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宝日记
作者:杨小星
序
某些人,不是不想好好生活,而是生活不想他好。比如我。
某些人,生活对他已经足够好,他却不好好生活。比如你心中忌妒的那个。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生活绝对不完美。比如我希望自己有一对儿贵族父母,每个月有几十万美元的零花钱,住在一个大庄园里。随着思想和身体的同步成熟,我开始希望我所住的庄园里美女如云,最丑的女佣也是李嘉欣、林熙蕾级别的,然后我终日呼风唤雨,早上坐飞机去巴黎喝咖啡,中午去韩国吃料理,晚上回国,开着超长版的卡迪拉克去东北农村吃纯绿色食品——窝头就小米粥。
遗憾的是,我父母不是贵族,他们就是工薪阶层的老百姓,他们不但是工薪阶层的老百姓,而且他们还离了婚,他们不但离了婚,还各自建立了新的家庭。
那时我十几岁,我开始一个人生活。
比如我还希望我的女人美丽、端庄、单纯、善良、可爱;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家务活儿全包,外面事儿全办;我挣钱她替我攒着,她挣钱我替她花着……于是,我按着这个标准寻遍长城内外、大江南北,天空海阔、地老天荒。
得到的答案是:做梦,做白日梦,做没事找抽型的白日梦,做让所有女性群起而唾之、所有男性群起而殴之的没事找抽型的白日梦——我还能加字……
如果此时有赵忠祥老师的话外音,我想应该是这样说:
赖宝是一种很龌龊的哺乳类动物,在漫长的岁月长河中,它每天傍晚外出,在第二天凌晨停止对异性的觅食,独自返回自己的巢穴,日复一日,不曾间歇。冬去春来,到了交配的季节,赖宝还是独自漫步在茫茫的、望不到边际的呼伦贝尔大草原上……
应该是这样。
记得小时候,父亲问我人生有什么追求?我回答金钱和美女,父亲凶狠地打了我的脸;我回答事业与爱情,父亲赞赏地摸了我的头。从那时开始,我明白了人追求的东西其实本质是相同的,就看怎么美化包装,说好听了就是理想,说难听了就是野心。
和无数隐居、穿梭、辛劳在城市中的青年男女一样,我每天奔波、拼命,却没有什么清晰真切的理想和目标,什么海边别墅、田间花园,妻妾成群、孝子贤孙……都是扯淡的,每天能想到的无非是:多挣点儿钱,再多挣点儿钱!我本不是那种视金钱如粪土的高尚人士,但金钱却一直视我如粪土,于是乎我也视金钱如粪土,都是粪土谁怕谁啊?
还是和很多人一样,每天每天,脚下的地在走,身边的水在流,手在颤抖,心中的泪在流,还是一无所有……不过我背的不是一把吉他,而是一个破破烂烂的背包。
一直以来,我单身,我说的单身并不只是指我没有女人,而是没有女人愿意长久地要我;
一直以来,通过自己时懈时不懈的努力,拿到一纸文凭后终于在某报社,做了一名百姓爱、明星踹的娱乐记者,俗称狗仔;
一直以来,我都在无忧无虑、没心没肺、阿Q精神、自我安慰地活着;
一直以来,我都特别信一个FLASH里一个小兵说的话:明天不一定美好,但美好的明天一定会到来;
一直以来,我总是鼓励自己,我的完美爱情故事已经成功了一半!现在有男主角,就差一个女主角……
只是,在我已经习惯了“一直以来”之后,一切却开始改变了。
我遇到了末末。
5月5日 星期六 晴(1)
说实话,我真是没想到,今天竟然会遇到末末。
高中毕业之后,起码有四五年没见过了,这样的邂逅,真让我激动不已。
为啥激动?末末长大了啊!这四五年的光景转瞬即逝,眼前的末末完全被岁月给哺育和催化了!
本来我就是在超市里面闲逛,忽然循着一阵淡淡的香味开始左右张望起来。
有经验的兄弟都知道,在某些公共场所,比如超市吧,忽然嗅到香味,周围肯定是有女人。护肤品的淡香肯定是清纯型的;清香的类似来苏水的,那是小护士;过分浓香的味道,不是大龄妇女,就是对自己颇为不自信的浓妆一族;闻到醇香?……那你肯定是走到超市熟食部了。
说远了。
当时我闻着这香味本能地张望起来,虽然像我这样的,根本没有对艳遇或者一见钟情抱有任何期待,但过过眼瘾还是可以的。吃不着猪肉,还不许看看猪跑吗?
循着香味,一眼就看到不远处一个婀娜的背影——长发飘飘,粉红吊带,白色短裙。一般这种情况,我的选择是装作没事,快步走过去,绕到正面来鉴定一下。现在街上的女孩,背影已经完全不能说明问题了,有太多背影让人赞叹、正面让人哀叹的事件发生。有时候真不明白,女孩买很多很多漂亮衣服穿,就是为了吸引男人的目光,但男人想看的,绝对是不穿衣服的。
但今天真是活见鬼了!前面这个女孩哪是逛超市啊?完全是急行军!我在后面不管走得多快,居然超不过她!
情急之下,我随手从身边货架上拿下一样东西,嘴上叫道:“**,你掉东西了。”伎俩虽然有些拙劣,不过还是十分见效的。
前面那个女孩转过头来。瞬间,眼神从不解一下变成了惊喜:“赖宝!”
