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亲制度之姓氏制度与华夏的血脉繁衍
<<华夏的一些入门认识>>(二)
我们回过头来再看看“姓”这个字,它左边是一个“女”,右边是一个“生”,就是一个女人生小孩。当然,如果这样解释,没太大价值。其实这个表达出了什么呢?就是这个“姓”最初来源于母亲。下面慢慢给你讲:
在我们华夏族里,起初,并没有几个姓, 可能“姬和姜”要更早些,现在所说的上古八大姓,就是“姬、姜、好、嬴、妫、姒、妊、姞”,而象“姞”姓都是黄帝之后产生的。也许有人感到奇怪,这些姓都有“女”字旁,为什么,其实,没什么好奇怪的,因为他们代表了都来源于同一个祖母嘛。 这几个姓之间是通婚对象,过着“知母不知父”的生活。如果你好奇,你会发现,自这几个古姓后,就几乎很少出现过,带有“女”字旁的新姓了,原因很简单,因为母系开始过渡到父系了。我们华夏历史上,从母系过渡到父系,应该是轩辕黄帝前后。轩辕黄帝出生于姬水,其实,就是出生于姬姓的母系部落里,那个部落旁边有一条河,当然就叫姬水了。炎帝出生于姜水,其实,就是出生于姜姓的母系部落里,那个部落旁边也有一条河,就叫姜水了。所以,最早的姓,专指女方的标志。炎帝和黄帝是同父的兄弟。之后,姓有所增加,如黄帝有二十五子,得姓者十四人,为姬、酉、祁、己、滕、任、荀、葴、僖、姞、儇、依十二姓,其中有四人分属二姓。祝融之后,为己、董、彭、秃、妘、曹、斟、芈等八姓,称祝融八姓。有了新姓后,后世子孙就以此为姓,就不能再延续原来那个宗姓,这个叫另立宗姓。
为什么要另立姓呢按照同姓不婚的原则,只有很少的姓的氏族通婚,也不方便啊。而且,同姓的人有一定代数隔离,还是可以通婚的,重新立个姓,就可以通婚了。比如,从姬姓中分出一部分,改姓滕,以后,姬姓就可以和滕姓通婚了。你看先秦以后,两个同姓是可以通婚的,不过还是要互相查看一下,有没有五六代内的血亲关系,如果有,那就结不成婚。就好象现在某人娶了他的表妹,一般来说,表妹都隔了足够的代数了,所以,结婚的也存在。先秦之前,我们的祖先其实也规定了多少代内同姓不婚,对我们的祖先当时所处的条件来说,操作起来也比较困难,所以,一般实施,都以异姓通婚为准。所以,这一切都是为了便于“生育儿女繁衍子孙”。
先秦之前,这个“新姓”的产生,可不是乱产生,不是你想取个姓就取个姓,这些姓都是天子赐封的,因为先秦之前的宗亲制度是相当严格的,自己另立姓根本就得不到华夏内部的承认,把你当外族人看待,' 立姓之礼 ' 只有天子才具有,这个就是赐姓。班固《白虎通德论》卷九曰:“姓者,生也,人禀天气所以生者也。” 《左传·隐公八年》“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这都说出了“姓”的本义是“生”,就是“生育繁衍”。到东周春秋时可考的有姬、姒、子、风、嬴、己、任、祁、芊、曹、董、姜、偃、归、曼、熊、隗、漆、允等二十二姓,这些都是"天子赐姓"。总之,有了新"姓"代表你到外地开了新宗,比如中原迁徙到福建,在中原时候你叫"姬"姓,把你分封到福建某地,赐予你一个新姓,比如"王",那你就在福建某地开始你"王姓"的新宗,这个福建某地就是你这个姓的发源地。
那么,先秦之前,华夏人是怎么称呼自己的名字呢?是不是,你姓“姜”,你就对别人说我是“姜某某”呢?不是这样的,古书也不会这样记载,你说的你是“姜某某”,那是先秦之后的事情,就是我们今天看到的。因为先秦时期,女子 “称姓不称氏”,且称姓时要放在名字之后。而氏仅仅男子使用,男子“称氏不称姓”,并且称氏时要放在名字之前,这个习惯可能是祖母社会遗留下来的,因为汉人的“姓”最早起源于母系部落,象黄帝姬姓,就是来源于其母。还有一种更重要的原因,与同姓不婚有关,就是求婚的是男子一方,男子要根据女方提供的姓,来判断是不是和自己同姓,同姓则不能求婚啊,所以,女子的' 姓 ',是男方很关心的。而男子称氏,主要是向女方表明自己来自哪个家族。所以,才有“男子称氏不称姓,女子称姓不称氏”的说法。
关于男子的称呼,举例来说:
