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养母养父说我结婚,不会给嫁妆,

我养母养父说我结婚,不会给嫁妆,,第1张

父母或者父母对子女结婚不给嫁妆无非就以下三个心理:

第一,看不上你找的对象,怨气出不来,又不忍强加干涉你们的婚姻,想通过不给陪嫁,来表达对你们婚姻的态度。遇到这种情况 作为女方夹在两边是最为难的,两边都不能得罪 ,毕竟都是自己的亲人,只能通过慢慢调解,缓和矛盾,相信随着时间的过去,一切矛盾都会化解的。

第二,自己家庭状况实在为难,比如你有个哥哥或弟弟没有结婚,他们的开销会更大,没有实力在给你陪嫁了。毕竟在有些地区,女方陪嫁本来就是可有可无的。许多地区没有女方陪嫁的习俗,他们也自然随心,凭自己能力少给或不给。

第三,对男方给的彩礼不满意,或者觉得男方给的少。其实彩礼和陪嫁本来就是礼尚往来,彩礼给的少,陪嫁自然也不会多。其实这和人与人的相处之道是非常相似的,你没有给对方很大的好处,还想让对方很好的报答你么。

所以凡事都有因果,一定要看开些。

首先感谢各位亲朋好友前来捧场祝福!今天我最想说的是,我生今世最为自豪的就能有这么优秀的孩子,可是我更要感激的是儿子的养父,是他含辛茹苦把他养大,他才能健康快乐成长,才能这么优秀。所以在此也祝愿他的养父身体健康、万事如意!今天,他和他的女朋友就要喜结良缘了,此刻,我怀着喜悦而且激动的心情,祝愿他们恩恩爱爱白头偕老,一生一世幸福快乐,感谢大家(同时虔诚地向在场嘉宾鞠躬致意)!

看了那么多答复,本来不想说了,但是应该回复你一下:

首先你要知道这本不是你的错,所以不必自责自卑,关于夫妻相处更多的是要看感情基础和生活基础,只有基础稳固才能长久,婚姻家庭和你的处女膜相关性实在不大,如果正如你所说的,你爱人时时说话伤害你,那么可能是对方不成熟的表现,家人更多的是亲情,而亲情是用来呵护谅解的,如果现实是可改变可调控的,我想你会渡过这个难过的时间段,但如果实在不可以,我认为你有追求幸福的权利,过去的就过去了,不要让曾经当作现在的伤口,而要把过去当成你面对未来的经验,对于男人,如果一个男人只去在乎有没有落红,我想这个男人也是无可救药了,而因此干扰了正常的生活,那更是得不偿失,不分年纪大小每个人都在成长,有些人他一辈子过去了,也不过是个可怜的不会看待和处理问题的孩子,你和你爱人都在成长的过程里,你爱人不懂得体谅与关怀,而你也不懂得如果看开与释怀,所以痛苦再所难免,如果时间充分,我想会渡过这段时间,但如果确定没有好的结局,我想你可以选择一个不一样的开始。

注:有些经历会让心灵受到创伤,而这种伤害会潜伏在潜意识里,只有真正的看明白释然了,才会走出心结。

我觉得的应该是养父,

不是生父,生父没有这个资格,

生父除了出个精子,

其他都没有做,反而是养父含辛茹苦的把女儿养大,

这样大的恩情难道不能做主位吗?

一句话生恩不如养恩。

不管怎么样都是养父坐,

大家同意吗?

天地良心的事情,理当让养父坐主位!你是要结婚的人了,应该有思考能力:你亲生父亲只是图了一时痛快,奉献了点精子,没有后来的一粥一饭,你自己想想现在的你应该是在哪里?

亲生父亲对女儿好是必须的,是法定义务!但养父能对女儿好到这种程度是非常少见的!所以没什么纠结的,应该养父坐主位,生父牵着女儿的手给后爸,让后爸交到新郎手中!

生而不养,断指可还,未生而养,终身难忘。如果是我,肯定豪不犹豫的选择后爸!虽然描述中也说亲生父亲不错,但我们忘了一个前提,亲生父亲做的是不是他应该做的!而后爸是不是做得比一个亲生父亲还更好!做人要感恩,亲生父亲的好要记得,养父的的好更应记得!

要知道孩子和后爸一起生活时已经7、8岁了,我身边就有个这样的组合家庭,后爸的心态就是反正养不熟,吃穿上不亏待,其他的他妈管!所以能遇到文中这样一个为继女付出的后爸,孩子是多么幸运又多么幸福!

