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艺伎的产生有什么历史背景?

日本艺伎的产生有什么历史背景?,第1张

日本最早的艺伎出现于元禄年间 (1688—1704 年),距今有 300 多年的历史。那个时代还是处于武士统治的时代,为农工商的顶端,拥有高于他们的特权。江户幕府一统天下,社会繁荣安定。农业和商业的发展相当迅速。但那时武士的实际收入比较少,下层武士甚至没有经济能力结婚。由于没有固定的婚姻而带来的性满足,对于女性的性要求也不可避免的出现。再加上当时社会的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男女之比为 3∶1。

商人们因为发达的商业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试想能否改善这种现状并且将此作为了一个巨大的商机。他们就把民间的流浪艺人集中起来,利用他们的演艺技能,修建了商业性的游乐风月场所。由于人手不够,从民间也募集了男性,男扮女装,为酒席助兴。与此同时也募集了女性作为酒宴的助兴者。

由于温柔细心并且演技高超的女性艺人备受欢迎,男性艺人就逐步的退出舞台,这一行业就成为了清一色的女性。由于她们在武士阶层中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因而渐渐能够跻身于上流社会的酒宴。基于此,对于她们的自身修养品位等要求就变高了,善于经营的商人们根据时代的需求以及自身对艺术的理解,把培养高文化品位举止优雅的高档艺人作为了新的开发“产品”,对于艺人进行了全方位、系统地训练。

就像茶道,花道那样艺人也在商人的坚强的经济后盾之下朝着优雅、高档的精神享受的方向发展,与出卖肉体的妓女彻底分离,成为了一项靠艺术才能发展的独立的职业。至此“艺者”行业正式诞生。

在 18 世纪的中叶,艺伎作为了一种职业被法律化。也确立了该行业的职业规范和风俗习惯。在整个行业中也已经形成卖艺不卖身的行规。所演出艺能种类也多种多样。出现了江户的新桥、柳桥、京都的祇园等专门卖艺的艺者之家。到了德川幕府(1603—1867 年)的中期,艺者主要是给实权者的武士阶层和后面发达起来的商人提供服务。

在日本的历史上曾经有过艺伎非常繁盛的时期。京都曾经是艺者之家林立的街道。从事艺者的人数达到几万人之多。但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与所有的产业一样,艺伎界也不可抗拒的衰落了。在 20世纪 70 年代随着日本经济的高速增长而迅速发展的商业、旅游业的振兴,艺伎业界也开始繁荣。到 80 年代末至 90 年代初,有几百人从事艺伎行业。但是后来的泡沫经济也给予艺伎业界以沉重打击,艺者之家被作他用,卖服装、乐器维持生计、经营到了山穷水尽的困顿地步。

史籍中关于结婚年龄的记载,所涉人物最早的,可能要数《史记·五帝本纪》:“舜年二十以孝闻。三十而帝尧问可用者,四岳咸荐虞舜,曰可。于是尧乃以二女妻舜以观其内……”东汉赵晔所著的《吴越春秋·越王无馀外传》载:“禹三十未娶,恐时之暮,失其制度……因娶涂山,谓之女娇。”

由此可见,上古的两位先王舜和禹都是三十岁结婚。舜三十岁娶了尧的女儿娥皇女英,禹三十岁娶了涂山氏女娇。如果男子三十岁还不结婚,就与制度不合了。不过上古之事,多半是传说,不可考证。史籍中比较确切的关于结婚年龄的记载,是从先秦开始。

先秦:三十而娶,二十而嫁

《周礼·地官·媒氏》:“媒氏掌万民之判……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春秋谷梁传·文公十二年》:“男子二十而冠,冠而列丈夫,三十而娶。女子十五而许嫁,二十而嫁。”也就是说,西周与春秋,男女的法定婚龄分别在三十岁和二十岁。《周礼》传说为周公旦所著,实际上成书于两汉之间。而《谷梁传》传说为孔子弟子子夏口头传给谷梁赤,谷梁赤将它记录下来,但实际上其成书时间是在西汉。这也与同样成书于两汉的《史记》和《吴越春秋》中舜和禹“三十而娶”的描述相吻合。