你看“吕不韦”,“吕”其实是他的家族的“氏”称,也就是“吕氏家族”,他不姓“吕”,他姓姜,他的门客们写的《吕氏春秋》,可以看出了吧,以他家族的名义写的。先秦之后,其子孙以其氏“吕”为姓,所以,后来的“吕姓”,就来源于先秦的吕氏家族。
还有“管仲”,他不姓“管”,他姓“姬”,他叫“管氏”,代表了他所在的“管氏”家族,“管氏”家族的后代,以其“氏”为姓,就是现在的“姓管”的人。
另外,现在的人都把秦始皇叫“嬴政”,其实是开玩笑,的确秦始皇姓“嬴”,但是,他是赵氏,名政,在那个时候,应该叫“赵政”,他的家族叫“赵氏家族”,所以,你看现在“赵”姓的人就是以“氏”为姓,其宗祖就是姓“嬴”。“赵氏家族”在商王朝的时候,就是放马的,到西周时候,专门给周王室放马,并在西边圈了很大一片地,作为牧马场,家族地位虽然不高,但全国的很多马都出自他那里,因为周王室的出了一点事情,让犬戎给打过来了,赵氏家族就几乎都去打犬戎了,而且周王室在赵氏家族的护送下,从秦川迁到了洛阳,后来,肥沃的秦川都由赵氏来经营,秦始皇家族就从这里开始发家。
还有现在所说的"姜尚",姓姜,名望,吕氏,字子牙,在先秦之前,可不是称呼其"姜尚",应该称"吕望",属于吕氏家族,吕不韦是吕望的家族后裔。
"孔子",其实不姓孔,应该是姓"子"(也有说姓“姬”或“妫”),孔氏,名丘,字仲尼,代表了当时的"孔氏家族",今天的"孔姓"是其后人。
屈原,姓芈,屈氏,名平,字原,又自名正则,字灵均,代表当时的"屈氏家族",当时"屈氏家族"的高祖是华夏五帝之"颛顼",屈氏家族出自上古的颛顼所在的"高阳氏"家族,屈原的父亲是"伯庸"。因为《离骚》有"帝高阳之苗裔兮,朕皇考曰伯庸",其后有"屈"姓。
禹,姒姓,来自夏后氏家族,名文命,字高密,号禹,后世尊称大禹,大就是伟大的意思,表示他治水功劳很大。
而关于先秦"女子称姓不称氏"的例子,如商王妃"妇好", 这个"好"是表示她的姓,而这个"妇"是她的一个称谓,所以,我们要倒过来读,"妇好"的解读就是:姓'好',称谓'妇'。晋文公重耳的夫人“齐姜”,‘姜’就是她姓姜,‘齐’是表示她是齐国女子,齐君的宗女。
其实,到西周春秋的时候,可考证的姓,仅仅只有二十二姓。 怎么后来一下子就发展到那么多姓呢,你看到宋代时候,那个《百家姓》里都收录了五百多个姓。 这个是因为先秦以后,华夏文明,西周完善的宗亲制度受到了影响,过去,只有天子才有立姓之礼,这个时候,开始出现姓氏不分,概念混在一起,就把氏当姓,把姓当氏,虽然后世天子也可以赐姓,但是,已经没那么严格了。你看《史记》记载项羽“项氏世世为楚将,封於项,故姓项氏”,就是项羽的祖先被封在一个叫“项”的地方,所以,他的家族氏号就为“项”,项羽家族是武将世家,不然他怎么会继承他家族彪悍的体质-力拔山兮气盖世呢,后世“项”姓人家发源于项氏家族;记载秦始皇“名为政,姓赵氏”;记载刘邦“姓刘氏,字季。”这个时候,已经开始出现姓氏连贯在一起的习惯了,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为了突出家族代号,比如“刘家”的称呼,逐渐变成了“刘姓”的称呼,你看那个“刘备”,按照后来的标准,就是很普通的一个“姓刘”的一个人,但是在当时,“刘氏”,“刘家”的概念还没有完全过渡到“刘姓”,虽然他是个平民,但他也以出自“刘氏家族”举匡扶汉室的大旗,因为“刘氏”是汉室宗亲啊,刘备当然也就是汉室宗亲,不然怎么会被当时认同呢。最鼎盛的东汉,我们汉人的总人口就三千到四千万左右而已,不象现在一个姓的人数有达上亿。三国时期发生内战,这个是我们祖先的重大失误之一,那时候的各大家族损耗不小,我们汉人的一流二流三流武将文臣基本都消耗光了,总人口打来还剩几十万,所有胡人总人口超过了汉人,结果就发生了五胡乱华,中原无力坚守,都被胡人占去了,最后,汉人不得不衣冠南渡,还剩下两晋半壁江山以及四流五流不入流的武将文臣,维持了几百年。先秦的姓当然没那么多,但氏有那么多嘛,所以,先秦后的姓一下子就变多了。现在讲“陈姓”和“陈氏”,都搞成一样了,所以,现在很多人都把“姓氏”连贯起来称呼。要是在过去,“姓”就是“姓”,“氏”就是“氏”,象管仲,姬姓管氏,他的一些后人就把"管"从氏变成了姓。其实,我们华夏的“先秦二十二古姓”,在今天,只有很少的姓能看到存在,很多姓都没有继承了。
