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结婚证和不领结婚证的利弊

领结婚证和不领结婚证的利弊,第1张

法律分析:不领结婚证的好处是,可以自由地恋爱,不受到发来约束。但这种婚姻关系只有社会的监督,一旦对方不认账,权利就难以得到保障。而且不领证就共同生活,属于非法同居。领证后法律会保障各方面的安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您好!女方这样做并没有违反法律规定。

双方虽然举办了婚礼,但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从法律上讲,双方并没有建立婚姻关系,此段关系不受法律的保护。女方可以同其他人结婚并生育子女,也并不构成重婚罪。

如果说您在办理婚礼时有给与对方彩礼,有可能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收受婚约财产一方应当返还婚约财产。给付婚约财产后如果已经结婚的,原则上婚约财产不予返还,只是在一些特殊情形下才支持当事人的返还请求。

相关法条

最高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对于老人再婚领证还是不领证这个问题,我们要从老人再婚的主要目的来看。老人再婚主要是两个目的,那就是陪伴和帮扶。

陪伴比较好理解,就是两个老人相伴生活,聊聊天解解闷,化解孤独感。帮扶指的是,在一方丧失经济能力的时候予以帮助,以及在一方身患疾病的时候,另一方给予照顾和赡养。

有很多老人再婚时,子女不愿意让老人领结婚证。原因是领证之后,老人的养老金在婚后就成了共同财产,而且在老人去世之后,这个再婚的老伴就有了合法的继承权,将会和子女共同分配老人的遗产。

所以,子女往往不愿意让老人再婚领证,尤其是对于家庭条件比较好的一方。只是觉得,两个老人只要谈得来,能够在一起作伴,在需要的时候,可以互相帮衬照顾一下,目的就达到了。

那为什么要领证呢?是因为老人再婚所需要的陪伴和帮扶,需要通过法律来保障。

不领证叫“搭伴养老”,在双方身体好的时候,确实可以起到陪伴作用。但一旦其中一方出现严重疾病,需要另一方赡养的时候,对另一方就没有任何的约束了。一切平安就做“同林鸟”,大难来临就成“各自飞”了。

可是,老人是患病的多发期,这种赡养帮扶对老人是非常有必要的。因此,老人再婚领结婚证,就是为了约束“新老伴”能够尽到作为合法伴侣的帮扶义务。

上面分析了领证和不领证的利弊,但是对于老人再婚,不能既不想履行义务,又要享受权益,这是无法两全的。

既然是老人再婚,那就要 以老人自身的权益为主要考虑 。子女如果想保护自己的利益,可以在保证老人能够得到陪伴和帮扶的情况下,通过订立“婚前协议”来划分好双方各自的财产继承问题,以及老人去世的善后等问题。至于老人未来的养老金,子女还是应该让老人按照自己的意愿来支配。

因此,建议 在协议好各种状况的情况下,合法领取结婚证,以此来保证老人的晚年幸福生活 。

总而言之,随着我国老龄化的进一步加剧,老人再婚问题就逐渐的凸显出来。不领证的“临时同居”方式,也暴露出很多不利于老人赡养的问题。所以,通过合法的手续来保证老人再婚的权益,才能够真正使老人做到安享晚年。

我的观点可能和大部分人不一样,希望大家勿喷我,我只是说出自己心里最想说的,也是当前老人再婚最常见的现象:

我认为,老人再婚,不领结婚证比较好。当前,很多老人都是选择这种方式的,不领结婚证,只是同居,相互有个伴,有个说话人。过得来就过,过不来,还是各奔东西,互不干扰。

我外公,在我外婆去世的第三年,经过别人的介绍,又找了一个老伴。

当时,也是在是否领结婚证之间纠结过很长一段时间。后来,两位老人的子女坐在一块,商量了一番,一致认为:不领结婚证了,让他俩相互有个伴过日子就可以了。

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按照我们那边的习俗,老人百年之后,是要和自己的妻子或者是老公合葬的。如果再婚领了结婚证,那以后百年之后,究竟跟谁合葬在一起呢?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还有一个原因是:双方都有子女,并且,都是当爷爷奶奶的人了,一旦领了结婚证,那就涉及到的方方面面事儿太多。尤其是财产和老人养老的问题。万一一方先离开了,留下来的一方,又该谁来养老呢?虽然两方的家庭条件都还可以,但是,从内心上来说,真到哪一天,会的子女会愿意去毫无怨言的照顾一个跟自己不熟,没养过自己一天的长辈呢?