我傻眼了,遇到熟人了?是!看着面熟,不过……这是谁啊?
“我是末末!”对面一声惊喜的尖叫,让我恍然大悟,继而目瞪口呆!
末末?她是末末?我的天!听说过女大十八变,但也没有这么夸张吧?高中时代的末末长得虽然也不算难看,但那张长满痘痘的小脸和平面直角的身材,对我来说是记忆犹新的,现在怎么……那脸蛋干净得像PS过似的!而且这身材,那粉红色的小吊带都快撑不下了。
“末末?你是末末?”我惊讶地向前迈了两步,“真是你啊?”
末末歪着脑袋一笑:“怎么?认不出来了呀?”
我用力点点头:“嗯!你去韩国了?”
末末奇怪:“没有啊?”
“你没去韩国整容,怎么变这么漂亮了?”我尽量让目光君子一点,但眼睛不听指挥地从末末脸上往下移。
末末笑了,抬手捋了一下垂在耳边的一缕头发:“几年不见,油嘴滑舌的功夫见长进呀!”
我也笑,却忽然语塞,估计样子相当不礼貌,直勾勾地盯着末末,确切地说,是盯着那一对小“末末”。
“往哪儿看呢你?”末末嗔怪了一句,低头看了一眼我手里的东西,一下笑了出来,“我说你,还用这么过时的办法搭讪啊?”
我这才低头看过去,刚才审美心切,根本没注意自己拿了什么,这一低头才发现,我手里拿着——“占士邦”避孕套?!
末末笑得花枝乱颤:“你就这么搭讪啊?不怕人家叫保安?”
“我靠,我还以为我是急中生智,没想到急中生了个痔疮!”我也笑。不过还真有些后怕,万一遇到的不是末末,那我挨一耳光都算便宜的了。
一起出了超市,末末问我有没有时间,要不要找个地方坐坐,聊聊天。
我当然说好。工作跳槽的事还没定下来,这段时间正好闲呢。何况,和末末这一见面,居然没有一点生疏的感觉,而且,末末现在美艳成这个样子,我当然巴不得多看她一会儿呢。
不过,被末末领着,走向附近一家小店的时候,我脑子真的想了一些事情,看末末对我的这个态度,想必是已经不再介意我和她高中时候发生的事情了。但末末的开放程度也让我吓了一跳。刚才说避孕套的时候面不改色心不跳,而我记忆中的末末,还是那个拉手都紧张,接吻时不敢睁眼睛的小丫头呢。
咖啡馆里,我和末末相对坐下。
不知道今天我是怎么了,面对着末末居然有些不敢正视的感觉。论张嘴说话,我这个当娱乐记者的,应该是强项,今天怎么退化了呢?末末倒是一脸坦然,坐在对面,一个劲儿地看着我笑。
“说说吧。”
“说什么?”我抬头反问了一句,忽然觉得自己像是被审的犯人似的。
“就聊聊你这几年的感情生活吧。”末末向前探了一下身子。
我立马再次清晰地闻到末末身上那股清香,看着眼前已经完全成了一个美人的末末,脑子里禁不住就想起以前和她的那些亲密接触。
我定定神,让脑子缓和一下,苦笑着说道:“我哪有什么感情生活啊,谁看得上我?没车没房,信用卡欠得比存款还多。”
“谁说的,你现在也挺帅的啊。”末末笑着,伸手拿小勺搅了搅面前的咖啡,忽然抬头问道,“没结婚?”
“才几岁啊,初恋的伤还没痊愈呢。”我答。
“哎,宝,你别告诉我,你现在还是处男啊?”
末末这个问题,迅雷不及掩耳,冷不丁问出来,没有任何征兆。
男人分两种,一种是好色,一种是十分好色;女人也分两种,一种是假装清纯,一种是假装不清纯。很明显,按照这个情况,我和末末都属于各自性别的第二种。
我很尴尬。而且我心里也一下子明白了,末末肯定还记得那些事——在高中的时候,她险些失身于我的那些事。不过话说回来,其实我也是受害者啊!
“我是!”我义正词严。
“切!”末末撇嘴。
咳咳,真的是!因为我做人的原则就是:客观地看待事物,主观地看待自己。比如,我主观上觉得自己帅,那就是帅;我主观地认为自己是处男,那我就是了。
我反问:“你呢?你还是处女吗?”
“去死!”末末使劲剜了我一眼,“你以为所有男人都像你这么胆小?”
……末末这句话,一下子让我明白了两层含义:
第一,她不是处女了。肯定有比我胆大的男人把她搞定过了!
第二,她都记着呢!高中时候的事儿,她真的全都记着呢,没准儿还在记仇呢!
“我就知道社会复杂,像你这样没人保护,肯定羊入虎口。”我强颜欢笑着,心里却十分郁闷起来。眼前的末末现在真的是个美女了,你说我当初怎么就那么废物呢,白白让这么个美女便宜了不知道哪个王八蛋了!
末末一撇嘴,斜了我一眼:“我倒是想有人保护呢,谁知道这几年你死哪儿去了?”
哎?这话别有意味哦!我赶紧顺杆儿往上爬:“我倒是也想保护你呢,但我现在这样,就算开个桑塔纳,你都拿我当民工呢吧?”
