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婚不是现代人的专利,古代有哪些晚婚人士呢?

晚婚不是现代人的专利,古代有哪些晚婚人士呢?,第1张

 事实上,晚婚并不是现代人的专利,在古代也有很多的晚婚人士,甚至是一些有名的人。并且他们的晚婚并不是因为经济的原因造成的,很多的古代晚婚人士经济条件、身世条件都还比较可以的,也出现了晚婚的情况。

历史上最早的晚婚名人就是大禹,因为大禹治水非常的繁忙,所以整天忙碌,就把自己的婚事给耽搁了,直到30岁都还没有成婚。他的这段晚婚历史在《吴越春秋》中就有记载“禹三十未娶,行至涂山,恐时之暮,失其制度。”所以到了30岁后发现自己还还没有娶妻,那么就会违反了当时的制度,所以最后娶了涂山氏。

然后就是我国有书“诗圣”之称的杜甫,结婚的时候也是30岁了,本来古人的寿命都比较短,所以到了30岁才结婚,算得上是晚婚呢。而且杜甫是出生于官宦世家,所以对于杜甫而言。想要结婚生子是完全没有压力的,但是年轻时候杜甫喜欢远游,到了30岁后才回到洛阳,然后完成自己的终身大事。

还有另外一位和杜甫一样是出生于官宦世家的白居易,也是一位晚婚人士。白居易结婚的时候都已经三十六七岁了,之所以会这么晚结婚,是因为白居易喜欢自己的青梅竹马,但是因为白居易的母亲却反对,为表自己的决心,白居易就一直单身,直到三十六七岁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再不结婚生子就真的晚了,所以最后还是选择和比自己小12岁的杨氏女子结婚。

祖父

  杜甫的祖父为唐初人杜审言。杜审言很有才华,但恃才傲世。少与李峤、崔融、苏味道合称“文章四友”。唐高宗咸亨元年(670)擢进士第,为隰城尉。后转洛阳丞。武后圣历元年(698),坐事贬吉州司户参军。却在此时得罪同事郭若讷、长官周季重,两人合谋诬陷杜审言,定了死罪。杜甫的叔叔杜并年十三,刺杀周季重,事震朝野。杜审言因此不死,被武则天召入京师。又因欣赏其诗文,授著作佐郎,官至膳部员外郎。后因勾结张易之兄弟,被流放到峰州。但不久又被诏回。

父母

  杜甫的父亲为杜审言长子杜闲,生母为清河东武城人,但在其出生后不久就去世,父亲续娶卢氏。杜甫由其姑母抚养长大。杜甫有兄长,早夭,三个同父异母弟及一同父异母妹,杜甫在诗中常提及他们。但杜甫极少提到继母。

妻子

  杜甫于30岁时,暂时中断了在齐鲁燕赵间的漫游,回到洛阳,在偃师县西北的首阳山下筑就陆浑山庄,然后迎娶了弘农县(天宝年间改灵宝县)司农少卿杨怡之女为妻。司农少卿为主管农业和财政的副部长,与世代为官的杜甫家可谓门当户对。妻子小他十多岁。遗憾的是杜甫并没有为爱妻立传,杨氏夫人的名字也无从知晓,但杜诗中多处提及她。

儿女

  育有两子宗文、宗武,一女凤儿。

 《 新婚别

  作者 :杜甫

  原文

 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

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

结发为妻子,席不暖君床。

暮婚晨告别,无乃太匆忙。

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

妾身未分明,何以拜姑嫜。

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

生女有所归,鸡狗亦得将。

君今往死地,沈痛迫中肠。

誓欲随君去,形势反苍黄。

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

妇人在军中,兵气恐不扬。

自嗟贫家女,久致罗襦裳。

罗襦不复施,对君洗红妆。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

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

  注释

 1、菟丝:即菟丝子,一种蔓生的草,依附在其他植物枝干上生长。比喻女子嫁给征夫,相处难久。

2、结发:这里作结婚解。君妻:一作“妻子”。

3、无乃:岂不是。

4、河阳:今河南孟县,当时唐军与叛军在此对峙。

5、身:身份,指在新家中的名份地位。唐代习俗,嫁后三日,始上坟告庙,才算成婚。仅宿一夜,婚礼尚未完成,故身份不明。

6、姑嫜:婆婆、公公。

7、藏:躲藏,不随便见外人。

8、归:古代女子出嫁称“归”。

9、将:带领,相随。这两句即俗语所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10、往死地:指“守边赴河阳”。死地:冒死之地。

11、迫:煎熬、压抑。中肠:内心。

12、苍黄:同“仓皇”,匆促、慌张。这里意思是多所不便,更麻烦。

13、事戎行:从军打仗。戎行:军队。

14、“妇人”两句:意谓妇女随军,会影响士气。扬:高昂。

15、久致:许久才制成。襦:短衣。裳:下衣。

16、不复施:不再穿。

17、洗红妆:洗去脂粉,不再打扮。

18、双翔:成双成对地一起飞翔。此句写出了女子的寂寞和对那些能够成双成对的鸟儿的羡慕。

19、错迕:错杂交迕,就是不如意的意思。

20、永相望:永远盼望重聚。表示对丈夫的爱情始终不渝。

  翻译

 菟丝把低矮的蓬草和缠绕,它的蔓儿怎么能爬得远!