既然,现在已经姓和氏不分,是不是,真的就没有区别了呢?还是有区别的,“氏”和“姓”的分工,还是不一样,只是其称呼自先秦以后, 不那么讲究了。比如"张氏"和"张姓"就不一样。 "张氏",代表某一个"张姓"的小家族。"张姓"代表所有姓"张"的大宗族或大家族。比如你看那"张氏米店"等等,其实就是"张家米店",就是一个"姓张"的人家,开的一个米店。"张氏族谱"其实是指一个小家族的族谱,并不是宗姓谱。观察其区别,就是张姓代表宗姓,张氏代表家族,意味着:张姓包含了很多张氏的家族。
说了那么多, 我们来举个如果全面认识“姓氏名”的实际例子,比如你迁徙到“青水”(假如的话),那么你可能的氏族号或家族号,就是“青氏”,这个根据你来定。而“名”就是指你所在氏族或家族内部个人身份区别称呼,那就是“桃",还有字,比如字“玄”,《礼记·曲礼》上说:“男子二十冠而字”,“女子十五笄而字”。整个下来,对你的表达就是“青氏,刘姓,名桃,字玄”,在先秦之前,男子称氏不称姓的时候,那么,你就称呼自己为“青桃”,别人也这么称呼你。先秦之后,姓氏名称不分,那么你就叫“刘桃”,这个时候,就不会单独去弄个叫“青”的氏族名,直接就是刘氏。如果有辈分字,比如是“家”字辈,那就叫“刘家桃”。后来,还盛行“号”,就是美称尊称,比如自号“广莲居士”,还有岳飞谥号“武穆王”等等。
这里顺便说说"辈分字",应该后来才盛行的,主要用于一个家族内部辈分排列,从中看出辈分高,还是辈分低,处于哪个辈分,所以,辈分字用于区分辈分。为什么需要辈分字呢?因为一个小家庭,几口人,很容易区分出辈分,但是,一个家族大了过后,要区分辈分,是非常非常难的,记不住那么多啊,这样就要借助辈分字,从辈分字中区分出辈分大小。这个是我们华夏宗亲制度的范围。各个家族的辈分字都不太一样。但有的家族的人迁居出去了,成立新家族,也可能会继续使用原来那套辈分字排列,以后两地的人一起对照一下辈分字,就知道辈分大小,也可以看出两地家族迁居渊源关系。
比 如:湖北省孝感县祝站镇下新乡岗上湾一带李氏,32字次序字辈如下: “ 方正端凝 启延宗庆 统承宏绪 基贤继盛 显扬先业 邦家之光 文章炳耀 永世其昌”。
江西建昌(今南城)李姓一支派字为:“略德宝弼,岑林松荣,义乾朝集,千端可夫,亭文本处,如吉士春,韶淑近日,开正大光,明显忠厚,传家鸿儒。”
湖南临澧《张氏族谱》一支辈分派字为:“宏开锦运,家邦昌明,远辉先业,丕振贤升,元良登久,福泽龙兴。”
《韶山毛氏族谱》辈分派字为:“立显荣朝土,文方运际祥,祖恩贻泽远,世代永承昌,孝友传家本,忠良振国光,起元敦圣学,风雅列名章。”
我们的祖先创造了"辈分"的概念,实际是宗亲制度的一部分,教化族民,传承了几千年。当我们的宗亲制度很完善,辈分表达都很完善的时候,其它民族或部落还处于野人状态,无伦序的状态,至今,很多民族还没有比较完善的辈分制度,有,则多是学华夏而成。
下面是常见的辈分参考,这个是必须要知道的,各地以及各个时代叫法有点点区别,但是意义是一样的。
1、祖辈
祖辈的亲属,按宗亲的范围,是从高祖开始。高祖以上的直系祖先则称为远祖、先祖、先人、鼻祖(鼻,始的意思)。
(1)祖:广义是指所有父辈以上的男性先辈,狭义则是指祖父。
(2)祖父:在过去,“公”、“太公”、“翁”也可用来称呼祖父;如今对祖父最常见的称呼是“爷爷”。
(3)祖母:祖母之称古今通用。
(4)婆:是对成年妇女的很普遍的称呼,也可以用来称祖母。
(5)奶奶:是今天对祖母的普遍称呼,使用较晚。作为称谓,“奶”最早是作为乳母之称,以后又用以称母亲,又作为对以婚妇女的较广义的称呼。
(6)堂祖父、从祖父、伯公、伯祖、伯翁、叔公、叔祖、叔翁等:这些是对祖父的兄弟的称谓。
(7)堂祖母、从祖母、伯婆、伯祖母、叔婆、叔祖母等:这些是对祖父兄弟妻子的称谓。
2、曾祖辈
(1)曾祖:即祖父之父。过去还有“太翁”、“曾翁”、“曾大父”、“大王父”、“王大父”、“太公”、“曾太公”等称呼,比较特殊的是称“曾门”。
(2)曾祖母:指曾祖之妻,还可以称为“太婆”、“曾祖王母”、“太奶”,其中较常见的为“太婆”。
3、高祖辈
(1)高祖:即曾祖之父,多称为高祖父。但需注意的是,过去对高祖之上的历代远祖也可称为高祖。