末末忽然不说话了,微微低着下巴,特伤感地看了我一眼,把我的心看得呀,扑通扑通地跳。
“你怎么了?”
“我在你眼里就那么势利?那么嫌贫爱富的?”末末提高了音量。
我有点慌:“我不是开玩笑嘛!”
好说歹说,末末才算露了一下笑脸,我也松了口气。
“你现在有女朋友吗?”末末问我。
“没有。”
“这么可怜!不孤单?”
“全靠一双灵巧的手。”
我是认真的。自从大学毕业和女朋友分手之后,我终于明白,幸福要掌握在自己的手中,而不是在别人的嘴里!
“你有正经的没有?”末末语气里带着气,脸上却是笑着的。
毕竟我和末末曾经有过那么一段,而且除了最后阶段的全垒打之外,能做的也全都做过了,虽然过去几年了,但当初也是该看的都看过,该碰的也都碰过,所以这么面对面坐着,很快就自然起来,没有拘谨和尴尬。但话里话外的我听出来了,末末还在记着我们当初的事呢。这倒是个好兆头。眼前就是个美女,而且还是个曾经属于我的美女,岂有不动心之理?
“你现在有男朋友没?”我决定趁热打铁。
“有啊!”干脆利落。
一盆冷水,当头浇下。
末末说完这句话,脸上开始笑,笑得很古怪,很意味深长,让我心里毛毛的。
“说说,什么感觉?失望?吃醋?心痛?”末末一脸兴奋地开始追问起来。
我一撇嘴:“没感觉,不过我没那么虚伪大度,休想让我祝福你。”
“小样吧!”末末挑了挑眉毛。
接着,两个人沉默起来,互相端起咖啡来喝。
“其实我挺高兴能遇到你的,没想到我们还在同一座城市。”末末率先打破僵局,“下午我还有点儿事,咱们改天约个时间一起吃饭怎么样?”
这是……什么征兆吗?我猜测着,点点头。
和末末互相留了电话,她站起身打了招呼,先走了。
我看着末末走出咖啡馆的背影,那件粉红小吊带包裹着美好的腰身,短短的牛仔白裙总有要走光的嫌疑,而她居然还斜挎了一个巨大的牛仔背包,走起路来,那被她甩在身后的背包就啪啪啪地打着她的屁股,看得我……我多想是那个背包啊!
正惆怅着,站起身,服务生过来了,客气地把账单递给我。不对啊,不是说末末请吗?女人怎么就这么善变呢!
付了账,出了咖啡馆,觉得有些无所事事。
最近是我的真空期,刚从一家报社辞职,准备跳槽到另一家报社去,但接收我的报社还有一些准备工作要做,给了我一个星期的假,本来开始挺高兴的,但这才第二天,就感觉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了。像我这样的娱乐记者,或者说是狗仔,平常一天到晚地往外跑,上午在北京,下午可能就在上海了。现在冷不丁地一闲下来,倒真觉得没事可做,这是不是职业病啊?
诚实地说,让男人比较痛苦的事情不是被女人甩了,而是男人把女人甩了,那女人却比和男人在一起时过得更好……好吧,我承认我心里有点不舒服,因为眼看着末末现在混得很不错,但她已经不是我的女人了。
在街上也没事,索性回了家。
要说我这个家,还真拿得出手,我早就想好了,以后要是混到没机会自由恋爱,只能安排相亲什么的话,这房子就是我的资本之一。房子不小,一百多平方米,二十五层,小区环境也不错,价格自然也不低。只不过,这房子现在还不能完全算我的。一年多以前某位搞售楼的朋友甜言蜜语给我优惠价按揭,于是我一咬牙、一跺脚,当了房奴。
都说男人是船,乘风破浪,而一个好女人是男人最终的港湾,当船漂泊累了,就会回到港湾的怀抱。港湾不愿意船再出海漂泊,船就一直停在港湾。那船用来干吗?于是时间长了,港湾骂船:“你这个废物!”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我干脆自己先按揭个驿站!虽然我没精力认真装修一番,家里除了一些必要的家具摆设之外,跟清水房差不多,但也符合我简约就是美的理念,自欺欺人,也能自得其乐嘛。
记得偶然看见过书上所谓的当代女子择偶标准:有车有房,父母双亡。我现在这状态,基本达到四分之一的标准了,不过要是我也有择偶标准的话……家中财产过亿,美貌天下第一,贤惠温柔性感,岳父癌症晚期。不算苛刻吧?