事实上,“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仅是礼法上的理想状态。在“礼崩乐坏”的春秋时代,各诸侯国的法定婚龄,往往更低。《国语·越语上》记载越王勾践令:“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取,其父母有罪。”这里只规定了结婚年龄的上限,而没有下限,这显然与勾践“十年生聚、十年教训”向吴国复仇的国策有关。而《韩非子·外储说右下》提到春秋第一个霸主齐桓公与管仲商议后“下令于民曰:丈夫二十而室,妇人十五而嫁”,齐国男女的法定婚龄也比《周礼》的规定分别小了十岁和五岁。

战国时期,墨家提倡早婚,《墨子·节用上》:“昔者圣王为法,曰:丈夫年二十,毋敢不处家;女子年十五,毋敢不事人。”也就是说,墨子主张,男二十女十五就应当成婚。这种理论,无疑也是为了适应当时交战各国繁衍人口的需要。

秦朝:身高不够,别想结婚

中国历史上关于法定婚龄的规定,最特别的要数秦朝。根据1975年湖北省云梦县出土的睡虎地秦简:男子身高六尺五寸举行冠礼,行冠礼后方可结婚;女子身高六尺二寸定为成年,成年后许嫁。也就是说,能不能结婚,与年龄无关,完全取决于身高。这规定够奇葩!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秦朝也有婚姻登记制度,结婚必须去官府登记才有效。秦朝的官方法律解释《法律答问》中就有这样的案例:“有女子甲为人妻,去亡,得及自出,小未盈六尺,当论不当?已官,当论;未官,不当论。”也就是说虽然没达到结婚条件,但如果官府登记了,也予以承认。不登记,婚姻当然无效。

两汉:没有最小,只有更小

到了汉朝,《汉书·惠帝纪》载:“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五算”就是征收五倍赋税。即汉朝的第二任皇帝要求女子十五岁前必须结婚,这同样是出于西汉初年迅速增加人口的需要。

汉代无论皇家还是民间,早婚现象都很普遍。根据《史记》和《汉书》的记载,汉文帝十五岁生汉景帝,据此推算结婚年龄则更小。而《后汉书·灵帝纪》:“建宁四年四月癸丑,立贵人宋氏为皇后。”灵帝建宁元年十二岁即位,建宁四年十五岁结婚。民间如,收录汉魏晋石刻的《隶释》卷十五《金广延母徐氏纪产碑》碑文:“年十八,娶妇徐氏。”以上为男子,女子如《后汉书·班昭传》:“年十有四,执箕帚于曹氏。”更为夸张的是《汉书·上官皇后传》:“诏召安女入为婕妤……月余,遂立为皇后,年甫六岁。”汉昭帝的上官皇后结婚时竟然只有六岁!真是没有最小,只有更小!

根据杨树达《汉代婚丧礼俗考》中的研究,汉代结婚年龄多为男子十五六岁,女子十三四岁。汉代早婚之俗可以说直接影响了后世,自汉以后,历朝历代多奉行早婚。

 三国两晋南北朝:十三当爹,三十当爷

三国时期,王肃在《<诗·摽有梅>疏》中说:男十六而精通,女十四而能化,自此以往,便可结婚。这反映出当时人们的观念,认为男十六女十四身体成熟达到结婚条件。

《晋书·武帝纪》载,晋武帝司马炎在泰始九年十月颁布诏令:“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也就是说,西晋女子十七岁还不出嫁,官府就要进行干预,勒令出嫁。《周书·武帝纪》建德三年正月诏:“自今已后,男年十五,女年十三已上,爰及鳏寡,所在军民,以时嫁娶……”即北周武帝规定,无论军民,包括丧偶者在内,男子年满十五,女子年满十三都要及时嫁娶。

举个比较有名的例子。《三国演义》第八回:“(貂蝉)自幼选入府中,教以歌舞,年方二八,色伎俱佳……”二八就是十六岁,十六岁的貂蝉先许吕布后嫁董卓,致使二人反目。貂蝉是《三国演义》中虚构的人物,而三国历史上另一确有其人的美女——文昭皇后甄氏,在建安四年(199年)袁熙出任幽州刺史时就已是他的妻子了,而甄氏据考证生于183年,也就是说她的结婚年龄在十七虚岁之前。

