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女性的恨意
马新野,原本出生在普通家庭中,从小马新野都是一个优秀乖巧的女孩,在1984年小学毕业后,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县里的重点中学,在班级里的马新野一直都是十分听话的,团结同学、帮助老师,还被老师提名为班长。
原本马新野的一生就这样顺风顺水的过下去,但是在马新野13岁时,无意间看见了父亲和女邻居的不正当关系,并将这件事情告诉了母亲。
母亲知道后和父亲大吵一架,而之后因此父亲将怒火全部施加到了马新野身上,经常对于马新野进行责备打骂,而后种种经历使得马新野性格孤僻,并且对于女性产生了兴趣与恶意。
开始犯案
1987年6月11日,在佳木斯的火车站上,两位工人在检查车辆的时候在火车的车厢里面发现了一具赤裸的尸体,随即报案。
根据警方调查,这列火车是从集贤县福利屯火车站发车,中间火车并没有停留,所以可以得知这具尸体的应该是集贤县人。并且根据法医检测,死者为女性,二十多岁,怀有身孕,并且死前受到过侵犯。因此可以判断,这是一起强奸杀人案件。
根据在集贤镇福利屯的走访调查,警方很快找到了受害者的身份,死者名叫赵晓红,今年23岁,刚刚结婚两个月。10日下午的时候,赵晓红去医院检查身体,并且和丈夫通话,但是此后就没有了音讯。
在警方的调查过程中,又有数起类似的案件发生。1987年7月6日下午,一名员工张艳娟在自家遭到侵犯并杀害,被发现的时候,张艳娟被勒死在自家卧室的床上。
并且在同一天,一位55岁的女性于淑梅在自家农田里面摘豆角的时候受到侵害,衣服被脱下后勒死在地里。9月1日,在城郊沙岗新发村通往村前面的一片玉米地里面再次发现一具尸体,死者为王桂琴,65岁,生前遭到了侵犯后被勒死。
深入调查
连续案件的发生使得村里面人心惶惶,而也给警方增大了压力,尽快破案迫在眉睫。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对于事件进行了一系列深入调查。经过进一步调查,警方有了神奇的发现,早在1986年11月的时候,就已经发生过类似的事件。
1986年11月25日的时候,在去往石油公司的大路边上的野地里面,有一名女性员工被发现浑身赤裸的死在那里,经过警方调查,死者为女性,23岁,是石油公司的一名员工。在24日下班后从公司离开往家走,此后再也没有了消息。
经过警方的对比发现,这个事件和之前发生的事件应该为同一人所为,佳木斯铁路公安局将这些强奸杀人案并案处理,并称之为“白条案件”。对于案件的侦查,警方一直都在积极进行,但是遗憾的是,始终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
取得线索
终于,在1987年9月18日,在富强街的一家住户中再次发生了侵害行为,许晓春家中遭到歹徒袭击,在许晓春睡觉的时候掐住她的脖子,企图对她实施侵害行为,但是遭到了许晓春的强烈反抗。最终歹徒没能如愿,迅速逃离了事故现场。
而许晓春作为唯一幸存者,成为了唯一的线索提供者。根据她的描述,犯罪嫌疑人身高在1米7以上,年龄应该在20多岁,身穿供电局收费员服装,袖口有两道黄杠,脚上穿着红色回力鞋……
警方顺着这个线索迅速展开调查,但是在调查途中,村民马英奎家的女儿在家受到了侵犯杀害,根据当时知情人讲述,在事发当天,看见一个20多岁,身高1米7以上,身穿校服的学生进入过马英奎的家。
警方经过走访最终得知,学校二中的校服与供电站收费员的工作服类似,这个重大发现,帮助警方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的位置,经过调查,警方得知,在案发当天,高中一年级的马新野没有来上课,而马新野的身高外貌同时符合知情人的描述,警方迅速对马新野实施了逮捕。
将马新野逮捕归案后,马新野脚上穿的正是带有红勾的回力鞋,上面带有血迹,并且鞋印与在案发现场发现的鞋印相吻合。经过一些指纹数据对比分析,最终证明,马新野就是这一系列强奸杀人案的凶手。
判决结果
当时被逮捕的时候,马新野只有16岁,但是外貌上给人的感觉却有26岁,这也使得知情者对于犯罪嫌疑人的年龄职业判断上出现偏差,导致马新野多次犯案逃脱。
马新野从13岁开始犯案,在短短3年的时间里面,犯下了11起案件,强奸杀人未遂5起,强奸杀人6起,并且致使两人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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