到家的时候正是中午,从冰箱里挑出几样能吃的剩菜,放在一起热了一下,就着一盘子乱炒喝了几罐啤酒,外加天气炎热,很快有了几分醉意。于是洗澡,开空调,直奔卧室舒舒服服地睡了个午觉。
近乎完美的午后小憩被该死的手机铃声吵醒,迷糊中接了电话,老唐那如费玉清歌喉般的声音刺耳传来。
我就知道,能掐准时间破坏别人幸福时光的只有他——这个我前世作孽、今生佛祖为了报复我才送到我身边的同事兼好友。我常安慰自己说,这辈子和他做朋友,就算给自己下辈子行善积德了。老唐真名叫唐墩,是那种他从山中来,还带着兰花草的朴实民众,高中就考到城里,然后大学、工作……混迹这么多年,身上早已经没了乡土气息,是这家报社的社会新闻版记者,很时尚、很运动的做派。身上常穿的那件T恤衫就是耐克的,而且我也知道,反过来穿就是阿迪达斯的。
老唐在电话里无比兴奋地告诉我,他认识了一绝色女网友,就是山城本地的,晚上要见面了,问我可否一同前去,如果有诈也好有个照应。
我笑答,你自己没事偷着乐,我掺和什么?再说现在的人不是劫财就是劫色,你两样都不占,安心地去吧。
老唐不恼,又贫了几句,美滋滋地挂了电话。
这么多年了,互相太了解,我知道他根本不是要我晚上陪他去见什么狗屁网友,这个电话打过来,完全就是跟我炫耀一下而已。
被人渣搞得没了睡意,翻身起床,看了一下时间,想不到这一觉睡到晚上七点了,人要是活得太安逸,肯定睡得踏实。名人都说了,没心没肺的人睡眠质量都高,像崔永元那样的才睡不着呢。
起床,出门寻觅晚饭兼夜宵。一盘炒面,外加两瓶冰啤酒,回来的时候已经快十二点了,遂决定就寝。
估计是下午睡多了,凌晨一点仍然无比精神,影碟看得台词都会背了,正无聊呢,手机短信提示响起,我随手拿起按键阅读——居然是末末!
睡了吗?
简单三个字,时间凌晨一点,这丫头没睡,还给我发短信……种种因素联系起来,让我这心潮,不由自主地就澎了湃了。
回信:在为白天的重逢激动,还没睡,你呢?
等了半天,没回信,这有点折磨人了——楼上的,你倒是把两只鞋都脱了啊!犹豫了一下,拨了号码过去,谁知,这丫头居然关机了!大半夜的,玩我啊?
拿着手机发呆,这么一折腾更睡不着了,睁着眼睛回想着白天见面时末末的一颦一笑,都说女大十八变,谁想到末末能出落成这样?快七十二变了!
电视还在播放着影碟内容,我的思绪却不知不觉就到了末末身上,由末末这儿,想起了更多。小时候写作文,有句经典怎么说来着?
每当打开记忆的闸门,往事如同跑肚拉稀一般喷涌出来……
当初我和末末,高中同级不同班,也没有一个确切的谁追求谁的过程,现在回想起来,当初是我的一个男同学,和末末的一个女同学正在水深火热地恋爱之中,但那时候高中恋爱也算是禁忌,为了避免家长起疑心,他们俩每次外出见面,都要拉上一大帮人当掩护,这其中就有我和末末。
我知道我不算帅哥,但曾经有人看我满月的照片时,也说过我左边的鼻孔很像偶像派。而末末那时候,不丰满、不性感、不妩媚、不漂亮,但占了一个“纯”字,也是颇得我这般无知少年的青睐。
反正当时我未娶、她未嫁,孤男寡女、干柴烈火的,加上又都年轻,不注意门当户对,我不观察她的贤良淑德,她不关心我的住房存折,只追求单纯意义上的情投意合,一来二去,眉来眼去,春来冬去的,就有了好感。亲密接触后私订终身。所以,在那个全体叛逆、全民早恋的年代,我也没能免俗。这么说吧,我和末末是属于那种先接吻后恋爱的典型。
我还记得那天晚上,在我们掩护的那对狗男女柔情蜜意之后,众多电灯泡做鸟兽散状,按照多次习惯,我送末末回家。
我和她的初吻就是在这样日复一日当中的某晚。那天老天爷相当给我面子,之前的聚会上,末末破天荒地喝了酒!末末此前从不喝酒,那天不知道怎么的,情绪低落,喝了两杯多啤酒,晚上送她回家,走在路上,微风一吹,估计她开始头晕,走路也尽量克制地摇晃起来。
我走在她身边,有一句没一句地说着笑话,黑灯瞎火的,还沉浸在自己的伶牙俐齿中呢,我哪儿注意到一旁的末末忽然快步走离我身边,跑到路边草丛,弯下腰,二话不说呕吐了起来。我愣了一下,马上心无邪念地上去,又是扶胳膊又是拍后背,嘴上还劝着不能喝就不要喝之类的废话。好半天,末末才算直起了身子,胡乱地掏出纸巾擦嘴,想不到一转身,直接扑在我身上,嘤嘤地哭了起来。
这下,就由不得我不心生邪念了。因为末末的身体随着我细微的调整,已经正面相接,大夏天的,我和她都是单衣,我明显感觉到,两个小小的肉团,紧紧贴在我胸口一侧。这真是太美妙了。
我低下头看她,说着安慰的话,鼻尖几乎贴在了她的额头,这下总算有了一点感觉——起码,我闻到了她头发的香味。嗅觉的反应直接导致了我的蠢蠢欲动,觉得全身突然热起来,脖子也开始发烫,嘴唇基本属于擅自行动,轻轻贴了一下末末的额头。可能这种温热潮湿的碰触,对末末来说也很新奇,所以我刚刚挪开嘴唇,末末忽然一下抬起头来,一双泪水未干的眼睛,莫名地打量着我。这个距离可太近了,近到我们可以彼此感受到对方的鼻息。这么一对视,末末的呼吸瞬间就急促起来。我的女神啊!这种呼吸方式,太刺激人了!我脑子一下就沸腾了,相当粗鲁地就把脑袋低了下去,直接向末末嘴唇压了过去。
关于“接吻”这回事,虽然在此之前没有亲身实践过,但理论基础知识还是掌握一些的。
时隔多年,经历了无数次接吻,才明白什么叫大拙无巧,无招胜有招。
只不过,现在回想起当初的情景,真是毛头小子,行为过于粗鲁,极大地破坏了初吻的美妙性。而末末,可能根本没想过我会这么胆大,或者这么不客气地夺走她的初吻,所以她开始了并不算强硬的一系列防守反击。遭到对方没有章法的反扑,我开始改变策略,伸出一只手托住末末的脑袋,把嘴唇移开一点点,开始亲吻她的脸颊,直到脖颈、耳垂。那种情况之下,又是第一次抱着异性的身体,不可能不冲动,你当我是骑白马的秃头吗?