老人再婚,原本就涉及到的事情太多了,尤其是双方都有儿女的情况下,如果只是单纯的同居,不领结婚证,那就比较自由了,对双方的约束性比较小,涉及到的法律面和财产纠纷也少。一旦领了结婚证,这涉及的事情实在太多太多了。

我外公和我的后外婆,共同生活了几年,后来,他俩自己认为不合适,双方性格不太合,并且都不太愿意离开自己生活了一辈子的家,去另一个方的家去。所以,他俩自己决定,不在一起住了,就一个电话,告诉双方子女一声,然后,各回各的家,又继续过日子。

我外公,前年去世的。去世之后,葬在我外婆旁边。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1

老人再婚不容易,他们的主要目的,就是有个伴,互相扶持,互相帮助。不过在农村百分之九十的人都不再婚了,主要双方都认为忒麻烦,而且也不剩心。

2

我认为不用领结婚证,这样做就是为了以后简去很多麻烦,也为儿女简少很多麻烦,比如财产,经济等麻烦。另外能过到一起,就在一起过,不能在一起过,就不过。本着越简单越好。新事新办。

3

结合到一起后,首先把双方的子女叫到一起吃个饭,结合到一起后,把双方的权责利说清,也就行了。最好与长子,或者双方家里管事的人,说清楚。

4

我国现在有单身人口22亿人,有6000多万是60岁以上的人口,而且多数都是女同志,这部分人再嫁是很团难的,因为同龄人口比例女多男少,所以,这部分人口解决单身问题是很困难的。

5

老年人,我国已经步入老龄 社会 ,无论单身也好,还是再婚也好,都要得到应有的尊重,这就是我的回答,请参考。

老人也有追求爱情的权利,那面对老人再婚,是领结婚证好,还是不领结婚证,只单纯是同居搭伙过日子好,其实这各有各的好处,最主要还是要看老人的内心选择,下面我们就从这正反两个方面来分析一下具体情况。

1 有婚姻的保障,关系自然更稳定些。

结婚证就像是一种契约,将两个人的关系签订在一起。有的时候,人年纪越大,做事反而会“孩子气”。比如吵架之后,就分手的,其实老人比年轻人更常见。

所以,不要觉得老年人在感情上更稳重,其实恰恰相反,他们说分手就分手的气概,一点不比年轻人差。因此,有一张结婚证做保障,多少还是会好很多的。毕竟都领证了,总不可能再说“分手”就“分手”吧。

2 在生活上,儿女会更放心一些。

关于老人的照顾方面,是一个很大的问题。毕竟儿女要长时间工作,也没有很多时间和精力来照看老人。请保姆也不是很安全和放心,现在那些保姆欺负老人的新闻,也不是一次两次被曝光了。

所以老人再婚,两个人之间就有一个伴,可以互相说说话。在日常生活上,也可以互相照顾,这样儿女就可以安心工作了。还可以省下一笔请保姆的费用,毕竟保姆照顾人肯定没有老伴来的细心。

领了结婚证,自然会涉及到财产的问题。到时候就有可能有财产纠纷,两个家庭的儿女会因为这个事情有矛盾。

解决方案:

最好是在结婚之前做一个财产公正,并在婚后立好遗嘱,这样可以相对有效的减少类似的财产纠纷。

1 不会涉及到财产问题。

两个人结婚,就表明另一方有继承财产的权利。比如老人有养老金,在结婚之后,这就是属于共同财产,在老人逝世后,这个再婚的老伴也就相应的继承权。而如果不领证,则不会有这些问题,子女对老人的财产分配问题,也会更放心些。

2 不会被人说闲话问题。

在老一辈人的思想中,婚姻是一辈子的事情。人到了晚年则应该安分守己,安安静静的过完最后的人生。如果老人这个时候还要找一个老伴登记结婚,会有人在背后指指点点,老人的脸皮都比较薄,这样两个人的心里都会有点不好受。所以,同居不领证,就会相对好很多了。

同居不领证,刚才也已经说了,两个人的关系可能不太稳定。有的老人也会觉得自己没有一个名分,心里会有些介意,这也会造成在后续生活中,各种矛盾的产生。

综上所述 ,对于老人再婚,是领结婚证好,还是不领结婚证只同居好,这要看老人自己的选择了。领证让关系更加稳定,儿女也可以安心工作;而同居则不会涉及到财产问题及别人说闲话问题。可谓各有利弊,至于怎么选,还是看各位老人和子女商量后,再做决定吧。(end)

老人再婚,图的是有一个做伴的人,图的是有一个舒适的生活,为了保证各自的权宜,还是领结婚证比较好。

男人再婚,副作用不大,只可能在财产上受点损失。而女人走再婚这一步,是有很大的风险的。弄不好,现家不留,老家不能回,最终连寿归正寝的机会都没有。

网上曾有一案例,一女再婚二十年,没有领结婚证。将瘫痪老伴伺候到终老,最后才发现老伴在遗书中,把所有财产都赠予了孩子,没有给老伴留下半分文。辛苦了二十年的家溃于一旦,被其几个孩子光屁股赶了出来。因为不是合法夫妻,欲哭无泪,欲诉无门呀。

