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的婚嫁婚俗有哪些?

绍兴的婚嫁婚俗有哪些?,第1张

绍兴一带,还有送“女儿酒”作为嫁妆的,即在女儿满月或数岁后,即酿酒数坛埋入地下,待女儿出嫁之日,取出作为嫁妆礼品送至男家

旧时,绍兴有指腹为婚习俗。清末民初,此俗虽基本绝迹,但将儿女自幼许字者为数不少。男女婚事大我由父母包办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大力宣传贯彻,婚姻法》,男女青年取得婚姻自主权,但事先多征求父母意见。

  婚姻,一般经历做媒、订婚和结婚等阶段。

  做媒 旧时,绍兴有以说合婚姻为业之中介人,我为中老年妇女,俗称媒婆,亦有尊称大婚太太者。间有男性媒人,俗称媒公、大媒先生。

  男媒取得媒条后,约女媒同去女家。如女家愿开媒条至男家,则为女家允婚之非正式表示。妇家所开媒条格式与男家同,仅将令郎改作令媛。媒人见女家开出媒条,即取出随身所带书有“茶仪”字样、内装钱之红封筒送给女家,俗称收茶钱。

  订婚 男女双方经媒人撮合,略有头绪后,即须“合肖”。

  男女双方如合肖,且均愿意结亲,即须互相送帖。订婚吉日由女方拣送,婚日则由男方择定。女方拣定吉日后,男家出“求帖”,连同“拜帖”送至女家;女家则出“允帖”,连同“拜帖”于当日带交男家。

  结婚前夕,男家须送三盘彩礼,用于女家置办喜酒。女家如高堂健在,男家须致送孝敬钱及礼品。花轿临门迎娶时,男家还须送“开门钱”、“上轿钱”等。

  调亲,即换婚。双方各将女儿许配对方为媳,藉此省却彩礼及节约婚礼费用。

  老亲结亲。旧时,此俗普遍流行,多为姑表、姨表、舅表亲联姻。除为增强戚谊,亦可少花彩礼,但近亲结婚,常祸延后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改革婚姻制度。男女青年虽多自由恋爱,自主结婚,但大都仍赖介绍撮合。80年代,共青团、工会、妇联、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团体、机构组织婚姻介绍所,为男女青年乐当“红娘”。恋爱成熟,即至当地政高尔夫府登记,领取结婚证书。旧时婚姻陋习基本不存,但婚时水办酒席之内甚炽,靡费之习未止。

  结婚 旧时,新人眠床之棕棚暂用木棒搁架。婚礼前,男家须择吉“安床”,即于吉日拿去木棒,使棕棚落榫。绍俗,新人眠床不可空,自安床之日起至结婚之日,新郎或陪郎均须睡新人眠床。陪郎须为童男或夫妻双全之族中男姓。

  女子出嫁前,女家即发送嫁妆至男家。婚前,新人须举行淴浴仪式。同时,男方须剃头。先点烛,供茶食。婚前一日,男女双方均须祀神(俗称祝喜福)、祭祖(俗称请大人羹饭)。绍俗女子出嫁,必用彩舆。 不坐花轿者我为妾或再醮之妇。男家在发轿迎娶前,须请两位夫妇齐眉、儿孙绕膝之长者作“福星”、“禄星”,至花轿内借烛光以镜映照一遍,再以满燃檀香之慰斗熏轿,俗称“搜轿”,意在驱逐轿内妖魔鬼怪。 男家发轿时,新郎身穿吉服至门口向花轿作三大揖,以示恭送,称“送轿”。花轿临门,女家有“哭轿”之俗。除惜别外,尚有为免新娘所产子女致哑之意。男方迎亲队伍临门前,女家须请两位“顺流”妇女将新娘衣装入箱,称“叠箱”。送嫁老嫚为新娘梳太婆头、穿耳嵌等,此举均须伴以吉语。新娘兄弟则须为新娘准备行装,称“打铺陈”。婚礼在鼓乐声中举行。接着,拜堂成亲。礼生依次高赞“行合卺礼!”“奏乐!”“请新贵人登堂!”“请新玉人降彩舆!”(各请3次)新郎、新娘各由两位“顺流”太太接到厅堂“福禄寿”星像前恭立。鞭炮声中,新郎 、新娘先向外拜天地,再朝内拜“三星”,最后行交拜礼。婚礼主持人为礼生,副礼生读祝词(花烛诗)。平民亦有请厨师权充礼生者。此后,新郎 、新娘又面向“三星”恭立,举行“晋福杖”礼仪。进入洞房,“扶郎”、“舅爷”须帮新郎、新娘抢坐新床。

