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娶 民国时期,结婚之日的头一天,男方给女方送彩礼,有饼、酒、米、猪肉、鸡、鸭等食品。结婚那日,长辈给新郎赏了红,新郎即乘黑轿前往迎亲。以八人抬的大红花轿至女家迎接新娘,还有彩旗、灯笼、六笛、长笛、大锣、大鼓等仪仗队作前导。到女家村边和门前,鞭炮齐鸣,鼓乐喧天,新娘头披红缎,身着红衣,头插凤叉,脂粉打扮,上轿时选择两名多孩子的妇女扶搀入轿。花桥后面,由新娘的兄弟一人乘轿陪同,称为“送嫁客”(多由新娘的胞弟或胞妹充之)。嫁妆什物随后列队而行,浩浩荡荡,热闹非凡。新娘到家,先鸣放地雷三响,紧接长笛、鼓乐、鞭炮齐时鸣。新娘出轿,由两位好命(指多子女者)妇女牵扶到厅堂,拜祖宗后,进入洞房,先饮“交杯酒”,开果合,新郎新娘同吃过枣(早)子、榄子后,并将两根油蕊合在一起,把油盏点燃,谓之“合心”。纤日,男女双方各自的家庭,均由各方亲朋好友送来“封包”、礼物恭贺。下午筵席宴请来贺之客,主客相见,笑容满面,尽说吉利话,席间论辈就座,席毕新娘逐一向来客敬茶(讲地老话之家于第二天早晨举行),受茶者即赏“茶钱”。
洞房在铺设新床时,须选子孙满堂的人经手,铺完床后即唱四句:“吉日时良,天地开张,铺床设帐,夫妻久长。”洞房花烛夜,鞭炮闹新房。三日后,新娘回娘家省亲,俗称“回门”。 穷人家因经济困难,讨不起媳妇的,便找个几岁的女孩,甚至抱回女婴抚养,俗称“童养媳”。小时当女使唤,长大后,请阴阳先生择个良辰吉日,穿着新衣,到厅堂参拜祖宗,烧香点烛,请些亲朋、邻居,办两三台简单酒席,行完结婚规矩,便算完婚。
民国以前,在封建礼教、家规、族法束缚下,妻死待一、二年后始能续弦。男方娶闺女,一切仪式与初婚相同,如娶离婚而改嫁或丧夫之寡妇,妇女出嫁时,不得经大门走出,须半夜从侧门或小门出去,在半路写婚书合同。遇人须隐避,视为不祥。婚后,男家则备酒席到女家宴请亲朋,谢媒人,须送阉鸡一对、猪头一只作为彩头。
夫妻只生一女,且颇有家资,又无适当继承人,则选婿“入赘”,俗称“上舍”。过去,上舍男子颇被鄙视。“入赘”时须经族老,订立协约,对岳家得生养死葬,一如儿子之责。所生的子女,不能跟父姓。
解放后,废除了陈规陋习,结婚仪式从简,提倡婚事新办,不需聘礼。干部工人结婚,则在有意义的节日里,举行集体婚礼或旅行结婚。只备简单的糖果、饼干,开茶话会招待友好。80年代后,办婚事,讲财物的陋习又逐渐风行。农村有部份男女青年结婚,娘家向男家要身价钱300一 500元,甚至800元,还要送去鸡、鸭、酒、肉、米、饼干等礼物。此外,女方还要衣柜、单车、缝纫机、电视机等物品。须大办酒席,要用单车接新娘,拖拉机远嫁妆,舞狮、舞龙庆贺,花费数千元。经济困难的家庭,为了结婚,还须负债。城镇青年结婚,备有轿车或旅行车接送,由饭店、酒家承包筵席,破费颇多。
提亲
由媒人牵线,多数先由男家向女家提亲,媒人介绍双方家庭及男女情况,双方父母认为门当户对,男女适宜,就同意提亲,媒人把女方“生辰八字”带到男方,请算命先生合婚,有的还把女方“生辰八字”写在红纸上,压在祖宗牌位或香炉下,七天内如无破碗破碟等不吉利之事发生。就算基本确定这门亲事。俗称“合婚”,后亦称“议婚”。
定聘
经合婚后。男家向女家纳定聘礼,俗称“下彩礼”,后称“订婚”。连俗还分“上半礼” 和“下半礼”。聘礼数目各时代不同家庭大相径庭。除送肉、面等食物给女家外,更重要的是聘金。有钱人还有金银首饰、绸缎细软和其他贵重物品。聘金喜用“三”数(“三”与方言“生”谐音,含早生贵子之义),如银元33元、130元,新中国成立后有人民币530元、830元、1330元、3330元等。女方也送男方衣物和果糖等。订婚后双方都向邻居、亲友分喜糖,以取得乡邻亲友的认同。
迎娶
