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关于出轨和第三者

新婚姻法关于出轨和第三者,第1张

法律主观:

婚姻法对出轨的界定是指经过合法结婚登记的夫妻一方与婚外异性之间有不合法、不正常的两性关系的行为;出轨是违反了夫妻之间忠诚义务的行为,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会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法律主观:

婚姻法如果婚姻关系的一方与他人有连续性的不正常男女关系的判定为出轨。如果另一方以一方出轨为由起诉离婚法院先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调解和好的,不用判决;如果调解无效,人民法院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如果双方感情没有破裂,还有和好的可能,一般判决不准予离婚;如果感情确已破裂的,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七条 夫妻双方均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不忠行为,通常说就是“婚外情”,我国法律上主要规定了三种夫妻不忠行为,即:通奸、同居、重婚。

扩展资料

出轨离婚财产分配

1、财产分割原则是以照顾无过错一方为原则 

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必须以离婚(诉讼离婚或协议离婚)为前提。如果当事人不起诉离婚,仅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那么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当事人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那么对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也会不予支持。

2、可以主张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

(1)重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此处同居是指双方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擅自处分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

3、离婚损害赔偿承担主体 

具有过错的配偶,第三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夫妻双方均具有过错行为,任何一方均丧失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是否存在婚内出轨行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定:因嫖娼被公安部门行政处罚的记录,包括罚款、行政拘留及劳动教养等;录音录像,如出轨一方自行拍摄的不雅视频、照片、通话录音等;书面证明,出轨一方自己书写的保证书、承诺书、认错书等。对于出轨方自认的出轨事实,特别是陈述自己与情人长期共同生活的事实,一般容易被法院认定出轨方存在过错;婚外生子。如出轨一方与婚外异性同居生子;婚外租房证据,可以直接证明出轨一方与情人同居;银行转账记录,比如出轨方持续并固定向情人支付相关费用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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