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整理的《婚姻法》关于通常离婚问题的规定,供你参考借鉴:
1、关于离婚的条件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
2、关于孩子的抚养及抚养费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3、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4、关于离婚的程序、所需证件及费用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诉讼离婚的诉讼费用如果不涉及到财产分割一般是50元,有财产分割的话,按照财产比例交费,具体可参照《诉讼收费办法》。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的共枕眠
婚姻是大事、结离需谨慎,不要轻言离婚!!!!!
不是说没道理,他们那里这样,说明那里的人现在还是很重视宗族观念。
自古都有说 同姓五百年前是一家,同姓不可通婚。
首先,如果是同姓近亲的话结婚会生出有生理缺陷的孩子,这样禁止同姓结婚实际上是好事。另外,有很多农村人会认为,同姓就是亲戚,亲戚之间通婚有悖伦常,属于**。
但是,这并不是绝对的。同姓不一定同族,不同族不一定不同源。
姓氏都有不同的来源,比如王姓有出自姬姓之后,有出自妫姓之后等等,这样的没有血缘关系,可以通婚。再如,浙江海宁陈氏,本姓高,海宁陈氏与现在浙江大多数姓高的是同源,都是北宋高琼后人,这样的虽不同姓但是属于同宗同源。
当然现代的婚姻法规定,只要不是直系或旁系三代以内血亲就可以通婚。我们现在的人也应该摒弃一些陈旧观念,给年轻人以相爱的机会。
新人双方确定好婚期之后,父母就开始帮着操持婚礼了,通常在婚房布置上也有一些讲究:男方需要准备单数条的被子,女方则是准备双数条,并且婚宴前一晚还要有“压床”的环节。南阳人还有“夜娶”的习俗,这是从古至今流传下来的,一直被人们遵守着。
早些年,南阳还是流行着媒人说亲的现象,男方会带着瓜果到媒人家,先和女方家人见面,如果觉得双方条件都相配,都比较满意,就会开始算一下男方和女方的生辰八字,看是不是能和和美美的生活,并且挑选一个好日子举行婚礼。这都是婚礼之前需要操办的事项。
男方在准备迎娶女方之前,要准备丰厚的聘礼,礼金数量就看男方条件,以及对女方的重视程度而定了,这个金额没有固定要求。男方母亲会邀请家族妇女做出单数条的被子,其中一条要在结婚当天铺在新床上,其余的偶数条则在结婚当天摆放在新床上。还要找一个健康的小男孩在新床上睡一晚,“压床”寓意新娘能早日生个胖小子。女方则是做出双数条的喜被,寓意吉祥之意。
南阳结婚风俗中早些年盛行“夜娶”,这是抢婚习俗的再现,有些地方依然还保留着这样的习俗,在迎亲当天,“压床”的小男孩就变成了押轿娃,他会拿着一束花,到新娘家后,进新娘的房里把花送给新娘。之后就开始进行拜天地这些仪式了。直到宴会结束,新人在大家的哄闹声中被送入洞房。
我们要不断传承沿袭一些好的南阳结婚风俗,也要适当摒弃那些恶俗,将中华文明不断发扬,这些不同地区的婚俗都是我们国家风俗习惯的缩影,透过这些风俗习惯也能了解当地的一些特色文化。我们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从自身做起,将好的风俗不断的传给后辈。虽然婚礼筹备过程有些繁琐,但是大家一定要多一些耐心,美好生活就在眼前。新人们会承载着众人的祝福开启另一段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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