如果因为血缘关系选择生父,后爸心里得有多难过,相当于否认了他的付出,把他排除在家人之外,亲情一旦有了裂痕再想修复就很难了!

生父如果真为女儿好,就不会介意,反而会为女儿有一颗感恩之心而欣慰!

很简单,养父坐主位!

如果根据我们老家的习俗,女儿出嫁,父母甚至不会坐在婚礼酒席上。

老家湖南中部农村,女儿出嫁要办两场酒席,早晨在女方家办,名“嫁女酒”。中午在男方家里办,此为“新婚酒”。

传统习俗,因为以前交通不便,嫁女也不会太远,所以女婿家和岳父家可能也是隔个村、隔个镇,不会太遥远,一天来回是很正常的事情。

至于为什么父母不上酒席,这里面的说法还挺有讲究。

早晨女方家办酒席,本是热闹的事情,但是由于养了这么多年的女儿突然要变成别人家的人了, 父母难舍,不愿出席

女方家不举行拜堂仪式,只祭拜祖先。只有女儿在被迎亲队伍接出家门,父母才会出来告勉,说一些让女儿勤俭持家,相夫教子之类的话。然后出嫁女儿在男方迎/接亲队伍和女方送亲队伍的簇拥中离开娘家,去往男方家。

注意了,此时女方父母是不会去女婿家的!因为女婿辈份低,不可能长辈去看晚辈,只有等三天后女儿女婿回过门之后,女方父母才有可能去亲家走一走。

因此中午在男方家举行的酒席,女方父母连人都没有来,自然不可能出席。

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家办的酒席,双方父母都是不坐主位(我们那里叫做 主席 )的!

早晨在女方办的酒席,新郎新娘分别坐在主一和主二上(既然是传统,那么自然是八仙桌,刚好新郎新娘坐在一条长凳上)——这也是他们这辈子唯一一次在岳父岳母家坐主席的机会,因为他们今天是主角。

中午在男方家办的酒席,主席是由 新娘的亲兄弟 (如果新娘没有亲兄弟,则由堂兄弟代替)所坐,以表示对女方家的重视,并且以后小舅子去到姐夫/妹夫家时,都是坐主位的。

新娘新郎没有席位——因为他们在酒席之前举办了拜堂仪式后,就送入了洞房——枯坐着,等着酒过三巡去挨桌敬酒,所以他们不需要席位。

公公婆婆同样没有席位,他们也需要招待客人,挨桌陪酒。当然,拜堂仪式上家长席上面肯定是他们。

注:男方父母不去迎/接亲,由男方的嫂子、弟媳、叔母、伯母和媒人一起去迎/接亲——多女眷,既有婚后妯娌和睦的期望,同时也是在将新娘从闺房请出来时,不会让新娘尴尬。而送亲队伍则是女方的兄弟和叔父伯父——多男丁,既是为了显示女方家的力量(警告不要欺负新娘),也表示家里男丁兴旺,有生男的传统。当然,送亲队伍还会挑着嫁妆的力夫。

所以根据我们这里的传统,不管是亲父、养父,都不会出现在酒席现场,自然不需要纠结。

但随着时代的变迁,婚礼也产生了诸多的变化,最明显的莫过于八仙桌换成了大圆桌。纯中式婚礼变成了各种文化杂糅在一起的无法具体区分类别的婚礼了。

因此婚礼上是不需要为席位而纠结的,即使坐席位,也是照搬拜堂仪式上的坐席。

如果像下方这种在拜堂仪式中的坐席,那么女方家长席位肯定应该由养父来坐。原因会在下方详细说明。

于情于理来说, 主席(主位)都应该由养父来坐。

即使亲父有抚养过,也不可能超过8年,对不对?和现在近二十年对比,至少3:1的比例,谁付出更多?有脑子的人都能够知道答案。

您朋友应该知道带着一个小孩的离异女人再婚有多么的困难,抚养一个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女儿,还“视为己出”,付出与操劳都能看得见,您知道曾有多少人在暗地里骂这个养父蠢吗?