(2)高祖母:指高祖之妻。
4、父母
(1)父母:父母是亲属中最重要的亲属,除“父母”、“双亲”、“二老”、“爹娘”等古今通用的合称外还有“高堂”、“严君”、“尊亲”、“严亲”、“两亲”、“亲闱”等。
(2)父、父亲:是对父亲古今习见的称呼,还可以称父亲为“公”、“翁”、“尊”、“大人”、“严君”、“爷”、“爹”、“爸”、“老子”等。
(3)尊:常见的敬称用语,称自己的父亲可称“家尊”,称对方的父亲则称“令尊”。
(4)爷:对成年男子较广义的称呼,宋代开始用作对祖父之称,魏晋就用作对父亲之称,或写作“耶”。
(5)母:是对母亲最常见的称呼。过去又用作对成年妇女或老年妇女的泛称。其中较重要的有:“婆”、“娘”、“娘娘”、“姥”、“大人”、“妈”、“慈”、“家家”和“姊姊”等。
(6)继母:如果自己的母亲去世、离异,则称续娶之妻为继母、继亲、后母、假母、续母。
(7)出母:如果自己的母亲离家之后还能相见,则称为出母。
(8)生母:自己的生身母亲为“生母”或 “本生母”。
(11)姨: “姨”、“姨姨”、“阿姨”。
( 12 )义父:指是在自己的父亲之外再拜认某人为父。
( 13 )义母:指是在自己的母亲之外再拜认某人为母。
5、与父亲相关的亲属
(1)诸父、诸母:是对父亲的兄弟及其妻室的统称。
(2)世父:对父亲的兄弟的称谓,现在更多的场合是称“伯父”、“叔父”
或简称“伯”、“叔”。
(3)伯母、叔母:是对父亲的兄弟的妻室的称呼。
(4)从父:对父亲的叔伯兄弟可统称“从父”,又可分别称为“从伯”、“从叔”。
(5)姑:对父亲的姊妹可称为“姑”,又可以称为“诸姑”、“姑姊”、“姑妹”,对已婚者一般都称为“姑母”、“姑妈”。
(6)姑父:对姑母的丈夫,既可称为“姑父”、“姑丈”,又可以称为“姑婿”、“姑夫”。
(7)表兄弟:对姑母的子的称谓。
(8)表姊妹:对姑母的女的称谓。
6、与母亲相关的亲属
(1)外祖父:对母亲的父亲,称其为“外祖父”(与今同),又可称为“外翁”、“外大人”、“家公”、“老爷”等。
(2)外祖母:对母亲的母亲,称为“外祖母”、“外婆”(与今同),又称为“姥姥”、“老老”等。
(3)舅:对母亲的兄弟,古今均称“舅”,在不同场合,可加上一些修饰或补充性文字,如:“舅氏”、“舅父”、“嫡舅”、“元舅”、“堂舅”等。
(4)舅母:对舅父之妻的称谓。
(5)姨母:对母亲姊妹的称呼,先秦时称为“从母”,秦汉以来则称为“姨母”,或称为“姨娘”、“姨婆”、“姨妈”等。
(6)姨父:对姨母之夫称为“姨夫”或“姨父”。姨母之子女也称“表兄弟”、“表姊妹”。
(无论是舅父之女、姨母之女,还是姑母之女,都可以以“表兄弟”、“表姊妹”相称,统称为“诸表”。)
8、夫妻
(1)夫:或作“丈夫”,本是对成年男子的美称,但又用作夫妻之夫。除此,还可以用“良人” 、“郎”、“丈人”、“君”、“老公”、“官人”、“汉子”等称呼丈夫。
(2)妻、妻子:对妻的最主要的称呼。在妻之前加上各种附加成分,还有“贤妻”、“良妻”、“仁妻”、“令妻”等。除此,还可用“妇”、“室”、“君”、“夫人”、“娘子”、“浑家”、“内”、“老婆”、“婆娘”、“太太”等来称呼。
9、与丈夫相关亲属
(1)公:也称公公,对丈夫之父,古称为“舅”,也称为“公”、“公公 ”。这些称呼正是今天称丈夫之父为“公”、“公公”、“老人公”的前身。
(2)婆:也称婆婆,对丈夫之母,古称为“姑”以及由“姑”派生出的“君姑”、“严姑”、“慈姑”、“阿姑”等。后又称“婆”、“婆婆”。
(3)舅姑、姑舅:是早期对丈夫父母的合称。近者称“公婆”。此外还有一个常见的称呼是“姑章”,或作“姑嫜”。
(4)伯叔:对丈夫的兄弟的称谓,与近代所称的“大伯”、“小叔”是一致的。
(5)小姑:对丈夫妹妹的称谓。
10、与妻子相关亲属
(1)岳丈:是对于妻子之父的称呼,以前还有“泰山”、“冰翁” 外舅” “外父”、“妻父”等代称。
(2)岳母:对妻子之母的称谓,或称为“丈母”。
(3)姑、外姑:早期用来对妻子之母的称呼。
(4)舅舅:对妻子兄弟的称呼,或称为“舅”、“舅爷”、“舅子”等,还称为“内兄”、“内弟”、“妻兄”、“妻弟”等。