让我冲动的,除了末末不再反抗,以及身体的敏感反应之外,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末末在颤抖的同时,紧紧闭上了眼睛,脸颊无限羞红,像一只躲闪攻击的小猫一样,缩着脑袋,嘴上不停地说着:“不要,赖宝,你别这样,别这样……”更要命的是,本来末末就喝了酒,又是这么敏感,所以在她轻轻说着“不要,不要”的同时,还在其中夹杂了无数的语气助词:“嗯……哼……啊……哎……”
这不是要命了?!
这不是要了我的命了?!
这不是要了我的亲命了?!
(哎?我还能加字!)
……
不知道吻了多久,差不多嘴唇和舌头都麻了,还有些意犹未尽,松开嘴唇的时候,那声音我记忆犹新,就好像水牛的蹄子,在一摊淤泥之中拔出来一样……
不过,千万不要问我初吻是什么味道的。书上都说,初吻是甜的,像糖。我的初吻,除了酒味……末末刚刚才呕吐过。
是柳岩。
高圆圆--饰演--杨桃
黄海波--饰演--果然
柳岩--饰演--蓝未未
大左--饰演--焦阳
柳岩近期出演的电视剧:
2013年《咱们结婚吧》饰:蓝末末
2012年《屌丝男士》
2012年《新圆月弯刀》饰:秦可情
2012年《风雨劈柴院》饰:齐娟
2012年《面包树上的女人》饰:费安娜
2012年《岳母的幸福生活》饰:申紫
香朵儿的?
完结篇——爱不爱
前脚刚将小女儿送进幼儿园,后脚赵惜文就跟叶末负荆请罪、坦白从宽,“末末,我和她不是你想的那样,”
“我没想什么,”叶末坐在副驾驶上,歪着头,看着窗外,面色平淡。
赵惜文搞不懂她到底是生气还是没生气,怕她恼火,又怕她不在意,于是,又继续申辩道,“老太太确实想把我俩凑在一块,也经常给我们制造机会,这次合作的事就是她一手操控的,可是末末,我发誓我对她绝对没有一点想法,你也知道老佛爷的脾气一向强硬、霸道,不顺着她她非搅和着我不得安生不可,我也是没办法,”
说到这,偷偷地观察着旁边人儿的动静,只见她仰躺在车座上,眼睛闭起,一切表情皆被掩盖!
赵惜文心底发虚,清了清嗓子,继续再接再厉道,“末末,我发誓,我对她真没一点想法,纯粹是为了应付老佛爷,你也知道老人家这年岁一大,就想抱孙子,再加上谷冬这事儿,更是刺激到了她,打着各种旗号,通过各种渠道和方法往我这塞女人,当然,我已经跟她明确表态过,我是不会结婚的,可还是架不住她一意孤行的强横、霸道,”
“既然塞了,你就要啊,人温**不仅是名媛还是淑女,人长的漂亮不说,学识、人品也是极好的,英国留学,大家闺秀,配你也是极衬的,”
这话说的虽然很淡然,可赵惜文还是听出了那么点酸楚和赌气的味儿。
心里乐了,面上却表现的很急切,“末末,你别生气,我对她真的是一点兴趣都没有,你知道,我的心里只有你,她喜欢我,也是我无法控制的事,真不是我本意,”
“我没生气,你不用解释这么多,妈妈的脾气我是知道的,她老人家为你操心操劳一辈子,就你这么一个儿子,自然是期望你早日成家,延续赵家的血脉,你也应该满足她这小小合乎常理的心愿,”
赵惜文一听,有门,紧接着说道,“我确实是老太太唯一的儿子,可谁都知道,老太太最疼的是你这个小女儿,小时候为了你的事,我没少挨老爷子的鞭子和她的训斥,若不是你六年前的飞机失事,老太太能给我塞别的女人,”
停下车,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玉镯,拿起叶末的手放到她手中,“末末,你还记得这镯子吗?这是老赵家的传家之宝,老太太宝贝的要死,我连碰都不给碰,可,有一次你说喜欢,她二话不说便脱下来带着你手上,还说带上了便要给老赵家做媳妇儿,当时你还脆生生地说好呢,”
说到这,赵惜文将叶末从座位上捞起,“末末,这个镯子一直为你留着,老赵家儿媳妇的位置也一直为你留着,”
“哥哥,你都说我六年前已经飞机失事去世了,自然这个媳妇儿我是没福分当了,你还是留给温**、梁**或者冷**她们吧,”
说着将手中的玉镯还给赵惜文,人重新跌进座位里,闭上眼睛不再说话。
这副摸样看在赵惜文眼中,就是两个字,吃醋!