另一个不得不提的例子是北魏太武帝拓跋焘的太子拓跋晃,也就是热播剧《锦绣未央》男主的父亲。根据北魏皇帝世谱,拓跋晃生于428年,拓跋晃的儿子拓跋浚生于440年,拓跋浚的儿子拓跋弘生于454年,拓跋弘的儿子拓跋宏生于467年,拓跋宏的儿子元恪生于483年。拓跋晃虚岁24岁病卒,假如他一直在世,虚岁13岁当爹,27岁当爷爷,40岁当太爷爷,到56岁就已五代同堂了。北魏早婚之风可见一斑。

隋唐:十三豆蔻正好,十五老大不小

隋朝未查到明确的法定婚龄,只能通过史实加以描述。《隋书·独孤皇后传》:“文献独狐皇后,河南洛阳人,周大司马、河内公信之女也。信见高祖有奇表,故以后妻焉,时年十四。”明确记载了独孤皇后十四岁嫁给隋文帝杨坚。《隋代墓志铭汇考》所辑500余方墓志,直接记载女子出嫁年龄的22例中,十三至十五岁成婚者8人,十六至二十岁成婚者11人,二十岁以上成婚者3人。

唐代第一次规定男女法定婚龄是唐太宗贞观元年二月:“诏民男二十、女十五以上无夫家者,州县以礼聘娶。”(《新唐书·太宗本纪》)即男二十女十五为结婚年龄上限,如果年满未婚,官府就要帮其结婚。唐太宗诏令一百多年后,开元二十二年二月,唐玄宗又下诏:“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听婚嫁。”(《唐会要·嫁娶》)即男十五女十三为结婚年龄下限。

唐人的婚嫁年龄,我们不妨通过唐代杰出的艺术形式——唐诗略做管窥。杜牧《赠别》诗:“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虽写青楼女子,却也反映出当时人们普遍认为十三岁是女子最好的年华。李白《长干行》:“十四为君妇,羞颜未尝开。”明确写了女子十四岁嫁人。李商隐《无题》诗:“十四藏六亲,悬知犹未嫁。十五泣春风,背面秋千下。”十五岁还未嫁人,那女孩自己都伤心不已了。可见早婚观念在唐朝是多么深入人心。

 两宋:晚婚新风尚

宋代的法定婚龄沿袭唐开元年间的规定,辑录宋代官吏办案判词的《名公书判清明集》中有:“在法: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并听婚嫁。”不过,宋人似乎并不热衷于这么早婚。比如北宋名臣司马光就认为早婚有弊端,提出“男子年十六至三十,女子年十四至二十”皆可成婚(《司马氏书仪》卷三)。南宋大儒朱熹也赞同司马光的观点,并在《朱子家礼》中加以引用。

《宋史》所记许多名臣,结婚年龄都在三十岁以上,甚至还有花甲之年才成家的。大才女李清照在《金石录后序》中说:“余建中辛巳,始归赵氏。”建中辛巳即宋徽宗建中靖国元年(1101年),而李清照生于1084年,结婚时已虚岁十八了。若是放在汉唐,这样的年纪不是要被罚款,就是要被强制官配了。

宋代晚婚之风从文学作品中也可看出一二。以北宋末年为背景的小说《水浒传》,第六回鲁智深初见林冲,“生的豹头环眼,燕领虎须,八尺长短身材,三十四五年纪”;第七回林冲被高俅陷害,发配前与丈人告别:“自蒙泰山错受,将令爱嫁事小人,已经三载……”可见林冲是三十岁后才结的婚。再如南宋陆游诗:“尝闻邻家女,及笄不思春。”及笄也就是十五岁,这与李白笔下“十五泣春风”的唐代女子形成鲜明的对比。

据统计,宋代男女的平均婚嫁年龄推迟到十七八岁,虽然以现代的眼光来看,这仍属于早婚,但在普遍奉行早婚的古代社会,有宋一代可以说是开了晚婚的新风尚。

明清:男年十六,女年十四

《明史·嘉礼三》:“洪武元年定制用之,下令禁指腹、割衫襟为亲者。凡庶人娶妇,男年十六,女年十四以上,并听婚娶。”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规定,明代的法定结婚年龄为男十六,女十四。乾隆《钦定大清通礼·嘉礼》:“许男十六以上,女年十四以上……皆可行右议婚。”清朝也明确规定,法定结婚年龄为男十六,女十四。