(5)姨:对妻子的姊妹的称呼,或称“大姨”、“小姨”,也称为“妻妹”、“内妹”。
11、兄弟及与其相关亲属
(1)兄:又称为“昆”。今天则可用“哥”来称呼兄长。有兄弟数人的情况下,称呼中必须表示出排行,或以数字为排行,或用伯、仲、叔、季这些排行常用语等。(“哥”,古代是用得十分广泛的称呼,可以称父、称兄、称弟、称子。)
(2)嫂:对兄的妻子的称谓,或称“嫂嫂”。
(3)弟:是对与兄相对者的称呼。
(4)弟媳:对弟的妻子的称谓,或称“弟妹”。
(5)侄:对兄弟的子女最常见的称呼。
12、姊妹及与其相关亲属
(1)女兄、女弟:古代对姊妹的称谓,或直接称姊妹为兄弟。“姊”又称“姐”,与姊相对者称为“妹”。
(2)姊夫、妹夫:对姊妹的丈夫的称呼,也可称为“姊婿”、“妹婿”。
(3)甥:对姊妹之子最普遍的称呼,还称为“外甥”、“甥女”、“外甥女”。
13、子女及与其相关亲属
(1)子:在古代是一个使用范围较广的称呼,秦汉以后主要用作儿子之称。
(2)女:对女儿的主要称呼。
(3)义子、义女:指不是自己生育的,而是收养的子女,又称“养子”、“养女”。
(4)媳妇:对儿子之妻的称呼。最初只称为“妇”,后因儿子又称为“息”,所以子之妻又称为“息妇”,或写作“媳妇”。
(5)婿:对女儿丈夫的称呼,或称为“女婿”、“子婿”、“郎婿”、“快婿”等。
女婿到了岳丈家,除了岳父、岳母可以称“贤婿”之类,岳家一般人都尊称其为“姑爷”、“姑老爷”。
(6)孙:对儿子的子女的称呼,或称“孙息”、“孙枝”。“孙”又分为“孙儿”、“孙女”,“孙女”又称为“女孙”。
(7)外孙:对女儿的子女的称呼。女姓还可称为“外孙女”。
01
可以
两个同姓的人是可以结婚的,我国的法律没有规定同姓氏的人不能结婚。
目前国家法律上没有规定说同姓的人不可以结婚。很多人对这个抱有疑问是因为说到同姓人结婚由此想到了近亲的关系,我们中国人就避讳近亲之间的婚姻,因为同姓近亲结婚会影响下一代孩子健康和基因,所以就自然而然不让近亲的结婚,我们在生活中也不少见同姓的人结婚,因为我们的血缘关系只要没有超过三代就能结婚,还有是同姓且没有直接血缘关系生的孩子也不会不健康。
如果说两个同姓氏人是真心相爱且又是近亲关系是不可以结婚的,而且婚姻法上也禁止三代以内直系血亲结婚,因为这种结婚之后生育的孩子可能会不健康,在结婚之后双方要孩子的话得去医院检查能不能生,不是想当然的想生就生。
两个同姓又不是近亲关系的大可放心结婚,实在担心也可以去正规医院做一个基因检测,这样会更加安心。同姓的两个人结婚的话孩子即随爸爸姓也随妈妈姓,就没有明显的区别了。生活中是同姓又是三代以内血缘关系结婚的我们几乎没有见到过,所以这种情况一般很少存在,但是也不能排除有。
同姓人之间结婚首先要考虑后代孩子基因问题,如果是没有直接关系的就不用考虑这些问题,因为世界那么大,不可能没有重复的姓氏,姓氏是固定的,但是人就不是固定的,就好比如我们中国有那么十几亿人口,但是不可能每个人的姓氏都不一样吧,而且地域那么广,怎么可能会没有相同姓氏的人存在,我们就像动植物一样都是多姿多彩的,每一个人都是一个个体。所以只要新人双方没有直接的近关系就可以结婚。
在我国古代,是严禁同宗族和同姓氏男女结婚的,却为何盛行表亲属之间的“亲上做亲”?孝庄下嫁多尔衮为何成为一桩历史悬案?古代法律都禁止哪些亲属结婚呢?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铭新引领我们跨越法制的传统与现实,“话说古代婚姻法”法律讲堂播出。
在我国古代,婚姻的目的就是为了传宗接代和宗族间缔结联盟。因此,什么样的婚姻能被允许?什么样的婚姻被禁止?都有着严格的规定和禁忌,尤其是亲属之间的联姻更是有着种种限制,古代宗法制度遗留下来的传统礼制,对当代的人们仍然产生着影响。
