呢。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赘婿作为妻家成员,在家庭经济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在身份上赘婿不同于养子,他不是承嗣之人,无权主持妻家的祭祀。在家庭关系中,赘婿有一定的家产管理权,但这一权利很大程度上受到妻子的制约。

赘婿因为就婚女家,成为女方家庭成员,因而在法律上被视为妻家男丁,自应承担起家庭主要的体力劳动。虽然女方招赘最终目的是为了一个家庭的血脉延续,然而继嗣的人选却不是赘婿本身,而是赘婿与妻结合所诞生的子女。

赘婿一方面作为妻方之家庭成员,在家庭经济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另一方面,赘婿作为异姓之人,缺少宗法血缘上的根据,始终也不能完全融入妻方的家庭。这就造成了他在财产继承上的尴尬地位。

在一般的婚姻形态中,男子是婚姻存续主导的一方,离婚的权利几乎完全掌握在男子手中,他们“七出”的休妻权使女性在婚姻关系中完全处于被动的地位。但是,在赘婚这样一种特殊的婚姻形态中,对于离婚这一问题,男女的地位似乎是颠倒过来了,男子往往成为“被出”的对象。

希望我的答案能帮助到你。

“入赘”又叫“入舍”,意指进入女方家屋舍,成为女方家的人。

古时,男方入赘之日,须有女方准备四人轿子专迎新郎,俗称“抬头郎”。或者提前一日由女方家接走,住宿在新房里。次日抬着新娘打鼓吹号兜着喜神方一转,男子迎接,到门拜堂,一般情况下礼节从简。入赘的男人一般是由女人自己挑选,这比其他女人“父母包办”,“媒妁之言”的包办婚姻,要很好很多。

入赘时男方要改姓改名,随女方的姓氏,并承女方的派(辈),只保留名(有时名也会改,由女方家长改),这也是入赘时男方觉得屈辱的原因之一。

婚后所育子女全随女方姓氏,子女称呼外公外婆为爷爷奶奶,原爸爸妈妈爷爷奶奶称呼不变。

如今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孩子的姓氏也是夫妻双方商量。无论是男婚女嫁还是女娶男嫁都无所谓了,也没有什么“倒插门”女婿入赘一说,只不过是居住地不同罢了。

“谓之赘婿者,言其不当出在妻家,亦犹人身体之有疣赘”,古时候男子入赘到女子家称为赘婿,也就是现在的倒插门,而在古代男尊女卑的 社会 环境里,如果倒插门的话,那么他的地位将是卑微不堪的。

男尊女卑,夫为妻纲。这是古时候的伦理常情,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道理也一直延续到今天,可是在古代如果男女的位置发生了变化,那所处的地位也就会发生变化。赘婿在女子家里时的地位也就低人一等。

西汉时期,汉武帝主张武力征服一切,在战争中如果出现兵力不足的现象,那么就会先派犯了罪的人上战场,如果犯人不够,就要派地位低下的上门女婿了,由此可以看出赘婿在古代的地位是何其的低下。

同时,一般会招入赘女婿的都是有钱有势的大户人家,还有就是做皇家女婿,也就是驸马爷。而据史料记载,驸马和公主其实并不能整天待在一起,只有到了晚上,才会派人将驸马招入后院,与公主共枕而眠,在一般的情况下是不可以随意与公主见面的。

一旦入赘到大户人家,入赘的一方仗着自己有钱有势,那种与生俱来的优越感也将体现得淋漓尽致。每日除了要求赘婿要干活,有时还要虐待赘婿,此外,时不时的还要受到精神上的压迫,甚至双方生的孩子就要跟随女方家里的姓,卑微的生活基本与奴隶没有差别。

此外,在清朝以前,各朝各代规定赘婿不能有田地,也不能有宅基地,即使当了兵,在军队中伙食也比一般士兵差很多,根本不会有肉类食品,等上了战场,他们还要冲在最前线。到了清朝,随着文明的进步,赘婿才算熬出了头,待遇基本上与其他男性没有了什么太大的差别,但民间的歧视和压力还是有的,很多女方人家还是会把赘婿当成奴隶使唤。

