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了结婚证没迁户口的情况有以下:
(1)结婚是可以作为迁户口的理由,但是领取了结婚证也是可以不迁户口的,也就是说两人只领取结婚证是不算迁户口的;
(2)有的地区两人领取了结婚证,那么就可以随着另外一方的户口迁移,但有的一线城市,比如上海等地,不仅需要结婚证,还需要社保以及结婚的年限,因此在发达城市想要迁户口的话,并不是单单只是有结婚证就可以了;
(3)至于迁户口,大家还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定,比如另外一边拆迁或者对方当地的福利政策更好,那么迁户口的话,利大于弊,若是迁户口并没什么实际的好处,那么还是建议大家保留原户籍地。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二、迁户口的流程具体是什么
1、当事人或者其户主申报迁出登记;
2、提交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户口准迁证以及迁出户口应出示相应的证明等;
3、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4、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首先我国的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结婚之后女方必须把户口迁到男方家里,迁不迁户口是由夫妻双方商量决定的,并不受法律因素的影响。
当然迁户口有好处也有坏处,女方迁户口是为了以后生活的方便考虑,毕竟结了婚以后会有小孩,户口在一起办理事务就会方便很多,不用四处奔走,这样在以后的生活过程中也会少很多麻烦。关于小孩上学的问题也会方便许多,因为有的学校会要求户口在一起。
其次是如果男方所在的城市福利政策比女方所在地福利政策好的话,那么女方迁户口过去也可以享受这些待遇。不过女方将户口迁出之后,想要迁回去就难了。除非夫妻两人离婚,女方的户口才能重新迁回娘家,而且迁出之后就无法享受原来所在户口的福利待遇。
一、办理市内户口迁入,一般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可以申领或换领;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一般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二、办理市内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
2、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
符合户口迁移条件,需要带上户口迁移材料至派出所办理程序,才可完成户口迁移。
户口迁移流程如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结婚证等)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法律主观:
领了结婚证 之后,可以不用迁户口的; 1、户口即户籍,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2、夫妻关系迁户口必须提供: (1)结婚证。 (2)投靠人常住户口所在街道、乡(镇)出具的本人无正式工作的证明。 (3)投靠人的户籍证明。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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