在讲到古代禁止结婚亲属的时候,我们先讲一个近代的事件。大约在20世纪的80年代末期,在湖北省的孝感市的一个山村里面,发生了一个恶性的案件。这个山村聚居着刘姓的族人,也就是两千多口人绝大部分都姓刘,属于一个大的家族。在这个刘姓族人里面,有一个女青年叫做刘荣,当年22岁,有一个男青年叫做刘元新,当年23岁。这一男一女两个青年就长期接触,开始恋爱,如果论辈分的话,刘荣还比刘元新大一个辈分,刘元新管刘荣应该叫小姑。但是不管怎么说,他们的血缘关系已经相当远,不属于我们国家婚姻法禁止结婚的亲属范围。换个角度说,他们两个恋爱结婚,在今天是合法的。在恋爱过程中间,这个女方后来怀孕了,事情传开以后,引起了这个刘姓宗族的极大地振动,这个宗族认为是奇耻大辱,于是召开了一个村委会,依我看,这个村委会就是宗族委员会。在这个村委会上,竟然做出了一个决定,就是处死男方,逼迫女方自杀。这样一个严重违法的规定,竟然付诸实施了,在男女双方死后,他们还把他们两个埋葬在两个山头上,让他们遥遥相望,永世不得相聚。这样一个案件,经过了10年的时间,才得以破获,当然有关的犯罪人也受到了相应的追究。这是发生在20世纪后期的事情,大家可以看到,在个别地区,宗法势力何其强大?那么我们这里要讲的一个问题就是,刘荣和刘元新最后被逼死、被杀死,其中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他们都姓刘,违背了一个传统的婚姻原则,叫做同姓不婚,也就是同一个姓氏的男女不得结婚。
同姓不婚是中国古代一直沿用的结婚原则,如果我们上溯历史的话,我们可以看到,在殷商时期,还没有禁止同姓结婚的规矩,形成这样一个原则,是西周时期。在西周那样一个宗法社会之下,同一个姓氏的人就是同一个宗族的人,有共同的男性的祖先,为什么要实行同姓不婚呢?
据说有两个方面的理由,一个理由叫做“男女同姓,其生不蕃”,用现代的话来说,这是出于一种优生学的原理,也就是人们经过长期的实践已经认识到,有必须近的血缘关系、亲属之间结婚,将影响繁衍健康的后代。另外一个原因是出于宗法的原因,同一个姓氏、同一个宗族的人不结婚,就可以形成不同宗族之间的联姻,使不同的宗族之间建立起一种既是政治的、也是亲属的联盟。以后虽然时代发展了,但是同姓不婚这个原则一直被继承。按照唐朝法律的规定,如果同姓男女违法结婚,不但婚姻关系无效,还要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当事双方各判徒二年。如果是属于近亲属的同姓结婚,要流放两千里。
应该说从优生学的角度来说,这个同姓不婚,并不是绝对没有道理,它毕竟禁止了一部分,有很近的血缘关系的亲属之间结婚,这对于中华民族的繁衍生息,对于民族的健康发展,应该说是有一定的积极作用的。但是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这个“同姓不婚”本身,也存在着很大的缺陷,第一个方面,“同姓不婚”过分地扩大了禁止结婚的亲属的范围。按照西周法律的规定,只要是同姓,哪怕是经过了一百代也不能结婚,其实从遗传学的原理来说,那么超过了三代以后,亲属之间的结婚,它的负面影响就已经很小很小了。另外西周这样一个原则,在西周往往同姓就是同祖,可是随着历史的发展,这个姓氏的变化是非常之大的。比如说在三国两晋南北朝那个时期,少数民族和中原汉族之间的融合非常地迅速,很多少数民族纷纷改从汉姓,虽然他们在姓氏上和汉族人一样,可是从血缘关系上来说,是相当相当远的。再比如说,有些人因为避祸去改姓,有些还是皇帝赐姓,比如明朝对某一个功臣,比如郑成功,你姓郑,但是你很有功劳,因此我赐你姓朱吧,虽然他的后代可能姓朱,可是和姓朱的之间没有什么血缘关系。所以按照明清法律的规定,只要是同姓就不能结婚,所以很多地方是毫无道理的。
第二个缺陷它所谓“同姓不婚”,并不禁止不同姓氏的近亲属结婚,这就造成了一个很不好的传统,叫做“亲上做亲”。
串片:
历史上的“同姓不婚”有弊端,也有它一定的道理,它避免了近亲结婚的可能,但是非同姓的近亲属结婚却不受禁止,并广为流行,如此地“亲上做亲”看似一桩好事,但它产生的危害却被人们忽视了几千年。