明朝历史上第一位在紫禁城坤宁宫大婚的皇帝——正统帝,就是十六岁结婚。那位从湖北入主紫禁城的嘉靖皇帝也是十六岁大婚。而正统帝之子成化帝十八岁大婚,成化帝之子弘治帝,也就是明朝唯一一位一夫一妻的皇帝也是十八岁大婚。而明代后妃的结婚年龄,如成化帝选后时,皇太后谕礼部:“榜谕京城内外,于大小官员民庶有德之家,务择其父母贤善,素有家法女子,年十五至十八……令其父母送来,吾将亲阅焉。”(《明宪宗实录》卷三)再如,天启元年三月,十七岁的天启帝要大婚,诏选天下十三到十六岁的淑女,最后选定十五岁的张嫣为皇后。

清朝早期,皇帝后妃的结婚年龄多早于乾隆《钦定大清通礼》的所说的十六岁和十四岁。比如大名鼎鼎的孝庄皇后就是十三岁嫁给皇太极。而孝庄之子顺治帝则是十四岁迎娶自己的表妹。再如康熙帝十二岁大婚,迎娶了同样十二岁的赫舍里氏。而乾隆之后,清朝皇帝的大婚年龄多在十六至十八岁。而清宫后妃的重要来源——-选秀女制度,则是遴选年十三至十七岁的八旗女子。

 结  语 

综上,可以看出,中国古代男女的法定结婚年龄(上述均为虚岁),从西周的三十二十降至春秋战国的二十十五,到汉唐又降为十五十三,至明清又稍有提高至十六十四,大体呈一个反向的J型曲线分布,而并非很多人印象中的朝代越早婚龄越小。 至于《大戴礼·本命》所说的太古之礼“男五十而室,女三十而嫁”,姑妄听之,不必当真。

徐州一男子30年内和5名女子结婚,先后因重婚罪被判刑两次。他能做到不被怀疑,是利用了时间差的把戏。

利用时间差登记结婚。

徐州一50岁男子,利用时间差,前后与五名女子结婚,因重婚罪被判刑过一次,但他不知悔改,出狱后依然故伎重施欺骗对方情感。

男子第一段婚姻在法院调解下于2004年解除,之后男子在2005年与第二任妻子结婚,在婚姻续存期内,又于2009年拿着与第一任妻子离婚证,与第三任妻子结婚。

第二任妻子与他在2012年经法院调解离婚,男子在2013年的时候又和第四任妻子结婚,同样是在第三段婚姻续存期内。

结果男子的把戏被第三任妻子看穿,并将男子告上法庭,男子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最后男子因重婚罪被判处一年。