其实在古代真正想做赘婿的人很少,毕竟会经受非人的待遇,但也不排除一些人存在拜金主义,羡慕有钱人的生活,此外,也有人希望可以借助女方势力一步登天,所以就会想着入赘为婿。

在如今的 社会 ,我们对于赘婿再也没有了任何的歧视,如果真的遇到了真爱,就算倒插门又如何呢,毕竟生活是自己的,只要开心幸福便好。

  古代的人都讲究着门当户对,其实在现在也同样是看中双方的家庭条件的。只有少数的,是因为男女双方都坚持要在一起,才会打破这个传统。所以我们就经常可以看到有家境一般的女性嫁到富贵人家里,日子仍然不好过。其实,生活中也有少数,家境贫寒的男性和家境富裕的独生女性结婚。很多时候,男性都是要摒弃他以往的生活,并且以一个新面貌住在女方家中。其实这就是古代所说的入赘。那么,今天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入赘吧!

  入赘简介

  入赘简单的说,就是男方嫁到女家落户。但是这样说总感觉有点不太好,好像是对于男性的一种不尊重。其实这个说法最开始是来自于男尊女卑的旧中国封建社会,那时候女方到男家成亲是非常自然的一件事。而也有一些男子道女子家中成亲落户,并且那时候对于这种事都会有一种偏见,所以都会要求男性随女子家姓。但是,新中国成立之后,为了打破这种男尊女卑的观念,也鼓励男方嫁到女子家中,并且享有平等的权利。

  入赘仪式

  在古代,入赘的仪式和新娘嫁到男方家是不同的。并且入赘的婚姻仪式都是比正常结婚仪式要简单的,不会铺张。在入赘当天,一般由女子家中备四人轿,去迎接新郎。不过也有先一天去女子家中,第二天再用花轿,并敲锣打鼓将新娘放在娇子中,围着家中附近转一圈,就像是男子娶妻一样,再到女子家中拜堂。并且当天,任然是鼓乐喧天炮声震地,并且宴请亲友和宾客。还有一点就是,入赘的男子一般都是由女子亲自挑选的,这一点女子可要比其他人幸运。

  入赘来由

  其实入赘也可以是招婿,并且入赘在古代也是一代代的流传下来,成为民间的一种另类习俗。其实被那么多古代人所不齿,却仍然成为一种习俗,其实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个是,古代时有少数是有独生女,并且家中产业比较大,没有男子继承。所以女方家中需要劳动力,需要养老接代。第二个,是总有一些男子家境贫寒,并没有姑娘愿意嫁给他。所以,即使被别人鄙视,他们也只有妥协。

  其实入赘在现代仍然存在,只是男子不用再改掉自己的姓。但还是会有一些家族,会要求男子和其妻子生出的孩子随母姓,并且如果是男孩,今后继承家业。我认为,能够接受入赘的男子并不是窝囊,他们或许是因为太爱自己的恋人,也或许是因为钱财,但是他们却有着常人没有的承受力。

入赘是中国传统的一种婚姻形式,指的是男方到女方家中居住和工作,成为女方家庭的一名普通成员,常见于一些地区的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

入赘女家的原因有很多,主要有以下几点:

1男方家庭困难:家庭贫困、人口过多、缺乏劳动力等因素,使男方家庭难以自给自足,需要借助女方家庭的资源和劳动力来改善生活。

2 女方家庭需要男性劳动力:女方家庭需要男性的劳动力来开垦土地、照料家畜、进行重体力劳动等工作。

3 婚姻匹配度高:有时男方和女方的家庭条件、经济水平、文化程度等方面存在差距,入赘可以解决这些问题,提高婚姻的匹配度。

4 传承家族血脉:在一些地区,婚姻不只是俩人的事,还涉及到家族和家庭的延续,因此男方通过入赘女家来延续家族的血脉。

需要注意的是,入赘是一种自愿的行为,男方必须得到女方家庭的同意,并且在女方家庭中要遵守家规家训和家庭分工,尽职尽责地完成自己的工作。同时,入赘也意味着男方的个人利益必须服从于女方家庭和整个村庄的利益,需要具备相应的忍让和妥协精神。