  婚日,男女双方均大办喜洒,宴请宾客。男方发轿迎娶前,办“发轿酒”、“暖房酒”。婚礼日俗称“好日”,须办“正酒”。中午,女方办“女酒”,邀女方亲友参加喜筵。晚上,男方设筵,丈人(即岳父)、舅爷循例坐首位,新郎 、新娘均须向尊长、宾客一一敬酒。绍兴各地婚礼一般于冬季夜间(多为寅卯时F)举行。循序履行繁缛礼仪,往往于半夜,故有“舅爷怕日光”之说。是日,女方兄弟均不在男家留宿。 翌日清晨,老嫚登门“送子”。即将一红衣绿裤木质“小人”送入洞房,置于床上,焚香烛奏乐祝祷,谓之送子。 是日早饭为新人首次会食,俗称头聚饭。新娘须坐上首,新郎则屈居下席。

  绍兴婚姻观念与习俗亦有变化。民国时期,城区开明士绅曾倡导简化礼仪,文明结婚,但城区平民及农村依然如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婚俗趋向文明、简约。结婚时间多在五一劳动节、国庆、元旦或春节,并出现集体婚礼或旅行结婚等形式。

绍兴虽说是个历史文化古城,但到了21世纪的今天,人心其实已不古。就婚姻上说,绍兴的男女青年有着较大的自主权利,当然事先也征求父母意见。在农村,可能还稍落后点。整个婚姻一般经历做媒、订婚和结婚三个阶段。

做媒在绍兴曾经带有很浓的行业味,当然现在更多带“兼职”味。跑这行的以中年妇女居多,称媒婆。这些人能说会道,完全具备把地上跑的鸭子说成是天上飞的天鹅这样的嘴上本领。她们能把丑女变成公主,丑男变成帅哥。男性媒人,则称媒公。一般农村的青年男女结婚,大多须有媒婆和媒公。现在则称介绍人,性别上也不再讲究。如果是为自由恋爱的男女双方做媒的,则称做“现成媒”。

不经自由恋爱的男女双方,须经媒人撮合了。经过接触(不是“亲密接触”哦),包括相亲和侧面了解,如双方觉得满意,则要“合肖”,也叫合“时辰八时”。这“八时”讲究的是“五行相克”,什么“金克木”啊,什么“木克土”啊等等,反正有一大套,一般请算命先生来合。这步其实最为关键,尤其在有些迷信的绍兴农村,男女双方如果是媒人撮合的,“八时”不合,婚姻大多就成泡影了。如是自由恋爱,而八时又相克,怎么办?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父母尊重孩子意愿的,事情还好办。另一种则是,长辈迷信,固执己见,坚决不同意婚事。这样,“罗迷欧与朱丽叶”故事的“绍兴版本”就很有可能上演了。

男女双方“合肖”后,表示愿意结亲的,就须订婚了。这时,女家就要把索要“财礼”(也叫聘礼)的事情摆上桌面,有女方媒人出面讲条件,要什么什么等等。通行的是由男方在婚前发送“财礼”到女方。一般地,“财礼”往往作为女方今后的嫁娶费用,如置办喜酒和嫁妆什么的。都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有些封建观念重一点的父辈是不愿在女儿身上“倒贴”的。这样,男方的经济压力就比较重了。还有,那些订婚考究的,或讲点排场的,双方就操办个二三十桌,大摆酒席,宴请亲朋好友。算是公开对外宣布,又一门亲事定了。不过,现在因繁就简,要是男女双方父母同意,订婚似可有可无了。