此时第四任妻子已经为其生下一个儿子,第四任妻子原本以为男子出狱后能改过自新,就一直在外苦苦等待他。

没想到男子是江山易改,禀性难移。出狱后的男子在于第四任妻子婚姻续存期,利用时间差的把戏,拿着与第三任妻子离婚的证明,和第五任妻子结婚。

据悉男子登记用的证件,除了性别是真的,其他都是假的。男子能够游刃有余地穿梭在这几个女人之间,靠的就是时间差的把戏。

他在婚姻续存期内,与他人结婚,用的是和上任妻子离婚的证明,这段时间正好在上段婚姻内,还在不同地区进行登记结婚,工作人员可能误以为是上段婚姻已经结束。

男子没收入,靠妻子养他。

男子第五任妻子说男子平日没有生活来源,也不出去干活,没钱就让她网贷借钱。男子曾告诉女子,他一共结过两次婚。

第一次婚姻说是家人包办婚姻,自己根本不喜欢对方,如果不结婚家人就打他。与第一任妻子离婚是因为妻子出轨,儿子也不是他的。

第二次婚姻和妻子生了一个女儿,后来妻子因患癌症不幸去世,女儿留给他大哥大嫂养。他还说自己母亲是得癌症去世的,他为了给母亲治病花了几百万,可是母亲还是走了。

第五任妻子和他是在网上认识,听到男子的过去感觉他是很老实的好人。但纸是保不住火的,男子的谎言还是被揭穿了。

男子说自己有两套房子,一套在外面租,另一套没装修,还有一辆车,其实这些都不是男子所有,车子是第三任妻子的,房子是第四任妻子再交贷款。

男子曾向第五任妻子保证,婚后由他负责赚钱。谁知婚后男子靠着第五任妻子借钱度日,他根本没有一分钱收入,还让妻子在网上贷款供他们生活。

第五任妻子无奈只好向家人借钱度日,而男子吃喝都用妻子借的钱,他还多次管妻子要钱,说是父亲病了,要不就是女儿上学需要钱,可妻子借出去的钱,男子从未还过。

直到2019年男子主动告诉第五任妻子,自己还有另外一段婚姻,第五任妻子得知后就要和他离婚,并要求他退还当时借的钱,但男子迟迟不肯还钱。

于是第五任妻子将其告上法庭,男子因重婚罪,还是累犯,但考虑到他认错态度诚恳,对所犯事实供认不讳,判处其一年有期徒刑。

结婚一定要找对人。

根据男子妻子称,男子外表给人一种忠厚老实的感觉,看着像个踏实过日子的人。但知人知面不知心,外面不能作为判断一个人的依据。

想要嫁给一个人,需要了解他身边的朋友,看他的朋友都是什么样的人,俗话说物以类聚,就是这样的道理。

如果一个男人不敢带你见他朋友,趁早还是断了念想。再来就是看男人的家庭情况,不要着急结婚,多和他们家人相处一下,看他父母相处的方式好不好。

如果父母经常打架,或是诋毁对方,想要结婚需要三思。因为一个人的原生家庭对他的影响很大,婚后他很可能会按照他父母的相处方式对待你。

还有多核实对方跟你说的事情,你不知道对方的故事,光凭他说如何判断真假,可以问他身边的人,如果不是真的,问两句大概就能知道真假。

总之,婚姻不是儿戏,选人一定要慎重,千万不要被像男子这样的“渣男”骗,到最后可谓是人财两空。

言到此处

男子30年内和5名女子结婚,利用打时间差的方法,在婚姻续存期,与下任妻子结婚。谎言就是谎言,最后他将自己又一次送进了监狱。

在2020年,我们都知道一场新冠肺炎席卷了全世界的很多个国家。在这之中,当然会有很多的新闻传出,而这其中就曾传出来一个,罗玉凤在美国确诊了新冠肺炎的消息。说到罗玉凤,可能有些朋友不太知道,但有些朋友绝对听说过“凤姐”这个名号。而人们在听到罗玉凤确诊了新冠肺炎这样的消息。没有过多的同同情,反而更多的是一种厌烦。为什么大家会有这样的情绪呢?这就要和罗玉凤本人的一些做法有关了。

罗玉凤出生在重庆市赶水镇的一个很普通的家庭。在她七岁的时候,父母就离异了,于是她跟着母亲一同改嫁到了另一个家庭当中。罗玉凤的家庭从小就不富裕,甚至可以说是非常贫穷,当时一家四五口都要靠着继父打工来维持生计。罗玉凤在那个时候就知道生活的不易,小时候的罗玉凤还非常正常,而且懂事,会帮着母亲做家务,照顾家里的弟弟妹妹。后来罗玉凤就上学了,虽然家庭贫穷,但是对于孩子的教育还是比较重视的,而当时她由于自己成绩不太好,而且当时的师范专业学费也比较便宜,所以罗玉凤就上了一所师范学校,学了中文专业。想着在毕业之后能够拥有一个铁饭碗,这也算是一个安稳的收入和工作了。而在她毕业之后,也就顺利的进入到了小学教书。但是在他们那个贫困落后的农村,罗玉凤逐渐的掌握了上网的能力,她也看到了外面的世界有多么的精彩,所以她就想着自己一定要到大城市里去,走一走,转一转,去谋求更多的发展。

所以在不久之后,罗玉凤就去到了上海,上海的一切都让罗玉凤觉得非常欣喜。大城市的氛围一下子就抓住了罗玉凤的心,所以她就想要留在上海,但是由于自己知识水平不够高,所以只找到了一份在超市收银的工作。但是罗玉凤再见到上海的繁华之后,对于收银员这样收入又少工作又繁重的工作,渐渐觉得不满,她便想要另辟蹊径,获得别人的关注来挣取更多的钱。于是就出现了一个我们很多人都知道的“凤姐”,她弄了一个荒唐的征婚启事。