心里别提多乐了,面上还表现的一副欲言又止、愁绪伤神、无辜无奈的样子。
到了家,叶末将自己往床上一摔,对面色惶恐、内心却惬意欢喜的小尾巴说,“我困了,你回吧!”
小尾巴颠颠地爬上床,厚脸皮地说,“我也困了,陪你睡会,”
叶末挣扎地推着他,“别介,我一野菜,上不了你这个金桌,我还是识相点离你远点吧,省的不知哪天你哪个未婚妻又跑到我这儿指着我的鼻子骂我是痴心妄想攀高枝的野鸡、村姑,”
“末末,我错了成不成?别气了,好不好?我保证以后再也不会有人来找你,”赵惜文粘上去,惬意极了。
难怪唐小逸说这女人美态千千万,吃味之时也挠人。
此时此刻,他享受着呢!
叶末哼了一声,一个翻身,避开他的拥抱,“一个巴掌拍不响,你既对她无意,她又如何说你是他的未婚夫?你既然生了娶别人的心思,又何必来骚扰我们孤儿寡母的呢?哥哥,那温**说的不错,我们早已不是一个世界上的人,他日的赵夫人也不会是我,我们还是尽早把这段孽缘结束了吧,你过你贵公子的生活,我走我平民百姓的路,”
趴睡在床上,脸埋进枕头里,瓮声翁气道,“最好永远不见,”
“永远不见,你舍得?”赵惜文凑过去,在她耳边吐着热气道。
“舍得,”叶末赌气道。
“可我舍不得,”搬过她的身子,“别趴着睡,呼吸不畅,对心脏不好,”
小时候,她就爱趴着睡,为了纠正她这个不良习惯,他经常念叨。
小脸露出,却是泪眼狼籍,“舍得又如何,舍不得又如何?人生在世,不是你说舍不得,就能留在你身边的,”
赵惜文心下一疼,覆在她身上,捧着她水汪汪的小脸,满目深情,“末末,你又何必说这种话伤你伤我呢?你明明知道的,这辈子我爱的、要的、娶的,只有你,只是你,你若愿意,我是如何都要留在你身边的,”
“那你又作何用那温**来试探我,气我?”
“我只是不自信,我想知道在你心里我到底有多重要,”低头一遍遍地吻着她眼角的泪珠,一声连一声地说,“对不起,末末,我爱你,我也想你能爱上我,”
叶末轻叹一口气,“你还是去看看那温**吧,她被瑶瑶气的不轻,想她也是家里的娇娃娃,何曾受过这样的屈辱,万一一个想不通做出点违法的事,可就不好了,”
“你放心,我是不会让任何人伤害你和瑶瑶的,”
“没有人能伤害到我,只有你,”
良久,又好像是只是一瞬间,赵惜文眸色幽暗,神情激动,低哑道:“不会了,以后都不会了,”
谷冬大喜在即,赵惜文却杯具了!
叶末失踪了,这次走的很彻底,除了身份证和钱外,她什么都丢下来了,这里的什么还包括她的女儿,她十月怀胎历经生不如死的痛楚才生下来的女儿,也一同抛弃了。
就连钱也是在离京之前取出来的,扔下手机,带着现金,将所有的信息和能找到她的线索都截断了!
赵惜文再次陷入深深的绝望当中,原以为是守得云开见月明、柳暗花明又一村,不料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他不知道这到底是为什么?明明这段时日他们相处的很融洽,很幸福、很惬意,小媳妇,小女儿,一家三口,天伦之乐、其乐融融!虽然末末嘴上没说,但是他能感受到她其实是爱他的,心里是有他的,为什么她要突然离他而去,到底是什么理由让她离自己而去?
一切好似梦一场,若不是女儿,他真想大醉一场,醉生梦死一回,可是,不行,他不是六年前的赵惜文,用酒精麻痹自己是无能者的行为。
况且,麻痹自己就能找到末末,就能将他求回,他能做的也只有一个字找!
只是茫茫人海,如大海捞针,谈何容易呢?
王子自知罪孽深重,连夜收拾了细软,拿了护照逃去了英国,投奔其他哥哥去了。其他兄弟日子也不好过,包括准新郎谷冬,所有人都想尽办法用尽各种渠道帮忙打听、找寻。
仍是未果!
一日,香朵儿在准爸爸唐小逸的陪同下来看香君瑶,见到一脸胡子扎扎、刚从S市回来万分疲倦的赵惜文,说道,“我昨天上网看到小米的博客更新了,”
只一句,便让赵惜文像打了兴奋剂般,整个人都精神起来,‘蹭蹭’几步奔上楼,打开电脑,进入叶末的博客,这才发现,这半个月来,他一直都有更新博客,最近的一篇是今早凌晨五点,上面只写了一句话:想家了,也想他了,”
赵惜文的鼻子陡然一酸,摸起电话的手都有些颤抖,摁了几次,才摁对号码,通了之后,用沙哑
的声音说:帮我定去西藏最快最近的航班,立刻,马上!
下一秒,就回房收拾行李去了。
一旁,唐小逸看着一阵风飘上楼,又一阵风飘下楼的二哥,问身边的准妈妈,万分欣喜,“宝贝,这次你可是立了大功,二哥这个人情是欠大发了,你以后就是他的恩人了,”
恩人?一想到自己的小娘子是那个不可一世,腹黑老狐狸的二哥的恩人,他心里就倍儿自豪、舒畅!
