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问题中的“表妹”是借用“表姐”的身份证办理的结婚登记。那么,“表妹”与男方是不存在事实的婚姻关系的。也就是说,双方属于同居关系。婚姻法不支持也不鼓励,不在法律调解的范围内。这是双方对自己生活状况的选择。也就是说这种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如果双方想分开,可以自行解除同居关系。
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为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因同居关系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另外,如果当事人因为某些因素,必须履行离婚手续的,也是应该“表姐”与男方办理离婚手续。
应该先将户口本的错误登记修改过来,再进行结婚。否则会构成法律上的重婚罪。
先带身份证去户籍所属的公安部户籍科申请要求开户籍证明,然后带上身份证跟这份户籍证明去你户籍所属的民政局开具一份无婚姻证明的文件。带着这份无婚姻证明还有你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回户籍科让其帮你将户口本上的婚姻状态修改过来。然后再带户口本与身份证去民政局办理结婚就可以了。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借用他人身份证代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有没有效,可以按婚姻纠纷处理,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双方进行结婚登记是需要本人亲自过去的,如果借用者亲自过去登记那么在借用者和另一方的层面来说就是有效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1、建议当事人在丢失身份证时,立即去派出所挂失身份证,能够证明身份证曾被遗失。
2、当事人可以联系法院,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当地民政部门撤销相关婚姻记录;
3、当事人可以前往当地派出所报案,找到冒用身份证信息、用来登记结婚的人,由对方证明当时登记结婚的并非本人。派出所拥有该份证明记录后,还需本人写一封情况说明,交代事情详情,之后才能进行正常的婚姻登记。
民政局如果有登记错误,婚姻登记机关和婚姻登记人员需要承担行政处罚的法律责任。婚姻登记机构在受理婚姻登记时,应当对登记人员的身份证、户口簿等作出核验,如果因为登记机关核验不充分,导致登记错误,应当对错误登记的婚姻关系予以撤销。
身份证的用途还是比较广的,诸如到银行开户、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离婚登记手续等,都需要用到身份证。若是发现身份证遗失,需要及时的到当地相关部门挂失,这样才能有效的防止他人冒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结婚手续,或者是实施其他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 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二) 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结婚肯定要用自己的身份证和户口簿才是合法的。
你用了别人的户口簿进行登记结婚,也是借用别人的身份来登记的,别人要真正结婚的时候,怎么办呢。
法律上不会做处罚,但别人重复登记结婚,是有重婚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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