入赘指男子到女家结婚,并成为女家的家庭成员,俗称“倒插门”。入赘婚姻即指男女结婚后,男到女家成亲落户的情形,这种婚姻多是女家无兄无弟,为了传宗接代者招女婿上门。

男到女家成亲落户要随女家的姓氏,也称“小子无能更姓改名”。新中国成立后,大力提倡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制,传统意义上的“倒插门”也大大弱化!

扩展资料

叫法

入赘又称入舍,意即进入女家屋舍,成为女家的人。

潮汕还有三种名称,一种叫“添偏肋”,偏肋,肋骨。没有男人的家庭也就可以说没有或少了“偏肋”,招了夫婿,也就添了“偏肋”。

另一种叫“冲滚水”,民间传说某地有一屠夫死后,其妻招一光棍为夫,接替屠宰工作,可因新夫对屠宰外行,妻子只得叫他冲滚水,故有此称。另一说“充滚水”即趁热在婚之意,再以中叫“叠墙卫”。

借用建筑名词接叠半截不全的墙壁之意。一个家庭中的男人好比房屋的墙壁,有了男人,如房屋墙壁完整,也有了保障。

-入赘婚姻

现在的很多年轻人,对入赘是什么意思想必并不是十分了解吧。今天就带大家详细了解一下,究竟何为入赘?为啥倒插门容易离婚?不管是否正面临入赘与否的情况,了解这些生活小常识都很有用哦。 一、入赘是什么意思 1、所谓的入赘,指的就是新郎新娘结婚后,新郎到女方家里落户居住,成为女方大家庭里的一份子,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上门女婿。按照过去的婚俗讲究,男方入赘到女方家后,还要将自己的姓氏改为女方的姓氏。不过就现在我们身边的入赘婚姻来看,基本已经不会对姓氏进行任何变动了,仅仅是常居地的变换。 2、入赘其实也叫招婿,要论由来渊源的话,是可以追溯到很久以前的。比如在明朝冯梦龙的著作《醒世恒言》中,就有一句“玉英女儿有如此美才,后日不舍得嫁他出去;访一个有才学的秀士入赘家来,待他夫妇唱和,可不好么?”。可见,入赘习俗由来已久,其实也是婚姻的一种常见形式啦。 二、为啥倒插门容易离婚 1、传统思想 倒插门和入赘是同样的意思,都是指男方到女方家里生活的婚姻形式。不过,在我国大部分婚姻关系中,都是男方将女方娶进门,女方在男方家里生活。受到这种传统男尊女卑思想影响,倒插门的婚姻中就可能埋下一个隐患,很可能导致离婚。 2、子女养育 对倒插门婚姻来说,在子女养育上有一个很容易出现矛盾的细节,就是子女的姓氏。按照女方嫁进男方家里,子女姓氏也跟随男方的传统来看,倒插门婚姻里,子女的姓氏也该跟随女方。但男方如果对这一点有分歧的话,就非常容易爆发矛盾了。 3、财产纠纷 很多婚姻的破裂都和财产纠纷离不开关系,对倒插门婚姻而言,彩礼嫁妆要不要给,给多少合适,日后家里的经济归属由谁决定等等,都是容易引发矛盾的导火索。如果男女双方家庭经济实力很不对等的话,更加容易诱发冲突了。 结语: 本文给大家分享了一些和入赘婚姻相关的讲究,如果你们正在面临是否入赘的选择,或许这篇攻略能给你一点参考作用。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jiehun/9517287.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10-14
下一篇2023-10-14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