订婚后,男方就成准女婿了,不过我们当地更多叫男方为“毛脚女婿”。至结婚前,女家如长辈尚健在,逢年过节,男方须送烟酒礼品等。这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有的女家亲戚眷属多,男方往往每过一个节,要花费很多钱。

女子出嫁前,女家即发送嫁妆至男家。至婚日,男女双方均大办喜洒,宴请宾客亲朋。结婚当日也称“好日”,办的宴席则称“正酒”。一般中午女方办喜酒,参加对象为女方亲友。晚上则由男方设筵,丈人佬、舅爷到男方正堂前大桌子坐首位,新郎、新娘均须向长辈们、宾客们一一敬酒。迎娶新娘在前些年一般都到后半夜,由男方车队(再以前是花轿)至女家,女方在上车(轿)之前,必须哭轿,哭意味着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哭声的响亮程度和感谢程度是成正比的。要是不哭,难免背后被一些妇人指指点点,斥为不孝。当然,思想开派的,通达的,不在此列了。

女方被迎至男家后,在过去还须履行一整套的繁缛礼仪。不过,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些和时代不甚合拍的礼数也逐渐被历史淘汰了,婚姻也逐渐走向时尚与现代。所以,现在绍兴已有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把婚姻搬到了酒店里,结婚时间则多选择“五一”、国庆、元旦或双休期间,集体婚礼或旅行结婚等形式也较普遍了

当然要请了。不请人家谁去啊,就算去也只是随个小礼。

像我吧。我姥姥有个同母异父的弟弟还活着,比我母亲大几岁。

我母父双亲就去亲自给他送礼,结果人家一大家子都来了。舅姥爷就随了100元。这是个同母异父的舅姥爷。如果是亲的,就随的多了。我亲姥姥就给了200元拜钱。而我姨哥结婚,亲姥姥给了1000元。我表哥结婚,姥姥给了500元。

亲姨姥姥、亲姑姥姥去世了,给他们的孩子打的电话。

姥爷的表妹、姥姥的叔伯妹、姥姥的表弟等活着的都来了。

姥姥的姥姥的娘家也给请了。远房表舅随300元。

我大姑家的表姐家的表甥女家的表甥孙男结婚。

我三姑是他三姨太姥姥随了300元。我爸是他二舅太姥爷随了300元。我是他表舅姥爷随了300元。

我的同母异父舅姥爷给我家随礼100元。

而我作为表舅姥爷却要随礼300元。

我只是辈大,虽然我是他表舅姥爷,但是我只大他3岁。

闽南民间举行婚礼期间,总有一个能歌善唱的“送嫁妈”(主持婚礼仪式亦称“送嫁姆”),在高声诵唱,贯穿于整个婚礼,既庄重严肃,又诙谐风趣,为婚礼增添喜庆、祥和、美满气氛。

婚礼的第一个礼程是在厅堂中进行象征性梳妆打扮,新娘新郎让人在头上各梳三下。这叫“上头”,表明正式成了大人。

在新嫁家,“送嫁妈”请新娘到厅堂,诵唱:“请出厅,请出厅,做人好名声。”新娘坐下时要唱:坐得正,坐得正,新人得人疼。抹茶油时要唱:茶油滑、茶油乌,生查埔(查埔,即男孩)。”

扩展资料;

闽南文化自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在福建设置闽中郡,开启了中原文化与闽南土著文化的交流与融合。汉晋时期,大批中原汉民迁入泉州地区,推动了闽南文化的形成。晋唐时期,闽南地区汉民人口剧增,经济迅速发展,政教管理体制日臻完善,闽南文化得到发展。

宋元时期,泉州成为“海上丝绸之路”启航点和东方大港,阿拉伯人与波斯人到泉州经商,带动来了伊斯兰文化,闽南文化得到丰富。明清时期,欧洲商人和传教士来,传入了西方文化,闽南文化进一步得到繁荣。