在2009年10月,就在上海的陆家嘴举着自己征婚启事的传单到处散发。征婚启事上有很多让人啼笑皆非的条件。比如说,征婚必须要伦敦或哈佛大学硕士毕业生,还必须为经济学专业毕业,还要求要长相帅气身材高大等等。再结合罗玉凤本人一米四五的身高,大专的文凭以及雷人的长相,一时间很多人都对这个女子表示非常震惊,同时产生了兴趣。

不管外界对于罗玉凤怎样的一个恶意评判,她都达到了自己的目的出了名,随后就有一些电视采访或者节目会找到她,她靠着自己的厚脸皮和一些匪夷所思的语言行为,终于在中国一炮而红,成为了中国第一代网红。但是,他对于自己的宏确实有些不自量力,在网络上甚至开始调侃国家一方面的东西。也因此受到了很多网友的狂喷和厌烦。但是罗玉凤依旧靠着这种调侃祖国的方式获取着关注,当然,这样的行为最终是不会有好下场的,于是在后来罗玉凤便渐渐的消失在人们的眼前。

但是在2019年时美国打压华为,罗玉凤竟然又在网络上说“华为早就该垮了”这样的话。她本想是凭借着又一次的故伎重施来获得人们的关注,结果没想到这一次彻底的断送了自己的前途。不仅在网络上,被很多人痛骂在随后账号也被注销了。在现如今,估计很多人都已经不记得她了。直到2020年3月,有人传出他在美国感染了新冠肺炎,这才再次让人们想起这个曾经病态型自恋的人。

现如今,罗玉凤在美国已经生活了十年了。有人说他已经拿到了绿卡,幸福嫁人了。但是不管她现在到底如何结婚还是没结婚,都希望她以后能够谨言慎行,不要再靠着博取别人的关注来生活。

小津安二郎的嫂子与母亲婆媳不和,所以在1936年,他带着母亲和弟弟搬到了高轮。在此前一年,为了表达对疼爱自己的父亲的思念,拍摄了描写父子关系的《独生子》,后来又拍摄了《父亲在世时》。而《户田家的兄妹》一片也是深植于小津自己的家庭关系,沟口健二曾评价这部**说“这不就是小津家的兄弟姐妹嘛”。小津妹妹的长子长井秀行曾说,

“我觉得叔叔艺术的成功秘诀就是一生独身。也许小津就是这样,一直不组织自己的家庭,在幻想中做着中产阶级温馨家庭的梦。”

  

小津年轻的时候,和好几个女演员传出过结婚的消息。但是1935年春天,他同小田原清风楼的艺伎千丸森荣(19岁)定下婚约,可是最终也没有结婚。小津去打仗前,将她介绍给了弟弟和母亲。母亲也很期盼他们结婚。但由于家庭情况,森荣为了养活家里人不得不拼命赚钱,结果结婚一事不得已告吹。后来森荣常去小津和野田共同创作剧本的茅崎。小津并没有隐藏两人的关系,对周遭的人都是公开的。

  

两人结婚的事情第二次被提起,是小津搬到北镰仓前后,也就是1952年左右。其实,北镰仓的房子还是森荣帮忙找的,房产登记等事宜也是她操办的。周围的人都以为这次两人肯定会结婚了。然而,当时传出了小津和原节子要结婚的传闻,森荣顾虑这点,就退出了。其实当时是东宝为了宣传原节子的新片,故意放出的消息。

  

如果当时小津想劝回森荣,事情就不一样了。但那以后,小津也没有积极提起结婚的事情。后来,森荣当了一位银行行长的续弦。也许小津是担心自己结婚后,如果妻子和母亲关系不好,让母亲悲伤烦恼的话,还是不娶回来的好。

  

还有一个森荣晚年时候的故事。2001年秋天,小津父母长眠的深川菩阳岳寺来了一位女访客。阳岳寺的主持向井真幸说,那位身材高大的老太太来访,虽然拄着拐杖,但精神很好,看上去很挺拔。她说:“这也许是最后一面,我想扫扫小津家的墓。”主持便为她指路,点上线香,到了墓前,主持就离开了。过了一会儿,老太太再次拉响门铃,写下自己的名字,说想要为祖先立塔婆。主持也照做了。

