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亲姨表兄妹能结婚吗
1、亲姨表兄妹不能结婚。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是指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其中,直系血亲是指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
(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甥。
姨表兄妹的母亲属于同胞姐妹,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因此,亲姨表兄妹的婚姻是无效婚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二、无效婚姻的情况有哪些
无效婚姻的情况具体如下:
1、重婚的。重婚包括两种行为方式,一是法律上的重婚,即行为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行为。二是事实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虽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根据规定,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包括两类,一类是直系血亲,包括所有直系血亲,没有世代的限制。另一类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3、未到法定婚龄的。根据规定,结婚时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1、香港法定结婚年龄要求,在香港登记结婚,不管男女年龄应满16周岁;已满16周岁,不满21周岁的人结婚,需要得到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同意,但不存在禁止的近亲属的范围规定。
2、香港法定结婚年龄主要规定有:任何16岁以下男女不得结婚,16岁以上21岁以下者结婚,必须征得双方父母或监护人同意。年满21岁的男女,才可以自主结婚权利。
香港结婚登记流程
在香港登记结婚流程主要分成三个部分:网上预约或委托婚姻监护人代办,递交结婚申请书,举行婚礼。
1、网上预约,或委托婚姻监护人代办
根据香港法律,结婚申请人一方可以直接,或通过婚姻监护人向婚姻登记处的注册官递交结婚申请书,申请人可以自由选择婚姻监护人,但依据《婚姻监护人实务守则》规定,婚姻监护人必须是律师或者公证人。
2、递交结婚申请书
结婚申请书须注明“本人拟由申报之日起三个月内与另一方结婚”字样。注册官收到申请后,如符合所有法定要求,在当事人的住所地发布结婚公告,经过半个月的公告期后,若无人提出异议,则签发《婚姻登记官证明书》,申请人须在通知书的三个月有效期内举行婚礼。
3、举行婚礼
婚礼须在婚姻登记处由登记官主持,或在特许的礼拜场所由合资格的神职人员主持,或由婚姻监礼人在香港其他地方主持。婚礼须于递交通知书后三个月内进行,否则该通知书便会作废,之后需要举行婚礼,必须重新递交通知书,这样就麻烦了。
各国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
1、要符合法定的最低婚龄。各国的规定差距较大,如英国规定男女均16岁;法国规定男18岁,女15岁;日本规定男18岁,女16岁;意大利规定男14岁,女12岁;西班牙规定男12岁,女10岁;美国各洲规定不相同,男为15到21岁,女为14到18岁;俄罗斯规定男女均为18岁。
2、大多数国家规定,结婚必须双方自愿同意。有些国家规定,未成年人结婚时还须得到父母的同意。
3、多数国家均禁止直系血亲结婚,但对于旁系血亲通婚的限制,各国规定宽严不一。日本规定,三代内的旁系血亲不得结婚;美国规定,兄弟姐妹间,伯父、叔父、舅父与侄女、外甥女之间或姑母、姨母与侄子、外甥之间禁止结婚。
4、多数国家明确规定实行一夫一妻制,少数国家允许有的宗教教徒之间实行一夫多妻制。
5、禁止患某种疾病的人结婚,法国规定,未婚夫妻有精神病时,其父母等亲属有权对婚姻提出异议;瑞士禁止癫痫病人结婚。
四、国外对结婚形式的规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的男方结婚年龄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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