即结婚,历来为最隆重的礼俗之一。先由男方择定黄道吉日,提前通知女家,并把下半礼聘金送达女家。迎娶前一日,凤城地区:女家将嫁妆送往男家,俗称“搬佽”,嫁妆主要有客厅或卧室用品、皮箱及首饰、衣物等。旧时有钱人也有田地房产。旧时嫁妆之外,必有系红线的雌鸡1只,谓“红线羁脚"。亲友乡邻观者如潮,有的还开箱观看嫁妆品之分量。穷娘家嫁妆压力最重,有的甚至举债厚备嫁妆(续弦、再嫁者除外)。男家并于此日宴请宾客,称为“闹厅”。黄岐地区女家也以此日宴请亲戚,各亲属赠以衣布,谓“添箱”,赠银钱渭“压肚袋”。
迎娶之日,新郎聘花轿往女家接新娘。新娘一般由伴娘扶轿。旧社会,男尊女卑,有的地方轿一抬出门,即泼脚桶水,意谓泼出去的水,嫁出去的女,不能再回头。花轿到男家,鞭炮齐放,鼓乐喧天,热闹非凡。新娘到男家后主要礼仪有:一拜天地、二拜祖先、三夫妻交拜,然后请翁姑尊长出堂一一拜过,翁姑尊长即给“见面礼”,随之由“龙烛”前导引入洞房。其间。新婚夫妇于席中出太平面时向宾客敬酒,并由长辈介绍有关亲戚之称谓。宴会结束新婚之夜,连俗闹洞房气氛特别热烈,亲朋好友聚集一堂,除唱词、吟诗祝坝外,年青人还别出心裁,出一些小巧节目要新娘新郎表演逗趣,旁人则起哄捧场,笑语满堂,直至深夜方散。旧俗婚后10日新娘才第一次回娘家,谓“转十日”。后此俗渐废。多数在结婚第二天回鸾,新婚夫妇归宁岳家,俗称“回马”,岳家设宴请客,新郎拜见岳父母及亲戚长辈,行礼敬酒,并接受见面礼仪。至晚双双回家(有的乡村不限第二天归宁)。民国时期提倡改革婚俗,推行结婚登报,不办酒宴,尤其流行集体举行婚礼仪式,由县长或官员主婚,但多在城镇知识界和政府职员中实行,农村仍以旧俗为主。
新婚俗
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公布后,结婚旧俗有很大变化,严格实行一夫一妻制。提倡婚姻自主,鼓励男到女家,允许寡妇再嫁,反对包办和买卖婚姻,禁止重婚、纳妾和抱养童养媳等劣俗。新娘坐花轿已近绝迹,婚事新办一时蔚然成风,多数不收彩礼聘金,不办酒宴,由男方或女方单位领导主持婚礼仪式,举行座谈茶会,新婚夫妇介绍恋爱过程,分喜糖给亲友同事,仪式简单俭朴。农村也有举行集体结婚的。新中国成立后,嫁妆有手表、缝纫机、自行车等。60年代中期,农村收彩礼聘金有所回潮。70年代提倡晚婚,婚小简办,境内有不少青年男女举行集体和旅行结婚。进入8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发展,结婚花费越来越大,尤其牲办嫁妆、装饰新房、大开酒宴,收取礼仪,互相攀比。嫁妆日益向冰箱、电视机、洗衣机、摩托车、首饰甚至商品房发展,迎亲也多用高级轿车。
畲族婚俗
畲族婚姻形式,除女嫁男家外,男到女家较为普遍,俗称“抱儿子”,其家庭地位和财产继承权平等。婚礼仪式简朴,多数习俗已与汉族相似。但姑娘出嫁前还流行“做表姐”这一陪客唱歌的特殊风俗。完婚之日,男方亲眷送新娘至男方大厅,男方除新郎外全家躲避。婚礼先拜灶君灶婆,后拜天地。婚后10 日。新娘新郎带礼品回娘家认亲、对歌。
襄城县山头店镇的结婚风俗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节庆:新郎新娘结婚前,家里要举办丰厚的节庆,宴请亲朋好友;
二、送贺:新郎家要送礼物给新娘家,包括新娘的衣纱、礼金、礼品等;
三、拜堂:新郎娘在主祭台上拜亲,表示对双方家庭的尊重;
四、双方来宾献礼:新郎新娘结婚当天,要有双方来宾献礼,表示对新人的祝福;
五、结婚服装:新郎娘要穿上新婚礼服,新郎穿西装,新娘穿婚纱,以示婚姻庄严;
六、现场摆放:新郎新娘结婚当天,现场要摆放红色窗帘、红色桌布等,以示喜庆;
七、新郎新娘交换戒指:新郎新娘在结婚当天交换戒指,表示双方的爱情永恒不变;
八、宴会:结婚当天家里要举办宴会,宴请双方家人朋友,以示祝福;
九、送新娘:新郎新娘结婚当天,新郎要到新娘家送新娘,新郎新娘一起回家,以此来结束新人的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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