把女儿嫁给就要从军的人哪,倒不如早先就丢在大路旁边!

我和你做了结发夫妻,连床席一次也没能睡暖;

昨天晚上草草成亲,今天早晨便匆匆告别,这婚期岂不是太短,太短!

你到河阳去作战,离家虽然不远,可已经是边防前线;

我们还没有举行拜祭祖先的大礼呀,叫人怎么好去把公婆拜见?

我做女儿的时光,不论黑夜还是白天,爹妈从不让我抛头露面;

有道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如今我嫁到你家,爹妈盼的是平平安安!

你今天就要上战场,我只得把痛苦埋藏在心间;

多想跟你一块儿去呀,只怕是形势紧急,军情多变。

你不用为新婚离别难过啊,要在战争中为国家多多出力;

我不能随你去,妇女跟着军队,恐怕会影响士气。

唉!我本是穷人家女儿,好不容易才制办了这套丝绸的嫁衣;

可从现在起我就把它脱掉,再当面洗掉脂粉,一心一意等着你!

你看,天上的鸟儿都自由自在地飞翔,不论大的小的,全是成对成双;

可人世间不如意的事儿本来就多啊,但愿你和我两地同心,永不相忘!

  赏析

 杜甫“三别”中的《新婚别》,精心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形象。此诗采用独白形式,全篇先后用了七个“君”字,都是新娘对新郎倾吐的肺腑之言,读来深切感人。

 这首诗大致可分为三段,也可以说是三层,但是这三层并不是平列的,而是一层比一层深,一层比一层高,而且每一层当中又都有曲折。这是因为人物的心情本来就是很复杂的。第一段,从“兔丝附蓬麻”到“何以拜姑嫜”,主要是写新娘子诉说自己的不幸命运。她是刚过门的新嫁娘,过去和丈夫没见过面,没讲过话。所以语气显得有些羞涩,有些吞吞吐吐。这明显地表现在开头这两句:“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新嫁娘这番话不是单刀直入,而是用比喻来引起的。这很符合她的特定身份和她这时的心理状态。“兔丝”是一种蔓生的草,常寄生在别的植物身上。“蓬”和“麻”也都是小植物,所以,寄生在蓬麻上的兔丝,它的蔓儿也就不能延长。在封建社会里,女子得依靠丈夫才能生活,可是现在她嫁的是一个“征夫”,很难指望白头偕老,用“兔丝附蓬麻”的比喻非常贴切。“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这是一种加重的说法,为什么这位新娘子会伤心到这步田地呢?“结发为君妻”以下的八句,正是申明这个问题。“结发”二字,不要轻易读过,它说明这个新娘子对丈夫的好歹看得很重,因为这关系到她今后一生的命运。然而,谁知道这洞房花烛之夜,却就是生离死别之时呢!头一天晚上刚结婚,第二天一早就得走,连你的床席都没有睡暖,这哪里象个结发夫妻呢?“无乃太匆忙”的“无乃”,是反问对方的口气,意即“岂不是”。如果是为了别的什么事,匆忙相别,也还罢了,因为将来还可以团圆,偏偏你又是到河阳去作战,将来的事且不说,眼面前,我这媳妇的身份都没有明确,怎么去拜见公婆、侍候公婆呢?古代婚礼,新嫁娘过门三天以后,要先告家庙、上祖坟,然后拜见公婆,正名定分,才算成婚。“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两句,点明了造成新婚别的根由是战争;同时说明了当时进行的战争是一次“守边”战争。从诗的结构上看,这两句为下文“君今往死地”和“努力事戎行”张本。当时正值安史之乱,广大地区沦陷,边防不得不往内地一再迁移,而现在,边境是在洛阳附近的河阳,守边居然守到自己家门口来了,这岂不可叹?所以,我们还要把这两句看作是对统治阶级昏庸误国的讥讽,诗人在这里用的是一种“婉而多讽”的写法。

 第二段,从“父母养我时”到“形势反苍黄”。新娘子把话题由自身进一步落到丈夫身上了。她关心丈夫的死活,并且表示了对丈夫的忠贞,要和他一同去作战。“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当年父母对自己非常疼爱,把自己当作宝贝儿似的。然而女大当嫁,父母也不能藏我一辈子,还是不能不把我嫁人,而且嫁谁就得跟谁。“鸡狗亦得将”,“将”字当“跟随”讲,就是俗话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可是现在,“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mtaikscom)你却要到那九死一生的战场去,万一有个三长两短,我还跟谁呢?想到这些,怎能不叫人沉痛得柔肠寸断?紧接着,新娘子表示:“我本来决心要随你前去,死也死在一起,省得牵肠挂肚。但又怕这样一来,不但没有好处,反而要把事情弄得糟糕,更复杂。军队里是不允许有年轻妇女的,你带着妻子去从军,也有许多不方便,我又是一个刚出门的闺女,没见过世面,更不用说是打仗了。真是叫人左右为难。这段话,刻画了新娘子那种心痛如割、心乱如麻的矛盾心理,非常曲折、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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