当然也是他们这些兄弟的恩人,这段时间,为了不刺激赵惜文,引发他体内潜藏的野兽暴虐基因,他们可是极尽忍耐啊,一边满世界的找人,一边还要安慰他受伤黑暗的心灵,身体累不说,心更累!
想想那段苦闷、劳累的岁月啊,真是太憋屈了。
“不过,你又怎么想到去看她的博客的,”
“我是她读者群的群主,她的博客更新,群里的读者会说的,”
“这么说,早半个月前你就知道她的行踪了,那为什么不早说,”
“我就是想看看你们这些所谓的高智商高学历高收入的社会精英们能折腾到什么时候,”轻飘飘地甩出一句让唐小逸跳楼吐血的话后,人翩然远去。
布达拉宫是一座融宫堡和寺院于一体的古建筑群,依红山而建,宫宇堆叠,傲视群山,气势恢弘,殿中收藏了无数珍宝,堪称一座宝贵的艺术天堂。
赵惜文拾阶而上,抬头就可见眼前蓝天白云,芳草萋萋,殿宇辉煌,不觉心旷神怡。
站在六世□仓央嘉措的佛像前,他想起了很多年前的那一幕。
叶修谨是爱佛之人,每年都会到各地的佛教去呆上一些时日,因为他的缘故,叶末对佛教文化甚是喜爱,经常随他一起到各地的佛教,吃斋菜,听佛语,享受那片刻的安详和安宁,纯净自己的心灵。
那年,他缠着叶末和叶修谨跟了过来。
那时,她还小,大约十四岁的样儿,站在仓央嘉措图像面前,朗诵着他的经典情诗《那一年》:
那一天我闭目在经殿香雾中蓦然听见你颂经中的真言
那一月我摇动所有的转经筒不为超度只为触摸你的指尖
那一年我磕长头匍匐在山路不为觐见只为贴着你的温暖
那一世我转山转水转佛塔啊不为修来生只为途中与你相见
那一夜我听了一宿梵唱不为参悟只为寻你的一丝气息
那一月我转过所有经筒不为超度只为触摸你的指纹
那一年我磕长头拥抱尘埃不为朝佛只为贴着你的温暖
那一世我翻遍十万大山不为修来世只为路中能与你相遇
那一瞬我飞升成仙不为长生只为佑你喜乐平安
中途,叶修谨同她合诵,那一刻,他们眼中只有彼此!
赵惜文闭上眼睛,心绞痛难忍。
为什么他只是比他晚了几天,却要承受这一辈子不得的痛楚呢?
艳阳高照,澄空流碧,恍惚中,看到大殿中央一抹熟悉的倩影,相距甚远却宛如眼前。
像被针扎一般,身子倏地一僵。
“末末,”再也抑制不住相思的煎熬,他大叫出声,“末末,”
一身米白色的长风衣,跑过来的时候身姿该是潇洒飘逸的,却不知为何,显得那般的笨拙而慌乱。
大殿上,叶末听到熟悉的呼唤,转过身来,静静地站在那儿看着他跑向自己,嘴角扬起一抹恬淡的微笑。
赵惜文跑近后,在离她一步的距离站定,定定地望着她目光深且清,似有灿灿莹光流过,又仿佛有万语千言脉脉倾诉,嘴张了又张,却最终什么也没说出来、问出来。
这时,叶末上前一步,轻声问道,“是不是我只需跨出一步,剩下的九十九步就由你来完成?”
这一问,问的赵惜文愣怔,不知所措,等他反应过来后,一根纤细、柔软的食指缓缓移上,点中他嘴唇不动,那极黑极亮极深的眼眸,一瞬不瞬盯着他,像无底的黑洞,吸走所有光亮。
“是不是我只需跨出一步,剩下的九十九步就由你来完成?”她又朗声问了一次。
赵惜文站在堂中央,玉立在清晨的阳光下,竟微微有些晃眼,越发衬得他面如冠玉,俊逸挺拔,嘴角微微弯起一个漂亮的弧度,谦谦君子,温润如玉。
阳光灿烂,照亮整座大殿,也照亮了叶末的心,恍惚了叶末的眼,愣愣地望着被金**阳光笼罩下的赵惜文,她的心突然宁静了、祥和了!
“是,”温暖的笑容在他脸上一点一点化开,连他周围的空气也似乎柔和起来,漾起一圈圈的黄晕,光映照人。
她笑,娇声诱拐道,“你不想吻吻我吗?”
“想,”
他是真想她了,不过是一个月的时间,便像是分离了一世,满载这纷乱的情绪,在大堂上,当着一干僧旅的面,就迫不及待地将她拥进怀中,箍的紧紧的,捧着她的脸,就是一番火热的唇齿交缠!