如果他们当年领了结婚证就绝对不会是现在的结果。二十年的辛苦,必然会有共同财产可以分割。也就不会干了二十年,最后一无所获了吧。

当然,不领结婚证也可以,那就应该定下合约,除了生活费用外,剩下的工资,各人一半。就是以后人死了,孩子把你赶走,最其码你们的共有财产你得到了,也不算太亏。

再婚是非多,双方需谨慎。

这个问题要一分为二的看待,如果其中一方有利可途,另一方就以婚姻为凭证,得到对方财产,如果双方子、女把父母的财产把得很严,两位老人就不用扯证,两情相悦,极互照应也是挺好的,认识一位五十多岁的妇人,她老公去世后,又找了位七十多岁的老人,两人刚在一起,恩爱不压于相恋的小年青,不过半年后,老头脑出血住院,出院后左腿走路有点不协调,不过五年后的现在基本上看不出来一点后遗症,老爷子没有子女,以后他的房子、票子都由她遗承,她也觉得值。还认识一对老人,认识十多年了,非常恩爱,有次她对我说,她只是老头饲养员,我笑着摇头不相信,也不理解,她给我解释,多年前,她是老人请的保姆,后来两人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夫妻,但是老人的几个儿子都眼睁睁的盯着他俩住的房子,有其既使结了婚,什么都捞不着,还不如一辈子做他保姆,现在她每月有一千五百元的工资,七十多岁了和她矮半个头已八十多先的老头子甜甜蜜蜜的走过一年又一年,令人钦慕。不论选择扯证还是不扯证,只要老人们老了有个伴,子女们也不会因为财产扯皮,老人们能安渡晚年就好?

老人再婚领不领证确实是个问题。到底是领证好呢?还是同居,搭伙过日子就行。

就我的个人阅历来看的话,很多老人,他们其实都没有在拿结婚证,只是两个人在一起生活相互扶持帮助而已。

然后呢,我也想了想。可能老人家再找老伴,不领证的话,可能对子女的生活压力会更小

我小区里就有一个这样的情况。一个60多岁的老头找了个50多岁的老伴,两个人天天手牵手一起散步啊,逛公园啊,一起吃饭同居。然后呢老头子儿子就觉得这样也挺好的,就让他们一起,请领个证结婚算了。

老头的儿子呢,当时也没考虑太多,觉得老人家嘛,领个证有个名分也比较好。可是呢,没过几年,老头子死了。

老头的儿子呢,就很烦。他在烦恼什么呢?你们也应该知道了吧。就是他这个后妈,因为呢,也是领过证的,是他的后妈没错。老头子走了之后呢,老太婆的亲生子女没有来接走老太婆,他就要照顾他这个后妈了。

于是天天愁眉苦脸,他就后悔那时候为什么要叫他们领证,如果没领证的话。他也就不用照顾他现在这个后妈了。也就少了现在这么多烦恼。

其实我所知道的很多老人他们只是同居没有领证。那时候也有这方面的讨论, 老人家自己觉得没必要领证,因为自己本身这么老了,不想再麻烦子女。

他们呢, 只想清清静静的度过余生,已经不想再参与那么多麻烦事情了。倒不如就这样清清静静的过完,然后各自有各自的子女帮忙料理后事。而且因为两个老人的关系,还可以相互帮忙一下,总之也是感觉很和谐。

那如果双方家庭差不多的话,子女们倒是可以商量一下,给两个老人办个证。也仅仅是办个证,让两个老人家拿着证书开心一下,但是不涉及到其他利益方面,比如财产之类的等等。

领证是彼此认可、是尊重、是责任、是婚姻的合情合理合法,是对人生的郑重其事,是相互的人生依托,除日常生活的照料,生病精心照护,医院里的陪护,紧急必要时作为彼此家属的责任和担当,领了证,我是他的家属,他是我紧急合法联系人,彼此性命相托,不是儿戏,好就合,说散就散,钱财是小事可以事先协议好,各归各,之后各归子女,彼此倾心竭力,怎样都行,只要尊重和合法,

不领证,是非法同居,心关不过,于女方更是晚年名声扫地,能有幸终老先前于夫还行,如于夫后,则落得无家可归,连思念的回忆和怀念都没有资格留在原处,只落得人去场散的凄凉,悲哀。

当然,我以上所说的是有爱有情有感情的老年伴侣,如果没有感情,女性中老年完全不必去将就找生活搭档,而独处更好,有退休有专业有技术,有三两闺蜜就是最好的生活方式,手里不缺钱,生活有保障,有专业有事可做也不寂寞,有两三闺蜜也不孤单。

于男性,可以如上,也可以雇佣保姆,选择更多无妨,自古以来男人都享有受照顾的特权,但愿我们都遇见善良遇见温柔,好运安享安康

举办婚礼了没办结婚证不属于合法的婚姻关系,与他人领取结婚证不属于重婚。民法典明确规定,只有登记办理了结婚证,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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