参考资料来源;-闽南

1、多数苗族地区婚姻自主程度较高,各地苗族青年都有以择偶为主要目的的传统的自由社交活动形式。湘西叫做“赶边边场”或“会姑娘”,黔东南苗族则称为“游方”,广西融水叫“坐妹”或“走寨”,黔西北称为“踩月亮”,黔中及一些西部苗族称为“跳花”、“跳场”等等。在这类社交活动中,青年男女可以三五成群地或者单独地、公开地或悄悄地对歌和交谈。以对歌的形式谈恋爱是苗族婚俗文化中最具代表性和富于民族色彩的风俗。一些苗族社区还有专供青年们谈恋爱的场所,如黔东南的游方坪、滇东北的姑娘房等。苗族青年择偶不重财产和家境,更看重个人才华和品性。

2、找到合适的恋人后双方即可交换定情物。结婚,一般情况下需征得父母的同意。在大多数苗族地区,青年自主婚姻与父母包办婚姻并存,这两种情况不一定是不可调和的矛盾,只看哪种倾向更重。一般来说,父母和子女都互相尊重和征求意见,强迫成婚的很少。而且社会习俗允许并维护青年人的自由选择。因此更多的情况是自由恋爱后由父母主持婚姻。具体步骤是,青年人谈好了,男方征求父母的意见后请媒人到女方家说亲。正常情况,女方父母不会反对,有时须用鸡卜来决定婚姻是否可行。一经说媒定亲,双方即商谈结婚日期和聘礼。结婚前,男方必须为女孩的舅家送一笔钱或其他财物,称“舅爷钱”。如果父母不同意,青年男女可以私奔,寻求亲属或社会力量的支持,时间长了,父母也就承认既成事实了。当然也有听从父母之命的,也有少数因父母包办酿成感情悲剧的。

3、还有一种形式就是抢婚或类似抢婚的形式。青年男女通过自由恋爱,愿作终身伴侣的,男方在某天夜里,邀约几个朋友或兄弟把女方带到或“抢”到家里来,即成婚姻。三天之后,才请个“全福”的老人带只鸡去给女方父母“报亲”,请他们认可这门婚事。然后双方商定“回门”(回娘家)办婚礼的日期和具体事宜。

4、苗族青年结婚的年龄一般在16~20岁之间,也有早婚的现象,大约在十四五岁,早婚夫妻通常要到双方成年方能同居。在婚姻选择上,同宗族(同姓氏)不婚,姑舅表婚优先,不同辈份不相通婚。不同民族甚至苗族不同支系间也基本上不通婚。许多地区苗族有结婚当日夫妻不同房的习俗,新娘与送亲的陪娘及新郎的姐妹共度第一夜。有的地方办婚礼是主要在女方家。黔东南苗族有“不落夫家”(坐家)的习俗,即新娘回门后即长住娘家,仅在逢年过节或农忙时经召唤才回夫家小住,直到怀孕后才长住夫家。坐家时间长达一两年至四五年不等。

5、婚后因感情不合等原因可以离婚。一般地,提出离婚方须向对方赔礼赔钱。寡妇可以改嫁,也有地方有转房习俗,一般是同辈转房,但不带有强制性。 苗族均为一夫一妻制家庭。核心家庭和主干家庭为苗族社会主要的家庭结构。女子与男子不管婚前婚后地位比较平等,在家庭事务中妇女有一定的发言权,但总体上还是男权社会。子女的血统从父,世系依父系计算,家庭财产按父系继承。苗族有父子连名制,现以黔东南为典型,其他地区多已不存。苗族有自己民族的姓氏,但是现在大多已通用汉姓。

看经济情况啦。宴席的坐次安排也是十分讲究的,席位按房子的左右苍龙白虎来分主次,主席上坐的常是新郎的舅舅等主要亲戚,大舅是坐主位,与之相对的次席主位上座的是新的舅爷,称作“国老位”。婚宴上行要安排一桌称之为“小舅子桌”的特别席位,这是给女方的哥哥们做的,并且在位的女方哥哥都会得到一包红包,大概在一千左右,这和南方的经济条件有关,而凡是参加婚宴的未婚男女都会得到一包称之为桌面红包的红包,一般也就几十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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