如果在操心这么多年之后,连“女儿”婚礼上都得不到一个“父亲”应有的待遇,那他是真的蠢——为什么当初要蠢到娶您朋友这么个薄情寡义、不明是非、还带着一个拖油瓶的离婚女人。

既然已经决定了婚礼主席由养父来坐,那么此时您朋友要做的就是先私下去和前夫沟通一下,把上面的情理关系和前夫坦明,让他让步,只要这个前夫有一丁点的通情达理,他应该是不会反对的,因为不管出现什么样的情况,女儿身上永远都流有他的血,这是怎么也撕裂不掉的,此时他作出一些让步是他义不容辞的责任。

在征得前夫同意之后,您这位朋友再去和养父去说明,尽量在三人都在场的情况下把事情沟通好。最后三位长辈把细节都协商好之后,再去告诉女儿,也让她放下心中的纠结。

其实这个主席其实并不是那么重要,只是单纯的一个面子问题而已,您朋友可以参考下方这一例婚礼中的事例——摆上三张椅子,应该可以看在男方这边摆有三个席位,而女方是从远方嫁过来的洋媳妇,只有她父亲一个席位。

所以您朋友完全可以在女方家摆上三个家长席。这并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现在都已经是2021年了,离婚、再婚/重组家庭早已不是什么大新闻了,如果还有几十年前的陈旧眼光来看问题,那只能说明这个人实在是太迂腐了。

养父坐主席,后面的席位由前夫和她朋友协商。

如果这位亲父不同意,那就更简单了,婚礼不邀请他。毕竟您这位朋友再婚近二十年,婚礼亲友团应该都只会对养父有印象,而不会是对您朋友那前夫有印象——毕竟养父才是您朋友名义上的丈夫,朋友眼中“女儿”的父亲。这位前夫朋友不出现,婚礼一样可以很完美地举行,除了“女儿”会有一点遗憾。

为了不让女儿有遗憾,如果这位亲父真心疼爱女儿的话,就一定会做出让步。如果此时他仍然不愿意做出让步,那就说明他的爱大概也就那么一点吧,不值得女儿为他伤心、遗憾。

我相信人心善良,这一幕不会出现。

生恩不及养恩大。还用问??!!!

养父

应该养父!

我有一个女儿现高二,随她父亲和继母一起生活,若干年后如她结婚,我真心希望她安排她继母做主位!如果真这样我会很欣慰,说明她是个感恩的孩子,本来继母就难当,说不得打不得,但对方还是顶着后妈的头衔对孩子严加管教,做了本该我这个亲生母亲应该做的事,我很感激!我希望对方幸福,老了以后女儿能对她孝顺!至于我这个亲妈老了以后也尽量不给孩子添麻烦!

她这个情况必须和前夫说明白,让养了二十多年的继父坐主位,不能给孩子婚礼制造麻烦,如果他不接受可以不来参加婚礼。

养大于生,谁养谁做主位。亲生父亲如果稍微有点自知之明,就不会坐这个主位。无论当初是出于什么原因离婚的,自己在人世的情况下,让别人替自己养育孩子,就是失职,还有什么资格坐主位,难道仅凭脸皮厚吗?要是我,首先感谢养父替自己养育孩子,其次恭请养父坐主位,才是一个正常人的合理行为。

生恩不如养恩大,当然该让后爸做主位。这是女儿对后爸多年辛苦付出的尊重和认可,千万不能寒了后爸的心。

1、可以继承。

2、我国《继承法》明确规定,法定继承人中的子女包括养子女。收养关系是人们之间经过协议,收养人领养送养人的子女作为自己子女的法律行为。收养关系形成以后,被收养人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告消除。至于已经形成事实上的收养关系,应注意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双方虽未办理收养的法律手续,但存在抚养教育、赡养扶助的事实;(2)双方以父母子女相称,亲朋也知道他们是养父母子女关系;(3)养子女与其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已经消除。具备以上条件的,才能互相继承。

问题不是参加不参加婚礼的问题,而是想与女儿相认的问题,给一套房子就要与亲自父母相认,那养父母辛辛苦苦把你养大老了怎么办?好好想想再作最后的决定,人一定要懂得感恩。

养恩大于天。虽然你生身父母给你陪嫁。但婚礼坐正席的还应该是养父母,是她们把你养大成人的。没有什么不好上台的,养大自己的人伟大为大!没有人养活你,没有生命?那有后来?后来亲身父母再想付出,那也是应该的,这样父母不应该又提出条件的,想支援也更好,不想支援也便罢。

一个普通家庭对于送一套房确实有吸引力,但是如果是我会跟养父母商量后她们愿意的情况下,亲生父母可以作为宴客请来饮个喜酒,如果他们是真心想女儿好她们是会补偿的,而不是谈条件。

可以来的,也可以上台,位置排在养父母后边,好让众多亲戚朋友都知道你有四个父母,养父母先介绍,亲父母后介绍,好让大家知道你冇忘养育之恩,以后也可以去看望亲父母,但是冇要冷落养父母,为养父母养老送终,如果亲父母无子女,也要给其送终。