大家知道,这个姑舅表兄弟姐妹之间,姨表兄弟姐妹之间,都是不同姓的。由于他们不同姓,所以比如在西周,也就并不禁止结婚,甚至于从某种角度上说,还鼓励结婚,这个我们把它叫做“中表婚”。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就是在西周,女人一旦结了婚,男方的父母叫做舅姑,舅舅、姑姑,说到舅姑,实际上往往指的是已婚妇女的公婆,为什么呢?女方嫁过去了,实际上她的公公往往就是她的舅舅,实际上她的婆婆往往就是她的姑姑,所以还按照原来的称呼,一般地就把公婆叫做舅姑了。大家还熟知一个词,叫做“永皆秦晋之好”,什么叫“秦晋之好”?也就是在古代秦国和晋国,这两个国家的公主们,你嫁过来她嫁过去,你嫁过来她嫁过去,形成了这样一个长期的通婚的关系,这两个国家既是近邻又是姻亲。
那么到了唐朝呢,法律上是没有禁止中表婚的,不禁止表兄弟姐妹之间结婚,因此在唐朝可以说盛行中表婚。在《天平广济》这部书里面,记载了一个故事,叫做《无双传》,这个《无双传》后来给改变成了戏曲广泛地流传,也就是在唐朝的德宗年间,有一个级别很高的官员叫做刘震,刘震有个女儿,叫无双,同时他还有一个外甥,叫做王仙客,后来王仙客的父亲死了,也就是刘震的姐夫死了,他的姐姐就带着王仙客回到了刘震家里居住,这样,这个王仙客和无双两个人就叫做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亲密无间。
后来这个王仙客的母亲病了,病重期间就把自己的弟弟叫到床前,说我现在病得很重,我只牵挂一件事,就是王仙客的婚事,如果你现在答应我,把无双嫁给王仙客,我就死也瞑目了。这时候刘震跟她说:“你好好养病,你想这么多事干吗?”没有正面表态。后来王仙客的母亲死了,他就护送母亲的灵柩回了老家,守孝期满以后,又回到了舅舅刘震家。做了很多的工作,总想娶无双为妻,后来刘震的夫人就跟刘震说,应该考虑一下,王仙客和无双的婚姻问题了,刘震说,我当初并没有答应他的母亲,现在我看这桩婚事并不合适,你不要再多说。
可是,不久,发生了一场宫廷政变,刘震仓皇逃跑,逃跑之前,就把家业交给了王仙客,说由你来照顾我的家人、财产,事情平定以后,我就把女儿嫁给你。当然这以后也经过了许许多多、曲折的过程,所谓“有情人终成眷属”,无双还是嫁给了王仙客,而且据说,两个人共同生活了五十年,子孙满堂,这就是无双传讲的这个故事。
其实我们看,这个中表婚,表兄弟姐妹之间的婚姻,也是一种实实在在的近亲结婚。这种近亲结婚对子女的生育的也会产生很不好的影响。我们如果大家有兴趣去搜索一下网站,就可以看到中表亲所带来的一些很严重后果的例证。有一个村子,就是盛行中表婚,都是近亲通婚,最后的结果是什么呢?最后的结果是其结果影响了孩子的智力发育,这个村子几乎就成了一个傻子村。
清朝的时候,有一个著名的人物叫做朱轼,朱轼是康雍乾的三朝元老,是乾隆皇帝的老师,朱轼当时就曾经明确指出过,他说这个表兄弟姐妹之间,叫做一脉骨肉,是不宜结婚的。后来近代有个著名的人物叫曾国藩,也是反对这种近亲结婚的。那么当然从历史上看,有的朝代它的法律禁止中表婚,但是实际上由于由西周以来就形成了这样一个传统,往往是禁而不止。
1950年我们制定了第一部婚姻法,考虑到民间的习俗,没有禁止中表婚,那么到了制定1980年婚姻法的时候,应该说当时社会的条件、人们的思想条件已经相对成熟,考虑到中表婚会带来很大的危害,所以就明确地规定,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直系血亲结婚我们就不说了,禁止直系血亲结婚是世界各国的通例,这个无一例外。另外我们的法律规定,禁止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这个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包括着比如说,不同辈分的,叔叔、伯伯、姑姑、姨、舅,说叔叔和侄女,舅舅和外甥女这个之间结婚,在中国历来也是不允许的,所以民间也不结婚。那么同辈的包括着兄弟姐妹和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按照我们的法律规定,表兄弟姐妹之间是不得结婚的,即使领取了结婚证,这个婚姻也应该认为是无效婚姻。
串片:
在中国古代,除了严禁同姓氏结婚之外,还有许多亲属间结婚的禁忌,那么,唐朝的武则天再嫁唐高宗为后,清朝的孝庄太后下嫁多尔衮是否都违背了当时的法律呢?不同辈分的男女允许结婚吗?