仿佛又是一个世纪,这才慢慢放开,叶末被吻的只能大口大口地张着嘴喘气,漂亮的脸蛋因为呼吸不畅,而绯红靡靡,艳丽非常!身子也软的不行,靠在他怀中,啜息了许久,他隔着一只手臂的距离都能听得见她急剧而快速的心跳,还有他自己的,两颗热切的心在寂静的殿堂上剧烈地跳动着,一下快过一下。
四目相对,幽深的眸子闪亮,眸中倒影一个小小的她,专注又深沉。这姿势又让她想起了六年前的很多夜晚,他总是这般将自己拢在怀中。
捧着她粉嫩嫩的脸颊,盯着她艳红的嘴唇,赵惜文说,“还想要,”
环上他的脖颈,垫脚亲了亲他胡子渣渣的下巴,叶末笑着说,“那就亲呗,”
眨巴眨巴眼睛,等待他慢慢靠近,鼻息暖暖地喷到了他脸上,然后是两片薄薄的温热的唇,她心中一震,脑袋嗡的一下作响,心跳如鼓,微微一动,便被他擒住了手,整个身子罩在他身下,不再乱动,闭上眼睛,感受他炙热的深情,嘴角咧开。
吻渐渐加深,倏尔,两人的呼吸都有些不稳。
大殿里宁静而安详,只有两人加重的呼吸声,浓情之时,他忍不住追问了一句:“末末,有没有想我?”
她“嗯”了一声,呻吟呓语道,“想,”
“那以后不逃了,好不好?”
“没逃,我只是在等你来找我,”
逃,为什么要逃?
除了他,这辈子再也找不到这般爱自己、疼自己、惜自己的男人了!
是的,这些年来,她确实受了很多苦,其中有的为他,可他呢?为自己遭的罪还少吗?
想到这里忽然心酸,双手不知不觉地拢上他的脖子,轻轻地回吻,虽然只是很轻的动作,可是他能感觉到,箍在她腰上的双臂骤然间狠狠地收紧,他用了太多的力气,似乎是全部,紧紧地紧紧地把自己收进了他的怀抱里……
盯着她秋水般纯净而灵动的大眼睛,赵惜文喟叹道:“那我们回家吧,”
被他清澈柔和的目光注视着,叶末脸颊蓦地微微一热,圈着他的腰,将头埋在他的怀里,闻着属于他的淡淡清香,让人心安,在他怀里蹭蹭,“嗯”了一声,又重复道,“好,回家,”
两人牵手走过仓央嘉措的时候,叶末停下脚步,抬头望着赵惜文,嘴角扬着暖暖、柔柔的笑,“除了《那一年》外,我还喜欢仓央嘉措的另外一首情诗:
你见,或者不见我
我就在那里
不悲不喜
你念,或者不念我
情就在那里
不来不去
你爱,或者不爱我
爱就在那里
不增不减
你跟,或者不跟我
我的手就在你手里
不舍不弃
来我的怀里
或者
让我住进你的心里
默然相爱
目光灼灼凝视着她,赵惜文笑了,展露出了这些年来最洋溢、最灿烂的笑。
最是那不经意的一眼,落在心尖上的微颤,涌出隔世彷徨的寻觅,说是仙人不为过的风采,还有那,风流的姿态,透出骨子里的神韵,刹那间唤起前世纠缠的红线。
《完》
男保姆与女雇主,女雇主儿子叫末末是我爱男保姆电视剧。
电视剧《我爱男保姆》中末末患有血癌,必须得换骨髓,他父母都未能跟他匹配,按照医生所说,他的亲人跟他匹配的几率极大马纪末必须要尽快找到与之相匹配的骨髓进行配型手术才能得救,这笔巨额的费用马纪末家根本承担不起。
我爱男保姆剧情内容:
方原把方大年接回自己的住处,大家都表示热烈的欢迎晚上躺在床上,百感交集的方大年想起可可对他说的话,诚恳的跟方原道歉方原由于表现优异,被提前转正,晚上他约陆晴吃饭,亲手给她戴上了一条带锁吊坠的项链。
过新年了,大家张灯结彩欢欢喜喜在一起过了一个团圆年。陶军亮出自己和王靓的结婚证,向大家索要红包。方大年向大家派送自己早已准备好的红包。陶军搂着王靓的肩头,恶作剧的要方原倒过来叫自己一声姐夫。
方原趁着高兴,就大大方方的叫了他一声。大家笑开了花。过完年,可可就要回美国了,为了纪念爷爷,她把大熊也要带走。方大年告诉方原,自己找了一份学校看传达室的工作陶军王靓也到新马泰度蜜月去了。
崔善的女儿。
遇到末末,是余生的意外。当然,他的布局之所以会被陆萧看破,也多亏了陶瓷的好习惯。视频里的余生,让陆萧发现了他就是真正的刺猬。不然一本空白的笔记本,他是如何那么详尽地跟陶瓷说刺猬的事呢?
不就是因为他就是本人,所以才能如实地告诉陶瓷关于刺猬的感受,陶瓷是个负责任的心理师,她从余生的故事里,感受到了余生可能就是刺猬。但为了找到证据确认,所以,才会找到企鹅岛,打电话过去。
当然,她留下的笔记,也成功让陆萧发现了余生的秘密。用一句话形容,那就是果然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在很早的一篇文章我就说过,陶瓷和末末的出现是原著中从未出现的。如果余生就是刺猬的话,那么末末的身世,会让余生有同病相怜的感觉。说不定末末就是治愈余生的解药。
我猜到了开头,没猜到结局。不过余生对末末确实有着不一样的情感,最后他是真心希望末末能留下来。之所以绑架陶瓷,也是因为对方可能会发现自己的秘密。
不得不说,余生说爱人的时候,是真的爱。但同样,杀人的时候,也是真的狠。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