有的人家就是,当初要扔,长大成人了又来认亲,安的什么心?想必领养人家的几乎在那个时候是没生养的,只要人家过得好,你何必又去打扰,给孩子和养父母增添一些不愉快呢?我也是从小被抱养的,亲生父母家里加我5个小孩,我是最小的,应该是养不起了。

我很小的时候就知道,因为与邻居家的小孩吵架时知道的。养父母家里条件一般,但对我很好,还有一个姐姐。我是村里第一个重点大学生,当时养父母供我上学很辛苦。大学毕业选择了距离家里最近的城市。在我结婚前几天很纠结于要不要请亲生父母参加,当然肯定不会上台行礼。后来我跟养父母说了,他们同意了,以后就相当于多了一家亲戚。现在还在行走。当然对于养父母只能加倍孝顺。有一句话我觉得说的很有道理。生而养之,一世可还;生儿不养,一指可还;不生而养,十世难还。亲生父母毕竟有生育之恩,不过他们以此诱惑或者说要挟,我觉得真不可取,错上加错。

可以谈,亲生父母,养父母,和你坐下来谈,你嫁人了,养父母以后年龄大了需要人照顾,如果钱多一点生活条件也会好一点。亲生父母这边如果要求不是太过分又能给你很多物质上的东西,你可以给养父母。这里需要有个心里平衡,至于大家的底线在哪就需要慢慢聊了,就是你会委屈一点。

就怕她认了她的亲生父母后,接受了这些东西,然后她的亲生父母会提很多无理的要求变本加厉逼她以后和养父母断绝关系。因为以前可以因为她是女生而不要她,然后因为孩子没了又跑回来认她,这种情况也不是不可能发生!亲生父母的相认不是基于感情却是谈条件,这就像一宗交易,你父母考虑的还是自己,与遗弃你时一样自私,养父母才是真正为你好的人,她们考虑的全是你,相比之下越发显得养父母的伟大!

养父母对你来说应该是无价的,任何时候都不能伤了养父母的心,养父母才是你最值得珍惜的人。如果亲生父母有条件的送嫁妆,还不如不要,因为接受了你一定会背负一定的压力,对亲生父母明确你的态度,基于感情的相认才值得。

他亲父母的嫁妆是带有条件的赠与,要是我肯定是不接收的,一边想着收人家的房子与财产,一边说孝顺养父母,实际上一旦接受馈赠,意味着自己向钱财妥协,用不了多久,就会与养父母之间开始疏远,留下的就是给些钱回报给养父母,情感上的距离100%越拉越远,而且这女孩已经动摇了,内心里已经向钱偏了,养父母也是无力回天。有钱人都是很精明的,人家是有条件的,婚礼当天以父母的名义,什么叫父母的名义,那是需要仪式的,养父母怎么办呢?

辛辛苦苦养大的孩子,找了一个女婿认别人做丈母娘,而且我觉得不止这些,往后会要求更多,这算是开了一个好头,而给女孩挖了一个坑,什么是现实,有奶便是娘就是现实吗,什么叫骨气,经得住诱惑叫骨气,相信通过自己努力不会过的差,养父母愿意你认更体现了他们无私的爱,难道要他们伤心,难道要他们被人戳脊梁骨,怪不得很多人会讲养的总归会回去的,亲生父母我认为可以认,但以父母的名义参加婚礼是万万不能运行,而且人家以此为条件才答应一套房及嫁妆,真正的爱是无私的,好好想想吧。

收下彩礼这是他们欠你的,如果是房子,给养父母住,另外,提前给他们说好,结婚出门一切都与养父母商量,他们没有权利参与任何意见,可以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当个亲属走动,回娘家要回养父母家,如果与你丈夫商量同意的话,哪天有空可以买点礼物看看他们。还有最重要的一点,结婚当天要让你的养父母当主婚人,你们父母不要给大家介绍就让他们当个亲属坐在下边,让他们看到你结婚他们就放心了。以后相处好了你可以经常与他们来往,但还是要把养父母放在第一位。

你父母经济条件好,给你什么你就收着,并且告诉他们应该给养父母一些补偿。看他们以后表现,对你对养父母是否真诚有感恩的心。如果表现可以就多与他们来往,如果只对你有所图,让你放弃对养父母的抚养,那就看你的态度了。这是我的忠恳建议,希望你思考。

有继承权。

养父的遗产房,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养子女。继承与子女的户口在哪里没有关系。

《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jiehun/9579388.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10-16
下一篇2023-10-16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