那么在中国古代法律里面,还禁止哪些亲属结婚呢?我在下面重点讲两个,一个就是关于收继婚的问题。收继婚主要是指的丈夫死了,妻子改嫁给丈夫的兄弟。很多人都知道,在清朝的初年,有一个重大的悬案,就是顺治皇帝福临,他的母亲孝庄皇太后是否改嫁的事情?盛传,孝庄皇太后改嫁给了她的小叔子,当时的摄政王多尔衮,当然,有各种各样的说法,有的说改嫁了,有的说没改嫁,那么我在这里只想说这样一点,就是如果孝庄皇太后改嫁给了多尔衮,改嫁给了她的小叔子,这就叫做收继婚,属于收继婚的一种。
那么在汉族聚集的地区,长期是不允许收继婚的,明清的法律更是严格禁止收继婚的。按照清朝法律的规定,如果收继自己的嫂或者弟妻,是要被判处绞刑的,处以死刑。所以即使是孝庄皇太后嫁给了多尔衮,也不能够笺注于史书。因为她改嫁给多尔衮并不是没有可能,因为在满族人的习俗里面,并不禁止收继婚。可是,一旦进入中原,成了皇家,尽管可能有这种行为,也不会写入正史,更不能加以宣扬,这个大概就是成为悬案的一个重要原因。
那么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父亲死了以后,能不能收继他的妻妾呢?当然我这里讲这个妻,不是指的亲生母亲,是指的继母之类,也就是父亲死了以后,儿子能不能娶他父亲的妾?或者他的继母为妻呢?这在历史上是绝对禁止的,按照礼制就不允许,按照法制要处以死刑。可是从实际生活来看,这样的现象也不是没有过,比如说曹操的儿子曹丕,曹操死了以后,曹操留下的女人他的儿子曹丕是照单全收,全部占有过来,以至于他的母亲都骂他,猪狗不如。曹丕病重的时候,他的母亲跟前都不去,远远看一眼,骂一句,猪狗不如,早就该死。曹丕死了以后,他母亲看都不看他一眼,可见得这个尽管他是在位的国君,就是这种行为也是为人所不齿的。当然还有例子了,比如说武则天本来是唐太宗的妾,按名分说就是唐高宗李治的叔母,可是李治上台以后,不是还娶了武则天为皇后吗?当然这仅仅是皇帝的个人行为,他许他做,但是法律上是严加禁止的。那么再一点就是关于异辈通婚的问题,大家注意,在中国古代法律上,是严格禁止五服以内的,不同辈分的男女结婚的,只要在五服以内,辈分不同的男女之间,严禁结婚,这不但是一个法律原则,而且在民间也形成了一个传统。
那么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三代以外的旁系血亲之间,不管辈分相同与否,法律上都是不禁止结婚的。比如说,表叔能不能娶表侄女做妻子?这个最高法院就曾经有过明确的解释,就是说这种婚姻是法律上所不禁止的,那么在实际上还出现过另外一个问题,就是直系姻亲能不能结婚?比如说丧偶的公公和丧偶的儿媳能不能结婚?丧偶的岳母和丧偶的女婿能不能结婚?举个例子说吧,两个人结婚,后来这个妻子病重,他天天照料自己病重的妻子,在照料妻子病重期间,他的岳母,岳父已经去世,他的岳母和他一起来照料,天长日久,他和岳母产生了一定的感情,后来妻子死了,那么他要求娶这个岳母做老婆,和岳母结婚许不许?这个在法律上没有禁止性的条文,也就是说,在我们国家的法律上,目前也没有禁止直系姻亲结婚。虽然有的学者主张把它写进婚姻法,但是至今也没有写进去,可是习俗上,是不允许结婚的。当然说,如果他们坚持要结婚,以去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办理结婚登记的话,那么婚姻登记机关也没有理由不给办理登记手续。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