  这位老太太就是森荣。后来,森荣丈夫去世,她又受了伤。到访阳岳寺五年后,也就是2006年秋天去世,享年92岁。森荣身前留下遗言,“我死后,请将那护身符放在我胸前一起火葬。”后来家人也照做了。她说的护身符,就是小津上战场她送给小津,小津回国后归还给她的。

   森荣结婚了,小津却终生未婚。小津的日记中有一句话,“若要与人永结同心,定下誓言,就要将它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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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入手小津故事《我是开豆腐店的,我只做豆腐》,感慨很多,于是翻出昔年写下的旧文。我还是颇喜欢小津**与行文中那种无常感,樱如虚无僧,令人忧郁,酒如胡黄连,入肠是苦。

《悲伤时爱你》的大结局是女主角尹玛莉和男主角徐正元终于在一起了,虽然两人历尽波折,甚至九死一生,但好在最后的结局是圆满的,算是给了大家一个欣慰的收尾。

《悲伤时爱你》是一部都市情感剧,由池贤宇和朴韩星以及柳秀荣主演,讲述的是中年女子尹玛莉与姜仁旭结婚之后却遭遇丈夫的各种心理以及身体上的伤害,后来与徐正元一起对抗姜仁旭的威胁以及伤害,最终两人获得幸福的故事。

剧中的尹玛莉是个历经磨难的女子,与姜仁旭结婚后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终于她鼓起勇气向丈夫提出离婚,却遭到拒绝,并且被威胁,甚至被下了迷药。此时徐正元赶来解救了处于危险当中的尹玛莉,两人一起逃了出来。

丧心病狂的姜仁旭接着又绑架了徐正元的孩子,尹玛莉在与他纠缠的过程中被开枪打伤,徐正元救活了她之后,姜仁旭想要故伎重施,就在准备绑架尹玛莉时被警察抓到。最后尹玛莉和徐正元摆脱了姜仁旭的阴影,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故事的结局还是非常不错的,两人历尽了磨难与危险,终于将坏人绳之以法,尹玛莉也宛如重新获得了新生,两人也算苦尽甘来。

《梦华录》中的宋引章,是一名乐伎,精通专业于琵琶。在古代,乐伎是从事歌唱、舞蹈或演奏乐器的艺人。永陵石刻乐伎,是迄今所见唐五代音乐舞蹈资料中最全面系统和最直观真实的一种。永陵棺床南、东、西3面刻有一组完整的宫廷乐队。其中舞伎2人,乐伎22人,演奏的乐器有20种23件。在我国同类文物中,乐舞场面最大,乐器种类最多,气势最为恢宏,表现出晚唐五代宫廷乐队的盛大规模及壮阔场景。

《梦华录》中的乐伎介绍

宋引章没有赵盼儿的清醒聪慧,更没有赵盼儿的幸运,能偶遇一个顾千帆这样的情种相护左右,又不像孙三娘那样平凡,可以顺利地隐于市景。乐伎的身份,我见犹怜的脸,都注定她的生活不会平静。

剧中宋引章一心想着弹琵琶,知道乐工是乐伎的时候,她不自信了。想着嫁个商人,可以脱了贱籍。又因太过单纯简单,轻信他人,被假富商周舍诓骗。私奔结婚后遭遇虐待,幸得赵盼儿相救,又借着赵盼儿的关系常驻东京,否则年纪轻轻,恐是要悲惨一生。

宋引章之所以“自轻自贱”,一是环境所迫,小小的江南不如东京开放,处处遭人白眼,且贱籍在那个年代确实上不了台面;二是跟着赵盼儿的耳濡目染,一直以来,曾入贱籍都是赵盼儿拼命遮掩的“污点”,提及贱籍对赵盼儿是奇耻大辱。

她成长的拐点,就在东京偶遇花魁张好好的那一刻。在宋引章的官方介绍里,写着“琵琶作剑,冠绝京城”,她的结局,早已明了。

《梦华录》的背景设置在宋朝,而北宋的乐伎有自己的制度。其有3个特点:首先是专业性,一定是精通擅长某项乐器,演奏、谱曲等;再者是官署性质,乐伎由官府统一管理,乐伎演奏的音乐作品可以雅俗共赏,既可以为民间演奏,可以出现于朝廷等重要场合中;最后一个特点是贱民,比如罪人的子女,或者已经是乐籍的子女,其子女也可以成为乐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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