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借老公的钱,婚后妻子用还吗?

结婚前借老公的钱,婚后妻子用还吗?,第1张

这个问题的答案可能因所在地区的法律和具体情况而异。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在婚前,妻子从丈夫那里借钱,那么这笔钱是她个人的债务,除非另有协议。

婚后夫妻之间的财务通常是共同财产。因此,如果妻子在婚后还了这笔债务,这可能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使用。如果夫妻之间有约定或协议,这个问题可能会有所不同。

如果您的情况比较特殊或您有更具体的问题,请咨询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士或律师,以了解更准确的法律规定。

结婚前女方付的首付男方还贷款房子归谁,分情况而定:

1、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在认定婚后财产时应注意如下方面:

1、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只限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后所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所有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所谓婚后所得的财产,是指财产权的取得时间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婚姻关系发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

3、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关系。对于夫妻一方婚后所得的财产,除了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或者夫妻约定归一方个人所有之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对于某些婚后所得的财产,夫妻一方主张应为其个人财产的,须承担证明责任。如果不能证明应归其个人所有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无法确定到底为一方的婚前财产还是婚后所得的财产,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首先,房屋按揭贷款人死亡,银行有权要求继承人在贷款人的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借款人的遗产要用于偿还贷款。遗产被继承的,继承人要在继承的份额内承担还款责任。按《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完全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其次,如果该贷款为夫妻共同债务的话,其配偶有义务还款。最后,若继承人无力还款,或不愿意还款,贷款担保人要依法承担还款责任。由担保人来承担偿还银行贷款责任,若担保人无法偿还将承担民事责任。银行起诉的话,会更愿意起诉担保人,担保人若还不起,银行可申请执行担保人的财产。

这是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关系。如果婚前就是没有领证,之前谁买的房子谁贷款,若两个人共同买的房子共同贷款,属于共同买房,出资各一半的情况下,各一半。但如果因此分手了,我们说就是离婚了,要么把房子卖掉了,不贷款,分掉卖掉所有钱;要么其中一个贷款,一个不贷款,当然房子也不归他所有了,贷款方一次性付清另一方之前所出的钱就行了。

当然,如果不离婚,只是分手,我们说的分居现象,那还是算婚后财产,每人各付一半贷款。一般情况下,结婚了就是一个口袋了,大家一起赚钱还,没有必要分清楚谁还。

一、婚前借钱结婚婚后谁还

1、婚前欠的债属于夫妻个人债务,婚后由个人偿还。只有夫妻共同债务,才会由夫妻共同偿还。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

离婚抚养权的判定如下:

1、子女不满两周岁的,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

2、已满两周岁的,且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已满八周岁的,在决定抚养权的归属时,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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